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约翰尼刚刚开始旅行时,还是个小孩。他是在路上成为男人的。他之所以踏上旅程,是为了寻找故事之城。他走过一座又一座城市,只为了找到它。因为那是人间天堂。
据说,要去故事之城,需要先找到那扇特定的传送门。可那些门千变万化,也许是扔在地上的石头、也许是一扇虚掩的窗、也许是一颗盲眼乞丐的灰色眼珠、一座衣橱、一片水雾从地下井里升腾而起。
经过十年艰辛寻找,他循着线索,来到一栋奇怪的宅子。
打开门进去,他看见繁复的雕饰遍布廊柱、拱顶、栏杆扶手、门框。房间里堆积着各种套装沙发、客厅挂着鲜艳的丝绸幔帐、多叶的热带植物环绕,浓烈香水味充盈其中。里面吵嚷喧哗的,尽是老人——由于浓妆艳抹,脸上刺满纹饰,他们的年龄并非一望而知。
老人们向他祝贺,他找到故事城的入口——“细密之房”。在这里,每一道花纹都是刻度,都代表已虚构出的一个“故事”,包括任何小说、漫画、电影、带有情节的电脑游戏、意有所指的绘画等作品的诞生,都会给这栋屋子,以及屋子的住民增添花纹,很快他们都会瞎掉,因为新的纹路会刻进他们的瞳孔。
看着这满屋的眼花缭乱,只要五秒钟不闭眼,他就头晕目眩。经过指引,他来到屋子深处的一间书房。如果说之前经历的是“感官过剩”,那么这间书房给他的感受便是感官的匮乏——墙壁、桌椅都洁白得好像并不存在。哪怕有一丁点儿阴影,都会造成色泽的层次和空间的变化。唯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一切都在发光,以祛除哪怕是最基本的“花纹”——光阴。
突然,一扇窗户被人拉开,阴影照射进来,勾勒出基本的格局,也将那个浑身雪白的女人照亮(或者说照暗)——她赤身裸体,背对约翰尼。此刻回过身来,两只漠然的黑眼珠直溜溜地瞪着他,什么话也没说。“你好,我是来寻找故事城的。”约翰尼客气地说。
“而我是上帝。”那女人苦涩地说。
据说,上帝无所不写,没有一种题材不擅长,每天都能写三十兆亿个字。十万根手指因为磨损,而替换成金属假指。她为了不受旁人打扰,专门在夜间写作,于是变得惨白。
她独自老去,在耗尽所有的灵感后,她突发奇想,决定做一个行为艺术——她决定要写最后一本书,写最后一个世界,既然冲突与矛盾乃是故事的本源,她决定创造一个不存在矛盾和冲突的世界,借此,她会一劳永逸地消灭故事。
“沉默女士”在白纸上用白色笔写作,而且惜墨如金,每天只写四亿个字。一年之后便写完了整本书。用颤颤巍巍的手点下最后一段的句号后,书封突然发出刺眼的光芒,仿佛一道风将所有的纸页吹起,化作一道明亮的漩涡,所有的文字都在旋转、旋转、旋转……传送门打开了,通往故事之城。
一篇旨在消灭故事的故事,却成为了故事城的传送门,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极为讽刺的事情,自从这扇传送门打开,“细密之房”的花纹便与日俱增,曼陀罗般的纹路正在漫出门槛、天窗、爬向街道与屋顶。而上帝独自坐在她的书房里,忙着擦去花纹,忙着懊悔。
“那么,我这就进去啦!”旅者跳进白色书页的行间之中。他落入一道由回转的汉字组成的漩涡,激流推挤着身体,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出现在那陌生的街道上。
2
“这里就是故事城吗?”约翰尼紧了紧背包,疑惑地望着身边的一切。在他眼前,一切似乎都太普通了。各处没有一丝多余装饰。宽敞的马路上秩序井然,无人脚步急促,也无人低头看手机,仔细勘察路人的表情,给人以呆滞茫然的印象。
在这里,连大气的动态都非常简陋——在天空中,云层像棉花糖般蓬松。草叶只有一种对生的绿叶,摸上去有一种塑料感。太阳黄澄澄地垂挂着,明亮却不刺眼,他可以直视它。整个城市仿佛临时的布景,随时可以收走。
一辆巴士缓缓驶来,车身上写着“环城游巴士”,跟车导游是一个女孩子。正抱着双臂坐在司机座后面,望着前方似睡非睡。看见有人上车,她仿佛极为嫌弃,说:“你怎么,要环城?”
“我想看看这座城市。”约翰尼说,不安地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人,他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靠导游小姐很近。
方向盘自行旋转,油门自己摁下,车子自己动起来。
几乎纤尘不染的大街两旁,罗列着积木一般刻板的房屋。店铺明亮的橱窗内,人们懒洋洋地发着呆。政府大楼安静得像陵墓。
“那个……能不能问一下。”约翰尼小心翼翼地坐在导游小姐身旁,问,“本市有什么景点呢”
“所谓的景点,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值得一看的地方。”
“值得一看的地方……你真麻烦。”导游小姐仿佛勉强应付他似的,朝着窗外指指点点。她并不解释什么,只是给他指出值得看的地方。——看,两条狗在交尾。——看,一个人在街上走。——看,那是一座,普普通通的房子。——看,空气。
当车子驶过一座跨江的悬索大桥时,导游小姐指着窗外极远处一片白茫茫的烟,以及底下那一片纸箱子般的建筑。“那是工厂,一切都在那里生产,由机器人生产,完全无需人类的介入。”
“我可以进去看看吗?”
“没门儿。”导游小姐非常轻蔑地说。
“为什么?”
“我说没门儿!”
“你怎么这么蛮横?工厂你家开的?
“是没门儿,门没有,你懂吗?他妈的,是房子没有门儿。”导游小姐气愤地站起来,做着抽象的手势,形容着门儿的没有。”人类进不去,全是机器!
约翰尼长叹一口气,他不甘心地坐在椅子上。 “你作为一个导游实在是不合格。”约翰尼说。她耸耸肩膀,并不在意。“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她坐回椅子上,不再理会约翰尼,又恢复了那一脸茫然。
“更重要的工作,难道是发呆吗?”约翰尼疑惑地想。
他下了车,在一条枯燥的街道上走着,转弯进入另一条枯燥的街道,渴望着第三条街道的枯燥能在形式上有一些惊人之处。可是不,一切枯燥都那样的恰到好处的平庸。
他走进政府大楼,想进行一些政务咨询——人口啦,工资啦,政策啦,生育率啦。他窜进交通处,问了一通。又跑到土地处。先进办公室,又进政法委。跑来跑去,一开始谁也不搭理他。再后来,书记们、文员们,一个个从茫然中苏醒,看笑话式地跑到走廊里,奶声奶气地模仿他说话,好像在逗弄牙牙学语的婴儿。他一提今年的城市GDP,他们不知怎么了,先是眼睛鼓鼓地望着他,继而仿佛喘不过气来似地掐住自己的脖子,抓挠一番空气,然后爆发出百鸟的笑声——GDP,这乡巴佬竟然问我们GDP,嘎嘎哈哈咯咯噗噗嘟嘟。
约翰尼被他们的笑声吓跑,他坐电梯上到顶楼,想望望城市的边缘。目之所及全是这乏味城市纸盒子般高楼大厦的延伸,地平线的形状是一片凹凸凹凸凹凸凹凹凸凸。城市无远弗届,看不见森林和田野。这让约翰尼奇怪地感到很悲伤,觉得自己在世界的尽头。一切都很完美,但再也不会有激动人心的事情了。依他看,这个所谓的“故事之城”固然富足和谐,却因此一文不值,每个人都如此满足,如此没有追求,因而也就不存在故事了。约翰尼想,上帝其实完成了她的工作。
他走进百货商店,这个城市的经济主体应该完全国有化或垄断化了,没有琳琅满目的品牌。只有商品标签和可降解包装袋——“吃的”、“喝的”,货架满满当当,选购的人却少极了。偌大的超市仿佛只他一人,他抱了一堆冲向门口。那里有售货员和保安,两人都不理他。他带着东西跑出去,他们还是不理他。“喂,我不付钱,如何?”他朝售货员大喊。她却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
约翰尼会渐渐发现,这座城市有百货大楼,却没有“商业”。有修车厂和修理工,却没有需要维修的东西。有政府和公务员,却没有“政治”。一个调酒师不会喝酒,一个保安从不保护任何人。一个国际新闻记者不通外语,一个农民蹲在蚂蚁窝前面发呆。一个飞行员具有恐高症。一个妓女没有一丝性欲。一个健身教练骨瘦如柴。所有人都有工作,但工作只是为了活动活动手脚,装装样子。
他喝了太多免费的酒水,开始放纵自己,在这沉睡之城恣意破坏——敲开消防栓、推搡发呆的行人、用石头砸烂橱窗,冲撞其他车辆。他夺走一辆四驱跑车的控制权,向一个正在横穿马路的呆子驶去,他开得并不快,仅仅是为了吓唬他,看看会发生什么——滴滴,滴滴滴!他鸣着笛越开越近。就在几乎要撞上他时,约翰尼猛地摁下刹车,行人跌坐在地,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救命啊!”他呼救一般地朝天空喊着,那神情非常庄严,仿佛要召唤闪电——突然,车身猛地一震,被某种巨力抬拎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中——转来转去的半空中,不知从何而来的机械臂打破车窗,朝着约翰尼揪过来,一根针刺进额头,一阵酥麻的电流射进,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3
约翰尼从昏迷中苏醒,从地上爬起来。透过玻璃窗,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座图书馆,他看见宽广的楼梯,雅典卫城墙一般高大的书架纵向无限延伸,中间天井祥云缭绕。横向回廊则呈六边形,每个角落都有一道窄门,通向其他的房间。整个结构似乎完全来自博尔赫斯的《巴别图书馆》。想到博尔赫斯,他就想到那句名言——“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难道,我死了吗?”约翰尼喃喃自语,往两边张望。一个男人正从他身后的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只见那本书突然从那人的手中飞起,白色的书页在空中旋转,裹挟着那人的身体,男人在纸页的漩涡中渐渐隐没,不见了踪影,而所有的纸又回到了封皮,封皮又回到了书架,仿佛从未发生过什么。
出于好奇,约翰尼走过去,翻开那本书,看见一个金光闪闪的名字,这个名字出现在第一页第一行第一个谓语之前,随着时间不断向下迁移,填充一个又一个虚位以待的主语,成为故事主人公的名字。金色名字移动的速度,与约翰尼阅读的速度几乎一致。这是一个恐怖故事,这个故事如此恐怖,以至于构成那个名字的金色墨水在“颤抖”这个动词之前真的颤抖起来,由标准的宋体变成虚弱的幼圆体,最后,又鼓起全部勇气,化身一道彪悍的狂草。
约翰尼一开始很困惑,突然恍然大悟,这个金色的名字,也许正是刚刚那个读者的化身!“原来,这就是故事城的真相。我可以通过阅读,去往另一个世界,亲身体验一段故事!太好了。”他吹着口哨,开始扫视其他书本,想找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
突然,有人撞了一下他的肩膀,一个贩子,戴墨镜,裹着一件船帆似的大风衣,靠近约翰尼。“朋友!朋友!听我说。”那人把大鼻子凑过来,神神秘秘地拉开领口,从里面露出一本卷脚的小书,说:“朋友,要故事吗?特别特别粗俗的那种,都是书架上没有的东西。比如未删减版本的《一千零一夜》全集,保证内容极其低俗,描写极其细腻,体验极度疯狂,来嘛!过了这家没下家,保证你不后悔!”
“哼!我可是不是随随便便的男人。”约翰尼不屑地转过头,想挤过贩子往门口走去,没想到一脚踩在他滑溜溜的风衣上,一个趔趄往后倒去,撞在书架上。“糟糕!”约翰尼惊呼一声,从头顶,好几本书晃荡起来,书页全都翻开,它们从书架上纷纷坠下,散开的书页围绕着约翰尼疯狂旋转起来。
时空蓦然转换,约翰尼猛吸一口气,从一片稀烂的泥巴中挣扎出来。身上穿着脏得看不清颜色的军服,手上是一杆步枪。身后是一条堑壕,人们还在不断从那里翻越出来向前冲刺。前面是一道已被撕开口子的铁丝网,铁蒺藜里挂着几具尸体。几匹伤马躺在一边,汗水淋漓的马蹄正无力地朝侧面踢踹。“冲啊!约翰尼!为了胜利!”有人正从哪里朝他喊话,声音很闷,好像在水底说话。
与此同时,他又坐在旧上海的洋场里,穿西装打领带,一边喝着洋酒,一边看洋女人跳舞。某个斜戴着大檐帽的妖冶女人坐在他对面,一支枪抵过来。女人说:“阁下,为了革命,组织叫我送你上路。”砰,他胸口中弹,恍然出现在中美洲,正亲身参与一场阿兹特克的血祭,他们把染成蓝色的奴隶带上金字塔——他的身体就是蓝色的,他的手被绑着,但与此同时又拿着斧头,他是执刑的刽子手,又是祭台上的人牲。
他挥下巨斧,人头落地,滚向不同时代,滚向不同躯体,他位于一个又一个戏剧时刻的中央,伤人或是被伤,爱人或是被爱,他是总统、农民、工厂工人。他是簇新的列车和生锈的铁轨、是芬芳的青草和沼泽的水怪、他是天边的雷鸣、是海上的鸟。他滚落到哪个谓语之前,就整个儿成为那个谓语前的那个名词的那个含义的那个本质。
仿佛过了很久很久,这些故事终于先后结尾。回到阅览室的约翰尼如同大梦一场,他站在街头,故事散落一地,时间未曾过去分毫。
4
多年的追寻终于有了结果,约翰尼开始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他沉浸在故事里,经历无数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渐渐忘却原来的身份。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毕竟,在这座城市,计时没有意义。没有睡眠和昼夜,衣服不会变脏,头发不会变白。从一个故事完结,到另一个故事开始之间,他不得不短暂地回归自我,这之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空虚和孤独。
他是谁?
有一天,他在图书馆各处晃荡。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往事袭上心头。那位姑娘坐在一盆绿萝旁,忧愁地望着一本没有翻开的书。约翰尼凑过去一看,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呼。“是你呀,导游小姐。”
女孩困惑地望了望他。“我们认识吗?”
“你不记得我了吗?环城巴士游!没门儿!门儿没有!”约翰尼手舞足蹈地模仿。“你大概是认错人了吧。”姑娘说着,捋了一下头发,“喔,我懂了,你认识的是我的一部分。”
姑娘耐心地解释说。的确,他是见过她,是和她说过话,甚至坐在她旁边。但是,他们彼此之间并不算认识。就像在QQ上找她聊天,而她采用了自动回复一样。在这座城市,脑科学这样发达,以至于心智可以按需分配。“13%的我属于现实,在那里维护和保养肉体,而87%的我属于这里。”姑娘笑着说。
约翰尼头一次发现,姑娘的笑容这样美丽,好像改吃素的鲨鱼一样,笑得又大又甜。这是甜度87%的笑容。“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不翻开这本书?”约翰尼好奇地指了指她手上的书。
“噢,唉。我遇到了一个麻烦。”
“说说看,我来帮你!”约翰尼红着脸说。
“噢……这很复杂。”姑娘解释说,她手上的这本书,并不是为一个读者写作的。而是同时为上百,甚至上千个读者写作的。它被称为“共同创作”的故事,在这种故事里,没有独一无二的主人公,没有明确的故事走向。仅仅写了设定和场景,以及一条模糊的故事脉络。所有的“名字”都必须争夺在故事里的位置。
有时那会是一个混乱的故事,意味着一场争权夺利、拉帮结派的乱战。东汉末年曾被改编成这样的故事,而20世纪的民国也被同样改编。更不用提欧洲的中世纪,日本的战国时代以及古老的特洛伊。人们进入其中,扮演神明、军阀、战士、独裁者。扮演战士、劳工、农庄主。这样的世界,是名字与名字相互杀伐的世界。读者追逐着作者赋予的头衔、形容词和精彩段落。每当一个读者看到自己的角色大势已去,前方只有黯淡的命运等待着他,就会在故事里抹去自己的名字。
为了给其他参与故事的人一个交代,系统会为出局者生成一个潦草的结尾——飞驰的马踩到一根断裂的树桩上、一次凶手不明的投毒、一次阴差阳错的投弹。
“你看,我的问题在于……”姑娘红着脸,说,“真的,我的问题是,你可不要笑我!我,我想当一次真正的主角,你懂吗?主角,独一无二的大人物!把其他人踩在脚下,狠狠地蹂躏她们。”姑娘憧憬地望着封皮,手指死死地摁着,她摇着脑袋,笑容恢复了肉食性,牙齿几乎都变尖了。
“可是我总是玩不过其他人……除非,你愿意帮我。”她看着约翰尼,双眼湿润,一眨不眨。
“你的意思是,作弊吗?”约翰尼深吸一口气。
在这个世界,取代编程的是书写。只要会写字,人人都可以创造或改写一段虚拟体验。但是,如果在别人的作品上乱涂乱改,会被故事警察抓住,狠狠揍一顿屁股。此刻,约翰尼看着她的眼睛,莫名觉得屁股发痒。
“求求你了!好心人!”姑娘说。
他犹豫一番,最后拿出一块墨水橡皮和一支钢笔。
“好吧。”
“那就拜托你啦,记住我的名字,追随我的名字,我叫桃乐丝!”桃乐丝,桃乐丝,约翰尼喃喃道。桃乐丝翻开了书,一头钻入字词的空隙。约翰尼正襟危坐,追随着桃乐丝,追随着情节。
除了桃乐丝,还有许许多多的名字,都在故事中争先恐后。约翰尼追随着桃乐丝,为她同时夺取了“沉鱼落雁”和“力大无穷”两个形容词。为她倒掉姜汤里的砒霜,将从假山石背后射出的暗箭用狂风吹离。他不知疲倦地做着这一切,好像一位娴熟的大编辑涂涂画画。
与此同时,他也在阅读这个故事——一场以语言和阴谋为基础的宫廷战争!桃乐丝必须在正确的场合说出正确的话,讨好正确的人,陷害她的对手,才能真正胜利。可是,约翰尼有时候感到迟疑,对于一些情节,他拿不太准,毕竟,哪句话是应该说的?什么用语是得体的?他应该让桃乐丝自己说话吗?他写下一句看似放肆的话又擦掉,又在悔恨中重新写上同样的话。于是桃乐丝成了结巴。
这不是约翰尼熟悉的语境,他对此感到力有未逮。他离开家,四处寻找理想的城市。现在他意识到人也是一座又一座的城市,每一座都试图讲述属于自己的故事。有时,不同的故事可以产生沟通,从彼此的文本中获取词语和理念,有时,不同的故事又厌烦彼此。
约翰尼感到了厌烦,他不喜欢这种故事。他喜欢堂堂正正的暴力故事,男子汉的故事。
终于,在某一个时刻,在故事进行的过程中,看着桃乐丝和人们勾心斗角,唇枪舌剑,他不再喜欢桃乐丝了。他放了一把火烧掉整座后宫,还摘下皇帝的头颅丢进粪坑里。然后他随手拿出一本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把中间的一页,接上桃乐丝所在的那一页,于是,桃乐丝从宫殿一跃而入残酷的北美荒野,那里无人和她唇枪舌战,那里只有艰苦卓绝的生活和强硬的大自然。前后衔接,故事变得诡异:
“……那宝殿的地上铺白玉,上面雕出莲花的模样,桃妃赤足踏上只觉温润,进退步步生莲……桃乐丝走上石头,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而一头狼仰视着她,粉红的舌头裸露在外,想要吃掉她……”
桃乐丝本来就快当上王后了,可是,在杰克·伦敦的小说里,她被整得非常凄惨,非常非常凄惨,蓬头垢面,浑身受伤,差点被狼吃掉。她这辈子从没受过那么大苦头,所以出来后她恨不得剁了约翰尼——后者早就扔下笔逃之夭夭啦。
不过,听说故事警察后来把约翰尼痛揍了三个小时屁股,这期间约翰尼始终没有指证桃乐丝。所以俩人又扯平了,但他们都不想再跟对方说话。
5
在一个又一个故事的间歇,约翰尼总在有意无意地遇见桃乐丝。他们不会打招呼,一个人看向对方,另一个人立刻冷漠地转开眼睛。约翰尼为此感到伤心。
终于,约翰尼感到自己所作所为的不对,归根到底,用品味来定义人就是不妥当的。他知道,假如桃乐丝看到了他读的那些故事,包括那些他一时按捺不住,偷偷从小贩那儿拿来的黄色书刊,桃乐丝也一定会鄙视他。
约翰尼厚着脸皮接近桃乐丝,向她道歉。真心实意地,他想知道桃乐丝究竟是谁,也希望桃乐丝做同样的事情。
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在阅览室外约会,席地而坐,图书馆的咖啡和酒都享之不尽。更理想的约会地点是故事之中,约翰尼说服桃乐丝一起欣赏那些老掉牙的古典故事,他们也特别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在纽约肮脏的街头瞎搞。他们也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那场盛大的舞会。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金瓶梅》里。这样以后,他们再也不需要故事的遮掩了,在阅览室的角落,他们毫无顾忌地亲吻,约翰尼甚至提议他们一起离开图书馆,回到现实之中的肉体里,但桃乐丝不愿意,她不知道在这里度过了多少时间,万一现实中的她已经老去了呢?她可不想变成老人。
“好吧。”约翰尼大度地说。他感到很幸福,在桃乐丝身上,故事城的生活终于获得了一种连续性。在故事与故事的间隙,约翰尼也不再觉得空虚。他知道自己是谁了,他就是爱桃乐丝的那个人
6
在故事城混久了之后,约翰尼注意到,故事城的许多居民似乎不满足于仅仅阅读故事,从某一个时刻开始,大家都希望创作出自己的故事。
他常常见到那些焦灼的面孔,穿长风衣的故事贩子,他们四处兜售自己无人问津的作品,人们除了注意力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他们苦苦哀求的,就是别人能注意到自己。
“看看我的故事吧!”人们呻吟着,跪拜在脚下。“看看我的故事吧,个人觉得写得非常精彩,虽然只写了开头,但从提纲来看,绝对能拿大奖!”卷边的书页敲打着约翰尼的肩膀,他厌烦地挣脱开来。
由于所有人除了读故事,就是写故事,没有别的事情要做。不知不觉中,故事已堆积如山,足够每个人读上千年。一本新的故事要找到读者难如登天。
正因如此,约翰尼对桃乐丝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有你。”桃乐丝也对约翰尼说:“我也是幸运的,因为有你。”他们缠绕彼此,就像两条蛇。他们决定一起写一个故事,这既是爱的证明,也是自我价值的呈现。
开头美好得难以置信。他们在同一页纸上,写同一个故事。两手相叠,共持一笔,横竖由他,撇捺随她。故事的主人公由他打磨了颧骨,她勾画了眉毛和嘴唇,脸庞清秀,雌雄莫辩。决定性别的关键在于胸脯,桃乐丝要拉出曲线之前,他先行一步,添上细密的汗毛。于是他们的主人公成了男性,桃乐丝尴尬地笑笑,但也没有特别介意。
接着,他赋予他一把佩剑,名唤“月光斩”——湛蓝如夜、剔透如冰的神剑,桃乐丝则赠他一手绢——没什么特别的,普通的手绢,擦口水用的,棉的。他们的孩子就这样诞生了,一个小小的侠客。
“等等,谁决定了要写武侠小说的?”桃乐丝惊讶地说。“不可以吗?”——“当然不可以啊,我不喜欢武侠啊。”——“那,那就不写武侠吧!”——“你真是气死我了,你给了他一把剑啊。”——“我拿回来……哎呀,臭小子不肯还给我。”——“你真是个大傻瓜!”——“没办法了啊。”
就像所有感情一样,分歧出现了。桃乐丝认为武侠小说已经是过时的题材。他们的作品如果希望获得读者和点赞,绝对不能是武侠,这都怪约翰尼缺乏专业意识。约翰尼却心想,专业个屁!他倒不是对武侠小说有什么专情,他只是在怄气,他埋怨桃乐丝的势利眼,埋怨她在两人的爱情事业中引入观众的因素,为什么他不能抛弃一切取悦他人的想法呢?
故事的旁枝末节渐渐延伸,情节模糊起来,约翰尼发现自己无法再与桃乐丝共写一字。于是,俩人从一字一划的合作,转而变为上下句子的衔接。常常在他想要放置句号的地方,她选择了叹号。又过了一阵子,他们改成段与段的合作。结婚一个月后,口角变得频繁。
比如,有一次,他在一个段落中精心铺陈了一个场景——黄昏时分,他们的侠客面对着一座恢弘的王城,他让主人公走上石板路,开启冒险,结束这个段落,无疑,他已暗示角色将要走进城市,因为他埋下的许多伏笔都必须要城里,在那些别有玄机的酒楼、凤楼、深宅、大院里兑现。但在下一段,不明他心意的桃乐丝却让主人公转身回来,追随一道小溪而去,忘情山野。他们为此吵了一架。从段落到段落的合作,改为章节到章节的合作。夫妻间的矛盾也更加直白。
往往他精心写下的人物,被妻子肆意侮辱。比如,他写一位守城的战士,迎着寒风巡视城墙,渲染了肃穆的气氛,即将发生一场宏大的战争,他应该死在战场上。但下一章,妻便精心地描绘那战士是如何叛逃,翻出城墙,跑到荒郊僻野里,如何吃了毒蘑菇,因为腹泻而脱下裤子,结果光着屁股冻死在郊外。
两人都心知肚明,他们合写的故事只是一纸狗屁,他们限制了彼此的潜力,跟彼此捣蛋,侮辱彼此的创意,约翰尼没有感到特别沮丧,他只是放下笔。静静地看着桃乐丝。思忖着如何把故事据为己有。在未来的生活里,每当他们的关系出现危机,他都会回想起那一刻的冲动——把本子抢过来,推她一把。把本子抢过来,用涂改液把属于她的那一部分删掉。散伙,分家。可是那意味着多大的成本啊?他们纠缠得那样厉害,以至于离开彼此的代价远大于重归于好。
终于,他们决定去寻找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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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事之城,只有两个权威机构,那就是版权部和故事法庭。夫妇两个去版权部申诉,想要把故事据为己有,两个人都不是认真的,都只想让对方先屈服。而在柜台前,故事警察捏紧了它的金属拳头,说它没空处理这种狗屁破事,那个警察是个机器人,浑身银光闪闪,看上去无坚不摧的模样,但它在夫妇面前,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压力太大了,你看看,仅上周,就发生了一万多起抢劫案、十万起盗窃、两千五百起强暴、还有四千多起残忍谋杀——其中不无死无对证的分尸案、辱尸案!”
故事警察的话把他们吓得够呛、后来经过一番解释,他们才知道,实际上在故事之城,只有一种罪刑,那就是针对故事的犯罪。“洗稿是偷窃、抄袭是抢劫、胡乱评论是强暴、涂改增删是谋杀……”机器人列举着无穷无尽的罪名,小到标点符号的不规范应用,大到沉浸于自我表达不顾读者感受,全部都有对应的罪行。什么猥亵故事罪啦、故事精神暴力罪、故事通奸罪和滥交罪啦。
“等一下,那我们这事算什么问题?”
“喔,你们有一些故事家暴,我们一般不太乐意管。”
桃乐丝生气地大叫,不!你们必须管,这是我的故事,我不想要他的掺和!他从来不懂我想要什么!约翰尼沉默地注意到,妻子又露出了那种肉食性的脸孔。她真的这么恨自己吗?也许一开始,保持零距离的写作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他们需要距离,他们需要分开写作,可是,这样以来,把他们长久联系在一起的,又会是什么呢?
12
矛盾迟迟没有解决,他们终于感到对彼此厌倦。有一段时间,他们躲着彼此,冷战,不说话,各自读各自的故事,经历其他的人生——其中没有对方。故事与故事的间隙又变得空虚难熬。
那天,约翰尼刚刚从一个故事里跳出来,就被汹涌而过的人潮席卷,往故事法庭的白色台阶走去。在白色阶梯之下,密密麻麻地站满了抗议的人群。哭天抢地者有之,高举横幅者有之。约翰尼在人群中看到了桃乐丝,连忙跑过去抓住她的手。——“老婆。这里怎么啦?”——“都来闹事了,真是一群傻瓜,貌似这些人都被指证犯了盗窃罪——也就是抄袭。”
“我没有抄袭啊,真的是巧合啦!”有个中年人一边哭,一边跟别人说。“我也是啊,我没有抄袭啊。”——“我也是,我也是!分明是原创,平白无故被人说抄袭!”大家都在哭嚷着。
突然有几位警官跑过来,问:“死蜜思夫妇在这里吗?”——死蜜思夫妇是约翰尼和桃乐丝起的笔名。约翰尼举起手。警官气喘吁吁地挤过抗议的人群,跑到约翰尼夫妇前,飞快地把手伸过来。约翰尼正要去握,突然发现一只锃光瓦亮的手铐拷在手腕上。
“你们合著的武侠小说涉嫌对他人作品进行拦路打劫,现在要带你们去调查。”警官说。他们被拽进法院的一个房间。约翰尼和桃乐丝都目瞪口呆,像两袋化肥似的被扛着去了警卫室。
“看看,”警官指着警卫室里的一块屏幕说,“上面标红的情节,全部与过去的某篇故事有重合。”约翰尼仔细看去,那些标红的情节,都是他们认认真真精心铺排的。那些未被发现抄袭的,都是给彼此捣乱时胡写乱画的狗屁不通的文字。
“这,冤枉啊!”——“你们一定是搞错了。”
约翰尼和桃乐丝激动地叫了起来。
“撒谎也没有用。在故事城,抄袭是不允许的。因为大家都把故事视作自己的尊严所在!你们必须受罚!”
“受罚!”桃乐丝捂着嘴,哭着问,“你们要对我们做什么?”
警察得意洋洋地说:“你们的抄袭很恶劣,涉及太多作品。根据我的经验,大概要判你们读《苦儿流浪记》、《古拉格群岛》、《满清十大酷刑》、《古代生活指南》,或者《黄泥街》、《芬尼根守灵夜》、《城堡》还有《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嘿嘿嘿,有你们好受的!”——“天!不要啊!谁受得了《芬尼根守灵夜》啊!读完我恐怕就要疯啦!我们没有抄袭啊!”约翰尼绝望地说。“现在抵赖已经晚了!总之先上法庭吧!”——“我们真的没有抄袭啊,求求你!”约翰尼开始挣扎,警察们一拥而上,把他团团围住,揍了几拳。“啊呀!你们轻点!”桃乐丝抱住约翰尼,哭了起来。
他们被扔进审判庭,就没人管了,因为所有的警察都忙不过来。审判庭里已经爆满,几千人不得不被倒吊在天花板上,或蹲在桌子底下。大家都在喊冤枉。人们挤得前胸贴后背,然而发疯的故事警察还在把更多的故事食人癖、故事恋尸癖送进来。大厅水泄不通,人群失控了,连大门都无法关上,不断有人被塞进去,也不断有人被挤出来。
此刻,审判长低着头,心不在焉地用手揉捏着眼角,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法槌,脑袋顶端不断炸出电火花,显然处理的案件已经超过了内存限制,引起了故障。
在发疯之前,他对现状有了清晰的认识——故事之城已经崩溃了,一如上帝的期望,故事在此处灭绝,因为,可以写进故事的素材都已耗尽了。由于真正的生活和冲突已不复存在,人们只能满足于虚构的矛盾和历史。于是,重复的套路不断在出现。于是,在故事城的末日,没有一个立意不是拾人牙慧,没有一个世界观不是机械重复,没有一个人物不是另一个人物的影子,没有一段感情不是假装,没有一场战争不是徒劳,没有一次行侠仗义不是多管闲事,没有一场勾心斗角不令人厌烦,没有一句台词不是已经被说出口——一万万遍。
可以说,故事城完了蛋。司法系统会瘫痪,机器人在发疯,人们会精神崩溃。从虚拟到现实,一把大火已经烧了起来,无法扑灭。
“死刑!死刑!死刑!全部死刑!”审判长突然大吼,他说,他决定要剥夺所有人讲故事的权力,来解决自己的窘境。反正,讲故事只是人类这一物种特有的传输信息的方式,对于机器人来说,他们才不要听什么劳什子故事,信息就是信息,是比特流,是定义、逻辑和指令。
审判长大手一挥,故事警察冲了进来,所有人陷入恐慌,约翰尼夫妇被挤得天旋地转,终于受够了这一切。
“我们回现实中去吧。”约翰尼对桃乐丝说。
“可是……”桃乐丝有些犹豫。
“一起去吧!没有别的办法了,这座城市已经完了!”
桃乐丝哭了起来。
终于,他们决定关闭虚拟现实信息传输,并相约在现实世界碰面。问题是,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血肉之躯此刻身在何处。于是,他们就约在第一次见面的车站碰头。
天上下着大雨,城市正在崩溃,人们四散奔逃,故事警察见人就揍。约翰尼早早来到公交车站,手里拿着一个棒球棍,不安地坐在凳子上,腿抖个没完没了,每当远处传来警报声,或者一处大楼的尖顶熊熊燃烧起来,他就恐惧地咬起指甲。终于,桃乐丝一瘸一拐地朝他走来,脸上全是血。俩人抱在了一起。然后一起往城市以外逃去,朝着落日的方向,迟早能走出故事城。
当他们来到城市的边陲,脱离险境。望着眼前无边无际的荒野,以及身后燃烧的城市,桃乐丝崩溃倒地,哭了起来。她是生在故事城,长在故事城里的。她不知道如何能离开它,如何能离开无限的生命体验,回归一种单一的生活。眼前的贫瘠令她心生惶恐。
约翰尼安慰不了她,他只能一屁股坐在沙子上,把外套撑开遮住她的脸,以免沙漠上的烈日晒伤她。桃乐丝哭个没完没了。约翰尼就一直举着那件衣服,跟个雕塑似的。而桃乐丝趴在地上,泪水把沙子湿成一片。
终于,她哭累了,或者说,她感到一种新奇的感受,她一时找不到形容这种感受的说法,所以变得有点困惑。她擦干眼泪,茫然地望着约翰尼,说不出话来。“怎么了?”约翰尼问,“你到底怎么了?”可是桃乐丝什么也说不出来。几分钟后,一阵尴尬的声响从桃乐丝的肚子里传出,约翰尼哈哈大笑。
那天傍晚,一辆火车奇迹般地停在沙漠正中央,接他们上了车,一路上,他们大吃大喝,桃乐丝满嘴都是食物,鼻子贴在窗口,好奇地望着外面,问东问西,打听约翰尼的故乡。约翰尼喝着冰镇威士忌,对照着模糊的记忆信口胡扯了起来。与此同时,她的手指在她手背上摩挲着,她的则在他的手心里扭动,彼此写着秘密的文字,委婉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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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每当暮色四合,约翰尼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到家里,和桃乐丝讨论晚餐吃什么之类的琐碎问题,以及争论该不该批评小孩时,他也像任何一个平凡的丈夫一样有点腻烦。他会走进浴室,踩过桃乐丝洗澡时掉下的灰白长发。洗刷干瘪的身体,打算在澡盆子的热气里打发掉整个黄昏,惬意地聆听妻子做饭的声音。
妻子会推开门,拖鞋踩在来回晃荡的浅浅一层温水里,看着赤身裸体的他,问他能不能快点想办法把堵住下水口的头发弄出来。水都下不去了,诸如此类的。那时,故事再也不重要了。在一切美满的故事城,人们除了写作故事,别无其他途径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们才对情节锱铢必较。而在一个不完美的现实空间里,胜利有许多来源,小到哄孩子睡着,大到修好漏水的房顶,所有这些无聊的情节都藏着生活的秘密。
不过,多年以后,约翰尼退休,无事可干,拿着每月微薄的薪水,他和桃乐丝还是会去书店买小说看。因为一个人是无法安于平静的,大海必须有汹涌的波浪、山必须有巍峨的势头、一个人的生活没有胜负就不等于活过。上帝不会给人无法逾越的困境。上帝也不该不给人任何困境,因为那样就太无聊了。
后来,桃乐丝去世了,约翰尼真心感到无聊,他想自杀,拿把剔骨刀躺进浴缸的冰水里,最后又湿漉漉地爬出来。八十岁的一天。约翰尼清晨四点膀胱就受不了了,他吃力地拖着两条腿,挪进地面微微下陷的厕所,拉开裤裆尿尿。也许等半个小时过去了,他还没回到床上。这时他就会想,我他妈的为什么还活着呢?
接着他想起孙女上周来到家里,把冰箱里快过期的小葱截下一截,在小花盆里种了起来。他一想到那一小盆青葱,就不由得很高兴。他已经半截身子入土了,但想到一小盆青葱,他高兴地想要跳舞。
他用最快地速度挪到书房,戴上眼镜,打开电脑,用唯一还听使唤的两根手指敲打键盘,想着自己能不能围绕青葱来写一篇小故事,不给别人看,就为了让孙女开开心,让她知道,自己是多么爱死了那盆小葱。
只要能写出个故事,让孙女愿意从头到尾读完这个故事,他甚至愿意引颈受戮。他写道——“它是一颗会思考的小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