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裙

红裙

我只希望我可以变成他所期望的样子,可以一直努力向前奔跑着,成为越来越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和他在天国相见。

2020.12.20 阅读 841 字数 5964 评论 0 喜欢 0
红裙  –   D2T

我生活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已经到了第八个年头,什么磨难波折都经历过,自以为刀枪不入,却未曾想到还是有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被狠狠击中,酸楚得连眼泪都流不出来的瞬间。

那是去年的圣诞节,我打包行李准备搬家,突然发现了一条很久没有穿过的红色连衣裙。
非常普通的红色裙子,棉布质地,及膝长度,胸部有刺绣图案,裙摆有细微的褶皱。它曾经拥有的鲜艳热烈的颜色也因为一次次的洗涤而变得黯淡,因为长期被压在衣柜底,慢慢有了樟脑丸的气味。

外公在世的最后几年深受艾森海默症折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丢失了记忆和理智,言行举止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这个他最宠爱的外孙女,因为常年不在他身边,也被逐渐遗忘了。
我难得有假期回家,风尘仆仆去看望他,他兀自坐在嘎吱作响的旧摇椅上,双眉微蹙,眼神迷离,他望了我很久很久,带着点私人领地被陌生人闯入的愠怒,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玩他手里的一颗纽扣。
他耳背又固执地不肯戴助听器,我叫了很多次“外公”,最后一次几乎带了哭腔,他仍然无动于衷。他一忽儿喃喃自语,一忽儿神经质般站起来走动,眼神空洞疏离,没有一次落在我身上。
当我终于起身告辞,他突然像个发现新玩具的孩童一样指着我的红色连衣裙,大声吆喝着让外婆也过来看。
“文文穿这条裙子真好看。”他手舞足蹈地说道,回过头去看了看外婆,又用期望得到肯定的语气重复了一遍:“真好看。”
我可以料到他会喜欢那条裙子,因为小时候他总是在新年给我买老气又厚重的红色大衣,做红色的兔子灯笼给我提着,瞒着妈妈给我吃大红色的糖葫芦。但我却没有料到,那一次,是他最后一次叫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前,我像崇拜超人一样崇拜着外公,我模仿他的一举一动,学着他把手背在身后走路,学着他吃面时候呼哧呼哧吸面条的样子,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我小时候是医院的常客,医院里上上下下从儿科主任到扎针的护士全部都认识我。
也是因为如此,我童年的活动范围非常小,认识的人也很有限,爸爸常年都在外地外国出差,妈妈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家里,有时间陪着我玩的,就只有外公。
外公是无所不能的。我仰着脸望着他抿着嘴角翻看报纸,望着他戴着老花眼镜在书上写下一溜蝇头小字。我常常霸占他膝头的位置想要和他一起看报,但我还没找出来几个我认识的字,他已经翻到了下一页。他去浇花,或者去收衣服,我都搬着小板凳跟在他身后唯恐被落下,有的时候他一下子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他专用的摇椅上,用胡子扎我的脸,给我喝两口他杯子里的茶,茶又浓又苦,我一边皱着眉头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一边还咯咯笑个不停。他则用粗糙的大手拍着我的背,给我讲故事。
那张摇椅因为用了很久,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却有一种好闻的阳光的味道,我偷偷摸摸地戴上外公绑了很多透明胶的老花眼镜,还嫌不过瘾,就把外公的放大镜也拿过来,一会儿照照蚂蚁一会儿照照蝴蝶,那时候我觉得能拿着放大镜是一件特别威风的事情。

外公在很多时候都会纵容我,瞒着妈妈给我糖吃,在我弄脏了新衣服被外婆骂的时候帮我求情,带我上街的时候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张张簇新的票子给我买玩具,唯独在学业上对我非常严厉。

外公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才子,十里八乡只有他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但是因为家里贫困,他只能留在老家上一所不知名的大学。
好在解放之后,新中国有了公费去苏联留学的名额,他过五关斩六将,带着众人的艳羡和期望,登上了飞往莫斯科的飞机,并且从此由大家都瞧不起的穷孩子成了人人都尊敬的工程师。
诸如“知识改变命运”之类的话,别人说来都像说教,他说起来,却分外有说服力。

很多个阳光微醺的午后,外公在老房子大阳台的摇椅上教我英文字母和九九乘法表,外婆偶尔会探进头来让他去买点油盐酱醋,他却常常因为沉浸在思考中而忘记。他对于所有学术研究以外的事情都不擅长,对于花要不要浇水,乌龟要不要喂食之类的琐事也不大上心,他唯一露出笑容的时候,就是他曾经的学生来看望他,或者我新背出了一首唐诗的时候。他永远穿着那一件洗到发白领口垮下来像开了V字领的汗衫,拿着裂了几道细纹的放大镜在摇椅上读书,拿着裂开之后露出半截笔芯的红色圆珠笔,在他读过的地方留下一水儿蝇头小楷的笔记。

我上小学的第一次考试得了双百分,他比我爸爸妈妈都高兴,又带我去吃巷口老爷爷爆的爆米花,又给我做麦芽糖,甚至还去全市唯一一家肯德基给我买了一个汉堡。他觉得我孺子可教,欣慰地将我带到他的书房里,给我买了小塑料椅和小书桌,像传授独门秘笈那样慎重地把书柜的钥匙递给我。

他喜欢给我讲他在苏联留学的日子时的事情,喜欢给我念西方作家的小说,我常常好奇地问他“鱼子酱有没有爆米花好吃”,“涨潮落潮是什么样子”,他总是摸摸我的头,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如果你好好学习的话,等你长大了,就能去看很大很大的世界,见识很多很多的风景,认识很了不起的人。”

初中的时候老师让大家写未来的愿望,写要考上清华北大的人被表扬志向远大,我说我要去看很大很大的世界,然后写一本书让很多人都读到,让他们把我的文章当成范文来摘抄,于是满堂哄笑。
老师给我的批语是“要脚踏实地”。
同学说:“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我不服气,每天都躲在被窝里看书,在小本子上写小说,一个夏天过去捂出了一身痱子,竟然也写了三四万字。我献宝一样拿去学校里给同学看,大家把我的本子当球一样踢来踢去。有一个小伙伴终于出声说:“我觉得她写得还蛮好的。”
“好什么好,一定是抄的。”大家哄笑着,把我的本子踢到花坛外面,落在一片雨后的泥泞里。
这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我因为热爱写作而成为别人眼中的“怪胎”和“另类”。
“他们都是嫉妒你。”外公用非常有说服力的口吻对我说,那时候连我妈都开始干预我看闲书和写作,他自告奋勇帮我把我的小说藏到了他的枕头下,被发现之后又转移到了米缸里。
考试考砸了我妈拿起扫帚就要打我的时候,外公像一座山一样巍然挺立,把我护在身后。
他说:“文文将来是要做大作家的。”

我还是按部就班并且俗不可耐地长大了。进省重点中学,参加奥数比赛,选修了物理和化学,就像周围人期望的那样。
我因为课业的原因很少去外公外婆家了,变成他们来我家给我做饭。
我至今还记得冬天的时候十点钟下晚自习,一开门已经有姜茶送到手上,煤气炉上正煨着一锅红烧羊肉。
趁着我去厨房盛汤,外公偷偷来到我身边,在围裙上擦擦手,从贴身衣服里掏出我的随笔本递给我。
“写得很好,继续努力,”他拍拍我的肩膀,“等你出书了,我让我的老同学们每人去买一百本。”
我翻开来看,笔记本所有空白的地方都写满了批注,有些批注是红色的,有些是黑色的,有些看起来是匆忙写下的。

我高考之后去了香港,也有一半是因为我外公的支持。
他说,要当一个大作家,就先要看到这个世界有多大。
这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也造就了现在的我。它就像一条河流的源头,载着我去我想要到达的远方。
但曾经无所不能的外公已经老了,老到同一个故事今天讲了一遍,明天又讲了一遍。他每次半带央求地问我去不去他的书房坐坐,但我一听到他讲起“想当年”,就不耐烦地跑开去上网了。
我甚至开始不屑于把我的随笔本给他看,我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奖,有更“高级”更“专业”的编辑负责看我的文章。

我去香港的前一周,外公把我拉到角落里,偷偷摸摸塞了一个布包给我。我一打开,里面是一大堆钱,既有崭新的连号的百元大钞,也有又脏又旧的毛票。
我犹豫着要不要收。他穿的棉毛裤上的布丁摞着布丁,已经连最初的颜色都看不出,但拿钱给我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心痛之意。
“拿着这钱,去多学点知识,多读几本书,多写几篇好文章。”他特别郑重其事地对我说,甚至还像对待大人般握了握我的手。

外婆在后面看到,已经有点红了眼眶:“你们外公吃穿用度都不在乎,唯有学知识学本领是最看重的。”

但充满讽刺意味的是,命运之于外公的残酷,是将他最引以为傲的知识和头脑一点一点剥夺。

我上大学之后第一次回家,看到他静静地坐在躺椅上,我蹑手蹑脚走过去,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文章让他专注至此,却发现他把报纸都拿倒了。
但是他仍戴着老花眼镜,举着放大镜,皱着眉头,用手指点着每一个字,一板一眼地“看”着。
我去告诉妈妈,妈妈说,别管他,他年纪大了,最近开始有些老糊涂了。
在饭桌上,外公依然兴致勃勃地问我在大学里面学了什么,英文口语过不过关,有没有发表新的小说。妈妈拿出我最新发表的作品给他,他抿了一口白酒,兴致勃勃地念起来,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正常,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除了他在念的时候,偶尔会因为忘记某个字怎么读而卡壳。

我第二次回家,看到他在和外婆争吵,外婆骂他每天晚上起来上厕所都不记得关灯,他看到我来,有些不好意思,嘴唇翕动了几下,小声争辩道:“我明明记得关了的。”
外婆叹了口气,要拉着他去看客厅里还开着的灯,他爱惜面子,犟着不肯去看。

大三那年我去了法国,一年多都没有回家,再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确凿无疑地患上了艾滋海默症。

他一开始只是健忘,比如忘记什么样的天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忘记家楼下的开门密码是多少;忘记共事了很多年的同事的名字;忘记我们刚才对他说过的话。
他开始变得恼人,开始成为我们的负担。尤其是刚开完刀的外婆,日日夜夜都要守在他后面,怕他忘记关煤气中毒而亡;怕他出门了找不到回家的路;怕他忘记吃药;怕他被骗子骗去刚发的退休工资。
他找不到心里想说的那句话的时候,开始变得暴躁,易怒,他用发火来隐藏他的紧张和手足无措,他死活都不肯穿上外婆要他穿的棉袄,他死活都不肯戴上助听器,他死活都不肯在口袋里放上家里的住址和电话。
结果他在腊月里穿着单衣就溜出了门,得了重感冒,住在医院里。
我回家的时候,我就看到他躺在病床上,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露出毫无安全感的眼神。
妈妈和爸爸因为工作忙得连轴转,外婆自己身体也不好,我坐在床边,给他念我新发表的文章的内容。那个时候,我开始在杂志上写关于背包游欧洲的专栏,我跟他说法国的甜食,意大利人的热情,西班牙弗朗明哥女郎的奔放。我读着读着,他就睡着了,头一点一点,被子外露出干枯精瘦的手。他猛然惊醒,觉得不好意思,腼腆地笑着说:“真好,真好,文文写得太好了,什么时候能出本书就好了。”

我真的如愿以偿出了书,献宝一样拿去他的床前,但他已经连我的名字都不认得。我看着他的茫然,第一次感觉到生命的逝去。
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正在缓缓流逝,我们无论做什么,采取什么措施,都无法阻止这种逝去。世界日新月异地在前进,而我亲爱的外公,却被落下了。
他终于放弃了颠倒地拿着报纸试图阅读,终于放弃了瞒过外婆偷偷外出。他不再会讲英文,不再能写一手隽永的蝇头小字,不再能和我们侃侃而谈政治和经济。他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他开始呆坐在家里陈旧的客厅里,也不开灯,从白天一直坐到晚上。
他不再挑剔外婆烧的菜,不再嚷嚷着要吃烧得皮入口即化的红烧肉,他乖乖地由外婆喂着,外婆说“啊”,他就张开嘴。

自从看到我穿红裙子的那次之后,他再也没有叫出过我的名字。我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认出我。我去他家,他有的时候会分出些眼神来望着我,更多的时候只是漠然。当然,能不能认得我已经不太重要了,他头发几乎掉光了,牙齿已经所剩无几,背驼得像口陈旧的大锅,走路的时候就算扶着楼梯还常常打个趔趄。他失去了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常常在凌晨醒来,常常歇斯底里地大叫,常常在深夜里突发奇想要去他过去打太极拳的花园看看,常常以为自己还在实验室里,对并不存在的学徒们发号施令以无人可以理解的内容。
我开始找各种理由回避去看他,比如忙,比如不舒服,我很怕看见他,很怕看见他从一个睿智聪明逻辑严密的人,成了一个胡言乱语行动无法控制的人,我很怕看见他眼神里面的茫然——不是冷漠,而是什么都无法感知以及对任何事物都不再在乎的茫然。
妈妈说我冷漠,她说,你见一面就少一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再也看不见他了。

一语成谶。

我对外公的最后印象是去年春节的时候,他坐在老旧的躺椅上,吃一个橘子,因为没有牙齿而吃得分外困难。我和他甚至都没有好好告别,就匆忙地见了最后一面。

最后一面是在火葬场里。那时候我正在做一个很重要的项目,部门里面请不了假。
外婆说,要不就不要回来了,一片心意到了就可以。
我说不行,我虽然不是孝顺的小孩,但也做不出这么没良心的事情。工作丢了可以再找,但这一次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
于是我在哀乐声里,看到了被平放在棺材里的外公,那张脸安详平静。
入殓师的化妆使这张脸白得都有些失真,而那皮包骨头的容颜,让我第一次清晰地体会到生命的无常。他在人生的最后一个月深受脑梗困扰,在昏迷中,慢慢耗尽了人生的养分,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没有人知道他在人生的最后一个月受到了怎样的苦难,不知道他痛不痛,难受不难受,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折磨让他瘦成这个样子。甚至没有人知道他在饱受艾滋海默症折磨的时候,他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会不会因为突然想不起某一个单词而沮丧,会不会因为连袜子都穿不正确而羞愧,会不会想要抓住生命里的什么却最终只能看着一切如流水般在指缝中溜走。
在他的生命消逝之前的好多年,他的聪明,他的敏锐,他的思考就已经消失了,就像海浪淹没过沙滩,一切的一切都无迹可寻,像是从未存在过。

我安慰妈妈说,他曾经是这么聪明的人,一定无法忍受自己的健忘和失忆,或许他也会觉得,天国才是最好的归宿。
妈妈说,无论他是痴还是傻,无论他能不能说话能不能穿衣服,他总归还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而现在,他就再也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无论你喊多少次外公,都没有人会答应你了。
无法挽回,万劫不复。

火葬场的休息室里,坐在我们对面的是一个女孩儿的亲属,他们捧着的棺材盒上贴着一张年轻烂漫的脸庞,他们每个人都哭得死去活来,哀嚎遍野。

我最终还是没有掉一滴眼泪。小时候每次打针,只要我不哭,外公都会给我一块当时还很昂贵的花生糖。
他说:“文文不哭,文文最勇敢了。”
我希望我可以一直做一个勇敢的人,一个在岁月的磨难面前披荆斩棘仍然面带笑容的人,一个在苦难面前有肩膀有担当的人,一个,不会令他失望的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将那条红色的裙子小心翼翼地打包带去了新家。手机里有一张我穿着这条裙子和外公在饭店照的合影,那是我和他最后的合影。手机里还有另外一张照片,是爸爸在他脑梗住院前两天拍下的。爸爸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拍那张照片,只是觉得外公难得安静地呆在沙发上,像是回到了从前他还有清醒意识的时候。那是外公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的影像。

我翻遍了每一个角落,再也找不到其他和外公相关的东西。小时候他觉得我吃水果太少,总是在我的书包里塞满各种水果,有的时候是苹果,有的时候是梨,有的时候是桃子,但这样的事,永远都不会再发生了。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省心的乖巧的外孙女,这笔债也是无法还清了。
他脑中的橡皮擦抹去了他的记忆,但他在我人生中的影响,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磨灭。我只希望我可以变成他所期望的样子,可以一直努力向前奔跑着,成为越来越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和他在天国相见。

刘文
Dec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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