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宁知道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却依然熬着。所有人都是这么熬着的,就像在一寸一寸滚烫的水里徒劳等待沸腾,等死。
她的母亲是这样熬着的,在比她还年轻的年纪有了她,生下曾宁时,母亲的母亲已病入膏肓,每日来回揉搓母亲的手,一双眼睛却不聚焦,不认得。她刚会走路,母亲的母亲就在飘雪的寒夜离开人世,眼角挂一滴泪,到清晨已干涸成粉末。
追悼会当天,多日无力安睡的母亲睡得人事不省。终于睡饱了,睁开眼,全家人十几双眼直愣愣地瞧她,以为她心力交瘁,险些去陪了葬,七手八脚拽她起身,简单洗漱,连拖带拽进了灵堂。母亲也不招呼宾客,只盯着不远处薄薄的黑白人像,笑了。替她擦洗沾满屎尿的身体,夜里给她翻身,听她咬着牙呻吟,一瓶瓶透明的药液滴进她枯瘦如老树的手臂,她依然揉搓母亲的手,不认得。从梦里惊醒,不知是盼她好,还是盼她死。
这下,母亲的母亲、母亲、全家终于不必受苦了。
她已够懂事,不乱跑,不乱叫,每顿饭吃光碗里的饭,睡觉时自己爬上床,母亲却依然在二十年间花白了头发,不到五十岁便瘦成八十岁的老妪。大学放寒假回家,她牵着全身赤裸的母亲,乳房已干瘪得只剩两颗乳头、一条条肋骨赫然而立的母亲走入澡堂,竟觉自己也早早衰老。
她才不过二十几岁,却衰老到只想坐在榕树底下,听蝉声、打扑克、东家长西家短。
在偌大京城做一份替人算账的活计,每天挤十几站地铁,换乘时铆足劲儿,用力蹬地,才能下得去。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屏幕和一沓沓材料,赚一份勉强付得起房租的薪水。只有老同学聚会时,曾宁才掏出柜子里母亲留给她的化妆品,换上平时不怎么穿的新衣裳,好保证合影被传到朋友圈后不被人嚼闲话。和母亲结婚前挨饿,结婚时没一分积蓄相比,她幸运太多了,至少还有一间活动得开脚的小房间,躺在瑜伽垫上左右伸不开手臂,但一块瑜伽垫总放得下。
她其实并不需要那块瑜伽垫。夜里九十点从单位一路地铁奔回家,早已累到直不起腰,只想趴在床上,瑜伽垫是多余的摆设。
自从来京,饥饱就是未知数,她时常分不清自己是饿到肚痛,还是撑到胃痉挛。身边都是嚷着减肥的刚毕业的小姑娘,她毕业也没多久,早已对减肥闭口不谈。想吃饱,像吃家里的土豆炖茄子、土鸡炖蘑菇、玉米面大饼子那样,吃饱,饱到连一个嗝都匀不出。但的确很久没有过了。单位食堂的饭菜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下午好继续干活,外卖的油水虽足,不是太咸就是太淡,不是太硬就是太辣。她怀疑自己早就对吃吃喝喝失了兴趣,没有什么是必须吃的,没有什么在吃过之后能带来满足感,多一口少一口,没差。曾宁只关心月底的工钱是不是到了账,下月的工作量能不能按时完成,还有,老板投来的眼神里有没有嫌弃或者厌恶。只要保证这三样,饭碗里就还有米,就不至于沿街乞讨。
周末经过商场时,不爱多看一眼写着折扣二字的服装,为了方便挤地铁,她从头到脚都是运动装,光是站在那里,就很突兀了。如果有店员满眼期待地凑过来,怂恿她,女士,试穿一下吧?她便头也不回地跑掉,像活见鬼。试衣间前永远排着长长的队,绝大部分都是女人,旁边站着玩手机游戏、一脸不耐烦的男人。他们都是对自己还有要求、对明天还有欲望的人,前者是为了美,后者是为了婚姻。曾宁什么都不为。从什么时候起,欲望和要求通通没有的呢?
一眼望到老,那日子多无聊呵。上大学那会儿,个个都是清高的主儿,喜欢妄议未知的生活。明明上着日后也没太大作用的课,在大大小小的社团里张罗折腾,非要混个一官半职才算有出息,跟风似的谈恋爱,偏爱在人多的地方手牵手、嘴对嘴,连自习室的角角落落也不肯放过,动辄人生和理想、诗和远方。多动人呐。前途?前途是那些不够勤奋、无路可走的人才去焦虑的事。清谈崇高,蔑视凡俗,所谓特立独行,不过是一个人塞着耳机,在夜色里的操场猛跑,或者在课后给教授发几封与真理和谬误有关的邮件。走路喜欢昂着头,不屑于地下的阴沟和平常人世的纠葛;考试时认认真真在试卷一角写上自己的名字,妄图有朝一日赋之以意义;烧烤时故意喝双倍的酒,然后装疯卖傻,聊苦闷聊志向聊未曾经历的爱情。
她当然也在其中。
那时谁会想过,一眼望到老的日子最终会由自己去过?最不屑一顾的金钱和地位,反而足以捆缚住一个人的命?到了该面对婚姻与家庭的年纪,再独立的人也会矮上几分,碰见催逼自己的家人和前辈,绝少针锋相对,而是低眉顺眼,佯装糊涂。
她认识的人当中,素来就没有清明透彻地活着的,曾经有过的,也是因为富裕和他人或环境的包庇,才显得不那么窘迫,才好像有那么点与众不同。而一旦所有条件都被撤除,神仙也会变成凡人,蹲在地上觅食。曾宁原来是不懂的。
当老板用手指敲她的办公桌,然后丢下一沓文件等她去处理;同事向她抛去她不明所以的眼神,不知如何分析;因为挤不出地铁,坐过了两站,打卡晚了十分钟,被扣掉一整天的工资;无穷无尽的杂事如鬼魂般缠身,她说不清那都是什么,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逃脱一条条微信信息的轰炸;当她打开朋友圈,满目都是喧哗的人群和幸福造作的表情。她盯着屏幕,有点发懵。只有她,好像只有她,被一截截钉在不属于她的泥土里,等着落叶、枯萎、腐烂。日后经过的人,根本也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块愚笨的木头存在过,只会用手驱赶一颗颗风化了的沙子。
拥挤,争抢,重复,疲累,无期待,无念想,不问来路,不思前途,这样的生活也叫生活吗?她确定大部分年轻人都是这么活着的。他们只是习惯把最美好的事展现给别人,苦水都吞进自己肚子,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惯性。
她知道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却依然熬着。所有人都是这么熬着的。
高中时,曾宁爱上了一个不怎么起眼的男孩。这个故事烂俗到她自己都不愿意去讲。他不过就是跟在她屁股后面,央求她讲题给他;不过就是在食堂时制造各种偶遇,见了面,说一句,好巧啊;不过就是放学前经过她书桌时,低头给她捡一支钢笔,轻轻放在她手里;不过就是所有人都拼命学习唯恐被落下,只有他还在篮球场上傻子一样带球狂奔。他不高、不帅、没个性、既不是好学生也不算后进,他只是在同一间教室里坐着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同龄人。她没道理爱上他。
那个年纪,能怎么办呢?在校园里招摇过市,招来老师和家长?大张旗鼓地写在黑板上,隆重地表个白,然后收获爱情和祝福?趁黑天摸进学校后身的小树林,献上人生中的第一个吻,或者更多?她什么都没做。只在他出现时,用余光望见他模糊的影子;课间操时转身运动时回头看一眼他的脑袋瓜;在练习册和试卷上,用手指写出他的名字,接着再写上自己的,像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约定。什么都没做,什么都不用做,就已经够幸福的了。
十年后的一晚,在地铁站里匆匆赶路时,曾宁怀疑刚刚从对面的人流中走过去的人是他,停住,回头怔怔望了一眼,只看到一个个摇晃的脑袋瓜,而她再也无法从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她甚至不记得他的样貌。傻。她念叨一句,回过神继续低头疾走,想起昨天的报表还躺在电脑里,空空如也,心事又重了一层。
她原先以为,爱情就是用来隐藏的,像陈年的老酒,非要被时间洗练过,才叫醇。后来她以为,爱情是用来追求的,没皮没脸地纠缠过一个人,等他的嫌弃和拒绝如烈火灼伤你,再伤痕累累地离开,才叫勇敢。现在她终于懂了,爱情是用来回望或期待的,埋葬在记忆深处,或者在遥不可及的远方,要么属于过去,要么属于未来,一旦得到了,牢牢攥在手里,总要变成点别的,就不再是爱情了。
害怕爱情变成别的,害怕它不再是它本身,所以畏惧、退缩,所以会在玫瑰花递到自己鼻子底下时,仍狠心抛弃,然后说服自己回到“正轨”。二十几岁就是这么衰老的吧。不是不信了,只是懒得去拾起什么,丢下什么,懒得辩驳,懒得为太多事赋予意义。真逗。
母亲爱过的人,不一样狠狠地伤了她。她不信母亲没有俯身求过,眼巴巴盼过,不信她就这么甘心和父亲那样的人过一辈子。但当她和她提起这段,母亲的缝衣针在花白的鬓角抹了抹,继续缝着父亲破了洞的袜子。从她懂事,父亲的吼叫和拳头就成了最难醒来的噩梦。酗酒,夜里猛砸邻居的门,拖拽回家后蹲在厕所里干呕,然后用最后一点力气向她和母亲挥拳。她吃过一拳,在右脸脸颊上,登时肿起一个青色的包,奇怪的是,除了头晕目眩,曾宁并不想哭,只想抱紧母亲。他会打死她。
她在日记里写,两个互相怨怼直至憎恨的人,怎么在一个屋檐底下活过一生?母亲用实际行动回答了她——不是假装,不是隐忍,而是冷漠,冷漠到极点,冷漠到谩骂和拳头都失了效,就行。她试过,做不到。她无法谅解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男人,对两个女人撒气。她不止一次想挥舞手中切猪肉的菜刀,冲着他的脖子砍下去,然后用抹布擦净地板上的鲜血,将他拖到屋后的园子里埋葬,等第二年春天长出艳红的花来,再眼看它们在入冬时节干枯。但只消望一眼母亲,她就收了手。母亲的眼睛里,除了冷漠,还有被惊恐摄住后依然不同于寻常人的爱,那爱意不易察觉地一闪而过,教她发觉了,险些哭出声来。她还爱他。而他报之以血。
她惊讶于爱的盲目和无厘头,害怕自己也那样陷进去,无力脱身。于是更加规避风险,冷若冰霜,不再起心动念,佛陀与真理自在心中。
你还爱那个人?!曾宁一把夺过那臭袜子,火速丢掉,甩着手指,生怕脏了手。母亲从老花镜上方,斜着眼睛看她,露出两块浑浊的眼白。
爱?哪有爱,这叫责任。她撇了撇嘴,不再多说一句,倾着身子拽过袜子,抖了抖,像小时候和她展示自己新买的毛衣,随后捏在两根骨节粗大的指头中间,坐定,继续缝补。她径直离开,气得浑身发抖,刘海在额头两侧散开,活像个疯婆子。
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她想知道。但当她看见那些横着身子挤过人群的粗壮男人,在地铁里和人争抢座位的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单位里对所有女人都友善、习惯把讪笑挂在脸上的妇女之友,电视里用钻戒和游艇求婚的钻石王老五,或者手机里喜欢挤眉弄眼、扮酷装帅、受人追捧的小鲜肉,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透不过气。她想象不出自己爱这些人,或者和他们中的谁生活在一起。如果让父亲知道了她的这种想法,他一定会骂:狗娘养的,装X。粗俗是粗俗,她却疑心他说对了。男人和女人之间,果真有不以性为驱动力的感情吗?她觉得有,但男人呢?
虽然不爱梳妆打扮,对购物也兴趣不大,但曾宁依然是年轻的,脸上干净整洁,颈部的皱纹远没爬上来,身体也尚未发福,胸部发育得足够好。从读书到工作,也有过几个男人追求她,要么想让她做解风情的情人,要么想她做贤惠的妻子。不知道是现代人时间太少,还是心思太繁复,竟没人给她时间恋爱、了解、交流,通常吃过两顿饭就心急火燎准备开房或见家长。吓得她退回到原地。
家里人也跟着急。母亲把她的照片发给老年大学一起唱歌跳舞的人,让他们介绍适龄男青年。她都能想象她是怎样熟练地按下转发的按键,然后等待自己的照片公之于众,有时她仿佛能看见母亲抿着嘴盼她嫁人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她没碍着谁的事,只是在爱情这件事上略悲观,或者只是没遇到合心的。为什么所有人都比她还急?好像婚姻必然是幸福的,女人必然需要一个男人才称心如意,过了三十岁的女人必然成了卖不出去的残次品。她咒骂一切,诅咒一切,包括一个虚拟的男人:你怎么还不来?真受够了!唯独唯独,不忍心骂母亲。她比谁都希望她能幸福,一定,一定比自己幸福。才好。
比母亲幸福,很容易吧?她以为。
她也试过相亲角。不是故意去的,只是无意路过。公园里上了岁数、无事可做的老人们,托着纸壳做的牌子,写上自家的家产和对女方的要求,等人光顾。曾宁从他们面前经过,被挑剔的目光火辣辣地扫在身上,余光里好像看见他们在耳语。秋风清凉的北京,霎时像蒸了桑拿一样,热得她无处可藏,身后的汗顺着脊柱滚落。她再一次逃了,却不知道该逃到哪里去。每年过生日,全世界都祝她快乐,只有她知道,在叠加的年岁面前,终究是逃不掉了。
见一见吧,人挺好的,比你大两岁,正好。母亲在电话那头几乎央求道,语气像当年央求粗暴的父亲别再打她。她听了,许久没吭声。该来的迟早要来的。
全世界比我大两岁的人那么多,怎么就正好了?她执拗着。但“不去”两个字依然荡在喉咙口,如鲠在喉。沉默实在太长了,长到她忍受不了,她想挂断电话,一了百了,但想起母亲握住话筒的干枯的手,还有眼角松弛轻薄的皮肤,她咳了一声,问:什么时候?在哪儿?
那天进展得并不顺利。晚餐高峰期的饭店生生排了十来号人,他们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等,商场里人来人往,像在接受众人的检阅。除了盯着菜单,翻来覆去看那几样菜,没什么话好聊。每隔几分钟,那人便走到前台,穿过人群,高声问一句:还有多久到我们啊?问了三五次,对方急了,不理会。他便悻悻返回,发现另外的人抢占了他的板凳。他在她面前来回踱着步子,不停翻着眼睛,看天花板上的空调滴下的水。
在北京感觉怎么样?他站定。
还好。她眼睛还没来得及从菜单上移开。
习惯了就好了。这地方生活节奏快。习惯了就好了。
继续踱步,盯天花板。
听起来倒像是教导后来人的前辈语气,直接就疏远了一米。她干笑着,用劈了的铅笔头勉强圈出了干锅花菜。旁边一对情侣在为男孩的迟到而争吵,男孩轻拍女孩的头顶,像哄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他也迟到了,但她不在乎,她根本就是来找个人吃晚餐,吃完之后一拍两散,没期待,就没失望。
你能吃辣吗?
能吃一点。
那我要水煮鱼了。
好。
那是整顿晚餐中他们唯一完整的对话,关于辣和水煮鱼。他偶尔也夹菜过来,她便轻声说,我自己来,浑身上下恨不能蜷成一团。他也不再勉强。他们闷着头自顾自地吃着,好像两个在用餐高峰被迫凑一桌的陌生人。的确就是这样。陌生人。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不一个方向,地铁很方便的。
也好。
那人说罢,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她盯着他磨偏了跟的鞋和有点歪斜的肩膀,突然有点可怜他。饭钱是他付的,他从老远的西红门赶到北边来,他们却只聊了辣和水煮鱼。干锅花菜没熟,嚼着嚼着就嚼不动了,她想吐出来,却不好意思,只能闭着眼干咽下去,憋出了眼泪。她偷瞄他一眼,他也正费力咬着一根翠绿翠绿的花菜,嘴上沾满亮晶晶的油。
他们例行公事地交换了微信和电话号码,都没有提下一次见面的事。也许他也是被家人念叨来的受害者吧?他们或许根本就是同道中人,怕被对方取笑,假装矜持。如果她对他表露心迹,挑明自己也是受人所托,会不会不至于这么尴尬?
回家路上,经过一家速食店,买了早上要吃的面包和牛奶。她每天就是这么过的,除了家人,没人在意她吃没吃一顿饭。从速食店出来,曾宁低头看微信新加的好友,头像是一只老虎,面目狰狞,不知所云。她赫然发现,除了从母亲那里知道他大她两岁,根本对他一无所知,除了姓李,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懒得去问。
下次母亲打来电话,只说不合适就行了。她自言自语。如果不信,可以说,人有问题。相信他也是这么汇报的,希望他也是这么汇报,这样她心里会平衡很多。
她知道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却依然熬着。所有人都是这么熬着的。
失眠已近一个月。每个夜晚,她都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洗澡、吹干头发、关好窗子、调好空调的温度和风向,确保两爿窗帘之间没有缝隙、点好蚊香、房间的门留一条缝、两副耳塞放在枕头底下右手边的位置、手机静音、屏幕朝下放在床头柜上。在杜绝了一切声、光、风的干扰之后,关灯睡觉。即便是这样,她仍会在三五个小时里,闭紧双眼,清晰地听见屋外建筑工地上叮叮当当的金属敲打、飞舞的蝙蝠不易察觉的鸣叫、街上的车流、隔壁传来的窸窣声。
一定是自己过分敏感了。她躺在床上。没人非要我怎样。母亲也没说一定要今年或明年结婚,同事没孤立我,领导也还算通情达理,工作本来就是琐碎的,生活的希望本来就不充分,在这城市立足就已经不易,还贪图些什么呢?
曾宁不知道的是,四个月之后,她便和同单位的那位妇女之友结了婚。婚礼上,办公室里吵着减肥、新毕业的几个小姑娘来了,只有过一面之缘、求她办过事的阿姨来了,平时老爱哭丧脸的领导来了,苍老枯瘦的母亲挎着父亲的胳膊也来了。他们比她更兴奋。她只是扮演一个自己擅长扮演的人,完成一份她必须完成的工作。当她从一系列繁复的礼仪中脱身,望向台阶底下的人群,那个打过她、骂过她、让她恨之入骨的父亲,竟哭得像个孩子。这也叫爱吗?
婚姻拯救了她,在于没人再用这件事烦她。她只安心打理家里一切和感情无关的事,比如炉灶、饭菜、调料、衣服、窗台的灰尘、卫生间的下水漏。当然也有改变。在下班回家累得直不起腰时,仍需装作欢喜,走进厨房,烧上几道菜;经过商场时,假装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站在队伍里等待试衣,走出试衣间,叫他来看,他多半会夸她身材好、皮肤白,和急切想卖货的店员一样;他偶尔也会施展厨艺,做最拿手的笋干炒肉、溜肉段和江米甜酒,她吃不惯,只一门心思夸他,因为不想再走进油烟滚滚的厨房了,虽然后来并没有得逞;付款时她不再掏钱包或手机;月底的收入翻了倍,俩人换了一间能并排放下四个瑜伽垫的房子,她依然在收拾完碗筷后,躺在床上,一动不想动。
失眠和疲惫,让他们的性生活延后到次日清晨。太过激烈的一晚是睡不着的,会让她赶不上第二天的地铁。但清晨意味着早起,只能将闹钟调早。铃响后,他会一个翻身趴到她身上,撩起她的睡衣,眼睛都来不及睁开,发泄,匆忙结束。然后再蓬头垢面地蹲厕所,刷牙洗脸。她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这么快就能解决一件事,甚至不需要渲染、调情、等待、享受,她也只是受着。结婚,这也算一种责任?
当初,他每天早上会在她的办公桌上放一个包子和一杯豆浆,有半个月时间,她都不知道那人是谁,早餐不敢吃,偷偷丢掉。直到有天撞见他,他露出无害的微笑,谜底才终于揭开。约看电影,也只是看电影,只聊电影。请吃饭,就只吃饭,只聊饭菜。他不谈人生,不谈理想,也不问收入,不问在北京怎样。回想起这一段,曾宁才恍然,自己和当年并无二致,都会为了一件件小事臣服,轻易就把感情交付。四个月一过,两家的父母坐下来聊了聊他们的事,他们都在北京忙工作,不在场。曾宁猜想母亲肯定会说,年纪也到了。年纪到了,就该和同样年纪的人做同样的事,甭管你是谁。于是乎四个“别人”定下了他们的事。转眼就是婚礼。这一切太过魔幻,连说噩梦都算是赞许了。她活在一场由不得她的梦里,连一句拒绝都苍白无力。
你不结婚?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小白不是挺好的吗?母亲竖起两根褪了色的眉毛。
挺好。可是还……她想还嘴,最激烈的那种。
可是什么可是?过了这个村儿,就碰不见下个店儿,早晚都是结。从小母亲就擅长堵住她的嘴,这一次仍然奏效。她实在想不出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结就结了吧。妥协省了她的口水和力气,也让母亲松了口气。
为什么是我?吃过饭,两人都等着对方洗碗,耗着,都在缓慢地扒拉饭碗里最后一粒米饭。曾宁突然问。
什么?老白从碗里抬起头,有点发愣。
为什么当初选择给我送早餐?和我结婚?她压低了声音,对门有人回来,门不隔音。
唔。他放下碗筷,纸巾抹了抹嘴,靠在椅背上,神色慵懒:因为你善良。
善良?她点了点头,将碗筷收到厨房的水池里,打开水龙头。她以为答案会是美丽、性感、优秀其中之一,或者一句哪怕敷衍也好的“我喜欢”。他却说她善良——和善良的人结婚,挺可悲吧?
他盘腿坐在床上,边看电视,边嗑瓜子,瓜子皮纷纷扬扬,落进地板缝里。电视里,一档相亲节目正如火如荼:婚姻是需要双方维系的,不光是妥协和退让就有用的,恭喜二位!鲜花,祝福和掌声。曾宁结婚那天,交换完婚戒接吻的那一刻,礼堂里漫天的落花,几乎看不清对面的人,她闭着眼,只管按照司仪的指令做,没有温度的一个吻,挽着手臂下楼梯,生怕摔倒,生怕出错。那样盛大的欢庆场面,也能算作幸福的一部分吗?她低头擦灶台上的水,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她忙着擦,眼泪忙着掉,越用力擦,眼泪越多到擦不净,最终眼前什么都看不清,只有一个抹布的白影徒劳地晃。
怎么了,你?老白见她许久不进屋,奔到厨房找,嘴角粘着半个墨黑色的瓜子皮,眼睛寻摸着柜台上的嘎啦果。
她也不抬头。没事,刚刚把洋葱切了切,明晚再做蔬菜莎拉吧。
他应了一声,转身回屋。有请下一位男嘉宾!屋里传来瓜子开裂的噼啪声,像夜空里爆裂的烟火。
洗了洗抹布,拧干,晾在窗台上。夜里九点,窗外车水马龙,霓虹和路灯将远处的公路照个透亮,下班的人流还堵在路上,城市像一架无休止吞吐的机器,吞下数个梦想,吐出生活的残渣和垃圾。真是个热闹非凡的夜,每日做饭洗碗,她竟从未察觉。
她知道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却依然熬着。所有人都是这么熬着的。
最近怎么样啊?有消息了没?曾宁知道他们在问什么。回家过年吃年夜饭,整张饭桌的人都向他俩投来期许的眼神。他憨笑着,说没有呢,有消息了一定告诉大家。一个远方的叔伯拍着他肩膀,打趣道,小伙子,还要加把劲儿啊,你叔叔像你这个年纪,简直神勇!全家人都笑了,几个男人拍着手掌,好像笑出了眼泪。她用力踩他的脚背,恨不能将头埋进饭桌底下。他没事儿人似的笑,一脸好脾气。
才结婚不到一年,所有人都来打探孩子。她以为辛苦将她养大的母亲,应该能理解生养一个孩子的痛苦,劝她谨慎。母亲听了,不屑地撇撇嘴,说,你想太多了,要孩子,是一个女人的本性。她缺少这种本性,也畏惧这种本性。但身边所有人都说,那是自然而然的事,顺其自然吧。她们接受了,她不接受,于是她成了人人口诛笔伐的异类。
来到婆家,问候不到三句,便绕回到这个话题。人丁兴旺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根本,造人也要提上日程呵。公公点头赔笑。他也不言语,朝她诡笑。她觉得自己贱得像一把吃剩的骨头。是不是做了母亲,就能堂而皇之、不露难色地提起性。在中国人这里,性是禁忌话题,而生育就成了礼仪话题,前者谈之色变,后者却侵占了一个人最后一点尊严。她是不能辩驳的,更不能主动提及任何和孩子有关的话题,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就会引来成千上万的追兵。他们喊着冲啊,杀啊,迫切把她不想要孩子的“自私”想法扼杀在摇篮中,然后击鼓吹号,欢庆胜利。
母亲开始往她的微信里发孩子的照片和视频,网上的,路上的,孩子的小衣服和小鞋子,哭闹的,欢笑的。不知是为了激起她淡漠的母性,还是不好明说只好暗示,她见一条,删一条。删到最后,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太残忍了?一个因为年老丧失了生育能力却无比渴望孩子的母亲,有没有权利和资格,去教唆自己已婚的女儿怀孕生子?
算了,他们也不容易。我们自己知道就好。老白劝曾宁。他不知道的是,每晚在他熟睡后,曾宁都在他的鼾声里辗转反侧,想到一个孩子的出世,会如何改变他们原本就毫无激情的生活。他不在乎。他想要促成这件事并不复杂,只要在清晨闹钟响起时翻个身就行,接下来的事,无疑都是她的。身体里盛着一个摆脱不掉的肉球长达九个月之久,孕吐,妊娠反应,肚皮上的妊娠纹,刀疤,止不住地溢奶,随身携带尿布和挤奶器,头几个月无法安眠,喂奶,换尿布,擦干净屁股上的屎尿,一刻也不能离身。她会被一个两个人共同制造的麻烦死死困住。她知道自己照样会爱他,呵护他,根本不当这些是麻烦,可如果到了那一步,还会有第二条路可选吗?
其实,要个孩子也不错,可以陪我玩游戏。他提溜提溜地喝着滚烫的白粥,漫不经心地提起,头也没抬,像评价这碗粥的干和稀一样随意。连续一个月,他都提到了孩子的事,曾宁不知道怎么搭腔,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
直到那天,闹铃响,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压在她身上,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在冲撞中感到体内有什么像水纹一样荡漾开来。她立刻推开他,坐起来。他并没用任何措施,正用纸巾擦拭着下体,面无愧色地看着她。她查了查日历,不是安全期。朝他吼,为什么?为什么不提前告诉她?他坏笑道,没关系,哪那么容易怀孕。她想也是,一个旧同事想要孩子,要了一年半载都没要到,她心理上这么排斥,怎么可能。于是嘟囔了几句,心神不宁地挤地铁去了。
当月,月经没来。她不死心,继续等,等看见两条分明的红杠,旁边沾着自己的尿液,整个人才向无穷尽的深渊坠落下去,两只手乱舞,什么都抓不住。她想哭,想喊,想骂,想动手打人,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只把验孕棒用手纸七下八下裹起来,丢进垃圾桶,提起裤子,走到洗手池前重新梳了梳头发。回家,她照旧炒菜做饭,洗碗,蹲在地板上用手指抠出地板缝里一个个瓜子皮。
就这样了。
有一个多月,曾宁没和他提这件事,怕他的任何反应都会戳伤她。明明是他蓄意已久、处心积虑,而她却是最终承担后果的那个人。她不知道该对谁讲,怕别人误解她的意思,她不是炫耀,不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是矫情。不是。都不是。思来想去,这事只能由她一个人默默吞咽。那天她笃笃笃地在菜板上切萝卜丝时,有那么一刻,想对腹中尚未成型的胎儿下手,又觉得那样未免太残忍。
再一次想逃。逃回老家去。那里正是深秋,浸着冬意的秋凉足够她清醒的了。他因为工作的缘故没能跟去,曾宁庆幸这个谎还能瞒得久一些。
你怎么回来了?不用工作吗?母亲起身接她,步子有点蹒跚,手里拎着父亲的袜子。父亲照例不在家,他总不在。小白呢?
还是那个家,什么物什都摆得错落有致,窗子上的福字又卷曲了一点,厨房里永远弥漫着熟米的香气,她的房间里还封印着她的少年和青年。她推开那扇门,屋子里的灰尘一并在夕阳底下飞舞,墙上的旧海报和书柜里的磁带静静地等她回来。她望向窗外,院子里的孩子们玩着她小时候玩过的游戏,玻璃丝传电,红灯绿灯小白灯,老鹰抓小鸡。有朝一日,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会那样奔跑嬉闹,她会教他玩那些游戏,等他投入她的怀抱。
丢下工作,关掉手机,挽着母亲,到几条街开外、儿时奔跑过的老院坐了整整一下午。玩过沙土、打过冰滑梯的小花园被水泥路填平,竖起“共建和谐社区”的宣传牌,满园的丁香树换成了灌木丛,修剪成最规矩的样子。一只狸花猫在藤架下面望天,那片藤架曾经是块空地,堆放冬天烧锅炉的黑煤。院子里停满了车,几乎少有孩子落脚奔跑的地方,小时候只有一辆废旧的货车停在那里,她和她的玩伴在车旁捉迷藏,蹲在地上,透过车底盘下的空隙,偷看对方的脚。她们在那仅有的一辆货车前拍了张照,洋气得很,照片至今还夹在当年的老日历里。当年大人们乘凉的凉亭还在,只是涂成了棕红色,石桌石椅打磨得光溜溜,当年她跑累了,就奔向这里,倚在母亲怀里,喝五角钱的大白梨汽水。
就在这个不起眼的大院里,曾宁第一次背起书包,和人炫耀过红领巾,翻找过泥土里的塑料子弹,抓过虫子,玩过火,奔跑过,流过汗,吹过牛,盼望长大,以为母亲永远不老,自己一生都将如此自由。
风大了,咱们回吧。母亲的老寒腿怕是又犯了。
她不吭声,低头走着。这里不久后会被铲平,住户迁到市郊,老院拓宽成街道,鸣笛声和轮胎印会将这里淹没,她的丁香树、沙堆、狸花猫、凉亭、食杂店、大白梨都不复存。之后的之后,她的母亲会一样不认得她,她会盯着一张同样尺寸的黑白照,如释重负。她的童年、少年和青年都被记忆埋葬,只有夹杂着泥土气息的春风还在这里逗留,还存有儿时的残念,和她偷偷耳语,终于如愿长大了,喏,这世界美不美?
当晚,她安稳地睡着,在睡过十年的小床上。她梦见自己遇到了爱情,从滚烫的沸水中只身爬了出来,秋风凉津津的,吹在脸上,身后尽是烂漫盛开的馥郁丁香。
她只有28岁,她还不想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