1
大飞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到后山去练声。太阳冉冉升起,曙光照射在他宽阔的脸上,晨风扑面,他的长发在风中飞舞。
大飞先是“闻花香”“吹蜡烛”调整气息,然后就“咪咪咪嘛嘛嘛”开嗓,开了嗓,大飞开始唱:一棵呀小白杨长在哨所旁……歌声像个幽灵一样闯进我们清晨的梦里。
有次有个播音系练声的姑娘朝他喊,同学,你能不能小点声?大飞嬉皮笑脸地说,同学,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的情感压不住啊。
几个姑娘扭脸走了,大飞懵了,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朝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
大飞说,他自幼热爱唱歌,镇上的音乐老师听了他的歌声后啧啧称奇,说,以后你就是山沟里飞出去的百灵鸟。
大飞对此深信不疑,立志要考音乐学院,成为一名歌唱家。
大飞他爸是个屠夫,闲时在家务农,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就叫上大飞帮忙杀猪。
那天,大飞正蹲在院子边刮猪毛,大铁锅里的水肮脏而滚烫,大飞把滚水浇到猪的尸体上,柴火的浓烟熏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卖力地刮着猪毛,之前的活儿他也干得很认真,他相信他爸一定看在眼里,他内心的想法酝酿很久了,他觉得已经成熟,必须要说出来。
找了一个合适的点,他稳住立起来的架子,他爸给猪开膛破肚,一股热气腾腾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说,爸,开学后我准备去学声乐。
学什么?他爸问。学唱歌,大飞说。
他爸只顾忙活儿,没说话,大飞又谨慎地说,王老师让我走音乐这条路,他说我以后是百灵鸟。他爸头也没抬地说,老子看你像个撮鸟!随即把燃尽的烟头丢在地上,吃力地掏出一大团猪大肠,朝大飞喊,盆!
大飞还是要坚持理想,后来他对他爸说,杀猪是手艺,唱歌也是手艺,以后都是靠手艺吃饭,不丢人。
他爸指着他说,滚!大飞退到院子里又说,要不我给你唱一首,你先听听,他爸没说话。大飞深情地唱:
我的老父亲
我最疼爱的人
人间的甘甜有十分
你只尝了三分
这辈子做你的儿女
我没有做够
央求你呀下辈子
还做我的父亲
……
唱到动情处,大飞的脸就忍不住抽动。他爸眼角微微湿润,摆了摆手说,别唱了,我央求下辈子你做我父亲得了,说完转身进了屋,默认了。
大飞说,后来他去县城找个音乐老师辅导,一个有韵味的女老师,老师说,唱歌不能只用嗓子,要用气息,气沉丹田,老师用手按着丹田,大飞也用手按自己的丹田,老师说,不对,这儿,你用手来感受一下,老师指着脐下三寸的地方让大飞用手感受,大飞的脸刷的红了,老师说,别不好意思,这是艺术,你摸,我用气儿的时候这个地方是不是硬的?大飞伸出颤抖的手摸了一下,说,硬的。
大飞说,我也不知道到底硬不硬,但我感觉我快硬了。
大飞说,第一年我立志考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什么的,补习第一年,我想,只要是音乐学院都可以,补习第二年,我又想,也别音乐学院了,外省的,音乐专业也行,补习第三年,我啥都不想了,有学校要我我就走。
进大学后,大飞仿佛到达了成功的彼岸,攀上了人生的巅峰。他好奇,亢奋,莽撞,热情地与人相处。
几个月后,大飞果然没有让人失望,他成了众人皆知的傻逼。不光是他艺术家般的长发,他的穿着也格外醒目,天热的时候,他穿一件紧身衬衣,下摆扎进裤裆里,皮带上的“H”标志闪着金色的光芒,一双尖头皮鞋,腰上吊一串钥匙,钥匙环上穿一块硕大的鹅卵石,鹅卵石上刻了个桃心,桃心里面一个“玲”字,钥匙叮当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天冷,就着一件特别老气的黑色呢子大衣,里面是一件白色高领毛衣,毛衣泛黄,领口松松垮垮包不紧脖子,风呼呼往里灌。
他的野性和质朴被很多人理解为鲁莽和粗糙。他与女同学接触时,眼睛火辣辣地盯着对方,普通话蹩脚,说话时不保持距离,把呼出的气喷到别人脸上。
枯燥乏味的理论课,匆匆忙忙的老师,冷漠麻木的同学,大飞对此很失落,他开始质疑自己所学的专业,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他第一次感受到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
那天他打电话给我时,我正在琴房练琴。
大飞赶来,一身酒气,喜悦地望着我,我说,有啥事?
大飞很认真地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说,我没什么理想。
他顿了顿问,你喜欢音乐吗?
我说,谈不上喜欢。
他又问,那你为什么弹钢琴?
我说,泡妞。
大飞说,小虎,我要学钢琴,你教我可以不?
我问,你也要泡妞?
大飞突然站起来,掷地有声地说,我不唱民歌了,我要成为一名键盘手。他的眼里闪着光,表情像宣誓一样庄严。
他说,我彻底想明白了,现在,就你一个人当我是朋友,你帮帮我可以不?
我说,喝酒。
大飞剪了长发,也不去后山练声了,我们清晨的梦变得香甜安稳。
我给他找了些歌曲的谱子,偶尔给他指导指导,一段时间后,大飞弹会了好几首流行歌。他特别高兴地请寝室兄弟们喝酒,喝高了,大飞又说起他的理想,要组一支乐队,要成为一名键盘手……
看到大飞有点飘了,我说,只要不是白痴智障,几首流行歌,天天练谁他妈不会?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我把笔记本电脑接上音响,打开皇后乐队1985年“拯救生命”演唱会,穿着白色背心的弗莱迪在几万观众前弹起钢琴,唱起伟大的《波西米亚狂想曲》,大飞目不转睛,身体僵硬,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炽烈灼热的温度。
我转过头,看到他边抹眼泪边说了一串牛逼,他问我,这人叫什么?我说,弗莱迪,他又问,弗莱迪唱的什么?我说,大概是一个男孩用枪杀了一个人,他很害怕,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我给他讲弗莱迪,讲皇后乐队,讲摇滚乐,寝室兄弟们的呼噜声此起彼伏,他坐在我床边听得入迷,激动不已。
那次弗莱迪的视频对大飞冲击巨大,他找了很多乐队的视频反复观看,如痴如醉,走火入魔。有天他对我说,我好像明白乐队是什么了。我问,是什么?他说,具体我也说不清楚,我感觉自己掉进了摇滚乐的大海里,我在海里遨游,我很幸福,但我又特别恐慌。
2
大一结束的时候我和播音系一个姑娘恋爱了,搬出了寝室,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单间,把钢琴也搬了过来。
我邀大飞来吃饭,几杯啤酒下肚,大飞很快和我女朋友熟悉了,大飞说,他爸的生意是淡季,回去也帮不上忙,女朋友问,什么生意?他说,杀猪。大飞又说,还不如在城市里见见世面,顺便可以练练钢琴。大飞把火热的目光投向我的钢琴。
女朋友问大飞,你也是钢琴专业的吗?大飞说,不是,但我现在专攻流行乐和摇滚乐,我觉得键盘在乐队演奏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女朋友说,摇滚乐牛逼啊,总比那些唱民歌的好,以前有个师姐带我们去后山练声,有个唱民歌的傻逼声音特大,天天都是小白杨,让他小点儿声,他还不乐意……不过现在那个傻逼没来了。
我说,喝酒。
大飞赶紧举杯,女朋友说,你喝酒上脸?大飞说,我平时滴酒不沾,今天高兴。
过后,大飞对我说,看来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朝闻道,夕可死。大飞对钢琴更加执着,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只有成功转型,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有天,大飞抱了一大箱洗发水来,他说他找了份工作,推销洗发水,每瓶成本价六元,十块二十的随便卖。他拿一瓶让我试试,我看了看上面的商标——“海非丝”,总觉得哪里不对,我说,你还是去卖好了。
大飞背着一个双肩包走街串巷地卖洗发水,一天下来也顶多卖个三五瓶,有天,他到我这里练完钢琴,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脸庞,突然打了一个响指说,有了。我问,有什么了?他问,你觉得我全身上下哪里最出众?我说,除了英俊没什么好说的。他说,这是当然的,其实我最出众的是我一头飘逸的长发。
大飞转身出了门,晚上回来的时候,大飞带来了只烤鸡,两包遵义烟和几瓶青岛啤酒。
他说他卖了二十多瓶洗发水。我问他怎么整的,他说专门挑那些老式住宅,院子里有水龙头那种,一开始大家见到推销,赶紧摆手叫他走,他二话不说,拧开水龙头就把头伸下去,往头上抹洗发膏,弄得人家一头雾水。洗了头,把湿漉漉的头发往后一捋,形成一个大背头,然后面带笑容地说,实话告诉你,我以前快秃顶了,坚持用,又黑又密,这就是效果。
我忍不住大笑,说,那你今天岂不是洗了二十多次头?
大飞说,不止,也有不吃这一套的。
暑假结束,大飞请我好好喝了一顿,又带我去搞了个盲人按摩。他说,我本来想给自己买一台键盘的,我妹今年上高中,我也不能让家里太困难,挣的钱就当交学费了。我说,那你还要去卖不?他说,不卖了,这狗逼洗发水,再洗下去我就真秃顶了。
大飞问我,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称作键盘手?我说,会即兴伴奏。大飞说,怎么才能即兴伴奏?我说,首先你得懂调,熟悉每一个调的大小和弦,增减和弦,转位和弦,挂留和弦,离调和弦……总之,不断练习,大量实践。大飞说,你能不能教教我?我说,我要是懂,还他妈坐在这儿?
大飞向老师请教即兴伴奏,老师问他学什么专业?大飞说是声乐。老师语重心长地说,同学,不要本末倒置,好好练声,把歌唱好才是正道,大飞灰溜溜地走了,他到一个酒吧做服务员,吸引大飞的主要原因是里面有一支驻唱乐队,四大件配齐,在这个城市为数不多。大飞时常凑到键盘手旁仔细观看和弦运用和演奏手法,顾客喊几声服务员也没回过神来,键盘手听不下去,边弹琴边对他说,兄弟,五号桌有人喊。
有一次,他找了个机会请键盘手吃宵夜,和他聊了一个小时。
键盘手告诉大飞,他也不是科班出身,乐理知识一知半解,但他弹了至少两百首歌,每一首歌的和弦都了如指掌,久而久之,就发现了和弦运用的一些规律,归根结底,就是大量积累,熟能生巧。
大飞又点了一盘猪腰子,键盘手说,前期扒歌有点困难,我这里有些谱子,你可以拿去复印后慢慢练,但以后一定要自己扒。大飞紧紧握住键盘手的手,差一点要跪下去表示感谢,键盘手赶紧把他握得紧紧的,说,稳住,兄弟!
大飞按键盘手的指引,一头扎进音乐的茫茫大海中,他极其刻苦,钢琴水平突飞猛进。
又是一个毕业季的到来,云淡风轻的夏天,情侣们抱头痛哭,夜晚喝醉的人大声歌唱,学士帽扔向天空,被定格在一张张各奔天涯的照片里。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有天晚上,我很想她,给她买了一对大闸蟹,赶到她寝室楼下时,门锁了,等了半天,她穿着睡衣走过来,我说,给你买的大闸蟹,我把大闸蟹递过去,发现根本就不能通过缝隙递给她,她也没有伸手的动作。她说,算了吧,拿不进来。我说,就这样分了吗?她说,分了吧。她转身准备走,我说,看在上帝的份上,再吻一下我呗,我把脸使劲儿贴在冰凉的铁门上,她笑了,我也笑了,她把嘴凑过来吻我,但是门太厚,没吻着。
我提着两只大闸蟹大步走开了,边走边忍不住哭。
回到出租屋,给大飞打电话说,过来吃蟹,大飞说,整白的还是啤的?我说,白的。
大飞把两只大闸蟹吃得片甲不留,咂咂嘴说,这玩意儿虽然挺贵,但是还不如整点烧烤实在,说完,他起身去买了烧烤。我们又喝酒,我说,我失恋了。大飞若有所思地说,女人嘛,总是突然就走了,就像你身边的每个人一样,突然就走了,来不及和你说声再见,你放在心里也会被时间冲淡,只有刻在石头上,才会永远。
我第一次听见大飞说出这般文艺又富有哲思的话,抬头看了看他,他把腰间的钥匙解了下来,把那块刻着字的石头递到我面前。上面是个“玲”字。
大飞说,我心里就住着这个人,萧玲,但我一直没告诉她,高中时,我听说她和一个混混好了,我非常难过,为了她,我和这个混混干了一架,没想到这个杂皮有刀,我被他杀了两刀,在屁股上。
说着,他起身准备脱裤子给我看他的刀疤。我赶紧打住说,没这个必要。
大飞又坐下说,那天早上,我买了个油炸粑去上早自习,边吃边走,我听见有人喊我名字,我转过头看见是她,我的心跳得厉害,她走到我面前说,我要走了,跟你说一声。我记得那天早上雾很大,我只看得到她一个人,周围一切都看不清楚。我听到她这样说,心里难过极了,手哆嗦起来,油炸粑掉在了地上,我说,你要去哪里?她说,可能往南方走。我说,那我以后还能见到你不?她想了想说,如果有缘的话,我们会在社会上相逢。我心想,社会那么大,我在哪里和你相逢啊?我感觉自己正经历一场生离死别,我悲伤地看着她,想说点什么,又想做点什么。她突然凑过来,往我油腻腻的嘴巴上轻轻一吻,转过身,轻盈地走了,消失在大雾里。
我说,起码还吻着了。
大飞又说,我就把她的名字刻在了石头上,我不会忘记她。
我问,一直没有联系了吗?
大飞说,没有联系,但我一直偷偷关注她,她结婚三年了,她老公经常打她,好像过得并不幸福。
我说,你还爱她吗?
爱,大飞回答得非常坚定。
3
大三,我基本放弃了音乐,靠吃老本应付考试,我疯狂地看书,看电影,写小说和剧本,偶尔挣点稿费,钱不多,但我舒坦自在,感觉这也许更适合我。
大飞还是呈现疯狂的状态,天天泡在琴房练琴,直到保安把他拖出来。大飞说,他现在基本上会弹奏一百首歌了,那些和弦深深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像女人的名字刻在石头上一样,一辈子都忘不了。
大三的第二学期,有天大飞打电话给我说,晚上一起吃个饭,我和她相逢了。
我愣了一下,立马想到大飞刻在石头上的“玲”字。
萧玲穿一件白T恤,短头发,面容清秀,笑起来脸上有两个酒窝,不经意间眼里会闪过一丝疲惫和冷漠,手臂上有些类似刀疤的痕迹,像是经历过很多人情冷暖,江湖风浪。
我想起大飞说起的那个大雾弥漫的早晨,萧玲和她道别时的情景,萧玲仿佛多年前就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没有感到半点陌生,大飞反而因为激动显得有些拘谨。
几杯酒下肚,大飞问,你,什么时候走?
萧玲说,可能明天就走。
大飞说,能不能留下来?
萧玲说,留下来你养我啊?
我们都笑了。
大飞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说,我养你!
萧玲就这样留了下来。
大飞租了个房子,小单间,买了锅碗瓢盆,床垫沙发,萧玲收拾屋子,慢慢有了家的模样。
萧玲下楼买菜,我问大飞,她离了还是怎么着?
大飞说,据说是彻底分开了,有个小孩,在农村老家,她爸爸妈妈帮着带。
饭菜上桌,我们喝了很多酒,每个人都说了很多话,大飞让她把孩子接过来,信誓旦旦要养他们。
萧玲说,我他妈有手有脚的,哪要你来养?再说,你还是学生了。
大飞说,男人就应该养女人。
我说,他要养就让他养呗,有人养多好,我就寻思着,以后怎么找个富婆把我养着。
萧玲笑起来,用手捋了捋头发,她戴着两枚金戒指。
大飞说,小虎,你他妈低俗,我说,我从来就没有高尚过,大飞又说,你的理想呢?你他妈一开始就告诉我你没有理想,你觉得我傻逼吗?我才不信。我们都有理想,对,我们都不应该放弃理想。
大飞醉了,萧玲把他扶在床上,我起身告辞,萧玲说,我送你一程。
我和萧玲走出门,走进狭窄的巷子,我对萧玲说,感觉很久以前就认识你了。
萧玲笑了笑说,可能是我长得比较大众。
萧玲又说,我有个朋友,她老公脾气不好,经常打她,他们在南方一个城市,她当坐台小姐,有天晚上她回家,发现她老公突然死了,她没有哭,开着车把他老公的尸体拖回老家埋了。
我问,然后呢?
她说,没然后了,我安慰我朋友说,想开点,这是命,但我这个朋友始终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她比我想象的狠。
我们走出巷子,马路上灯火通明,车辆穿梭,我说,就到这儿吧,大飞还醉着了,她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萧玲第二天就去找了份工作,在一个超市做收银员。
大飞依然在酒吧做服务员,有天,乐队中场休息,键盘手对大飞说,你要不要试试?
大飞上场,刚开始全身抖个不停,但手落在琴键上,他积累的能量就爆发了,他顺利地完成了和乐队的合作。
萧玲听后显得很冷静,她说,他是你师父,你弹琴的时候他就没有琴弹,这样很没规矩。
萧玲这样的见解让我诧异,但我赞同她的观点。大飞恍然大悟,从此再没碰过师父的琴。
师父看过大飞的本领,介绍了一个四十多岁,面相普通,穿得像个公务员的人和大飞认识。
师父说,这是三哥,吉他手,你所知道的国内有名的乐队和歌手,三哥基本上都认识。
三哥摆了摆手,笑笑说,音乐这东西勤学苦练是一回事,还要天赋,我恰好两者都不具备,徒有虚名。
三哥看了看大飞说,我开门见山,年底我们乐队想搞个巡演,张老师(键盘手)上班走不了,你有兴趣没有?
听到“巡演”、“乐队”这些词,大飞激动得浑身颤抖。
大飞说,感谢两位哥子看得起我,我怕我技术得不到吃。
三哥说,没事,这事还在做,不一定成,你回去先练着,回头我联系你。
大飞回来后激动得抱着萧玲转了三圈,他说,我终于等到这么一个机会。
我说,我请客,去我那儿。
外卖送来,我们开始喝酒,萧玲对大飞说,从今天起,你就认真练琴,准备你的巡演,我呢,就负责养你,等你巡演完,你再养我。
我从床下费力地掏出一个琴包,递给大飞,说,你的。
大飞一脸懵逼,我说,萧玲给你买的,傻逼有傻福。大飞看了看萧玲,颤抖的手打开厚厚的琴包,一排黑白键齐刷刷地露了出来。这是萧玲托我给大飞买的,价格不菲。大飞突然哭了,不停地用手抹眼泪,萧玲也忍不住泪眼花花,她抹眼泪的时候,我看到她手上的戒指没了。
我也有点忍不住想哭,骂道,大飞,你他妈滚出去哭,老子还单着呢。
4
大三就这么结束了,我在一家影视公司实习,参与创作一些婚内出轨,中年危机,婆媳矛盾之类的电视剧本,勉强能养活自己。大飞辞掉了工作,除了吃饭和睡觉,时时刻刻都在练琴,连考试也不去了,有次我去找他,他穿一条短裤坐在床上抽烟,蓬头垢面,目光呆滞。
墙壁上密密麻麻贴满了纸张,上面是每首歌的和弦,以及键盘按钮的功能示意图。
他说,这琴就没个中文说明,全日文,一点资料都没找到,我搞了几个星期,发现里面有一套非常严密而科学的逻辑关系,你看,大飞指了指墙上贴着的纸。
我问,整明白没有?
大飞说,彻底明白。
大飞告诉我,这段时间他又扒了将近一百首歌,耳朵越来越好用,一般流行歌曲的即兴伴奏,和弦百分之九十都是正确的。
我说,牛逼!三哥那边咋样?
他说,还没消息,也不好意思问,万一整不成,就当自己得个锻炼。
我说,你这个想法严密而科学。
萧玲回老家看儿子,大飞说,我总梦见那个早晨,她消失在大雾里,一去不返。但几天后,萧玲又乐呵呵地赶回来,屋子里响起锅碗瓢盆的声音,大飞心里就踏实了。
但这种踏实不是真正的踏实,大飞说,你知道不?一个男人的事业就是他的阳具,我现在没有阳具。
还有一个学期大学就结束了。夏天的校园空空荡荡,除了泡在图书馆准备考研和考公务员的人,同学们大多都在外面上班实习。伤感是徒劳的,这是大学四年对伤感的最终理解。
大飞终于接到了三哥的电话,背着琴和几个摇滚老炮开始排练,第一天并不顺利,大飞说,他总感觉其他乐器在和键盘“打架”,有时他会忘记音色的转换,会忘记进行到了哪里,拍子也会记错。
三哥一直鼓励他说,很好,慢慢来。
大飞回家后废寝忘食地苦练,终于见到了效果,接下来的排练越来越顺利,一个月后,乐队决定启程巡演。
大飞后来说,走的当天就发生了大事,原本说好是乐队巡演,大巴车上却坐着魔术,杂技,二人转,舞蹈等演员。三哥当场就发飙了,执意要走,任何人劝都没有用,后来,一个扎马尾的男人从大巴车上下来,看上去有五十多岁,他走到三哥面前温和地说,这位朋友,我叫周仁哲,我变了三十年的魔术,大家都要吃饭嘛,你看,一车的兄弟姐妹都在看着你了,你说是不是?
三哥朝大巴车看去,一车的人透过窗口默默看着他。
三哥上了车,大巴车往南方开。
巡演期间,大飞偶尔给我发照片,沿途的风景,蹲在地上吃盒饭的经纪人,在台上跳跃的三哥,大变活人的魔术师,穿超短裙的女演员……
其间,萧玲邀我吃了顿饭。
其实几天前我见过她,公司聚会,吃了饭,总监私底下约我们几个去一家会所,萧玲穿着短裙,以一个毫无违和感的女技师形象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看见彼此,愣了一下,尴尬转瞬即逝,仿佛我们从不认识。她依然保持职业的笑容,总监说,出台的往前走一步,我看到萧玲往前走了一步。我借故接电话,起身从萧玲身边走开了,我没有再回来。
这次见面,没有尴尬,也没有谁提这个事,仿佛我们彼此知根知底,不需要去遮掩和解释。
我说,你上次给我说你朋友的故事,就是你吧?
萧玲笑了笑说,你是个聪明人。
我说,大飞呢?
萧玲说,他傻,傻得让我觉得做什么都在伤害他,以前觉得我可以为他做点事,但我发现,没有用,做得越多,错得越多。
我没说话。
萧玲看了看手机说,我要准备上班了,我说,好。
大飞巡演回来,我和萧玲为他接风,大飞告诉我和萧玲,我们在倒数第三站的时候出了个大事情,那天半夜睡得正香,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呼叫,我们朝窗外望去,我们的车被烧了,所有人都懵了,三哥第一个反应过来,拎起一桶水就往楼下跑,我们跟着三哥冲到楼下,火太大了,根本不敢靠近,后来消防车赶过来,火被扑灭了,车烧成了空架子,天又暗下来,大家围在车旁边,都不说话,像是在看着一个死去的亲人,非常难过,有人哭了。
我问,起火原因呢?
大飞说,还在调查,据说得罪了当地某些人,经纪人一筹莫展,三哥得知后主动交涉,没谈拢,晚上就被他们点火烧了。大飞接着说,我们就这样站着,没人说话,三哥突然唱起了《国际歌》,我们大家跟着一起唱,那种感觉特别心酸,特别悲壮。后来,公司取消了后面两场演出,一帮人准备散了。三哥对乐队的兄弟们说,我们把最后两场演完。我们大家都赞成,于是我们又背着乐器坐火车上路了,演完了最后两场。
我说,三哥牛逼!
大飞回来的第三天凌晨,我接到他的电话,说萧玲出了点事,我赶到社区医院,萧玲正躺在床上输液,她朝我笑了笑。
大飞说,萧玲下班回来,在路上被一个小崽(小伙)抢了,腰上被刺了一刀,也没流血,医生缝了针。大飞说,你帮我看着,我出去寻一下。大飞用衣服裹着一把长刀准备往外走。
报警没有?我问。
没用,我自己解决,大飞说完扭头闯进了黑夜。萧玲输完液时已是凌晨一点,她的脸色并没有好转,大飞没寻着人,满头大汗地赶了过来。萧玲说,回家吧。我说,还是去省医看看,萧玲说,不用,皮外伤而已,睡一觉就好了。大飞了解萧玲的脾气,犹犹豫豫带着萧玲回了出租屋。我说,一会儿有哪里不舒服,马上给我打电话,萧玲朝我又笑了笑。
凌晨五点,我接到大飞的电话,语气非常平静,他说,萧玲死了。
一股巨大的悲恸压得我喘不过气,我在床上坐了两分钟,全身发抖,不知所措。
我赶到时,大飞把萧玲抱得紧紧的,失声痛哭,肝肠寸断。他说,我们睡在一起,她一句话都没说,半夜,我伸手摸她,还以为她冷,就抱着她,后来我就喊不应了……
大飞带着萧玲的骨灰回了老家,我们的大学生活也恰好结束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5
毕业后我去了北京,2019年冬天,我随剧组到贵州某个地方采风,这是大飞的故乡,我们要在这里待五天,我决定走之前给大飞打电话。
这天中午,我在一条巷子里乱窜,远远地,我听到了电声乐器发出的声响,一个男声在唱:我们一起学猫叫,一起喵喵喵喵喵,在你面前撒个娇……
我的心跳得厉害。
几个小朋友在舞台前蹦蹦跳跳,我看到台上的大飞也蹦蹦跳跳。
我没有想到以这样的方式与大飞相逢。远远地,我看到他戴着一副墨镜,头发梳成背头,穿一件黑色呢子大衣,身材有点发福了,看上去像个四十几岁的人。
县城里常见的流水席,厨师在大铁锅前忙碌,煤油灶发出时大时小的轰轰声,宾客们在院子里打麻将,嘈杂声一片,没有谁在乎大飞到底在唱什么,我远远地看着,生怕我的出现会打乱原本该有的节奏,直到有人喊道:打麻将的,最后一把哈,要吃饭了。
我走了过去,大飞正在收拾乐器,他突然抬起头,张大嘴巴,摘下墨镜,欲言又止,紧紧给我一个拥抱。
大飞把面包车钥匙丢给贝斯手,简单交待几句,和我走出了巷子。
大飞说,搞了个乐队,隔三差五就演出。
找了个小馆子,我们坐在烧煤的炉子旁喝酒。
大飞说,当时我把萧玲的骨灰带回来埋了,才晓得她老公死了,我把身上的钱全部给了她父母,我说,孩子跟我吧,她爸说,你喊得走就跟你,当时这个小家伙有三岁了,我对他说,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爸爸,你跟我走要得不?他站在门边望我,那眼神和萧玲一模一样,他犹豫了一下,喊了声爸爸,跟着我就走了。
我想起了萧玲,我永远不会忘记萧玲留给我的最后两次微笑,我们像是肝胆相照地说了很多话,瞬间达成一种悲伤的默契,没有嘱咐,也没有猜忌,恪尽职守保守着共同的秘密。
大飞说,我本想考个教师什么的,才发现老子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要吃饭嘛,就寻思着做点什么,只有搞乐队,招兵买马,有天有个瘸子兄弟说他想当吉他手,他先天小儿麻痹,我说,你唱首歌给我听,他就抱着吉他唱了首《我真的受伤了》,他唱着唱着就哭了,感觉真的是受伤了,我也听哭了,我说,就你了。后来又有个人来,说他会拉二胡,我说民乐不要,他说,那你要什么?我说,你以前弹过贝斯没有?他说,没有,我弹过棉花。我一想,也行,弹棉花要有律动感,二胡也是弦类乐器,相通的,我说你就是贝斯手。鼓手真不好找,有天萧玲妈妈来找我,她说小女儿天天去歌厅蹦迪,能不能给她找点事做,我说好,我就去找她,她根本就不理我,桀骜不驯的样子,我把她拉到了排练室,问她喜不喜欢音乐,她说喜欢又怎么了?我心想,我他妈两百首歌还不能征服你吗?后来,她就成了鼓手。
我忍不住笑起来。
大飞又说,这丫头野得很,有天她失恋了,喝了斤把白酒,对我说,干脆我嫁给你算了。我说,你他妈还没出挑周全,赶紧好好练鼓。
我说,我为你感到高兴,大飞。
大飞说,我命好,全遇到贵人,你,弗莱迪,师父,萧玲,三哥,还有现在的一帮兄弟姐妹,我很知足。我笑了笑说,弗莱迪也是?大飞说,当然,弗莱迪在天上,三哥在地上,他们都是最懂摇滚的人。我又问,你的理想是什么?大飞说,你他妈一个从没理想的人怎么问起我的理想了?我们都笑了,又碰了一杯,大飞说,要演下去,我给兄弟姐妹们布置了任务,让他们好好练,到时候开车去搞一次巡演。
炉子里的火光在大飞眼睛里闪烁,我想象那次漫长的巡演,在猝不及防的大火前,他们束手无策,沉默地伫立在黑夜中,在被焚毁的汽车旁高唱《国际歌》,乐队依然踏上征程。大飞一定经历了某种破灭和重生,以至于在面对以后的恩慈与灾难,屈服和抗争时,他明白,人总要奔赴下一站,站上新的舞台,开始新的演出。
我们都醉了,走出门,路灯下大雪纷飞,世上一片雪白。我记得萧玲说过一句话,有缘的话,我们会在社会上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