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姐姐

再见,姐姐

除了听之任之,她别无选择。

2022.02.26 阅读 480 字数 21537 评论 0 喜欢 0

文/小杜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参加小杜老师的新书发布会。除了小杜老师本人,我们还十分荣幸请到了著名作家、诗人、评论家、编剧吴老前辈,还有出版社的编辑乾老师。时间有限,我们先有请吴老先生!

吴先生:各位年轻的朋友,你们好。小杜这本儿书是我写的序,有什么好听的都写纸儿上了,再让我讲,还能讲什么呢?总不至于再把序念一遍吧(笑)。之前我可是挺犯愁的,可是今天一到现场,我就不愁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看到了这么多年轻的朋友。当然,你们不是冲我这个老头儿来的,是冲我手里这本《姐姐》来的。这让我很感动。为什么感动呢?就是你们这样一群漂漂亮亮的年轻人(笑),不逛街,不追剧, 不摆弄花花草草、猫猫狗狗,甚至把恋爱都暂时撂放在一旁,来关注这本新书,是这个让我感动。

我写了一辈子字儿,你要问我写这么多字儿有啥意义,我可是说不出来。就算有一天离开这个世界,我也还是说不出来。然而我却从没因此悲观过,因为这个世界再忙忙碌碌,总还有像你们这么一群人,尤其是一群年轻人,能安下心,捧起一本儿小说来看。冲这一点来说,写作和阅读其实是一场寻找:作为读者的你们,找到了小杜;作为作者的小杜,找到了你们。这是一种逆流而上的寻找,令我欣喜。我写了一辈子,也找了一辈子。虽然我和我的读者大多没见过面,但这种未曾谋面的寻找,让我活得有滋有味儿,还想再活七八十年,再写七八十年。我想,这就是写作的魔力吧。

《姐姐》是小杜的第二本书,不怎么厚,十三四万字,却很有嚼头儿。其实有一点我在序里没提,就是现在的作者写什么的都有,写宇宙的,写犯罪的,写时间的,写垃圾的,写帝王将相的,写吸血鬼的……但像这本踏踏实实写自己身边亲人的,又不光是表现亲人的好、亲人的亲,也写亲人的不好,还有亲人的不亲,把亲人之间那种掺合了血缘的隔膜,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无法相互成就,都写出来了,而且写得微妙,写得线条细密。这是一种老派的写法,挺像过去织的那种布,粗看上去毫不新奇,甚至有点笨头笨脑,但就是耐穿。为啥呢?下笔够密实,又收着写,这嚼头儿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我一看小杜的简历,八零后,在美国做科研的,傻眼了,居然是这么个小伙子,在一个整天讲英文的国度,写出了这么有嚼头儿的汉语,这算是写作的第二种魔力吧。

但是呢,这些话我在序里不好说,因为现在大家看书,没谁想读老派的文字。但老派的文字,在新人笔下写出来,还有你们这群年轻人闻着味儿就过来了,也说明在文学面前,没什么是老的,但新的却源源不断,这是文学的第三重魔力。

光是这三重魔力,就够我魔怔一辈子了。到我这年岁,好吃的、好看的、好玩儿的,都记不起来了。能记起来的倒是一些小说。

好了,我一唠叨起来就没完没了,趁你们没睡着,赶紧把时间交给小杜,交给你们年轻人吧。

主持人:让我们再次用掌声欢送吴老前辈!下面有请小杜老师。

小杜:谢谢吴老师!如果他不主动走,我想大家是不会听我讲的(笑)。

不知道什么时候国内开始流行叫老师,我没教过书,也没讲过课,只是做了点科研,写了一些小说,就这样被称作老师,实在诚惶诚恐。

吴老师也没教过书,我却可以安心叫他老师,因为我刚到美国那年,每天都要讲英文,讲得语言中枢开始缺氧,就盼着晚上躺被窝里读一会儿中文,给语言中枢做个人工呼吸。我那时候看的就是吴老师的散文集。而那本集子,不是我从国内带过去的,是我在美国当地小镇的图书馆偶然邂逅的。吴老师说这是寻找,我说这是缘分,不然怎么解释呢?

吴老师笔下的那些人物是那么鲜活,那么有生命力,以至于我没法只是把它们当成散文来读。每天临睡读上一篇,放出声儿来读,用字正腔圆的汉语读出来,因为吴老师文字的味道,不单在词句里,还在一个个音节里,而且我只要一合眼,他笔下的那些人物就会从纸里站起来,走过来,对我讲着吴老师的家乡话。

我是在美国第一年开始动笔写作的,吴老师用他的文字,一篇又一篇地告诉我,无论小说还是散文,虚构还是非虚构,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让你的人物从纸人变成活人。

能出这本书,除了文字上受吴老师的滋养,还要感谢出版社的乾老师—大家看看,我入乡随俗,也跟着老师老师叫起来了—从交稿,到签合同,到过审、修改、定稿、校订……这些环节乾老师和我沟通的邮件加起来够出另一本书了。能跟她合作,绝对是这本书的幸运。

主持人:这就把话筒还给我了(笑)?关于这本新作本身,没有什么和读者想说的?

小杜:该说的都在书里说了,不该说的都让吴老师在序里说了(笑),确实没啥了。要不就提问吧,既然大伙都来了,随便聊就好了。

主持人:那我先用主持人的便利问一句,非职业作家的身份对您的写作有怎样的影响?

小杜:我自己认为职业作家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写作的收入足够养活自己;二是在此基础上,我能写自己想写的小说。以此来看,我距离职业作家的梦还有一段距离。也正因为此,我很感谢我现在科研的工作。我谈不上多喜欢它,但是我很尊敬它。我一直尽自己努力,完成它赋予我的使命。这么说吧,我在国际期刊上用英文发表的论文,绝不少于我用中文发表的小说。就算有一天我可以成为职业作家,我也未必会放弃科研的工作。它所给我的,绝不仅仅是安身立命,还有一种“处江湖之远”的独立,差不多是这么个状态吧。

主持人:谢谢小杜!现在我也不好再叫你老师了(笑)。那么请大家举手提问……有请这位穿黄色运动衫的女同学!

读者1:小杜老师(笑),我就是想亲口问你一句,《姐姐》里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小杜:(笑)我刚刚说过,吴老师用他的散文集教过我,在文本世界里,虚构还是非虚构并不重要,就好比重力在太空上失去了它在地球上的分量。

那在我本人的生活中,确实有一位表姐,她小时候有点斜视,和我很亲近。而这样一个现实中的人物,和文本中的表姐,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允许我用这样一句话来打比方:小杜爱吃饺子。这句话是事实,相当于你所说的是“真的”,因为我本人确实爱吃饺子。但是,我爱吃什么馅儿的饺子,吃饺子时候是习惯蘸醋还是蘸酱油,如果一日三餐都吃饺子能不能受得了,吃饺子的时候脑子里会想什么,会不会想到在某个雨天里站着某一个自己喜欢过的人,这些和现实看似关系不大、却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或者干脆说细节,在我看来才是要由小说来解决的。

至于这些细节是不是真实的,在文本的维度内,解释权在我,决定权在你们。至于文本以外,就属于作者的私人范畴领域了。谢谢。

她从后门走进图书大厦二楼C厅。他正在台上侃侃而谈。厅子不大,人却没坐满,比她想象的要稀落。她挑最后一排坐下,能看见他的短发,却看不清白了多少。他是少白头,从小就对着镜子用镊子揪,她在一旁吓他:“揪一根长十根。”他把镊子一丢,跑掉了。

她随家从县城搬到省城时,他还在中学,嘴唇上两道胡须,比她的眉毛还浅,又处于变声期,所以在大人面前刻意保持沉默,但只一张口,她就能听出里面的尴尬,甚至还有愤怒。从那以后再没见过,连封信都没有。现在音箱里这成年男子的声音,她怎样才能和多年前的那个男孩拼合在一起?

坐在厅子里的,几乎全是女人,比她年轻的女人。她们的装束,让她鳄鱼纹的MK手包显得十分突兀。偏偏又没桌子,只好放在腿上,用他的新书遮盖。主持人不年轻了,白裙介乎于套裙与超短裙之间,以至于每次坐下去,必须双腿交叠。丝袜偏又是黑色的,不知是敢穿还是显瘦,务必要把所有目光吸聚在两条腿上—两条经过瑜伽训练的腿上。她自己的腿呢?并起来叠在椅子上,像方正厚实的肉垫。

《姐姐》,她的手指抚摸着书题。“情乱如酒,沉沦似莲,你立于其上,我手足无措”,腰封上的标语不知所云又咄咄逼人。翻开扉页,他在美国的照片,“2014年秋,纽约布鲁克林大桥”,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曾被二姑转发到家族群里。二姑每次从美国回来,都在家族群里说那边很无聊,再也不想去了。可每次还是照样去,一住就是小半年。因为去了美国,他是二姑的骄傲。也因为去了美国,他成了二姑的心病。二姑在群里抱怨说,他在那边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

下一页是吴作家题的序。在教工宿舍的床上,林老师曾给她念过这位大作家的诗,喉结一上一下的,她忍不住伸手去摸。

刚和林老师在一起时很痛,从肌肤一路疼到脑海深处,像一棵树一寸一寸裂开。“要不别走了,”林老师用鼻尖蹭着她的额头,“在这儿睡吧。”后来那裂缝愈合了,不疼了,只是每次在教工宿舍过夜,都要耗掉半生的力气,要好几天才能缓过来。一缓过来,就再去过夜,好像整个月份只剩那几个夜似的。

林老师喜欢抽着烟,大段大段念那些长长短短的诗句,念完问她怎么样。她说,我只喜欢听你念。林老师有点恼了,一口气念了很多,十一点熄灯,用香烟点着蜡烛继续念,烛火一跳一跳,他们俩的影子也在墙上一跳一跳。

第二天上课哑着嗓子,林老师跟同学们说对不起。她很幸福,因为整个教室只有她知道他是怎么哑的。

读者2:小杜你好,我是一名九零后的读者。因为父母工作的关系,我从小处于不断搬家的状态,换城市,换学校,换周围的人。不要说像姐姐这样同辈同龄的亲人,就连朋友都没有。我在大学之前的记忆基本上只有陌生和孤独。所以当读到小说中“我”和姐姐的那种亲密,那种两小无猜,我既感动又羡慕。

我也喜欢《姐姐》这个题目,因为姐姐听起来比表姐更亲一层。但是从不伦之恋那一章开始,到后来姐姐和各路男人的交往,我就很难接受,甚至有些读不下去了。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非用性来呈现某种状态的结束。

你的文学观,从我读到和了解到的,都是力图用平实来呈现生活,你甚至说过不避讳平淡。那么在《姐姐》中出现不伦之恋这种概率较低的情况,是否意味着你的文学观产生了变化呢?谢谢。

小杜:对于一部作品,每个读者都有权做出自己的评判。你对乱伦的评判是—让我暂且用这个字眼儿吧—没法接受,读不下去。作为作者,我不会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只能替它接受这个评判。

好在乱伦之前的部分你还是喜欢的(笑),这个肯定我也欣然接受。

都说一部作品完成后,作者就死了,虽然有点夸张,但我还是赞同的,所以我不想以作者的身份聊自己的作品。都已经是死人了嘛,还有什么好说的(笑)?可是在今天这个场合,问题已经提出来了,就让我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和视角,试着聊一聊《姐姐》。

这位同学提到了“我”和姐姐的亲密,可如果让我读这小说,却读不出有什么亲密。大家想想,整个小说前半段,在姐弟二人的互动中,姐姐一直是在给予、在付出,“我”则是一路索取,这能是纯粹的亲密么?比如过年那一节,母亲把“我”身上的压岁钱都搜走了,怕“我”贪玩耽误学习,结果“我”把姐姐拽进了游戏厅,因为她兜里有钱,不少还是母亲给的,所以“我”除了要用姐姐的钱买币子,内心里还有一种间接对母亲的报复:你不是把钱都搜走了吗,我照样有钱花,而且花的是你给姐姐的钱。

而游戏厅又是一个彻底的男性化世界,乌烟瘴气,充满了电子音的杀戮。姐姐作为唯一的女性,目睹了麻将机里女郎的衣衫,如何被“我”一件一件脱掉,这算哪门子亲密呢—

读者2:(笑)请问真的有这种麻将机么?感觉好魔幻。

小杜:让你这么一问,我瞬间觉得自己老了。九十年代上半段,你们可能没出生,我已经在小县城的街机厅里对着这种麻将机发呆了(笑)。当然,游戏里和玩家搓麻将的女郎是卡通版的,而非真人版,不然就是三级片了。

关于这款游戏,还有个细节我没写进书里,就是麻将打到最后,哪怕是和小三元或者大四喜,卡通女郎都会留一件泳装内裤在身上,玩家则会从人形变成一只小螃蟹,吐着泡泡儿,钻进泳装内裤里。

读者2:(大笑)吐泡泡儿的螃蟹……为什么不写呢?

小杜:(笑)被编辑乾老师删了!

他左手边坐着一个年轻女人,穿着青色的改良旗袍,长袖,连身,腿上没有丝袜。她从后面看着很白,大概也很光滑,泛着厅子里的灯光。他讲话时,那女人侧身注视着他,面带微笑。是谁呢?主持人连一句介绍都没给。是在美国的女友?还是国内的情人?二姑可是一直为他的终身大事发愁,更反对他的写作,说整天写那些玩意儿还耽误找老婆。在家族群里,二姑也没提他这次回国。所以他这次回来出书,身边带着个若有似无的情人,都是背着二姑么?

她也好多年没见过二姑了。她小时候很喜欢吃二姑包的白菜猪肉馅饺子。他挑食,不吃猪肉,二姑就给他们姐弟包荤素两样馅儿的。奶奶在世时,总说这一大家就二姑上心管孩子,不打麻将,不给零钱,连方便面都不给买,一天三顿饭,顿顿不落给伺候着。结果呢?他从小打游戏、看录像,长大了写作、交女朋友,样样都瞒着二姑。孩子养到最后,跟养个贼差不多。

她拿出手机,点开二姑的朋友圈,除了养生保健就是百大致癌物的榜单。奶奶去世后,这一大家子一哄而散。一晃二十年,足够把二姑变成一个陌生人。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了?差不多也是个贼吧。现在和老杨在一起,她不打算结婚,不打算要小孩,更不打算告诉家里。

小杜:好了,咱们不开玩笑了,重新回到九十年代的街机厅。大家试着想一下:麻将机前站着一个女孩,所有男孩子都注意到了,停下手里的游戏,高高矮矮都凑了过来。

小说中的表姐有斜视,可游戏厅里的男孩们第一次见到她,不但不会注意她的斜视,反倒故意开关于吐泡螃蟹的下流玩笑,吸引表姐的注意,这时“我”心里明明得意,嘴上却说你们别想欺负她眼睛有毛病。这种矛盾心理,小说里反复强调。比如表姐转过几次班,每次“我”都警告她班上的男孩子,别想欺负她眼睛斜视,其实是提醒大家注意她的斜视。为什么这样?因为“我”一直都觉得表姐好看,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别的男生注意她的缺陷,从而排斥她,好让我独占她的好看。而这种行为,却被表姐理解成是在保护她,并为后来的不伦之恋,提供了心理基础—

读者2:是说姐姐想用恋爱来补偿弟弟么?

小杜:具体心理应该很复杂,我不知道我在文本里呈现出了多少这种复杂。你说的补偿,可以是其中的一个元素。另外就是表姐一直因为斜视而自卑,尤其是在学校的环境里,不要说周围的男同学,就连她自己的亲弟弟上学放学都离她远远的。有“我”这个表弟表示出亲近,甚至做出保护的举动,对一个少女来说,是很大的触动。

读者2:那这是代表—

主持人:对不起,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请下一位同学提问。

他倒是带她去过游戏厅,不过并没打什么麻将机,更没有脱衣女郎和吐泡泡的螃蟹。他和游戏厅里所有男孩一样,都痴迷于那些打打杀杀的电子小人儿。

她站在他身旁,眼睛盯着屏幕,其实是在打量他身旁的男孩。因为斜视,没人知道她到底在看什么,有时倒也好玩儿。那男孩发育有问题,脑袋大,身子小,踩板凳上才到他胸前。他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嚼着胸前的红领巾,嚼完吐出来,黏黏糊糊地贴在胸前,打完一局,腾出手,再放进嘴里嚼。

他不是那男孩的对手,每次都输得很惨,想揍那男孩,却不敢,因为男孩家就在游戏厅隔壁开烧饼店,难怪头发里总有一股油烟味。“那小子有毛病,个儿长不起来,要不非揍他一顿!”和她一起回家的路上,他咬牙切齿。

“长得挺好看,就是眼睛斜歪—”大人们总是这样说她。镜子里,她明明看着自己,眼睛却望向别处。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有毛病的人,也总留心周围有毛病的人,事无巨细都记在心里。比如那个爱嚼红领巾的男孩,后脑勺上有两个旋、一道疤,红领巾是布质的,不是绸的。

如果说她的人生像一条河,流淌到今天,这河上漂着的,无非是布质还是绸质红领巾之类无用的记忆。除了听之任之,她别无选择。

读者3:小杜你好,可以谈谈姥姥这个人物么?我对她的感觉是勤劳、淳朴,一只手在战争中没了,另一只手亲历了过去那个艰辛的年代,同时她没有受过教育,脾气很差,和子女疏于沟通,许多时候她内心里明明是爱的,但话一出口却是恶的。你笔下的这位姥姥,总让我想起自己的姥姥,她会因为我随便说一句想吃鸡翅,就炖了自己养了好几年的老母鸡,也会因为我出汗时站在风口而狠狠掐我。在我看来,她是那个时代典型的人物,无论是爱,还是恨,表达都是直接甚至粗暴的。

小杜:我姥姥家没有养过鸡,所以我挺羡慕你的姥姥能随时为你炖掉自己养的老母鸡,以后要是再写姥姥,我能借用这个细节么(笑)?

说老实话,在写姥姥的时候,我并没有从她和家人的沟通角度来琢磨这个人物。现在再去读,我也没有这方面的感觉。姥姥身上倒是有一些那个时代的东西,比如说她去世前的那些个春节,一大家子人总是聚在一起。

读者3:哦,我记得那些过年的场景,那种八十年代特有的温馨热闹。

小杜:没错,是温馨而又热闹,就是那种质感。但我不觉得那是八十年代特有的东西。

以我本人生活经历为例,我爷爷当过干部,叔叔姑姑里也有做官的,所以去爷爷家过年吃喝玩乐的档次都高一些,连罐装的可口可乐都能喝到,要知道那可是九十年代初的边陲县城。但我不愿意去爷爷家过年,为什么?因为我爸妈都是普通工人,家里条件差一截,所以特怕在当官的长辈们面前说错话,结果越怕越说错,一顿年夜饭下来,往往吃出一裤裆子汗。姥姥家就不一样了,几个舅舅在下岗前都是普通工人,跟我爸妈差不多,我在他们面前不怕说错话,又因为我学习成绩还不错,所以在姥姥家很受宠。有可口可乐不叫幸福,满屋孩子里大人就问我期末考第几,才叫幸福(笑)。

有点跑题了,咱们继续聊姥姥。时代性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我觉得它并不体现在姥姥这个人物身上,而是在她去世前后的对比,至少我读起来是这样感觉的。

我们再拿过年的场景举例,姥姥家的屋子就那么几间,把锅灶炒翻了也就能做十二三样菜,四五样荤的,七八样素的,外加两锅饺子,屋里屋外都是人,面粉洒一地,脚印踩一地,别说我们小孩儿,连媳妇儿们都没地儿上桌吃。就这么个条件,从年三十儿过到正月十五,烧炉子不用怎么添煤,屋里就特暖和,为啥?人多热闹呗。姥姥一过世,再过年就剩我们一家三口,还有一个刚离婚没地儿去的小舅了。别的舅舅都过得很窘迫,下岗了,没钱也没心情过年。姥姥家那几间屋子瞬间就空了,一空就变得特别大,猛然间多出好几十平方米。所以姥姥去世后的过年场景,我就写我爸和小舅不停给炉子添煤,我和妈妈还是嫌冷,四口人四样菜,两荤两素,有盘炖鱼,没怎么吃呢,那鱼汤就成鱼冻了。还有就是饺子汤,为什么我忽然发现饺子汤那么好喝?因为人少,屋冷,别的菜都凉透了,就剩饺子汤还冒点热气儿。时代感这种抽象概念,就是从这些细碎的具象传递出来的。

除了舅舅们下岗过得落魄,我在现实中的高考失利,也在文本里被安排到姥姥去世之后。这种调整也是为了强化时代感,因为我们那一届高考,正好赶上大规模扩招。对于高考失利的我来说,那是加倍的挫败感,因为一夜之间,本来成绩比我差一截的人,考上了跟我差不多的学校,而本来跟我差不多的,却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学校。

主持人:您刚才不还说您是学霸么,怎么就考砸了呢?

小杜:答案就在小说里啊!原来你没有读(笑)?五十分的语文大作文,我顶多拿了十来分,小说里是这情节,现实也差不多,总之是考砸了。

主持人:所以是一个出了两本书的作家,高考作文写砸了(笑)?

小杜:没错,其实我要是阅卷老师,碰见我那种混账作文,倒扣十分都算少的。

主持人:您到底写了什么混账作文呀?

小杜:那篇高考作文我犯了两个错误,第一是文体,我选了写记叙文而不是议论文;第二是主题内容,我把大舅—也就是姐姐的父亲—失业下岗写进去了。这事儿写进去本身也不致命,关键是我写得很惨,并且穷尽了一个高中生的想象与观察。比如大年三十,春晚上那个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大舅借酒消愁,直接用酒瓶子把电视砸了。那是烈性酒,大舅下岗前所在那个酒厂出的,六十度,冬天上坟烧纸,点不着火,用那酒一浇,迎风就着。大舅是个烈性子,人如其酒,酒如其人,算是一个隐喻。酒喝光了,瓶子砸碎了,他整个人也就完了。

读者4:小杜老师可以谈一下您在美国的状态么,包括生活和写作?

她的高考只有三百分,没有失败可言,因为根本没有谁指望她胜利过。大人们只是谈论她的眼睛,仿佛那两只不肯直视对方的眼睛,就是她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学校不是学校,是监狱。周围那些被称作同学的人,每天上学,放学,上课,下课,考试卷填上自己的名字,等待那些被叫做老师的人的赞扬与呵斥。他们在这座监狱里活得如此猛烈,以至于彼此间发生了恋爱或仇恨。他们从不觉得这栋楼与旗杆操场蓝天白云合在一起是座监狱,这是她最不理解的地方。

奶奶死了,那栋老房子空了,逃学总算有了个固定的去处,她用脸蹭着胳膊上的黑纱布。

前院大门锁着,左手边是那株半死不活的柳树,树荫最浓处有一块砖头,翻开砖头,是突然暴露在日光下而张皇失措的蚯蚓。她蹲在那儿,或者等蚯蚓四处逃散,或者干脆摁住,晒干。她掏出自己的自行车钥匙,在泥土与蚯蚓的尸体之间挖出另一支钥匙。摘掉黑纱布,擦净钥匙上的泥,插进锁头。被打开的一瞬,锁头内会发出金属质地的声响,像是在对她的抚摸做出回应。太喜欢这回应了,锁上,打开,锁上,打开,她反复了好几次。她蹲下去看蚯蚓的尸体,目光落在杂草里或树根上,想象这些曾蜷曲自如的躯体如何在这钥匙上缠绕,有些困倦,也有些悲伤。

打开前院的门,树上的沙果被翻墙而进的孩子摘得差不多了,在地上烂得横尸遍野。她喜欢把屋子里的窗户都打开,躺在炕上,听着院子后面那条小河的流水声,任凭微风在脸上拂过。也是因为那条小河,微风也沾了些许湿气。

她闭上眼,想了半天,到底是该先脱裤子还是打开书包。睁开眼,她选择了前者,卫生巾夹在十六开的政治课本里,拆开 ,夹在双腿间,干燥,温暖。

“你也跟大舅大舅妈去省城么?”他在这土炕上问。她不做声,腿被蚊子咬了,不痒,只是有些疼。

“我不想重读,”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腿,“去年转来几个重读生,女的长粉刺,男的满脸丧气,都考得很烂。”

“姥姥家没有被子么?身上无所谓,就怕肚子着凉。”他转过身,鼻息向她的脖颈袭来。她闭上眼,七月末的雨夜,她只是背对着他,细雨声中隐隐传来蛙鸣。

他不再说话了,手在她腰上。她分不清那是不是抚摸。他好像一直在挪他的身子,挪了好久好久,越挪越近。

蚊子吸足了她腿上的血,黑暗中的嗡嗡声有股腥味。

他的手在移动。她感觉到他的小臂是紧绷的,所以她猜他的手在她身上应该是轻柔的。双眼闭得越紧,越能看清他喉结的轮廓。

她告诉自己,只要那只手再动一下,她就推开它。可是做不到,因为所有力气都用在不让自己突然转向他。那只手化为钥匙,破砖而出,在等待锁头内部发出金属质地的一声回应。

蚊子的嗡嗡声时强时弱,时远时近,分辨不出那是吸满血的餍足,还是饥渴难耐的绝望。

“蚊子太多了。”她睁开眼,紧盯着黑暗。她相信那一刻她的双眼不会是斜的。

他抬起手,黑暗中狠狠拍了几下,背对着她过了一夜。

小杜:要说我在美国那边过的如何……这么说吧,我在公司上班,周中朝九晚五,周末双休。不抽烟,不喝酒,不追剧,不打游戏,不养宠物,不爱美食,对旅行也没有刚性需求。写作于我像一个黑洞,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吸掉了。反过来它也让我能保持某种状态。比如说某个周末的夜晚,可以绞尽脑汁编造句子,也可以靠在沙发上喝罐装啤酒,写作让我选择了前者。为了保持精力,我甚至还按时锻炼健身。所以我不觉得我为写作付出了什么,它只是让我进入了另一种生活的模式。至于我纯粹用在写作上的时间,每天差不多有两三个小时。外加以一个写作者的心态读书看电影……这些时间就没法算了,但绝对值得。

我始终这么认为,一个人能写什么,百分之八十取决于他读什么、怎么去读。

美国对我来说是这样一个国家:我可以努力去融入它,这中间会有背离母体文化的苦痛,也有获得认同感之类的快乐,但我没有选择去主动融入。我从不看美国新闻,不关注美国大选,不过美国人的那些节日,除了工作也不跟美国人交往,连他们的社交媒体都不用,这些自我封闭并不妨碍我在那个国家生活,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当然,你不在乎人家,也别指望人家在乎你。在美国有不少华人组织,争取华人的权益,我从来不参与。我不喜欢给自己贴一个群体性的标签。没错,我的母语是汉语,我喜欢吃中国的饭菜,我觉得中国姑娘好看,可我非得用华人来标榜自己么?对于我来说,个体的意义大过群体……有点扯远了,我想说的是,美国对我来说是一座巨大的孤岛,刚好适合写作。

读者5:我也是一名作者,写了差不多三年,还没有什么太好的发表,您有什么建议?

小杜:前年是我写作的第八年,我发表了第一篇作品。今年我出了第二本书,投稿被拒是家常便饭。所以就发表来说,我不觉得自己能给出什么成功的案例。您写了三年没有发表,非要让我给个建议的话,那就是再写三年吧。

任何作者都要面对发表的诱惑和压力,这个我当然理解。但是在写作这条路上,时间是你最大的敌人,也是你最好的伙伴。一个点子、一个念头,不论多好、多伟大,如果不写出来,仅仅是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点子或念头而已。每个作者都是这么写过来的,别无它径。

读者5:但是您不能否认那种一炮而红的作者吧?

小杜:同样,我也从不否认那种买第一张彩票就中上百万大奖的幸运儿。

主持人:有请那位穿黄色套头衫的朋友发言。

读者6:为什么要把乱伦的场景设置在录像厅?九十年代的录像厅是不是所有八零后小镇文艺青年的洗礼圣地?

小杜:您套头衫印的是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吧?那咱俩还是校友。第一次在UCLA听余华先生演讲,我还是个到处蹭演讲蹭免费咖啡的学生,不过今天咱们好像没准备咖啡(笑)……言归正传,我从不觉得录像厅是某个群体的什么圣地,也从没试图表达过类似的意思。我把它作为姐弟间发生身体接触的场景,一是因为我小时候经常去,对那个环境再熟悉不过;二是我在录像厅里接受的可不是什么文艺洗礼,而是色情洗礼。

所有的色情场景,都掺混了暴力和鬼怪,从那个发蓝光的屏幕,透过烟雾缭绕,刺激着我的视觉神经。

您知道为什么录像厅里的电视屏幕发蓝光么?因为那时放的都是盗版录像带,因为盗版次数太多,颜色早就失了真,所以屏幕才发蓝。

您能想象那些画面里人的皮肤是蓝色而不是肉色的么?您知道看通宵录像的都是些什么年龄段的人么?有我这样当时身体刚发育的孩子,还有白天逛县城晚上不愿意回家的农民。

您知道第二天一早推开录像厅的门,是满满一地的纸巾、火腿肠、烤地瓜、瓜子皮和汽水瓶么?

录像厅对于八零后来说,相当于网吧对于你们九零后。您会把网吧看成是文艺青年的洗礼圣地么?如果真要说洗礼,那录像厅洗礼的可不是文艺,洗礼的是我们的世界观。

看通宵录像之前,我们觉得所有女同学都是扁平的、二维的;和农民大叔一起看完通宵录像,再看班里的女生,目光就带了曲线,她们就变成三维的存在了,而且身上还冒着蓝光。

事实上我根本都不用正面去写“我”和姐姐的身体接触,只要把屏幕发出的蓝光如何在每个人脸上颤抖写出来就好了。那时候录像厅门口摆着音箱,直接连着电视,对着午夜的街口,录像里演什么,音箱就放什么。

有一次我去看通宵,最后那排长椅就躺着一对情侣,整整一宿,我都分不出来那声音来自门口的音箱,还是那对情侣。大家都出奇地安静,跟我一样,很想去分辨那声音的来源。所以那场身体接触的细节,差不多都来自这次经历。

我这个人不讲什么情怀,更不会因为什么情怀去写作的。

她注意到那个穿旗袍的女人又拿出手机。第一次拿是把响铃调成静音,第二次、第三次呢?一个重要的电话?因为是他的新书发布会,那女人一直忍着没接那电话。他倒是一直在讲他的,若无其事的样子,脸上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满,这点生存之道,他这年纪早就修炼出来了。厅子里的年轻女孩们,难道不会琢磨旗袍女人和他的关系?难道没发现他每次开玩笑,旗袍女人不看他,反倒一直盯着那个女主持人?她们真的满脑子只是他和他的文学?

饭局上认识的老杨。那时老杨身边坐的女孩就一直盯着她。她并不得意,反倒吃惊,没想到这么年轻的女孩目光竟如此苍老毒辣。后来老杨跟她承认,那女孩背地里说她穿衣服很怪,红色风衣居然配黑色宽裤。“到底还是个孩子。”老杨笑着摇头。老杨做了半辈子建材生意,花钱格外痛快,圈子里有名的“三起三落”,笑起来倒很俭省,千百种意思,一张笑脸就全应付了。唯独那次,老杨的笑脸让她想起多年前林老师给她念的一句诗,原句记不得了,只记得里面有女人,有马,还有马鞍。老杨和她在一起,刚开始自然是为了生意。其实他们同属一个圈子,无论结不结婚,外人看着都有点古怪。那个圈子也有点怪,比如两个人在一起的标志,不是睡一起,而是彼此间有没有借钱还钱。老杨和那女孩的关系,仅仅是睡在一起,所以老杨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她和老杨很少睡一起,时间基本都耗在酒局、牌局上了。酒局他们喜欢下小门小脸的馆子,太大的光是上下楼就觉着胸闷。牌局就去郝老四家,倒不为别的,就为郝老四那个会泡茶的老相好。她和郝老四也处过那么一段,还没处到借钱还钱的份儿上就散了,所以圈子里也没太承认他们俩处过,何况郝老四和那个会泡茶的也一直没断。不过很奇怪,那个会泡茶的曾经找过她,送给她两块普洱茶饼,压得很紧,还送了把茶刀,一刀一刀往下撬。会泡茶的也没说别的,只是拿出自己的社保卡,夹在两指间,说郝老四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但每个月还是往这卡里打钱。还说是郝老四讨厌孩子,所以她才一直兜着肚子没生。事后她用那茶刀撬了几次普洱茶,撬得支离破碎,也就作罢了。原来社保卡也能当成武器,未免有些好笑。那个会泡茶的说老杨和前妻有个儿子,在美国读书,所以老杨无论跟谁在一起,都不太可能奔着结婚去的。好在老杨很讲究,无论跟谁,也从不拿结婚说事儿。她听了更觉得好笑,因为老杨的身体很差,也没见吃什么不该吃的,血脂、血糖、血压就是下不来,整夜整夜边打吊瓶边打麻将,嫁这么个半截身子埋土里的主儿,图什么呢?

她没见过老杨的儿子,老杨也已经好久没见过了。老杨还是办了张银联卡,专门汇美元的。卡里的数儿,都给她看了。老杨说什么钱都能动,就是这笔钱不能动。但每次去郝老四家打麻将,老杨就把这银联卡往桌上一摔,说“今晚就奔这个打”,在圈子里都成口头禅了。她过四十岁生日,老杨做成了一大笔单子,送给她一匹阿拉伯马,浑身栗色,唯有四个蹄子是白的,寄养在庄子上,俩人一有空就开车过去伺候。老杨嫌自己太胖,舍不得骑,总是让她骑。她笑,说自己也不轻。她其实喜欢看老杨骑,用手机拍下来,传朋友圈上,“老杨骑老马”。老杨很喜欢那照片,再去郝老四家打麻将,就不摔银联卡了,改晒照片,口头禅却没变,还是“今晚就奔这个打”。酒桌上,老杨认识了两个市作协的,晒了骑马的照片,讲了几个生意上的段子,就飘飘乎觉得自己是个有故事的人了。“啥时候我得把这些人这些事儿拎出来写写。”老杨最近总跟她叨咕这句话。她不喜欢听。其实有空去看看那匹马,弄块湿海绵,肥皂上轻轻擦一擦,细细过一遍马鞍,下午四五点的阳光下晒干,看着老杨蹲在树荫下抽烟,肚皮一起一伏的,她很乐意这样过下去的。

读者7:能谈谈表姐的父亲么?

小杜:如果我是读者,我会觉得舅舅这个人物比较符号化。简而言之,他是一个深陷过去那个时代体制而无法自拔的男人。比如过去下岗前他是县酒厂的司机,尽管他那辆解放大卡车总有股酒糟味儿,但在八十年代的小县城,这份职业还是给了他莫大荣耀,当然还有舅妈的爱情。书里提到舅妈当时有许多追求者,无论文凭长相还是家里条件,舅舅排名都靠后。但是他把解放大卡偷偷开出来,带着舅妈去江边兜了一圈儿风,排名就蹿上去了。没错,开着酒糟味儿的大卡带女朋友兜风,就是那个年代你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儿。不那么浪漫的是舅妈家要改几间砖房,舅妈的父亲在砖厂上班,舅妈的母亲在水泥厂,所以这两样都不缺,缺的是运这两样的卡车。这时候舅舅和他的卡车更鹤立鸡群了,所以老丈人家砖房一盖好,他和舅妈便结了婚。新房院子很大,但不像别的县里人家种点菜养头猪什么的,院子就是一片泥地,特意空出来停卡车用的。他把那辆大解放开回家,也不干别的,就是在院子里停上一小会儿,泥地滚满了车轮胎的痕迹,让四邻羡慕不已。那辆解放很旧,在座各位应该都没见过,车前面有一大插孔,铁质的摇把子插进去,用力猛摇,才能点火发动起来。所以小说里提到“我”和表弟最喜欢看舅舅摆弄那个大摇把,因为那是个将近一米长的铁家伙,摇起来威风凛凛,根本就是武侠小说里的场面。但那辆解放有个毛病,摇把偶尔会莫名其妙反打回来,那个力道很可怕,一下就把舅舅的胳膊打折了。好在是工伤,医疗费酒厂给报销,舅舅绑着绷带,走在街里,有人问是怎么弄的。他摆一摆没折的那支胳膊,说没事儿,工伤而已。再问是什么工伤,就叹口气,说还能是啥工伤,酒厂那辆破解放呗。一听是解放大卡,对方都肃然敬意,上一支烟,问大解放又怎么了。舅舅接过烟,耐着性子说,解放的摇把子造反了云云。这些情景我小时常听大人提起,舅舅家那院子也常去,我在文本里做的基本上就是原样照搬生活。

读者7:舅舅抽屉里那本《君主论》也是真的么?

小杜:当然是真的。那个时代像舅舅这种想读几本书但又不知该读什么书的人很多。而且他那个抽屉很神奇,除了《君主论》,还有各种匪夷所思的奇异古书、秘闻实录和法制故事集,还夹着一本叫《奥秘》的杂志,里面有恐龙、外星人、尼斯湖水怪什么的,配了黑白插画,上图是越战时一颗子弹击穿一个美军士兵的睾丸,下图是那颗子弹又击倒一个越南女人,再下图就是那女人怀孕了,然后整篇文章都试图从科学角度分析原因。当时我和表弟—也就是表姐的亲弟弟—还在小学,每次偷翻那抽屉,都很满足而且震撼。至于为什么单单挑《君主论》写进小说,我想还是为了表现舅舅对体制的那种盲目崇拜。其实一旦写起来,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就开始有了自己的好恶,我硬往他抽屉里塞一本《红楼梦》,肯定会被他扔出去的。

有好恶也就罢了,他还有了自己的命运,于是在文本里我开始失去对这个人物的掌控。舅舅离开酒厂下岗后我本来想安排他在街头做点小买卖,卖点蔬菜瓜果,像他身边许多人那样当个小商小贩,可是他说不,他有他的梦想,他要承包那辆解放。在当时背景下,一般人都奔着公家的好东西去承包,他却出高价把那辆大解放开回了家,一边读翻译得错误百出的《君主论》,一边梦想和他的解放永远驰骋在国道上。可惜解放车也有它的命运,它被更新、更快、更庞大的私人大卡撞散架了。舅舅的梦跟着破碎了,和舅妈的婚姻也出现了危机,解放车过去促成了这个家,现在却开始破坏这个家。按说这时我可以安排舅舅当小商小贩了吧,可是还不行,因为他的同学圈子里有先富起来的人,在省城开了建材公司,需要人给跑长途运输,舅舅便欣欣然去了。当他做出这个决定,小说已经过半,我才明白这个男人的宿命是国道,是大卡车,是那个打折过他胳膊的摇把子,是散发着机油味道的驾驶室。

他说话时目光扫过她的脸,没有停留,没有惊讶,瞬间即转向专心聆听的她们。他真的认不出她么?是因为她不再斜视的双眼还是越发臃肿的面庞?她揭开纱布,站在镜子前,目光不再偏离,笔直地射向那张二十岁的脸:这是我么?

她在省城读的大专。一开始,那些省城的男孩没有像县城男孩那样嘲笑她。他们只是对她视而不见。他们明明看着她,却像没看见一样。他们才是真正的斜视。父亲在省城的那个同学万能而无所不在,经他介绍,她去做了手术。揭开纱布,像揭开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个男孩子都向她射来灼热的目光。他们还是对她开玩笑,只不过每个玩笑不再是嘲笑,而是讨好。他们在讨好她被手术刀矫正过了的双眼。她发现,只要轻轻瞥上一眼,他们就变成动物园里的猴子,面红耳赤,抓耳挠腮。纱布后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妙,只是一个由各种高矮胖瘦的公猴组成的世界罢了。她倒有点怕这个世界,担心猴子们一拥而上把她分而食之。

林老师是从师范被借来代中文课的,讲起话来很快,板书又猛又草,半节课下来一地粉笔头,倒不像教中文的,竟像个教数学的。第一次见林老师,她就认定他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大猿猴:衬衫袖口露出浓密的汗毛,双眼硕大而微凸,两条瘦长的腿插在黑粗布牛仔裤里,即使并拢站着,中间也会留下让她没法视而不见的空隙。这不过是一所大专,班里人都是省城的破落户,却都看不上林老师,因为他刚毕业,家又是县城的。男生们给他起外号,女生们说他身上有一股子怪味儿。她也是县城来的,她虽然不说,但女生们早就全知道了,接着男生们也知道了,可他们却不停地讨好她。他们要骑着摩托带她去江边兜风,去工人文化宫滑旱冰,去烧烤一条街喝扎啤,然后呢?像猴子剥桃一样剥开她,舔吮她,撕咬她。

“《宋史》上没有柳永,大宋的青楼上却有他,而且有得肆无忌惮,有得永垂不朽。”林老师擦掉黑板上那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大家跟我读一下—我知道这世界无我容身之地,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加缪这句《局外人》放在柳七郎身上能不能成立?”

她坐在最前排,盯着林老师的喉结。书上总是用棱角分明来形容男人的脸,她却想用这个字眼儿来形容那个喉结。她第一个来到教室,给讲桌上放了一瓶矿泉水,因为林老师喝水时喉结一起一伏,很有弹性,和说话时不大一样。

“老师,”下课了,她的目光比手术前更偏执,只肯落在阳光透过矿泉水瓶折射出的焦点上,“我还是不明白你讲的柳永。”

“下节课我再叨咕两句吧。”一节大课下来,林老师嗓音哑了,喉结却轻快依旧。

图书大厦二楼C厅,他刚刚赢得一阵掌声,微笑着拧开一瓶纯净水。她闭上眼:那个棱角分明的喉结,她竟然从未亲吻过。

读者8:全书后半段情节都是围绕姐姐展开的,叙事也是姐姐的视角,可我不认为这是一部女性主义的小说。想问一下您对女性主义的看法。

小杜:我对女性主义没有什么研究,在自己作品里也从未试图探讨过它,因此没有什么看法。至于小说后半段集中写姐姐,完全是情节使然。小说让我这么干,我就这么干了,没有特殊含义。

读者8:可是小说—尤其是非类型化的小说—毕竟体现了作者最内在的声音,不是么?

小杜:你说的没错,可现在是新书发布会,跟你对话的小杜不是作者。它本质是一场秀—乾老师您别笑哈—在这种场合,我发不出您所说的最内在的声音。我顶多能发出几下外在的声音。而外在的声音告诉我:我的小说和女性主义没有任何关系。

读者8:可以从计划生育的背景下,聊聊表弟和表姐的设置么?

小杜:大舅和大舅妈刚好生了两个孩子,第一个是女孩,第二个是男孩,我就写到小说里了,仅此而已。那时许多家庭都这样,在现实中和计划生育没有什么关系,在小说中我也从未试图让两者产生联系。

如果我是一名读者,可能会对“我”和表弟之间的关系更感兴趣。大家想一下,表弟学习不如“我”,各方面都很庸常,但从小家境比我好,很受舅舅舅妈的宠爱,最重要的是,表弟是那个天天与表姐生活在一起的同龄人,这让“我”很嫉妒。在小说里你读不到“我”对表姐的直接依恋,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两小无猜,那是1.0版本的田园时代,我既没有那种经历,也不想去虚构,我只能呈现出一些扭曲的东西,让我暂且把它们称为2.0版本好了。在这个版本里,“我”和表弟穿着过年穿的新衣,钻进了舅舅的解放大卡车厢。表弟钻得很熟练,为什么呢?因为那根本就是他自己家的车。虽然只是十来岁的孩子,但他已经很懂得炫耀了,所以在“我”面前钻得更欢更熟练。“我”因为钻得不够熟练,所以新衣刮了道口子,这让“我”妒火中烧,所以当表弟问敢不敢用舌头舔车厢的铁皮时,“我”很鄙夷地说不敢。他当然就舔了,然后舌头就冻在铁皮上了,整个头都不敢动弹。“我”没有马上跟大人们求救,而是装作很着急的样子问表弟怎么了。他当然没法说话,只能用一只手扑腾。为什么是一只手?因为另一只手要扶着车厢,怕头部晃动而扯到舌头。大人来了,“我”说我劝表弟别舔,可是他不听。这当然是一面之词,表弟却没法辩驳,因为舌头还冻在车厢上呢。大人们七手八脚,温水里添了盐,才敢往他舌头上浇。整个春节表弟基本没动什么好吃的,话也不敢说,连瘦好几斤。舅妈把舅舅臭骂一通,解放车再也不敢冬天停在院里了。2.0版本的亲人之间,许多时候就是这种东西。

主持人:时间有限,还有问题的朋友请快举手。

读者8:小说后半段姐姐随家去了省城,做完斜视矫正手术后变成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女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舅舅让她嫁给同学的儿子,一个患有癫痫症的花花公子,这难道不是父权男权的双重碾压?姐姐显然被毁掉了,离婚后自暴自弃,一个不到三十岁的漂亮女人辗转于大小加油站之间,急着跟各种跑长途的卡车司机上床。她还让那些司机带她去那种国道边上的破旧小旅店,不让对方洗澡,上床时身上有点柴油味儿,而且对那种用父亲用过的铁摇把的柴油大卡司机毫无抵抗力,这难道不是她性意识中对男权、对父权的臣服甚至崇拜?这难道不也是男性1.0版本的田园时代?

小杜:我只是想以一个男性作家的头脑,虚构出一个国道上的性爱天使,一个加油站里的肉身菩萨,没想到您会解读个1.0出来。果不其然,一本书诞生后,它的作者就死了。没错,姐姐手持加油枪,和各路司机搭讪,看似完全沉沦到性爱中,但许多细节其实是被抽空了,被虚置了。试想一想,一个女人,每天吸着车尾气,容颜不会受损么?每天吃高速路边快餐店的盒饭,身材不会变形么?每天套着加油站的工作服,还有曲线可言么?在这种状态下,她是如何保持她的性吸引力的?南来北往的司机中,碰上一两个有命案在身的逃犯怎么办?说到底,这样一个女人的故事,实际上的视角来自于书中的“我”,是用男性的脑子想象出来的。男人想象女人时,不需要生活的沉重与苦难,只需要有性—当然最好再有点类似红颜知己的感情或错觉—那就足够了。而恰恰是这种想象,让“我”觉得兴奋而又解脱—从当初不伦之恋而破坏姐姐一生的罪恶感中解脱出来。这个故事里如果真有谁是彻头彻尾的堕落,那其实是“我”。整本书就是“我”带着性快感的解脱录,和父权男权、女性主义没有任何关系,我这么说够明白么?

她第一次来林老师的宿舍,满眼都是书,摆书架上的,散在床上的,还有用尼龙绳子扎成两捆当哑铃练的。林老师太瘦了,又爱穿一件大背心,抓着两捆书做的哑铃,展开双臂,像一只蝙蝠在挥动翅膀,她能听见骨骼轻微作响。书多,阳光又足,空气中的水分都被吸掉了,每次在这宿舍过夜,她鼻子都干得出血。第一次竟然没出血,她很窘,不知道该和林老师怎么解释。后来翻了点杂志,才知不是每个女人第一次都会出血,但也无法释然。林老师倒没问什么,只是让她用自己的塑料脸盆。因为整层宿舍楼只有一间水房,一间公厕,怕她不方便。那盆底下印着两条鲤鱼,互相追着头尾,尽管是半夜,尽管光着身子,她还是没法对着两条鲤鱼蹲下去。林老师点着一支烟,在烟头一亮一灭之间,打开录音机,歌手叫罗大佑,听起来大街小巷,卡带的名字却很怪:《之乎者也》。她让林老师把音量调到最大,才蹲到洗脸盆上。第二天林老师有课,先爬起来洗脸,只穿一条短裤,端着鲤鱼盆去了水房,她用被子蒙住头,满屋的烟味儿。

宿舍里有方便面、电热杯和鸡蛋。林老师在纸壳箱上挖了一排窟窿,鸡蛋整整齐齐立在上面,她担心半夜会孵出小鸡。照他们这样子,后半夜肯定很饿。林老师光身下地,黑暗中踢到她蹲过的脸盆,她捂住被子哭笑不得。电热杯功率很大,林老师蹲在地上,边抽烟边用筷子翻咕嘟起来的面汤,手臂的青筋在灯光下泛起一层晕,很好看。她不吃,只是看他吃,喉结一动一动,面条从那里吞进去,诗句从那儿吐出来。白天在课堂上,她硬撑着不瞌睡,不大信夜里一切是真的。

床单上印着粉红色的格子,一看就来自女生宿舍。她不说什么,等林老师给配了一把钥匙,头一件事就是扯下来,换上自己的床单。还带过来拖鞋睡裙和洗漱用的。脸盆也是她自己的,红色,底下没有鲤鱼,比她蹲过的小一圈。化妆品她倒是有两样,不过都没带。林老师说她眼睛好看,看一眼相当于读三遍吴大作家写的诗。她捧了一盆君子兰过来,故意两天没浇水,发现盆里的土越来越干,还落下一小层烟灰。她细细吹掉,浇了半茶缸子水,打开录音机,听到那首《乡愁四韵》的时候来回倒了几遍,再看盆里的土都已经干了。花叶花茎润了些,再浇半茶缸下去。床头有半包烟,林老师平时抽的牌子。她拿出一支,对那盆君子兰抽,很呛,如何也想不明白他是怎样做到既不浇水又忍心对着花抽烟的。她把那包烟放在花盆旁边,下次再来,烟还在原处,和花一样没人动。就这么漫不经心地养着,有一天自己开了,橘红的花瓣,肥绿的叶子,两相一衬甚是好看。一开就是小半个月,看着看着也就腻了,那种静悄悄壁虎伏墙式的烦。忘了开到第几天的时候,林老师拿给她一盒药片,说是事后服用的。

弟弟从小有哮喘,发育又比别的孩子慢一拍,母亲把他当成女孩来养,父亲看不上他,弟弟也很怕父亲,只要家里两个男人坐一起,气氛总是很难堪。父亲被车摇把打伤,住了半个月的院。母亲让她和弟弟轮流送饭。弟弟不敢,都让她送了,自己却在家偷翻父亲抽屉里的那些书。搬到省城后,弟弟的个子狂蹿猛长,又贪睡,一觉醒来跟母亲说腿疼,靠墙一量,好像又长了一公分。哮喘还在,话说一半就突然不说了,捂着胸口喘气,一米八的少年,看着让人格外难受。父亲管过去的同学叫“老总”,车开得没白天没黑夜,回家也不说什么,只是喝酒睡觉。老总给父亲配了一款爱立信手机,联系业务的。弟弟在电视里看了刘德华做的广告,很羡慕,偷偷拿出来玩儿两天,被父亲发现,照例是打。打一半又不打了,不是因为弟弟喘气,而是发现儿子比自己高半头。弟弟勉强读完高中,去了体校,在那儿认识了她现在的弟媳,家里做地产生意,很娇小,才到弟弟胸口,远看像驼背的大人牵着一个孩子。相处两个月,弟弟腰间挎了部爱立信,回家调成静音,不敢让父亲发现。父亲对这段姻缘的看法是“扯淡”。可弟弟一毕业就结了婚,新娘肚子是大的,婚礼排场更大。好在父亲的同学很够意思,帮着订酒楼,还叫来很多车,场面颇过得去。奶奶家那边过得都很一般,没有谁来。父亲喝多了,同学拉住他的手,半开玩笑说,以后别再叫老总了,还是叫同学顺耳。弟弟从岳父那儿借了一大笔钱,跑建材生意。弟媳刚生,孩子据说身体不好,一直放在娘家雇人看着,母亲父亲俩月没见孙子,都要疯了。那笔钱说是借,也和给差不多。谁也没指望弟弟能怎么样,只除了父亲,不但主动给儿子开车,还逢人就说,我他妈就是开车的命。赶上建材生意最好的年份,弟弟这样的新手,吃了两次小亏,居然也就跑起来了。买到第三套房子的时候,弟媳不再上班,先说要考研,后来又不考了,给一家公益组织做了志愿者,全国到处跑。弟弟的哮喘没怎么正经治,慢慢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烟酒,一米九的大个子,腰上赘肉再多,也不怎么能看出来。两个人都不顾家,她经常带侄子出来吃必胜客,吃小龙虾,边剥虾边问长大了养姑姑还是养妈妈。孩子说养姑姑。她就亲那孩子,照原话又问一遍,拍成视频,传朋友圈上,许多人点赞,只除了自己家人。

主持人:今天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再替粉丝们问最后一个问题,可以说说下一部新作么?

小杜:想写一本非虚构的书,还在前期酝酿和搜集素材阶段,背景是我住过的美国小镇,那种典型的大学城,十来万的人口,大部分都是老师学生。在一个炎炎夏日,一个来自中国的女留学生失踪了。这案子轰动一时,想必大家也听说了,美国这边甚至出动了FBI,虽然抓到了嫌犯,但对方一直否认,都过去两年了,还是找不到女孩本人或是尸体,所以一直无法定论,没法给受害人和世界一个交代。学校能做的,也只是在女孩被最后目击的地点修一座纪念性的建筑而已。一个生命就这样在我们面前消失了,我们却无能无力,它对我震动很大,一直想要把它写—

读者6:这个案子我也关注了,美国的法院已经对凶手做出了裁决,并非像您说的“无法定论”。但这不是我关注的点。我很想知道您凭什么认为您可以写这个故事?

小杜:谢谢这位UCLA校友提的问题。正式发表前,我会和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一切都会按照合法程序来的。希望这个答案会让您安心。

他刚才怎么说来着?“当我醒来,发现生活又让我粗糙了一圈”?他的衬衫整整齐齐掖在裤子里,以年龄来说,他那腰腹收束得相当不错,也相当努力,这是他说的粗糙吗?穿旗袍的女人在和大家一起鼓掌,她的存在让他更粗糙了吗?这满屋子的粉丝又算什么呢?都是跑过来让他粗糙的吗?

老马—她和老杨这样称呼那匹阿拉伯马,听起来像是个老朋友。他们时常一起喝酒,打牌,偶尔互相骗一骗,借点钱什么的。给老马刷毛的时候,老杨说要把这些事这些人写一写。自己写不了,也要找人写一写。她和老马盯着彼此的眼睛,心想有什么好写的呢?无非是盖过那几栋半的楼罢了。每次老杨口口声声说要东山再起,都会突然冒出个女人,让他痛哭流涕,说要退隐江湖,要过正常日子。酒局,麻将,吊瓶,体检,住院,出院,借钱,还钱,签字,办卡,半死不活的生意,完全走样的身材,毫无规律可言的作息,这已经是老杨的正常日子了,再没有别的了。她和老杨在一起是分开睡的,因为两个人躺一起实在影响彼此的睡眠。他们唯一铁打不动的就是来看老马,刷一刷光亮洁净的毛,骑在它的脊背上。双腿夹着马肚子时,她想起一个什么电影,猎人用刀剖开马肚子,掏出内脏,脱光衣服,藏身于马肚子里,撑过冰天雪地的一夜。

听说他的第一本书拍成了电影,这本《姐姐》呢?她把书从腿上挪开,现出两块方形的肉,蒙着一层紫黑色的纱。自从跑起生意,她就开始胖了,越发喜欢穿这种黑色的宽裤。她还烫了恶俗的波浪卷,映衬着她浮肿的双眼。她发现生活因此简单多了,因为那些男人都改口叫她姐,满脸的敬重,好像在称呼一位女侠。

要是结婚呢,人生会不会有什么不同?父母分居好几年,倒是不吵,只是大事小情相互避而不见,过得跟太阳月亮似的。生个孩子?看看老杨那儿子吧,自从她认识老杨,根本就没见过这小子,反倒是老杨一直往那张银联卡里打钱。二姑呢?她和二姑父倒过得还正常,儿子也时不时回趟国,可还不是在朋友圈上发那些无聊东西?如果老杨真的出本书,会把她写进去么?怎么写?就像这本《姐姐》,不伦之恋?柴油大卡?肉身菩萨?对于别人的世界,或者进入别人的世界,她早已没有什么兴趣了。如果老马的肚子足够宽敞、足够空旷、足够干燥,她倒很想剖开躺进去,再一针一针紧紧缝起来,缝到漏不进一丝光亮。

手机响了,是老杨,她挎了MK包出去,《姐姐》放在椅子上。厅子后门立着新书海报,他在布鲁克林大桥上那张照片被放大了,大到像上了银幕,很不真实。

“喂,”她盯着他鬓角上的白发,“新书发布会应该快完了。”

“我从酒店出来了,”手机里都能听出来老杨没睡醒,“中午带他去吃烤鸭,下午再找个茶庄儿聊聊。”

“看看再说吧,他完事儿后应该还有活动。”

她关掉手机,从后门看去,厅子里的人已经在排队等他签名了。

主持人:对不起这位朋友,我们的时间已经到了,您还有问题我们可以—

小杜:(笑)没关系,请我这位校友说完。

读者6:我没有问您写这个故事合法还是不合法,我想知道您凭什么认为您可以写这样一个故事。

小杜:凭什么?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读者6:这么说吧,那女孩已经遇害了,法庭对罪犯也做出裁决了,会因为您写一本非虚构有任何改变么?她家人的苦痛会因为您的文字而缓解半分么?以后类似的悲剧会减少么?既然什么都不能改变,写它的意义又何在?除了让作者自己—

小杜: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没想到今天会遇到这种问题。您可以先告诉我写作的意义何在么?

读者6:写作是—

小杜:没错,写作—尤其是我的写作—根本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我也从不觉得自己在写作时有改变世界的意愿。这个世界要是因为托尔斯泰或者海明威的小说就会改变,那它早就不是今天这样子了。话说回来,如果这是一个能被文学改造甚至塑造的世界,你愿意活在它里面么?你敢活在它里面么?我是不愿意的,因为我不想活在别人的想象中。但这不代表我可以阻止别人去想象,更不能阻止别人把我卷入到那些想象。写作是什么?写作就是用文字去想象嘛!你问我有没有资格去写,就相当于问我有没有资格去想象,这样的问题,请问您有资格提么?

读者6:所以您就可以把自己的姐姐想象成—

主持人:小杜老师的新书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参与,需要签名的朋友请在大厅排队。

中文课突然换了老师,毫无预兆。她一路跑到教工宿舍,林老师不在,他的衣服鞋子也不见了,书只剩几本,空留一床被子,底下是她的床单。林老师有一部汉字传呼,号码没给过她,她也没问过,只是别人传他的时候,她有点烦。她连着过来几天,录音机都还在,《之乎者也》一遍接一遍放着,没法相信他人就这么走了。君子兰早就谢了,落了惨白的一层烟灰,她往上倒水,那层烟灰被浇塌了,现出黑色的土来。新换的老师戴着眼镜,看不出眼睛是凸是凹。她从教室追出去问林老师呢。那人就笑,说小林子从师大调走了,你是他学生,怎么还不知道?那天晚上她最后一次去了宿舍,拎着自己的脸盆,第一次去了那层楼的水房。想是常有女生来,大家见怪不怪,刷牙洗漱也没谁注意她。一个光膀子的人抹了洗发香波,脑袋伸到水龙头底下冲,水槽里漂满白腻腻的沫子。她打了一盆凉水,端回宿舍,用毛巾细细地洗脸,凉意透过皮肤,一点点浸入脑中。床底下是他的鲤鱼脸盆,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气味。她把洗过脸的水都倒了进去,换上自己的睡裙,躺在自己的床单上,听着隔壁宿舍传来的打牌声。半夜,林老师曾让她双手扶墙,一只脚踩地上,另一只斜跨到床上,噼啪作响,那打牌声才戛然而止。她在黑暗中坐起来,打开灯,把鲤鱼盆里的水浇到君子兰上,睡裙湿了,紧紧裹在腿上,像是被肉吸住了,又紧又凉。枕头下有包硬盒烟,她抽了起来,烟头一亮一灭,被花开的声音填满。花盆被她从窗台推到地上,花叶贴在脚面上很软,隔壁打牌声依旧。她穿好衣服,拿起剩下的两本书,一本是电大中文教材,一本是唐诗三百首,一页接一页撕,一页接一页烧。纸页烧的时候会变形,发出一瞬间的抖动,像一个临死的人在挣扎。床单烧起来就很沉默。她的脸被火光映着,干脆脱了睡裙扔到火里,整个身子都是暖的。卡带烧起来噼啪作响,味道也刺鼻。可惜不能一边放《之乎者也》一边烧。录音机用花盆残壳砸开,能拆下来的也都烧了,她打开窗子放烟,又怕对面楼看见火光,窗帘半遮半掩。她抖掉君子兰根茎上的土,火灭之前也烧了,闻不出有什么特别味道。她把满屋子的黑灰拢进鲤鱼盆,扣上养过一盆君子兰的泥土,熄了灯,走出宿舍楼,空气清冷,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特区文学
Feb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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