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他将不再被嘲笑,因为学不会舞蹈,他已经许下心愿,安息在这座公园。”
—— 简迷离《大象的葬礼》
1
半夜里收到的那条简讯像是一枚埋得极深的炸弹,爆炸后我并没有受伤,但是却被由此翻腾起来铺天盖地的带着腥味的泥土紧紧裹挟,且身旁各处无一幸免。
我想着,这可能是要见她最后一面了吧。
拎着几个月前从震前的尼泊尔拯救出的一对弯刀酒,我连夜辗转坐车回了湖北,瓶中液体随着我愈发焦虑的心跳,不断激荡跳跃着。
对,霄霄她也是爱酒的。
其实,我独自一人站在加德满都街头选酒的那一刻,就已经想到了她,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我有些后悔没有多买两瓶留给自己。
2
这么多年来,我对霄霄的情感一直是矛盾而复杂的。
幼年相识,逐年相知,少年相峙,后来甚至还被迫断交过一段时间。
如今我一路跌跌撞撞摸爬滚打,走上了看似正确而理想的人生中点,霄霄却在所有人眼中似乎仍是个伟大的失败者。
她在我小学一年级时跟着父母从江汉油田过来,坐在与我隔着一条走道的右手边,我微微一侧头,她就会敏感地扬起脸冲我眯眼笑,于是我也对她笑。
我还记得第一天放学,我父亲与她父亲在校门口抽着烟攀谈,我十分讶异,因为父亲一向不沾烟酒,直至我爬上自行车的后座,他才慌忙灭了烟,缓缓蹬起脚踏。
我紧抓着他的工装,把脸贴在他背后,鼻子里充斥着烟草与机油混杂的怪异味道,不时向两边探出头,看前面车上的霄霄倒坐着,嘴里不住大声哼唱着我从没听过的歌谣,在她父亲略带笑意的呵斥中欢快地晃动头脚。
在岔路口要分开,她大声地喊着我的名字:瑞瑞,再见。
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我,大家不是直呼大名就是叫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听到她这样叫我的感觉很微妙:她真的是在叫我吗?
晚饭时母亲闻到那股已几近湮灭的烟味,父亲在她挑眉瞪眼的表情下苦笑,才提及此事,摇着头说,看那丫头跟她爹原来一模一样,以后也一定是个野性子。
他和霄霄父亲原来也曾是同学,她父亲初三便因经常打架逃学而被退学,这么多年过去,说他倒也是头一次回到这来。
闻言,母亲立刻扭头警告我,你少跟她一起玩!
我在无形的沉重威压下不住点头,心里却对霄霄又多了几分懵懂的探知欲。
母亲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墨菲定律,我也不懂。
霄霄是不同的。大家下课跳皮筋跳绳玩游戏,她统统不参与,她却又不是孤僻,像是每天都发生好事一样时刻在脸上挂着笑。
可能是她父亲也回去给她说了什么,她从第二天来就带来了不少贴画手绳一类的小物件分给我。
她会拉着我的手叫着我的名字:瑞瑞,你是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真好。
霄霄多聪明啊,从小就懂得用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方式去攻陷一个人。
于是我把母亲的话抛在脑后。
3
直升到初中后,我们仍然在同一个班。
中午放学早,我被霄霄叫到她家里。
她说,我们玩一个游戏吧。
接着,霄霄在我的目瞪口呆中脱得光溜溜。
她皱着眉问我,你怎么不脱,他们玩这个游戏都是要两个人都脱光了才能玩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脱掉了上衣。
霄霄也没说啥了,让我躺在她的小床上,然后她俯下身趴在我身上,冰凉的脸颊紧贴着我的。
我有点害怕了,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我说霄霄你起来吧,压得我好难受。
她起身,十分疑惑地自言自语,为什么会难受?应该很好玩啊。
我默默地穿起了衣服。
又一次去她家,我坐在霄霄床上帮她琢磨拼图,她一脸神秘地跑过来告诉我她爸妈在家。
我“啊”了一声,起身要走,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把我牵到她房间最里侧,轻轻推开一个挂满衣服的活动衣架,衣架后的墙面中央有一个四方形的洞透着光,隔壁正是她父母的房间,我隐约能听到一阵细密的声音。
霄霄示意我去洞口,我好奇地凑上去看,那两个赤条的身影让我立刻又缩回了脑袋。
她说,你看,我总看到他们玩这个游戏,还以为很好玩,你是我唯一的好朋友,我只想跟你一起玩。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她父母那天在进行和谐的性生活。
曾经那个“游戏”被霄霄赋予了一层神圣的光辉,在我心里,它一度象征着我们之间纯真无二的友谊。虽然我至今也没搞懂霄霄房间里那个洞的用意。
学校对面的老影院里开了一家小游戏城,霄霄经常跟不知道从哪认识的男生一起去玩,在老虎机上赚了一笔又一笔,然后领着我一起去公园玩那些最刺激的娱乐设施。她每次只玩一个项目,来回玩无数遍,一直玩到吐,吐完又开开心心地去买雪糕和我一起吃。
我向来是不敢玩那些东西的,每次都帮她拿着东西,乖乖在底下等着,听到半空中传来的高亢笑声,心就不禁一阵阵发紧,她的长发孤零零地从高空重复着飞起和跌落。
我曾用省下寥寥无几的早饭钱玩过一次老虎机,在霄霄的帮助下竟然小赢了一把,在小商店给母亲买了一支廉价的口红。
母亲一开始是高兴的,被问到钱来源时我不敢撒谎。她立刻把口红往地下狠狠一摔,拿起一旁的扫帚直往我身上抡:要你不学好,碰那些坏东西,要你不学好……
我疼得眼泪当场就出来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把霄霄“招供”出来。这事我也没有告诉霄霄,隔天她看到我大臂上的红肿淤青时还嘲笑我,好娃娃又犯什么错遭巫婆惩罚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个时候是大部分人叛逆期的伊始,霄霄更是张扬肆意到了极致,学校里处处都是关于她各式各样的传言。
但是,我做不到在所有人前出言维护她。只能在放学后留下,默默把别人用粉笔写在黑板上、墙上辱骂她的难看字眼一个一个仔细擦掉。
霄霄喜欢看动物世界,她说,比起人,我更喜欢动物,至少它们不会说话,更不会瞎说。
她最喜欢白鸽,在她当担任班上文体委员期间,每年运动会开幕式都让我们班用放飞鸽子这一个花招,对此她乐此不疲。
我陪她坐好远的车专门跑去花鸟市场,挑选出最好看的一家跟老板谈价。她把其中最洁白的一只鸽子虔诚地捧在手中,抬至脸前端详亲吻。完了她递给我,让我也抱抱。我摇头拒绝,母亲说过飞禽类身上有好多肉眼看不见的寄生虫,不许我轻易接触。
她表情失望又落寞,我不忍,勉强用食指敷衍地抚了下鸽子的翅膀。她露出得逞的笑。
那种温热柔软的奇妙触感,停留在指尖上久久不散。
4
中考完我进了市重点的实验班,霄霄则是花钱混进了最差的一个班。她开始逃课,跟学校里与她一样无畏或假装无畏的少男少女一起玩。
她仍会对我说,瑞瑞你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了“最”这个判定标准,就说明“唯一”这个词在这段关系里已不复存在。
我顾不上失落,整天为考试着急上火,唯恐落后就要被踢去差班。
处女膜的概念也是那时霄霄传递给我的。她说,我都不想跟她们玩了,那群人太他妈狠了,知道她们怎么惩罚“不尊重”她们的人吗?她们会把人堵进厕所,给她一把牙刷,让她在厕所里把自己的膜弄破,牙刷上见血了才让走。
我一开始是不信的。
直到某次去上厕所,亲眼看到门口一堆嬉闹着的“姐们儿”抽着烟守着,厕所里传来一阵阵带着回响的哭声,我才惊恐地逃离。
不过我唯一庆幸的是,那天在她们中我没有看到霄霄的身影。或许是被我刻意忽略了也说不定。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那时是非主流最盛行的时期,满目的伤感火星文和烂大街的杀马特,霄霄手腕上也满是用圆规划出的渗着血的刻痕。
那时也发生了很多我从未设想过的事情。
闷热倦乏的夏日下午我独自在家,霄霄来我去游泳,进门被我手上的血迹吓了一跳。
她惊呼,边拿纸边大声斥责我,“你是不是有病?干嘛也要学我玩自残?!”
我再也忍不住,哭着一把抱住她,说我不是自残,我真的想死。那是我第一次想自杀。我知道自己很懦弱。
母亲早就有了外遇,我为了维持表面的平和安稳,一直努力帮她遮盖掩藏,每次跟着她一起去跟那个陌生男人吃饭购物旅游,我都十分罪恶,我想向家中一无所知的父亲说出真相,母亲却第一次软下嗓子一遍又一遍细声细气地反复嘱咐我保守秘密。
活着好累。这样的念头反复敲打着我愈发脆弱的神经。
霄霄小心翼翼地帮我包扎伤口,跟我一起躺在床上说话。
她说,我背句诗给你听。
“巨人呵!你被注定了要辗转,在痛苦和你的意志之间,不能致死,却要历尽磨难。而那木然无情的上天,那‘命运’的耳聋的王座,那至高的‘憎恨’的原则,它为了游戏创造出一切,然后又把造物一一毁灭,甚至不给你死的幸福。”
是拜伦的《普罗米修斯》。这个不努力学习的人,竟然会背诗。
霄霄可能真的很聪明,只是她不愿让她的聪明最大利益化,只愿把其发挥在一切她感兴趣的事物上。
“手还疼吗?“她问。
“还好。”
其实我根本没敢用劲,可以说,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想挣脱出牢笼的窒息感所制造出的执念,在冰冷的刀片搁在手腕上的那一刻就已消失殆尽。
我小声问她:“你现在还会不会玩那个游戏。”
霄霄竟然也红了脸,然后大笑出声,那个是跟男生才能玩的,你可别乱玩。
然后她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她是怎么玩的,说她的第一次:“我第一次的时候没有流血,可那是货真价实的第一次,他不信。她们说有用鸽子血当假血伪装处女的,我觉得太恶心了,真的就是真的,他爱信不信。”
“就是有点遗憾。”说到这她又咯咯地笑了,“到时候你记得把你第一次的血留下来给我看看,看跟月经有什么区别。”
末了,她说:“瑞瑞你可不许跟别人说,我只告诉了你一个人。”
我认真地一一应了。
5
霄霄身上有漂亮的纹身,我也想纹。
我不想总扮演幼稚乖巧而无害的小女孩角色,我妄想它成为我和父母之间沉默而强有力的抗衡爆发点。
他们一定会崩溃的。
“你不要纹。”霄霄直接拒绝了我,“你妈那性格看到还不杀了你。”
“纹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那也不成。”
“你说我纹个啥好?”
“……纹个蛋啊你。”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蛋是用来骂人的。
更不知道蛋这个字骂人时有一种幼小,不成熟的意思,表示对方对你的轻视等感情。
“纹个蛋?你确定?是整个的还是太阳煎蛋?生的还是熟的?没孵的还是孵出来的?……”纹身店的老板叼着根燃了大半烟,一副比我更为难的样子。
“就整个的吧。”
“那就只是一个椭圆的圈啊,有意思吗?考虑下别的呗?好多姑娘都在我这纹鸟啊猫啊羽毛啊什么的都好看。”
后来我实在没法跟他达成一致,转身走了。
霄霄听我说完捂着肚子从床上笑着滚到了床下。
“你是不是傻?还真去纹蛋?唉你真是个小姑娘。瑞瑞,你不可以纹,你要一直是这个样子,我就喜欢你这样,我也很羡慕你。我已经没有办法了。你知道吗,其实我身上的纹身是假的,就是贴纸。之前跟她们在一块玩,大家都得纹身,不然你就是搞特殊,你就是特立独行,你就要被搞。但我才不纹,我也怕疼。光圆规戳的那几下我就快疼死,更别说纹身。”
那天知道了她也有脆弱的一面,我特别开心。
但后来她还是纹了。
那是个乐队的主唱,霄霄深深为他迷醉,他们一起去纹身,把彼此名字的缩写纹在胸前,掉痂的那天她宛若重生一般。
霄霄深深地抱住我,我真的好爱他啊瑞瑞,爱到死。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分手了。
此后她还交往过许许多多截然不同的人,个个放她心里都是个浪漫故事。
每一段恋爱里都觉得自己会爱到死,然而每一次新的恋爱又都好像是重生。这一点我是从她身上明白的。
很快要到高三了,母亲不知如何知道我跟霄霄交往过甚的事情,勒令我再也不许与她来往。
此时我自以为已敢于与她抗争,以离家出走这样幼稚的方式宣告我的立场。
那晚我借住在霄霄家里。
“是不是你班主任跟你妈说的?”
“怎么可能,班主任跟我很好,也很关心我。”
“哈,对啊。这就是真相。我上次在办公室补考的时候看到你妈去找他了,好像给他送东西来着,你还真当是因为你是学习好有前途班主任才格外关心你?”
我沉默。
“别跟我来往了,瑞瑞。我说真的。”她酷酷地说完,起身坐在床尾,从口袋里掏出根被蹂躏得不成样的烟点燃。
几粒暗黄色烟草跌落到我天蓝色的校裤上,刺眼又落寞。
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在她爱到死的年纪,我继续苦于无望的暗恋,苦于暗无天日的学习,苦于跃上高考的跳板,苦于设想一个看不清方向的遥远未来。
而霄霄,甚至没有参加高考,直接去工作了。我们再无交集。
6
我到的时候其他宾客们已经来得很齐了。
我提着酒穿梭在完全陌生的人群中,直走到宴会厅尽头,我才看到了霄霄的父母以及一群略熟稔的叔伯阿姨们,仍然没有任何一个我们相识的同龄人。
她可能真的只邀请了我一个旧识,不愿让其他人登上这趟她驶向未来的专列。
我落座,向长辈们一一问好。
自两年前我研究生毕业,父母正式离婚,我被判给父亲但是我谁也没跟,这是人尽皆知的。他们也默契地没有提起他们,只热络寒暄着我的近况,说最近又在哪本杂志哪个电视节目上看到了有关我专栏和旅居纪实的内容。
他们互相高声夸赞着我的能力与独立性,我客气地笑着附和。后来觉得有些闷,想着顺便去女宾室把礼物给霄霄,结果她恰好在一群伴娘的帮助下重新穿婚纱。
她那双曾经稚嫩空洞的乳房已然变得丰润,如同被谁吹鼓的两只气球,又如两头被驯服耀武扬威的野兽,乖乖伏在她身躯上。
我特意看了眼,她胸口上纹身也不知是洗掉了还是用别的东西遮盖住了,毫无痕迹。
无一人注意到我,于是我轻轻关上门,离去。
婚礼开始的前一刻,大人们仍在就着瓜子谈论今天的主角,“新郎是个家底殷厚的商人,年纪不小但是对霄霄还是很好的,霄霄也就只是个酒店大堂经理,能嫁给他算是不错啦”云云。
年纪不小的新郎出场时穿着合称的西服和皮鞋,显得人格外年轻,再加挽着身披婚纱美艳的霄霄更是加分不少。
我突然想起了她原来说婚礼上一定要让男方穿高跟和婚纱的信誓旦旦,此刻不禁一笑。
霄霄夫妇二人敬酒到我们这桌,她端着杯果汁不好意思地解释:“我就以茶代酒敬各位,我不能喝酒,宝宝已经快两个月啦。”
大家都惊呼着道喜,我也举杯:“恭喜你,霄霄。”
“也恭喜你,瑞瑞。上回我爸还听你爸在说,说你成了个业余探险家,从大学起就独自跑遍了整个欧洲,现在正在攻占东南亚市场是吧?你现在可真厉害。”霄霄脸上的笑不曾停滞。
我想她说的应该不是场面话。
除了她,似乎没人再能触碰到曾经那个软弱到只能在平淡又难捱的现实中逆来顺受的我。
就好比除了我,没人会熟知记忆中曾活得那般肆意的她一样。
在我们同饮下的这杯酒里,交付的是彼此所有的秘密过往,一切往事都由此画上句号。
于是,我拎着那对酒来,又拎着它离开。它们是属于历史的陪葬品,不该被任何人拥有。
7
我们曾经一起看过一期《动物世界》,讲的是大象的葬礼。
非洲野象死前会尽力长途跋涉,回到曾经出生的水源或丛林附近,象群也会找回那里,为其举办一场隆重的葬礼,最后用泥土将象尸掩埋后再继续去寻找新的领地继续生活。
似乎每个人都会遭遇一次不得不出席的葬礼,它也不一定是葬礼,也只有这个时候,早已踏上殊途的人们才会从四方赶回,匆匆相聚,默契地埋葬某段彼此共同持有的过去,然后无需说明无需告别,再次各奔东西,如同一场尸骨无存的,大象的葬礼。
或许我去尝试的那么多探险,都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再弱小无能。
其实我也没有真的成熟到了能够坚强地抵御世间所有的不堪与伤害,但是我学会了如何恰当地掩藏自己的懦弱与无力。
这就够了。
走之前我又逛了一圈家乡的大街小巷,发现当年的那间纹身店竟然还开着,我站在店门口打了个电话给霄霄。
“我要纹身,你说我纹个什么好?”
她过了好久才接,电话那头十分嘈杂,她似乎还在婚宴场地做收尾工作。
她先是愣了好久,急促地笑了一声,而后又故作严肃地小声低吼:“纹纹纹还想纹?纹个鸡巴啊!”
挂了电话,我走进店里,老板也还是那个老板。他依然抽着根燃了一半的烟,只不过曲折岁月中人来人往,他明显早已不记得我了。
“帮我纹个鸡吧。”
对面屋檐上掠过一大群霄霄最爱的鸽子,是与记忆里如出一辙的洁白无瑕。
也不知道霄霄和她老公第一次做的时候,有没有用到鸽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