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窗外传来“砰”的一声响。我睁开眼,看到我压在笔记本电脑键盘上的手指轻轻颤动,像一尾搁浅的鱼。沙发不是适合睡觉的地方,醒来时浑身酸痛,像是被罚站过几个小时。我起身拉开窗帘,外面是冬季特有的黄昏,灰褐色的天空裹着一层雾霾,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扬起沙尘暴。
透过这扇窗户,我可以清楚看到楼下的路口,两条笔直宽阔的街道交叉出完美的十字形。此时此刻,马路上的车全都挤在一起,将一辆灰色面包车和一辆货运皮卡车围在中间。皮卡车周围散落了一些白色包装袋,它们看起来像冰块一样坚硬,我猜里面装着冻猪肉。这个路口时常发生交通事故,我不清楚是不是因为街道规划得有问题。那条东西走向的道路尽头有一座基督教堂,而南北走向的那条路上有一家三甲医院,它们的门头标志和这个路口的十字形如出一辙。每当有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我总会看到一拨人急匆匆地朝医院方向涌去,第二天那拨人又出现在教堂附近走来走去。
自从搬进这个小区,我总是遇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倒霉事。一位对易经颇有研究的同事告诉我:“可能是房子的风水不好,靠近交通枢纽,就容易犯事儿。”我想了想,问她:“那么,究竟是因为风水不好而影响力了我的运势,还是因为我不走运才选了风水不好的房子呢?”那个同事没有回答我。过了几天,我在卫生间不小心听到她向别人吐槽我“爱抬杠”。但我没有因此而责怪她,甚至我有点喜欢这个评价,它唤起了我记忆深处,一个关于绿色的秘密。
十年前,我还在读高一的时候,有次物理课上,我突然被老师叫起来爬黑板,题目是计算一头牛对地面的压强。我很快写出了答案,却被判了零分,因为我忽略了牛有四条腿,只算了一只脚的压强。在全班同学此起彼伏的嘲笑声中,我涨红脸挪回座位,却迟迟不敢坐下。老师似笑非笑地说:“陈茵,你看你也不是用一只脚站着吧,牛也不能。没有一只脚的牛。”哄笑声更响亮了,我却差点哭出来。突然,有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齐刷刷的笑声,我听到身后传来质疑:“牛不一定都有四只脚啊。”教室顿时安静下来,老师正在翻书的手悬空停住,她用愤怒的眼神提醒每一个人她正处于更年期,但是那个声音又勇敢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不是四只脚?难道是五只脚吗?”老师变得阴阳怪气。
“有跛脚牛,我见过,只有三只脚。”那个声音说。
“抬杠是不是?滚出去!”老师把黑板擦往讲台上狠狠一摔,那只秃了毛的黑板擦惊惧地弹起来,接着跌落到讲台之外,在地上滚了几下,最后无力地静止在我脚边。我低头看着它,毛刷上的粉笔灰变成了黄褐色,像一只被踢掉的破鞋子。
“听到没有?说话的出去罚站!”老师瞪出一双牛眼,抹了几下黑板上的错误答案,然后对我说,“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能做错,你也出去站着。”
那天,我正式认识了连城。时值初夏,我和其他人一样身上还裹着长袖校服,连城却没有,他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苔藓绿T恤。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却拥有历久弥新的绿色。我将它牢牢记了这么多年,就算闭上眼,依然可以准确画出衣领的走线。
一辆警车向十字路口驶来。皮卡车和面包车的车主停止了争吵,一同缠住警察,开始新一轮的辩驳。我想弄清楚塑料袋里到底是不是冻猪肉,于是打开窗户,支起耳朵听了半天,却没有任何结果。街边的路灯陆续点亮,隔壁邻居家响起炒菜声,我闻到青椒炒蛋的香味,以及韭菜水饺的味道。韭菜水饺总是带有一种隆重的气息,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日历,今天是冬至。
下午五点一刻,手机信息提示音准时响起。林渭问:“一起吃晚饭吗?”又是这句亘古不变的话,一想到他毫无波澜的语气,我就感到有些厌倦。林渭是我男朋友,是个寡言少语却踏实专一的程序员。我和他在一次调研采访中相识,没有任何告白,他默默在我身边陪伴了一年多,而后我们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半小时后老地方见。”我直接从聊天记录里复制了昨天的回复。毫无疑问,昨天复制了前天的。
在披上臃肿的羽绒服、挎上常背的帆布包之前,我又审视了一遍电脑中的Word文档。整个下午,我都在写那篇还没想好题目的连载小说,我把它们定期更新到微博里,爱而不得的故事情节吸引了一批固定读者,他们经常给我留言,表达对小说的喜爱。然而,他们不知道,其实它并非虚构文学。
我的一只脚刚踏进靴子,手机便又响起提示音。这令我极其不耐烦,我不想同林渭一来一去地聊些无关痛痒的废话。我解锁屏幕,却突然愣住。是连城,他说:“好久没聚,一起吃饭?”
三秒后,我郑重回复了一句“当然可以”,然后点开与林渭的对话框,告诉他:“临时有任务,我现在要回杂志社加班。”林渭秒回:“没关系,工作要紧,我送你去吧?”我连忙回复:“不用,我已经约到了车。”
接着,我迅速脱下鼓鼓囊囊的羽绒服,换上藕粉色毛呢大衣,扔下帆布包,从衣柜里取出一只纹路细腻的羊皮背包。我站在穿衣镜前默默审视自己,发现脸色似乎有些暗沉,于是打开化妆包准备化妆。
连城发来消息:“地方你选,我请。”我的嘴角不自觉上扬。
手机又响了一下,这次是林渭:“那好吧,注意安全。”
我没有理会林渭,只顾忙着回复连城:“一会我把地址发你。”
距离我与连城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381天。我看到镜中人眼神蛊惑,脸颊发烫,这是林渭从未见过的模样。
二
十字路口的肇事者们已经离去,路面又变得如往常一般川流不息。
出租车载着我飞驰,行近斑马线时速度也丝毫未减。这里的行人总是要等很久的红灯,所以机动车大可不长眼睛地朝前开。经过东西路尽头的基督教堂时,我想起同事故弄玄虚的“风水说”,突然感到嗤之以鼻。我不觉得这里的风水有什么问题,它给我带来了连城,它明明给我带来了价值连城的好运。
我到餐馆后没几分钟,连城也过来了。我没想到他会以这样的模样出现在我面前——他的额头伏着一条2厘米长的血痂,在靠近右边太阳穴的位置。这看起来很危险。
“你怎么受伤了?”我指指他的额头。
“别提了,上周下雪那天,我被一个电动三轮车撞了,直接跪地上磕了个响头。这还没过年呢,我是不是磕早了?”连城还是一如既往地幽默,这是令人骄傲的天赋,林渭永远都学不来。
我说:“太过分了,以后要躲着它们,会夺命的。”
“没事儿,”他用食指轻轻碰了碰那块痂,“经常被撞,我都习惯了,只不过破相还是第一次。还好我那个网剧已经杀青了,没大碍。”
连城在一家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的传媒公司工作,他是一名拥有16万粉丝的职业网红。我是十六万分之三,我有四个微博账号,其中有三个都关注且仅关注了连城,另外一个账号没有关注任何人,它用来发布我那篇还没命名的连载小说。
十二月的夜晚异常寒冷,但连城只裹了一件轻薄的棉服。坐进火锅店十分钟,他的嘴唇依旧泛着青紫色。
“你好像刚从北极回来。”一时间,我竟不知道应该同他说点什么。
“为什么?”他惊诧地看着我,于是我明白这是个失败的话题。
“没什么,你看起来有点冷,我们点菜吧。”
“来份鸳鸯锅吧,伤口没愈合,还不能吃辣。”他略带歉意地笑笑。
我愣了一下,真诚发问:“你们家吃内蒙涮羊肉都会把铜锅调成辣椒锅底吗?”
这次轮到连城愣住,我忽然想起他读大学时在重庆待了四年,吃惯了麻辣火锅。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内蒙人,羊肉都是从锡林郭勒草原运来的。尝了就知道,味道特别正宗,全北京数一数二。”我向连城介绍。
他点点头:“你经常来这儿吃吗?”
“还行吧,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我就来这里。家乡的味道,绿色的记忆。”我回答得有些心虚,事实上我之前只来过一次,还是林渭带我来的,当时他就是这么向我介绍这家店的。林渭不是内蒙人,但他有几个内蒙同事,他应该是听了他们的推荐。不得不承认,在想方设法讨我开心这件事上,林渭一直都很努力。
等待开锅的间隙,我点了一扎招牌咸奶茶,我觉得连城现在很需要用它来暖身子。但是,就在服务生即将下单时,连城却突然让服务生换成了北冰洋。我总是无法将北冰洋与健力宝、芬达区分开来。
“我们要入乡随俗,这里的人打小就喝北冰洋。”他讲话还是那么温柔,只是多了份我听不懂的陌生,口音像个地道的北京人。
“来,碰一个呗,”他递给我一罐,“今天不是传说中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么,希望我们都能顺利渡劫。”
十年前,我们正式认识的那天,连城就对我说过“渡劫”这个词。
那天下午,我和连城并排站在走廊罚站。走廊朝南,我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睛,愈发垂头丧气。
连城叹了口气:“这种天气罚站,不中暑才怪。”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
他转向我:“你在跟我说对不起吗?”
“嗯,我连累你一起罚站。”
“连累我?你有没有搞清楚,我们之所以站在这里,是因为我和老师抬杠。”他哭笑不得。
“可是,如果我没做错那道题,我们就都不用罚站了。”我才是万恶之源。
“你们好学生的逻辑还挺有意思,那好吧,祝我们成功渡劫,不要中暑。”我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我,他本来就比我高出半个头,我又一直低着头,他一定看得见我的头皮被烈日晒得通红。
“哪有这么多‘如果’,不过想让时间倒流也不是没可能,只要站在日界线上,一直飞快地向西奔跑,不就永远活在过去了。”他一本正经地说。
我惊诧地抬起头,暗笑他竟然会用“飞快地”这种滑稽措辞。
“你好,我叫连城。”他朝我伸出手,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回应了这个古板的社交礼仪:“我叫陈茵。”
“我知道,你会写小说。”他说。
“你怎么知道?”
“不小心翻到过。有次我被罚放学后打扫卫生,教室里就我一人,实在是太无聊了,于是我就打算把全班同学历史课本上的‘檀香山’都改成‘火鲁奴奴’。到了你这儿,课本里夹的笔记本掉了出来,于是我就看到了。”
我有些兴奋,还有些羞愧。在此之前,我的小说从未有过任何一位读者。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接连城的话,于是胡乱问:“那次你为什么被罚?”
“因为我把黑板报搞得乱七八糟,老师怀疑我故意用花里胡哨的颜色给班级抹黑。”他说。
“彩色不好吗?”没营养的对话还在继续。
“或许吧,颜色多了容易审美疲劳。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淡蓝,鹅黄,朱砂红……”我说了很多,似乎把所有颜色都说了一遍。
他摸着修长的脖子说:“我们交换一个秘密可好?”
我被他问住,似乎没有什么秘密可以与他分享。
我支支吾吾半天,问他:“写小说算吗?”
“嗯。以后你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厉害的小说家。”对于我的回答,他似乎有些失望。
“谢谢。你呢?”
他说:“我不喜欢草原,想离开这里。我爸在北京工作,我想去找他。”
比起我喜欢写故事来说,连城仿佛就是故事本身。我盯着他的T恤,问他:“你最喜欢什么颜色,绿色吗?”
“没错。”
“想什么呢?肉熟了,快吃吧。”连城从铜锅里捞出两大片羊肉夹到我碗里。
我回过神,把羊肉仔细浸在麻酱中,问他:“你现在和你爸住一起吗?”
“我爸?”他皱起眉头,“我忘记和你讲了么,他在我大学毕业前就去深圳了。哪里钱好赚他就去哪里。”
我从麻酱里捞出羊肉,咬了一口。今天的麻酱有点咸。
“陈茵,今天我找你,有事相求。”连城放下筷子,端坐好。
“什么事啊,这么严肃。”我也把筷子放下。
“你回家过年的时候,能帮我去看下我妈么?我把地址发给你,什么东西都不用拿,陪她聊会天就好。我过年不回去了。”
“过年还要拍戏吗?”
“这倒不是,”他两只胳膊架在桌子上,“我要去找她。”
一年多过去,看来连城还是没能放下孟可之。
“你知道她去了哪里?”我的声音有些干涩。
“我不知道,所以更要去找。”
“那要怎么找?连城,你忘记了吗,上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你都……”
“这些不重要。过年,就拜托你了。”他斩钉截铁地打断我。
面前的铜锅火开得太旺,白色的水蒸汽四处弥漫,模糊了连城的表情。锅里的羊肉不时浮上来,像涟漪一样颤动。突然之间,我想起十字路口散落一地的白色包装袋,或许里面装的并非是猪肉。
“好,我答应你。”我端起蔬菜拼盘,一口气倒入锅里。
三
大年初三,我按照连城给我的地址,去探望他的母亲。
连城的家是一栋自建的二层小楼,大门上新贴了颜色鲜艳的春联。门是虚掩着的,我敲了敲,没人回应,于是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我见到连城母亲的时候,她正坐在院子里梳头发。她看起来有些苍老,头发极长,花白而粗壮。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她手里牛角梳的梳齿黝黑发亮,透出和她头发一样的光泽。
她看到我,立刻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我笑:“来啦?快过来,屋里坐。”
我跟她走进屋子,房间的炉火烧得正旺。她有些拘谨地接过我自作主张带来的水果和牛奶,拉出两把铺了厚羊毛毡的椅子,示意我坐下。
“阿城和我说,他有个同学过年会来,我跟他说大过年的就不要麻烦人家了,他姐姐每年都回娘家来看我。”说话的间隙,她温好了一杯奶茶递给我。
“不麻烦,我家住得近。”我笑笑,向来不擅长寒暄。
“你叫什么名字?阿城这孩子也没告诉我。”她讲话总是很大声,许是患有某种耳疾,于是我也提高音量:“阿姨,我是陈茵。”
“哦,陈茵,有印象,以前他提起过。”她点点头。连城有着与她相似的骨骼轮廓。
“我们是高中同学。”我补充道。其实我并不确定连城是否真的向她提起过我,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存在感极弱的人。
“你认识孟可之吗?”她又温上一壶水,笑得慈祥。
我没料到她会这么问,看来连城经常说起孟可之。
“不认识,她是连城的大学同学,不是我的。听连城说,他们一起组过乐团。”我佯装不痛不痒地说出这些,心里对孟可之的敌意更深了。
连城曾激动地同我讲过他邀请孟可之加入乐团的过程。
在孟可之加入之前,连城做主唱的蓬蒿乐团就已凭借几首原创歌曲火遍了校园。我猜孟可之那时就已开始酝酿接近连城的阴谋,凡是有蓬蒿乐团参加的音乐节和比赛她都会出现,抱着一把木吉面无表情地翻唱朋克歌曲。相较于迷恋流行歌曲的其他女生,这样的孟可之在连城眼中与众不同。一次元旦晚会,连城坐在表演区候场,碰巧孟可之就坐在身后,她一直伏在桌子上画画。等孟可之去厕所后,连城迅速转过头,看到她正在画一幅人物素描,是一个戴眼镜男孩的侧脸。连城觉得有些眼熟,便拿起来端详,身旁的团员看到后惊呼:“这不是鼓手大毛吗?”连城把画放在大毛面前比了比,的确相差无几,团员们便开始起哄。
“请问有事吗?”孟可之回到了座位上。
“不好意思啊,”连城急忙将那幅画物归原主,“这是大毛吗?”
孟可之问:“谁是大毛?”
“我们鼓手。”团员又开始起哄,大毛的脸涨得通红。
“你喜欢他啊?”连城近乎质问的语气,他迫切地想知道真相。
“我不晓得大毛是哪个,这是我弟弟。”
“呦,大毛,你啥时候成了人家弟弟?”团员继续起哄。
孟可之把那幅画扣过来拍在桌子上:“我弟弟死了。”
团员们瞬间噤若寒蝉,但是几秒之后,连城便又恢复了鲜活,他说:“对不起啊,我们无意冒犯,你不要咒大毛呀。要不然这样吧,你答应我一件事,咱们就一笔勾销。”
孟可之说:“我画我弟弟,没人逼你们看。你想怎样?”
“加入蓬蒿乐团。”说这句话时,连城一定在窃喜,这个念头在他心中盘算了小半年,终于找到契机提出。
孟可之问:“你们缺吉他手?”
“我们缺女主唱,双主唱的乐团听起来更酷。”连城胸有成竹。
“好。”
连城形容孟可之“天性纯粹,从不拖泥带水”,我只同意后半句,毕竟她离开连城时眼睛都没眨一下。
“您怎么想起问她了?”我握在手里的杯子转了又转,几滴奶茶倾洒出来。
连城的母亲说:“那个姑娘也来过家里,我以为你们都认识。”
一秒钟以前,我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到连城家做客的人,第一并且唯一。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近水楼台先得月,这里是我和连城的领地,而她孟可之,一个重庆姑娘,竟不远万里来到连城家里,做什么呢?见家长吗?
“她什么时候来的?”
“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还是当学生好呀,有时间回家,有时间玩。阿城这孩子自打工作以后,只回来过两次。去年他就没回家过年。”她连连摇头。
原来去年连城就没回家,而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如果我猜得没错,他不回家的原因只有那一个。我为自己后知后觉的聪明感到悲哀。我想立刻给连城打电话问个清楚,可是我究竟想知道什么?或许这并不重要,我应该立即拨通他的电话,告诉连城他的母亲想再听一遍他力不从心的谎话。为保证她听得清楚,他必须大声说话。我还从没听过有人大声地讲着谎话。
连城的母亲还在继续说着,渐渐地,我却听不到任何声音了。我的眼神像我的灵魂一样游离,在这间屋子里飘来荡去,不想放过一丝一毫与连城相关的痕迹。我看到对面的墙壁上贴着一些素描画,有几幅是集市和羊群,还有一幅是草原,正中央有一汪小小的椭圆形湖泊。我认出那是距离这里最近的一片草原,不出三公里。
连城的母亲说:“这些都是孟可之画的。”
我妒火中烧。接下来,我应该起身走向那些画,趁她还未反应过来时一把将它们扯下,全部丢到炉子里去,然后告诉她,连城引狼入室,他不能回家都是因为孟可之。我的动作一定要干脆利落,因为连城不喜欢拖泥带水。我讲话时也一定要声如洪钟,这样一来连城的母亲才不会漏听半字。她会惊讶,会愤怒,会发抖,而我会紧紧地抱住她,告诉她不用担心,我会一直在这里陪着她,不管林渭是否要跟我求婚,我都会陪她等连城回来。
我也只是想想而已。我皮笑肉不笑地扯了下嘴角,指指那幅草原素描:“挺好看的,如果是绿色就更漂亮了。”
她笑:“给连城的,不能是绿色。”
我不解:“为什么不能是绿色?”
她有点惊讶:“你不知道么?阿城眼睛有点问题,辨不出绿色。”
“哦,我忘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似乎从遥远的井底传来,“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了,这幅画我可以带走么?”
告别连城的母亲后,我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向前走着。我一直捧着那幅画,等意识到双手冻得发紫时,我已经抵达了画中的那片草原。冬天的草原灰茫茫一片,那汪湖泊也结了灰白色的冰。眼前的景色与画作如出一辙,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却未曾留意过冬天的草原如此荒芜,更不知道连城眼中的草原向来是这般模样。我又回忆起与连城相识的那天,想起他“交换秘密”的提议,原来自始至终我都不曾了解他。
天色渐晚,一轮模糊的月亮悬在半空。触手可及的水中月是虚无的,遥不可及的天上月就一定是真实的吗?近水楼台也未必先得月,或许它本就是空中楼阁罢了。
我再次摊开那幅画,端详过后,我用石头在结冰的水面凿出一个洞,把画塞进冰冷的湖水中。
四
整个春节假期,连城都处于失联状态,但我每天仍坚持给他发信息,就像林渭给我传简讯却没有任何回音一样。我必须这么做,因为我有极其重要的事要和连城当面说,我要向他讲述我是如何陪伴他孤独的母亲愉快地度过整个下午的。至于林渭,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坚持,像他这么无趣的人,能有什么新鲜事与我分享?我甚至希望,下一次他找我,是为了和我分手,如果他让我补偿他这几年花在我身上的青春损失费,那么我一定会对他充满感激。我不想欠林渭什么。
正月初十那天,连城发了新微博,宣传他即将上线的网剧。我不停刷新聊天软件,两个小时过去,却依旧没有任何动静。他在微博倒是很活跃,专挑称他为“老公”的那些评论回复。我有些生气,也跑去他的微博里留言,告诉他草原上有位老人正日复一日地等待戈多。
果然,这招立即见效,连城发来信息道歉,说他前几天没看手机,今天按照公司要求外宣却忙得要死,顾不上回复,让我不要和他计较。
我当然不会和他计较,我只是担心他,担心他因为找不到孟可之而过度悲伤,更担心他在消失的这几天里又和孟可之重归于好——虽然我笃定没有这种可能性。
我问连城:“什么时候有时间?跟你汇报一下阿姨的近况呗。”
连城回复:“后天网剧上线,这几天通告全满,要不然过几天我联系你?”
我有些失落,刚打出“那好吧”,突然收到林渭发来的信息。他问:“今晚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说件事。”
林渭第一次用如此郑重的语气同我讲话。我深吸一口气,重新编辑信息发给连城:“阿姨提到了孟可之。”
三分钟后,连城说:“今晚我和团队在KTV,你如果不介意就一起,我们早去会儿聊。”
“没问题。”我已经摸准了连城的软肋,他没有不见我的理由。可是这无法让我开心,我甚至感到有一丝沉重。
但是,就快来不及了。我必须得做点什么。
KTV距离我住的小区不远,隔着两条街,一站公交的路程。我比约定时间早到了十分钟,连城已经在包厢等我了。他看起来瘦了不少。
“饿不饿?他们一小时后才到,先来点水果吧。”连城把桌子上的果盘推向我,我挑了一颗红彤彤的草莓,让它在我嘴里爆裂,汁液丰盛,却并不甜。
我直入正题:“你找到她了?”
如我所料,连城摇了摇头。
“我妈怎么提起她了?”连城开了一罐燕京啤酒。
“阿姨说她之前去过你家,我说我不认识她。”
“哦,我妈还说什么了?”
“说你去年就没回家过年。”
“我妈还挺记仇。”连城故作轻松,却笑得勉强。
我问连城:“去年你也去找她了,对吗?”
“嗯。”
“为什么没告诉我?”我有些幽怨。
“为什么要告诉你呀,我自己的事儿,就应该自己消化。”他靠在沙发上,没有看我。
“你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怎么找?”
“是啊,茫茫人海,去哪里找。只要有心,办法总比困难多。我去了她老家的车站等,她老家有一个火车站、一个汽车站,这俩正好在一条街的两侧,我就站在马路中间,在她必经之路上等。无论她从哪个车站出来,我都能看到她。除非,她过年不回家。但她总不能年年不回家吧?所以,只要我等下去,就一定能见到她。”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连城:“什么意思?明年你还要继续等?你明明知道她是如何走掉的。”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连城半夜喝到不省人事,不停地在朋友圈发状态。我在小酒馆找到他,他哭着跟我说,孟可之坐上了一辆保时捷,就再也没回来。
“或许她已经后悔了,但她是个路痴,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摸回来。”他又开了一罐酒。
我说:“连城,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他愣了一下:“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说你喜欢绿色。”
“没错。”他说。
“可是你根本分辨不出绿色。”我咄咄逼人,获得了报复的快感。
“我妈说的?”他叹口气,“真是把我卖得一干二净,没错,我是绿色盲。”
“为什么骗我?”
他皱眉:“我随口一说,没要骗你,你在意这个?那我向你道歉。”
我说:“但孟可之知道,对不对?她知道你所有的事。”
“我们为什么聊这些?说点开心的事吧,比如,你男朋友向你求婚了吗?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记得好像是做IT的。”显然,这个话题并没能使他开心起来,他依旧眉头紧锁。
“没错,他是一个呆鹅程序员,很快就会向我求婚了,也许就在今天。今天他不停地给我发消息,我没理他,因为我没时间。”我也打开一罐燕京。
“不能这样,你要回复他,不然他会担心。或者,你可以邀请他过来。”他建议。
我说:“不用了,我不想见他。我打算和他分手。”
“为什么?”
“因为,”我顿了顿,鼓起勇气盯着他的眼睛说,“连城,我们来交换一个秘密吧。”
“你又来。”
“怕了?”
他说:“我怕什么?好,我先说。你不是不明白我对孟可之的执念吗?那天,我和她吵架了,确切来说,是我把她赶走了。我们在同一家公司,她不喜欢这种工作,只想好好唱歌。有一个音乐制作人,北京人,经常开着保时捷来找她。那天他又在楼下等,我骂了几句,她就不高兴了。我对她说,你要是想飞黄腾达,就立刻跟他走。然后,她真的坐上了他的车。”
“我知道这事,上次你喝醉跟我讲了。这不怪你,没有人逼她坐保时捷。”我说。
“她是赌气走的,她对我说‘有种你就一辈子别来找我’。车开走的那一瞬间,我后悔了,我觉得我应该向她道歉,求她留下。我追了十几米,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在我停下来分辨信号灯的时候,那辆车不见了踪影。如果那天我没有停下来,或许她就不会走了。”
我说:“这是你的秘密?”
“对,这是我欠你的一个秘密。你可以不用说你的秘密,我们扯平了。”他说。
“不,我要说。连城,我一直都想向你坦白,其实我……”
“我知道。”他打断我。
“你知道?”我有些忐忑。
“我没想到你会说出来,不过没关系,我们都不必在意,还是朋友。”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你听我说……”
“你要明白,”他再次打断我,“有些事,说与不说都是一样的结果。不就是一篇小说吗,我就当没有这回事。”
“小说?”
他说:“对啊,‘草原上有位老人正日复一日地等待戈多’,这是你留的评论吧?我点进去那个微博账号,就看到了那篇连载小说。未经我同意,你把我真实的工作内容放进你的小说里,现在你认识到错误了,于是来向我坦白,对吧?没关系,我不介意。”
给连城留言时,我竟然忘记了切换微博账号。
“不,我要说的秘密是……”我刚要解释,放在桌上的电话突然响起。我们同时看了一眼,是林渭。
“男朋友?”
我点点头,却无动于衷。
“不接吗?邀请他过来,或者让他来接你,然后你们再一起去哪里。”
“你好像不太欢迎我。”我按下静音键,手机立刻安静下来。
“你想多了,我只是觉得你不该不理他。你总是想太多。”连城说完,我们都没有再讲话。但是,可怕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的同事们陆续抵达了包厢。
他们一看到我,就开始围着连城起哄。我坐在角落里,有些局促不安,却无比享受这样的误解。
连城说:“别闹,这是我老乡,我高中同学。”
他急于划清某种界限,以至于连“朋友”的身份都省略了。他们识趣地一哄而散,转而去喝酒唱歌。
我对连城说:“关于那篇小说,你说得没错,的确是你。”
“没关系,翻篇了。”他说。
“翻不了,小说还没写完,那是我们的故事,一切正在发生着的事实。你懂吗?”我开始较劲。
“你喝了多少啊?”他把我面前的酒撤掉。
我的手机屏幕不合时宜地亮起,又是林渭来电。这一次,连城夺过我的手机,接通了电话,他对林渭说:“哥们,你女朋友人没事儿,我们同学聚会喝大了,我给你地址,你来接她吧。”
“他马上过来,你醒醒酒吧。”挂了电话,他点燃一支烟朝外走。
我尾随他走出包厢,质问他:“你凭什么把林渭喊来?”
他耸耸肩:“是他自己找上门来的。”
“你没良心!”
“或许吧。”他说。
林渭很快就赶到了。连城又像刚才那样介绍:“我是陈茵的老乡、高中同学。她喝醉了,还好你来了。”
“谢谢你,一直找不到她,我都打算报警了。”林渭走过来想要搀扶我,被我一把推开。
“我没醉,”我盯着连城,“想赶我走也可以,我们先把小说的事情说清楚!”
林渭问:“什么小说?”
“她写了一篇连载小说,纪念你们的相遇。最近粉丝飙升,她太高兴了,就喝大了。她很爱你。”连城对林渭说。林渭十分惊喜。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连城:“他和她认识的那天,穿了一件绿色的T恤!”
林渭说:“小茵,没想到你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什么,我自己都记不清了。不过,是绿T恤吗?好像是一件藏青色的……”
“艺术嘛,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连城打断了林渭的回忆。
终于,我冲连城吼起来:“你别装傻,你明明知道……”
“对,我知道,”连城把烟头摔在地上,抬高音量打断我,“陈茵,你为了蹭热度,把我的工作内容搬进小说里,说实话我不爽,但看在你是我老同学的份儿上,我不会计较。快跟你男朋友回家吧。”
我想要告诉他一个秘密,一个关于绿色的秘密,一个小心翼翼藏匿多年的秘密,可是他却对我说,回家吧。我的家在广袤的草原,可是这个冬季,那里只剩下结了冰的沙砾。我无家可归了,我们都无家可归了。
“这辈子,都不要再见面了。”这是我对连城和林渭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没有酗酒的经验,所以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醉。我感觉身轻如燕,我想我应该奔跑。耳边的风呼啸而过,汽车的鸣笛声混乱不绝。我似乎还听到连城和林渭的声音,他们为什么要大喊大叫呢?很快,我看到熟悉的十字路口,我知道我住的小区就在附近,可是我没有停下来,因为我已经无家可归了。突然,一道强烈的远光灯照过来,我听到“砰”的一声熟悉的响动,整个世界瞬间静止。我再也跑不动了。
我睁开眼,看到连城倒在马路中间,一辆保时捷停在他身边。鲜血从他额头汩汩流出,伤口靠近右边太阳穴。他挣扎着抬起头,目光清澈,是我记忆中少年的模样。他对我说:“留下来,他希望你能留下来。”
我越过他的肩膀,看到马路对面,林渭正单膝着地,跪在第一条斑马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