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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和朋友一起专门开车去乐山吃跷脚牛肉。高速公路上,遇到大雾,前方发生了十五车连撞的特大车祸,堵了三个小时。到下午两点半,我们四头吃货还被死死困在高速上,滴水未进,眼睛都饿绿了,淌着口水七嘴八舌地聊吃的。
聊了一个小时各种各样难以忘怀的美食,我们更饿了。大家纷纷表示不能再继续此话题,否则太折磨,遂低头玩手机,陷入沉默。一个朋友感慨着,用《舌尖上的中国》的解说词总结了这次谈话:“总有一种味道,以其独有的方式,每天三次,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
我曾经是一个在吃东西这件事上让人头痛的孩子。
1岁的时候,我家的阳台正对长江。据我母亲说,为了给我喂饭,她必须用左手抱着我,同时拿着碗,右手举着勺子,站在能看见江景的地方,哄我:“快看呀,轮船来了!”趁我一高兴就对着轮船发出“哇……”的叫声之前,赶紧舀一勺食物塞进我嘴里——不用这种把戏,我根本不肯张开嘴。
4岁的时候,幼儿园的食物惨不忍睹。一个灰色的大铝桶,装一桶清水白面,黏糊成一坨,一个铁勺舀出来,啪一声屎一样填进碗里,喂给我们。我想不通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吃得那么香。我永远难以下咽,吃到最后一个,饭堂空空,老师急得要死,忍不住亲手灌我,眼看快喂完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了,哇的一口全呕吐了出来,把她吓坏了。我妈妈还为她受到惊吓而道歉,说,“这孩子就这样,一个鹌鹑蛋她都一口吞不下去,要分成几口,还一边吃一边翻白眼。”
小时候就这样胃口不好,体弱多病。母亲工作越来越忙,没有时间做饭。于是吃东西这件事,成了成绩这件事情之外,另一个常常挨打挨骂的缘由。
越吃不下,剩菜剩饭越多,越难吃;越难吃,越吃得少,越只能吃剩菜剩饭,如此恶性循环。碰到母亲心情不好的时候,若我十分钟之内还没有吃完午饭,她就会无视我的存在,直接收拾饭菜,把碗筷拿去洗了。更糟糕的情况下,她会非常暴躁地说,吃不吃?不吃是吧!?然后当着我的面把饭菜啪的全倒了,饿我一天。
2
步入青春期,大约是因为身体开始发育,我的胃口渐渐变好了,饭量增大不少。中学阶段,是我吃货道路的改革开放阶段。高中的食堂虽然难吃,但身陷囚笼没有选择,只能接受垄断。在冲饭(冲向食堂买饭的简称)这件事上,我和我的饭搭子配合密切,今天我扛书包,你冲饭;明天你扛书包,我来冲饭。
我们是神一样的队友,总是能够快准狠地解决三餐。下课铃一响就各司其职,在别人还在排长队买饭的时候,我俩已经吃完回寝室了,从冲出教室、排队、买饭、吃完,回到寝室,总共也就15分钟吧。由于我俩配合太密切,以至于高中毕业之后到了大学,我们都找不到任何饭搭子——因为我们吃太快了。在别人细嚼慢咽的时候,我早就吃完了,只能呆呆坐在对方面前,看着对方吃,谁受得了呢。
改革开放之后,我的吃货之路取得重大成就。记得在香港读书的那一年,学校食堂的饭量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少了。一般我会吃一个三明治,一碗米线,然后再吃一碗叉烧饭,才能饱。
有一天,一个很斯文的女同学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吃掉了一个三明治,又捧起了一碗米线准备下口。她惊叫起来,说,“你吃这么多啊!?”我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无辜地望着她,说,“我还没垫着底呢……一会儿还有一碗叉烧饭……”
她那个无比复杂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
但我用166cm 50kg体脂率19% 的事实,当场对她的嫌弃给予了回击,恨不得露出“哈哈,你来咬我啊”的表情。但在她进一步嫌弃我是不是甲亢的时候,我诚恳地告诉她,其实这只是因为你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减肥。
胃口太好的尴尬还不止这个。我不挑食,尤其饿起来,就连盒饭也觉得非常好吃。常常在别人很小心地尝了一口,抱怨“啊这个好难吃啊……”的时候,我却刚好兴高采烈地脱口而出“哇这个好好吃……”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重合到一起,也是醉了。
后来我开始意识到,“胃口好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不对了”,于是我不再去食堂吃饭(话说那饭菜也贵,快把我吃穷了),转而去街市买菜,自己做来吃。这导致至今我的粤语仍然停留在对小巴司机叫喊“唔该要落!”和向菜贩询问“点卖?几蚊一斤?”的水准。
我还买了一个电饭锅,在宿舍里自己煮东西吃。条件有限,我是将就着电饭锅的内胆吃饭的,这意味着我的饭量是论锅算的。遇到外出聚餐的情况,和我一起吃自助餐的人,都会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干掉自己面前的大量食物,然后我还会反过来盯着对方的盘子,说,“你是吃不下了么,我帮你吃了吧……”我像个自助餐厅老板一样根本不接受看到桌子上面有剩菜。
3
也是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一周国际课程在布拉格进行。但我在布拉格呆了两天就坐不住了,逃课跑去了维也纳。那儿什么都好,什么都美;但茨威格也好弗罗伊德也好施特劳斯也好,都不能安抚我哭嚎的胃;物质食粮的贫瘠让我意识到,所有的精神食粮都是饱暖思淫欲,只有吃饱了撑的,才顾得上。
由于抗拒参考任何旅行攻略,导致我打开这座城市的方式必然不对,否则为什么我在维也纳走那么远,却几乎看不到像样的餐厅;当然,像样的我也吃不起,咖啡馆又不能顶饱。我一个穷学生,实在太能吃了,偏偏维也纳的食物又贵又难吃。当年的地铁站小摊上,一小块冰冷的隔夜的比萨售价两欧。放眼望去,唯一可选择的馆子只有麦当劳。这怎么行呢?我的胃是纯正而高贵的四川血统,巍巍天府之国,任何一个苍蝇馆子厕所串串都甩这儿十八条街,岂能容得下这种侮辱,所以我忍饥挨饿,在及踝的大雪里走路走了一天,冻得整个人都废掉了,恨不得能坐下来喝一碗热腾腾的老妈蹄花汤,再吃一碗香辣重庆小面,有鲜肉云吞就太棒了……
那一天,到了黄昏时分,当整个维也纳陷入迷人的深蓝暮色的时候,我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后悔没有走进那家麦当劳,可又不想走回头路。最后我只找到一家10平米大小的Subway。我高傲的胃,像一个法国大革命中被人拖出来游街示众的贵族,终于妥协了,买了一个5欧的冰冷三明治。不挑食如我,眼睛都饿绿了,味道都没尝出来就吞干净了。
在维也纳的最后一天,我很不甘心,上网搜了攻略才出门。美食是不指望的,大雪天,只要是热餐,别太贵,就好了。中午的时候,成功混进了维也纳大学的食堂,总算吃了一顿还算过得去的饱饭。后来只要别人问起维也纳,我就会说,中央墓园一定要去,然后吃饭就去维也纳大学食堂吧。
4
2012年,有一些意大利学者来到我工作的实验室进行访问,他们要呆3个星期。在用餐的时候,我每次都亲自给他们点清淡的,不辣的,鲜美的中式菜肴,我知道他们不能吃辣。
但吃了两天中国菜之后,他们就开始纷纷问我,哪里有肯德基麦当劳,薯条和汉堡就可以了,不奢求其他。那天我简直太失望了,我想不通,跟那些垃圾食品相比,这么好吃的精致菜肴你们都吃不惯?我简直有一种“山猪吃不了细糠”的愤慨。
但后来我理解了,希望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就像盘子里的食物。世上本没有最好吃的食物,吃习惯了,也就成了最好吃的食物。那是你从小到大就习惯的味道,你的记忆,你身体的故乡。
5
2014年,我不时会去北美住个两三个月。那里好山好水好寂寞,令我思念国内的好脏好乱好快活。北美风景好,空气好,人有礼貌,整齐有序,但“总有一种味道,以其独有的方式,每天三次,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
召唤我乡愁的不是别的,就是我的胃。在北美天天都是有机的,无毒的,新鲜绿色的健康沙拉,全麦面包,放心牛肉,可我想念地沟油烧烤想疯了。像哈金《自由生活》里写的那样,奶酪对我来说简直就跟肥皂似的。每次回国的第一天晚上,我就直奔那个“朱师烤全茄”的摊子,呼啦呼啦点两条烤茄子,拿一盘掌中宝、鸡脆骨之类,痛痛快快吃一顿正宗地沟油刷出来的地道烧烤,第二天肚子一拉,然后整个人就神清气爽了。
回国后一般会很快把朝思暮想的烧烤、火锅、川菜吃完一轮,这样我也就很快适应了我曾经很适应的种种:适应了电梯里的人明明看到你跑过来,却按关门键;适应了在马路上开车,人们会任意变道加塞;适应了稍微堵一下车就狂按喇叭,好像这样就能飞起来似的;适应了大人们在马路边肆无忌惮掰着小孩的屁股让她/他撒尿甚至屙屎;适应了处处人山人海,高声喧哗。
适应了没有烘干机,洗完衣服去晾晒。那天,我把洗好的床单拿到楼顶上去晾,顺便俯瞰着一片灰蒙蒙的城市。那雾霾重重,看不见落日,也看不见朝霞的天,白了又黑了,如此熟悉。那一刻我的心情像是凝视一位久别重逢的旧爱。这是我所熟悉的糟糠之妻。我想起不久之前远在地球另一边的日子,那一度是我的新欢。是的,新欢很美丽,很年轻,干净,优雅,可是……可是,生活在这里,与在那里,有什么区别呢。一样需要洗衣机,冰箱。需要去超市买牛奶,鸡蛋,卫生纸。需要洗澡,需要空调。需要那帮老朋友,需要那几个常去的老馆子,菜端上来,该要醋的要醋,该加辣椒的加辣椒。虽然那个你吃惯了的食物,有时候你也会厌倦。但让你一月不吃,你又会想念。这种感觉,类似根深蒂固的婚姻,小吵小闹,离不了。
当我们在谈论吃的时候,我们是在谈论小时候校门口那家麻辣烫如何香,谈论第一次能花自己的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时候如何爽,是在谈论那个陪你吃烧烤的身边人如何体贴,是在谈论只需为下一顿吃什么而烦恼的学生岁月如何单纯,是在谈论那一双忙于擀面包饺子的手如何操劳,是在谈论那一锅因为吵架而被统统倒掉了的烧鸡如何可惜,那是在谈论那个喝得神志不清的夜里吃完夜宵如何伤感,是在谈论加班回来微波炉里的那碗汤如何孤独。
你会安慰自己,与其寡淡无味养生一百岁,不如好酒好肉潇洒五十年。所以你会视死如归地爱着正宗地沟油刷出来的烧烤,只因为味道够销魂;视死如归地爱着添加剂过多的午餐肉、福尔马林泡出来的黄喉、农药过多的空心菜,饲料可疑的小龙虾,只因为你的胃不可背叛。
你的胃会告诉你哪里有你最爱吃的,而你最爱吃的,告诉你哪里是你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