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蒂斯·哈曼是温士堡长老会教堂的牧师,供职已有十年。他四十岁,寡言少语,稳重自持。对他来说,站在讲道坛上向众人传教,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礼拜三早上到礼拜六晚上,他的心思全扑在礼拜天要讲的两篇布道文上。礼拜天一大早,他钻进教堂钟楼里的小书房做祷告。祷词的主旨从未变过。“主啊,请赐予我侍奉主的勇气和力量!”他跪在地板上,稽首而拜,为近在眼前的任务恳求。
哈曼个子很高,留着棕色的胡子。他的妻子胖胖的,有些神经质。她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内衣厂老板的女儿。牧师在镇上倒是人见人爱。教会里的长者喜欢他,因为他安静不张扬。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夫人说他有文化、有教养。
和温士堡的其他教堂相比,长老会的教堂显得很孤傲。这座教堂更雄伟壮观,牧师的工资也更高。柯蒂斯甚至有一驾私人马车,常常在夏天的傍晚载着妻子四处兜风。他在主街穿梭,在七叶树大街来往,郑重其事地向人们鞠躬致意;妻子一边心里骄傲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留意着丈夫,生怕马受惊乱跑。
柯蒂斯搬来温士堡之后的几年,一切都挺顺利。他不是那种在教会信徒中激起什么狂热的牧师,也从不树敌,做事踏实认真,有时还会因为自己不爱在小镇的大街小巷宣扬上帝之言而内疚不已。他禁不住怀疑自己心里到底有没有圣灵的火在燃烧,他梦想有一天,会有一股强大美好的新力量,宛如一阵烈风,吹入自己的声音和灵魂。那时,众人就会在附身于他的圣灵前发抖。“我是个倒霉鬼,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他暗自想道,心里十分沮丧,接着又释然,补充一句,“唉,不过,我想我干得也还不错。”
钟楼的小房间,也就是牧师每周日的清早祈祷上帝之力的地方,只一个又高又窄的窗口,窗扇靠铰链固定,好像一扇小门在外边晃悠。一块块小玻璃镶在铅制的窗框上,拼成的图案是基督把一只手放在小孩的头上。一个夏天的星期天,牧师早早地坐到小房间的桌子前,面前摊着一大本《圣经》,周围散落着布道文的稿子。猛然间,他看见对面楼上的房间里,有个女人躺在床上,一边吸烟,一边读书。柯蒂斯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把窗轻轻关上。一想到抽烟的女人,他就怕得不行;一想到自己的目光刚离开上帝之书,就落向了那裸露的双肩和雪白的脖子,他就忍不住发抖。他脑子里一片天旋地转,匆忙下楼,站上讲坛,说了一篇长长的布道文,丝毫没去想自己的动作和声音。这次布道清晰感人,反响不小。“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听,不知道我的声音有没有给她的灵魂带去一点启发。”他这样想,有点希望在以后的礼拜天早上,他能说出些话,触动这个已然深陷秘密之罪的女人,让她醍醐灌顶。
教堂边上的房子里,也就是令牧师看了一眼便心绪难平的窗子后面,住着两个女人。伊丽莎白·斯威夫特是一个头发灰白的寡妇,看上去就能干,在温士堡国立银行里有不少存款。住在一起的凯特·斯威夫特是一名学校老师,三十岁,身材苗条,没什么朋友,出名的牙尖嘴利。柯蒂斯·哈曼记得,凯特去过欧洲,也在纽约住过。“可能对她来说,吸烟也没什么。”他想起自己还是大学生的时候读过一点小说,那些曾经捧在手心的书页间,也有许多好女人抽烟,她们只不过是沾染了一点世故罢了。他忽然生起了新的决心,整个礼拜都在雕琢自己的布道文。他满怀热忱,想打动那位新的听众,抓住她的耳朵,抵达她的灵魂,全然忘了站在讲道坛上的不自在,忘了要在星期天早上去小书房祈祷。
哈曼牧师在女人方面经验有限。他家里在印第安纳州曼西市造马车,自己一路读到了大学。求学期间,内衣厂老板的女儿投宿到他住的那座房子。在一本正经、旷日持久的追求之后,他娶了她。那场追求基本是靠女方坚持下来的。结婚当天,内衣厂老板给了女儿五千块钱做嫁妆,答应女儿在遗嘱里留给她的至少有这笔钱的两倍。牧师觉得,成了这门婚事实在是走运,所以从不允许自己对其他女人有非分之想。他不想要什么非分之想,只想踏踏实实地侍奉上帝。
但现在,有一种纠结在牧师的心里醒了过来。他不仅想打动凯特·斯威夫特的耳朵,也想借布道文深入她的灵魂,还想再看一眼那静静躺在床上的雪白的身子。一个礼拜天的清晨,他心绪纷扰,难以再次入眠,索性起身去街上散步。他在主街上走啊走,眼看就要走到里士满家的老宅,忽然停下脚步,捡了一块石头,跑去了钟楼的小书房,将书房的窗玻璃砸开一个角,然后锁上门,坐在书桌旁,摊开《圣经》,开始等候。等到凯特房间的窗帘卷了上去,他透过那个小洞,把她的闺床看得一清二楚。凯特已经起床,也出门散步去了,那只卷起窗帘的手是伊丽莎白·斯威夫特的。
幸亏偷窥失败,牧师算是逃过了这肉欲的一劫,差点没哭出来。他往家里走,一路上赞颂上帝,可他一时情急,忘了堵窗上的洞。玻璃上的男孩一动不动地伫立着,凝视基督,神情专注;砸没了的那一角,正是他的光光的脚跟。
那天上午,柯蒂斯·哈曼没有讲他的布道文,而是聊天似的和会众说了说话。他说,人们觉得牧师应该无欲无求,生活得毫无瑕疵,这是不对的。“从我自身的经验来看,我们这些上帝的代言人和你们一样,也因种种诱惑而百般烦忧。”他说,“我受了诱惑,还向诱惑低了头。是上帝的手将我的头抬起。他拯救了我,也同样会拯救你们。所以不要绝望,在面临罪过的时刻,抬起你的双眸,看看天空,你就会获得拯救,每一次都会。”
牧师决定断了对床上女子的念想,转而对妻子表达浓浓的爱意。一天傍晚,他们驱车兜风,他让马在七叶树大街上拐了个弯,往郊外跑去。马车跑到临着自来水厂水库的福音山上,他在一片昏暗中搂住了莎拉·哈曼的腰。当他吃完早餐,准备去屋子后的书房时,会绕到餐桌那头,亲一亲妻子的脸颊。他一想起凯特·斯威夫特,就微笑着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口中念念有词:“主啊,请为我向天父代祷,让我在侍奉你的道路上永不偏离。”
对这个棕色胡子的牧师来说,真正的煎熬才刚刚开始。偶然间,他发现凯特习惯在傍晚躺床上看书。床头的桌上摆着一盏灯,灯光顺着她白皙的双肩和裸露的脖子汩汩淌下。那一晚,他在布满灰尘的房间里,在桌子旁从九点坐到了十一点,等她熄了灯才跌跌撞撞地离开教堂。他一边走一边祈祷,在街上待了两个小时。他不想亲吻那肩膀和脖子,也从不允许自己有这种念头。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在黑黢黢的行道树下游荡,大声喊道:“我是上帝的子民,他一定会将我从我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他伫立在一棵树旁,望着夜空,云朵飞快地飘过。他向上帝袒露心扉:“天父啊,请不要将我遗忘。给我力量去将玻璃窗的洞补上。抬起我的双眼,让我看着天空。你的仆人需要你,请和他同在。”
牧师在静悄悄的街上来来回回地走。之后的几个礼拜,灵魂都无法平静。他无法理解所受的诱惑,更想不明白为何诱惑会降临在他身上。他甚至对上帝有了一丝埋怨,告诉自己,他已经尽力不走邪路,不去犯下罪过。“从年轻的时候到现在,我一直恪守本分,老实工作,难道现在就要向诱惑低头?我犯了什么错,需要承受如此的折磨?”
从那年的早秋到冬天,柯蒂斯·哈曼一共溜去钟楼的小书房三次,坐在黑暗中,看着凯特·斯威夫特躺在床上,之后去街上散步、祈祷。他怎么也理解不了自己。有时,他一连几周想不到那女教师,告诉自己已经克服了窥探她身影的肉欲。接着,情况开始不妙。他坐在家中的书房琢磨一篇布道文,忽然变得紧张,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我还是去街上吧。”他告诉自己。当他真的打开了教堂大门,放自己进去,也从不正视自己这么做究竟为何。“玻璃窗上的洞我是不会修的。我要把自己磨炼到明知她就在眼前也决不抬头。我不能在这种事情上跌倒。上帝耍个花招,拿这种东西诱惑我,考验我的灵魂,我摸黑也要弃暗投明。”
一月的某个夜晚,天气冷得要命,温士堡的街上积着厚厚的雪。那天是柯蒂斯·哈曼最后一次去教堂的钟楼。他九点多出门,走得一时匆忙,忘了穿套鞋。主街上空无一人,只有守夜人霍普·希金斯和报社里的乔治·威拉德。年轻的记者正在写一篇报道。牧师沿着街道走去教堂,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堆里,想着这一次,他要完全向罪恶屈服。“我想要看那个女人,想要幻想自己亲吻她的双肩。我想怎么想就怎么想。”他愤愤地说道,泪水涌上双眼。他甚至想要辞了牧师的工作,去过另一种生活。“我要去一座城市,去做生意。”他说得很坚定,“如果我天生不能抵御罪恶,我就要将自己完全交给罪恶。至少我不会成为伪君子,一面宣扬上帝的道义,一面想着不属于我的女人,想着她的肩膀和脖子。”
那一晚,教堂钟楼的书房很冷。柯蒂斯一走进去就知道,要是在这儿待着,准会被冻出病来。他踩了一路的雪,两脚湿透,房间里也没有生火。对面的房间里,凯特还没有出现,他破釜沉舟似的坐下来等。他坐在椅子上,紧紧抓住桌子的边沿,面前是摊开的《圣经》。他盯着一片黑暗,脑子里充斥着这辈子最阴暗的念头。他想到了妻子。这一刻,他恨她。“她总觉得激情是一种耻辱。她利用了我这么久。”他心里想,“希望一个女人充满活力、激情和美好,这是男人的权利。不能忘了自己是动物。我的心里藏着个希腊人。我不要什么与子偕老。我要去找别的女人,我要将那女教师团团围困,我要和全世界的男人为敌。如果我本就是只肉欲的动物,那我不如就为了肉欲而活。”
牧师心烦意乱,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既是冻得,也源于内心的煎熬。就这样过了几小时,他发烧了。他嗓子疼痛,牙齿打战,踩在地板上的脚像两块坚冰,但他不想放弃。“我必须见到她,我要想一些从来都不敢想的念头。”他这样告诉自己,依旧紧紧地抓住书桌的边沿等候。
冬夜的苦等差点没让柯蒂斯·哈曼去鬼门关走一遭,不过他也从中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在那之前,他等过几次,不过玻璃洞装不下整个房间,只能看见女教师的床。他在黑暗中等候,等女人忽然出现。她穿着白色的睡袍坐在床上,打开床头灯,垫好靠枕开始读书,偶尔点上一支烟。露出来的地方,只有双肩和脖子。
在一月的那个夜晚,他几乎就要被冻死,甚至产生了两三次幻觉,陷入了奇怪的虚空,最后靠意志将自己拽回了清醒的世界。就在这时,凯特出现了。房间里的灯亮起来,苦苦守候的男人盯着那张空床。接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躺到了床上——当着他的面。她趴在那儿哭,两手捶着枕头。她最后哭了一阵,起身半坐。男人等了半天,打算豁出去看个够,什么也不多想,却没料到,眼前这令他犯戒的女人居然开始祷告。在灯光下,她的身影苗条结实,仿佛是玻璃窗上基督面前的男孩。
后来是怎么走出教堂的,柯蒂斯·哈曼已经不记得了。他大喊一声,站了起来,猛地将书桌一拉。《圣经》掉了下来,哐啷一声将寂静打破。等对面房间的灯熄灭,他踉踉跄跄地走下楼梯,来到街上。他走啊走,然后跑进了报社。乔治·威拉德正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为自己的事烦心。牧师朝他胡言乱语起来。“上帝的安排,人类真的别想琢磨。”他冲进来的时候大声喊道,一边把门关上。他快步走到年轻人面前,眼睛发光,语气热烈。“我见到了圣光,”他大喊,“我来到这小镇已经有十年,上帝终于借一个女人的身体向我显圣了!”他又忽然放低了声音,窃窃私语起来,“我不明白。我以为那是在考验我的灵魂,没想到,这一切是为了使我对圣灵有新的狂热,而且是更加美好的狂热。上帝借来现形的身体居然是凯特·斯威夫特,一个一丝不挂地跪在床上的女教师。你认识凯特·斯威夫特吗?她帮助上帝显灵,传达真理,大概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哈曼牧师转身冲出报社,站在门口,望了望空旷的街道,又转过头去,和乔治·威拉德说:“我获救了。别怕。”他举起鲜血淋漓的拳头给年轻人看,“我把玻璃砸碎了,可以换一块新的了。上帝给了我力量,我一拳砸碎了玻璃。”
陈胤全/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