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每天下午三四点起床,开始一天的生活。通常先是寻一支续命烟,以完成生命的重启。如果吸烟时的气氛不对——比如几位室友因考试周临近的原因竟然开始交流学习,或是窗外阴雨、被褥冰爽,适合睡眠,恐怕我将重启失败——则要在傍晚时才会醒来了。
在这样的作息下,我与食欲剥离开来,几乎断绝关系,它不认识我,我也不怎么认识它。我从来不觉得饿,但作为生物,还是要吃、想吃的。我吃得很专一,从学生宿舍区大门出去,有一大排板房构成的小吃街,这样的棚户式的建筑,按理来说是要脏乱差的。不过它还好,它保持着一点教育机构专属小吃街的格调和脸面,勤收拾。
勤收拾是因为有学校的人管着。如果没有,我保证它将在三天之内变得面目全非。蝇虫浩荡,泔水横流,这是必然事件。从卖陕西肉夹馍的老板的“烟灰桶”就能看出这种必然性:一个人是有多懒,才会用一个水桶来装烟灰,而避免小烟灰缸的反复倾倒?所以我对陕西肉夹馍的后厨环境一直持怀疑态度,即使它美味无穷,还总让人想起以前长安城的女朋友“奔奔”,以及她的大眼睛,我也忍住不吃。我抽烟,抽烟的人懂抽烟的人。
我吃的是一种新疆风味的烤饼,在新疆叫“馕”,却是金华人做的。浙江人做新疆吃食,做不好,做不好就虔诚,虚心,用料也实惠。是诚恳的好吃。搭配两条烤鱿鱼,夹着吃,香。餐后,用一杯冰的绿豆汤来冲洗肠胃。这三样食物,总共加起来大概十五块钱左右,我前前后后吃了一年的时间。老板熟知于我,可以赊账,可以挑选鱿鱼的胖瘦,预定烤饼的火候。甚至,在冬天,我也喝冰镇的绿豆汤。他们家的冰柜非常大,夏天做好的绿豆汤,冻成硬硬的冰疙瘩,在冬天拿出来融化,我看见有一些豆子仍然鲜绿可爱。
饭后,我将径直走向网吧。经常是六七点钟,正逢学生们下课归来,像牛羚群迁徙过河一样,分割马路,流量汹涌。我逆着他们前进,时常撞到肩膀。我走路本不驼背,现在有一点驼背,就是那时候给害的。因为那样的时刻非常尴尬,我怕遇见熟人,我天生对其他生命传递来的客套问候过敏,浑身上下,都要被涂了酸液的针扎一下。我就低着头挪我的步子。
我们大学附近的网吧分三种,一是廉价,里面的人随地吐痰,恬不知耻。二是平价,庸庸碌碌。三是高价,一本正经。分别很像当时的我、大一的我以及高三的我。
从四月份开始,我就只去高价的网吧了。因为四月份我开始和那里的兼职网管谈恋爱,利用关系之便,以内部价格进行充值,一块五一小时。对方是一位涂蓝色口红的少女,艺术院学生,身高一米五。此人和我一样不知“上课”二字怎么写,与“挂科”二字却极为亲近、情同手足。她说过一句话,她说:“不爱上课是追我的门槛,你如果天天上课,我才不喜欢嘞”。这狗屁不通的言论,像温泉水一样,流窜在我二十岁的灵魂上,把我泡起来。我开始膨胀,我发芽了。二〇一四年的下半年,我连必修课也不怎么去了。
我一松手,就掉下去,来到生命的反面进行生活。那一段时间,我一天只见太阳两面,一是网吧门推开后,朝阳,二是夕阳。我恐惧阳光,像恐惧实验课与社团活动一样,但不厌恶他们两个。他们非常柔和,像红橙色的婴儿。
蓝口红她大概是咸宁人,或是恩施人,总之电话里皆是湖北方言,叽里呱啦,和我几个湖北室友说的都不一样。她知道我是银川人,但是不知道银川在哪,我逗她说在大沙漠里,她信了,还问我沙漠上下不下雨。
穿越时光的最好方法就是虚度时光——我从来没听说过混日子的人使用过“度日如年”这样的词汇。我和蓝口红每天混日子,乱吃乱喝,抽烟,闲聊。常是低着头,碾压着鞋底的石子与草,能聊上两三个小时。打游戏,进城瞎逛。在最后一班回郊区的二层巴士上,压根没有别人,估计一层都没有,只有司机和我们。她就像神经中毒了一样,把所有窗户拉开,在公交车上吸烟。狂风涌入,烟很快就飘散。
从城里到黄龙山背面的新校区,要经过黄龙山隧道,那个隧道非常美丽。夜很漫长,逆着生物钟搞事情,很累,于是白天的睡眠异常安稳,都上课去了,没人吵你。就中午要吵一会,因为学生们要回来吃饭。
蓝口红跟我约法三章,其中有两章是比较明确的。一,不能劝她喝酒,她酒精过敏,“一喝就死”。二,一个月只能开一次房。因为她极度恐惧上床,除了疼痛,她别无其他感受。后来我们再也没有开过房。因为实验证明她确实是从头疼到尾的,那很痛苦。上帝把她的这个阀关上了。另外一章,她当时说保留话语权。
蓝色口红,她总是随时装在身上,动不动拿出来抹两笔。每天都像是吃了一麻袋桑葚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散发法兰西非主流式的浓郁气质。我的嗅觉都出现了异样,见到她,嘴里就冒出车厘子、蓝莓、桑葚的味道。关键是,她自认为那是“特立独行”的表现,我觉得挺丢人的,因为她穿了白色丝袜,打扮得像个萝莉。是那种情色风格的萝莉,她跟我走在放学时的逆向人潮里,弄得我脸上如炭烤一样通红。
我问你为什么非要、非得、非“特立独行”不可?凌晨三点半,热闹非凡的网吧里,她把耳机摘下来,竟是一脸的愤慨:你真的读过王小波吗?你如果骗我,为了取悦我,而说你读过,那我们就分手吧,Now,现在。我立刻展示出醍醐灌顶的神态,表示充分理解,并赞美了她蓝色的嘴唇。连带她的蓝色短裙、蓝色袜子、蓝色小皮包一同赞美了一番。
她那一番言论非常吓人,表情也是。后怕。弄得我连忙网购了五六本王小波的书,共计花去二百五十余元,甚至包括一本别人写的《王小波作品批评》。当然了,后面这本书非常垃圾。是一本酸溜溜的狗屁著作。一个人当不了艺术家,就去当批评家了,然后还觍着脸说批评也是一种艺术。
在我连续沉迷于网络游戏与蓝口红身上的橘子味长达大半年时间的节点上,我以为即便是众神之王宙斯走过来电击我的脑壳,让我清醒、学习、改善作息,我也会发他一根烟,给他点上。我要带他熬上几回夜,办几张通宵卡,顺道见识见识凌晨两点半的野猫群P晚会,醉倒在路边抱着砖头当电话使的大肚男,以及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蓝口红女士。她一定会谩骂宙斯是个整天放电屁的蠢货。
但一位骑士用文字的长枪刺破我的领子,把我整个人提溜起来,往天上一抛,我瞬时飘起来,仿佛重力来自天空而并非土地,我穿过云层,落到了生活的阳面。事后他摘下面具,露出一张遍布愁容的,非常屌丝的一张脸,他就是王小波了。一位在勃起之后,连铁锤也锤不软的神奇人。后来在上海,常有人向我索取书单,问我的阅读量有多少,质问我的狗屁文章是怎么写出来的。我惭愧极了。因为我从前从不读书,中国的语文教育不但不鼓励享受阅读快感,还用“阅读理解”这种反人类的设置将读书欲望活生生吓死在萌芽时期。理解应是自发的,理解了,就理解,且每个人理解到的都不一样。没理解,你不能强行让人理解理解。读罢王小波,我也不再读新书,其他人的文章我看不进去。新疆烤馕夹鱿鱼,是我味蕾肠胃领地上的唯一真神。精神上的,就是他了。
不过很久以后,也遇见过其他的骑士,卡尔维诺骑着“想象力”的汗血宝马,苏童那匹“结构与布局”的马也俊俏抖擞,我能读进去的。不过这些马都有马厩,有家,有规矩,有人鞭挞的,甚至有些人的马还带有骟过的痕迹。王小波的马同时长着两种生殖器,还是透明的,是放养的。
二〇一四年冬天,我与蓝口红之间开始产生隔阂。陪她的时间少了,才知道她是那样一个粘人的女人。短信轰炸,电话暴击,尖酸刻薄的互相声讨,充满了我们仅有的通话时间。因为到了大学三年级,有些课如果不去,相当于主动辍学。我硬着头皮站在实验台前面,黑黝黝的胶皮桌子上,摆着一小杯清澈透明的溶液。
而我所要做的事情,是检测这看似纯洁的水当中,含有多少钙、镁、磷。“钙镁磷含量测定”,听起来恍若玄学,但懂行的人都知道,一个大学生得以完成这个实验的门槛只有两条:一,认识26个英文字母。二,四肢健全,未瘫痪。学校设置专业实验的同时,还发一本实验书给你,就像是在跑道上给你立下跨栏,又往竞赛者脚底安上许多弹簧。按照书上说的,就按顺序把EDTA、HCL、NAOH什么之类的东西盛出来,按顺序倒进去,就行了。EDTA是乙二胺四乙酸,HCL是盐酸,不知道是什么,没关系!对着英文缩写字母,柜子里去找,都贴着标签呢。我保证,到文学院历史系或是艺术院美术系找几个人过来,也能满分完成我们的实验。
这样的实验每天都有,站一下午,很累,无法再陪红裙子奋战在凌晨三点半,无法再为了艾泽拉斯了。不过这些都有点借口的意味,主要原因是:王小波把我弄得心痒痒了,痒得我钻下床底,把两年多没有打开的笔记本电脑弄出来。
这个电脑上长满了霉菌,我给它擦净后,开机。它像拖拉机一样,轰响。不到十分钟,就具备了煎鸡蛋的热度。我的舍友们都吓坏了,都担心它随时会爆炸。不过更让他们恐慌的是,赵翔宇竟然摊开了几本书,拿上了笔和纸,还新建了一个WORD文档,并写下了一个矫情酸溜的小说题目:蓝色口红。
写作是一件很私人,或是说很丢人的事。《看不见的城市》是卡尔维诺的马中精锐,但驯马的时候,没人看见的。马蹬他踹他,戏耍他,马逃跑,气他,整他的时候,我们可看不到。但几个室友对我开始写小说这件事表现得非常兴奋,经常叫人来观摩议论。这弄得我不得不继续熬夜,我再次砸碎生物钟,跳进了生命的反面。不过这一次,我只是深渊探险而已,我是顺着梯子下来的,随时还能上去。
蓝口红可不同,她直接在反面安了家,家里温馨,暖和。就像冰冷的长夜中,一间燃着炉火的小屋子。她打电话骂我:“想分手就直说,别整天躲着!你这个渣男!”我很难想象自己会变成渣男,我一不抠门,二不出轨,三还尊重她的洁癖与疼痛。我说:“我今天晚上可出不去,我们班在开会!”
八点多,她问我在哪,我压低声音说:“在开会呢。”
话音未落,一个女人,一脚踹开我们寝室的大门,那一瞬间,她美艳异常。气冲冲的眼睛,红润润的脸蛋,穿的雨靴黝黑锃亮,上面挂着武汉深冬的雨露。我一直以为十岁以上的人不会穿雨靴,但她就是穿,她吃泡泡糖还真的吐泡泡来玩,她还收集方便面里的星座卡呢。此人身下也有一匹透明的马。她说,“这是你最后一次看见我,以后不要见面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青春里的狠话没几句能成真的,我从前还跟她说过再做那个行尸走肉般的实验,我就是狗呢。我还不是照样做了一年多。
实际上,那是我倒数第二次见她。
自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沉迷于写作。漫无目的地写,碎片练习,写一个宿舍楼下卖卤蛋的跛子。写学校附近的红灯区,红灯区小巷子里的女人,把高跟鞋扔在一边,让脚休息,吃盒饭,喝水,休息。写网吧老板的女儿,在我的指导下,上无良电台点播歌曲,一首要扣50块钱话费。她点的《数码宝贝》主题曲,点了十来次。
《蓝色口红》完成的时候,我拿给选修课老师去看。对方是一位五十余岁的现代文学史授课教授,学校请这位大师来授课,以增进理科生们的文学素养。他将我的七八张A4稿纸迅速翻了一回,往我怀里一塞,说了两句话。一,我们文学系的作业我都批不过来呐!二,年轻人不要写小说!像我们文学系学生,先从文学评鉴做起!况且你们这个年代的人,没有经历过苦难,未经历苦难,或者见证过苦难的人,是写不出好的作品的!
我长期熬夜练就的肿眼泡子,以及目光呆滞的模样兴许引起了他的怜悯,他将纸张抽回去,在上面签了一个名字!回寝室后,我盯着那签名猛看,这个人名字我越看越熟悉,胆战心惊中,我把垫桌子角的书抽出来,原来,他就是写《王小波作品批评》的大师。
可以。九十年代出生的人,大概是不能说“苦”、“难”、“累”这仨字儿的。我小时候,在饭桌上埋怨老师凶悍,学校严酷,外祖母操着一口宁夏和甘肃南部的混合腔,讲起打桥洼的土坯房里,教员把大黑锅烧焦了,倒贴着白墙,抹出来一个“黑板”供学生使用。还讲起残缺不全的桌椅板凳,以及版式不一的教科书。弄得我哑口无言,抢先一句!
“好好好,姥姥,我身在福中!”
“哎对你不知福!”
在祖母家,埋怨剩菜回炉后暗暗的酸味。老人家微微一笑,放下筷子。动辄三十年,发力五十年,讲起祖国六十年代初期三年的自然灾害,“满村的树皮,树皮你知道吧?被扒得那叫一个干干净净,为了不饿,怎么办?喝水!醒了就喝水,喝完了就睡!”
“饿得人眼睛里头都是发光的蝌蚪!”
苦难这个字眼,十足狡猾圆润。枪炮痢疾的苦难中,人饱受苦难。蜂蜜与卤汁中浸泡着,人也是苦难的。前者是枯瘦腐烂着死去,后者是发福臃肿地活着。老一代人说吾辈身在福中,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苦难的进化与变异。他们不了解九零年代生人专有的、顽固且精良的苦难。现在我不得不猖狂地向父辈宣告:苦难是无关时空的,与后辈切磋苦难之严重,场面之悲怆,是没有意义的。且,与伤及体肤、食不果腹的苦难相比,困乏身心的苦难,它更高级,不容易根除。如果说自然灾害是生命的砒霜,它锋利,直接,但它纯洁无瑕。新时代的苦难,就是大烟膏子,它让人上瘾,沉迷,稍有不慎,就进入慢性死亡的深渊中去。
我曾是混日子的顶级人才,我深刻了解,在我所在的一本院校内,有多少像我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比例是多少,我们彼此心中有数。二零一五年夏天的期末考试前,教务处封掉了一个年级QQ大群,它叫“如天宫一样美好的未来”,“天宫”指的是校门北面一家鹤立鸡群的商务宾馆,他是学生们开房时的最优场所。我的舍友,暂且称之为曹君,情急之中,曹君新建了一个QQ群,命名为“普度众生”,以供有需要者,从上面寻找热腾腾的美味答案。四人寝室,宣传力度有限,我们只是把群号码发在了一个规模极小的游戏交流群,并附以“化院新群”两个字的简洁简介。此时,距离下午的考试只有一小时时间。
在四十分钟后,群成员人数达到了“597”。并有“专业人士”立下群规:切勿在考试期间发送与考试无关的文字,违者踢出!
我铭记那个数字,如同此刻我铭记着我们的苦难。
在大学校园附近,网吧林立,尼古丁飞窜。短裙御风,酒瓶穿空。方圆十里,在我拜访的十八家书店里,寻不到一本惠特曼诗集。应用商店里无穷无尽的APP,削磨生命的长度,一到美丽的夜晚,寝室楼灯火通明,闪烁的电脑屏幕里面,大大的胸脯,美丽的脸庞,甜甜的声音。或是激烈的战场,用鼠标操控的小人儿,释放出一道道魔法波痕。女人们的生活重心,放在修图、颜值、包包、朋友圈上。男人们的,则放在游戏与女人上。没有任何一段岁月,比此时更像泡沫。靓丽、脆弱,且如光飞逝。
那段时间,我整个人患上了一种精神疾病。我走路都皱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极其欠打的模样。类似于女人更年期那样的心理阴云,数倍地聚拢在我头顶,这导致我经常跟人吵架。我想找点乐子,但乐子不想找我。吃饭、唱歌、看电影,喝酒、网吧、打台球,这些竟然就是我二十年生命里所有的乐子!我为此感到恐慌。为了避免跟外人发生冲突,我把自己关在寝室里,写小说。小说完成时会有一种超乎于性的快感,于是,写小说,顺理成章地成为我新的乐子。
《纹机器猫的人》,是受“跟风考研”现象的启发——有一大批人,他们考研究生不是为了研究,而是为了在简历上多写两笔。《纹》就讲盲目从众的苦难。《兰州莎莎》则是一场关于传承与精进主义的博弈。《愁容骑士》写那光洁如新的教室中,梦魇般的体制恶臭。《另一把羊角匕首》,写大学校园里一系列智障般的地域歧视。《贺兰山下》,写九零年代生人无法抗拒的父母之命。《十七楼房客》与《赤裸圆舞曲》,则献给我们千丝万缕的,那无处安放的年轻性欲。
我到打印店去,将文件们通通打印出来,纸捏在手里,仿佛它们再也不可被篡改。仔细闻这些字的时候,除了铅墨味儿,我大概能闻到凌晨三点的味道。兴许闻到一点烟味,以及当年寝室里,从外至内飘进来的,秋天桂花的暗香。不过,最浓郁的,当属苦难的味道。闻吧,闻着,然后闭上眼睛,我看见一位骑士,从浓雾中来,下马,踩着醉步,拔剑四顾心茫然,他剑锋切割空气,久久寻不到苦难的真身在何处。它们寄居于深夜热闹网吧的键盘下,藏匿于酒瓶堆叠的包厢里。但他身上带有纸和笔,每个字都像一道金闪闪的符咒,使那浓雾向后散去一点点。
那些漆黑黏稠的东西,最怕看见赤裸裸的东西。他写赤裸裸的文字,赤裸裸地面对世人。我得跟在他身后老远的位置,多学学,多练练,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马。至于蓝口红,我们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这些我保留为自己的秘密。她带我认识王小波,我至今也心存感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