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混混和农民工搅合在一起,一些人混不下去时会到工地找个活干,我常常在干不下去时去外边充混混!
如果你曾经见到或听说某个在工地的农民工干了伤害天理的事情,那不是“他们”干的,是“我们”。
当然,可能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是强奸犯,杀人犯,惯偷……老实说,这些我全没把握。
现在是零四年农历五月十六日傍晚,我喝醉了,睡在一条马路旁,是散装的高度药酒把我干翻的。
走吧,你们走!
我要在这里睡一会,如果你们谁有不同意见,把我背回去好了,我不想动,我要睡一会。
我转动着硬梆梆的舌头这样告诉表弟,小千,大千和鸡头。
他们各自有事要做,急着要走。
怎么还不走?
滚远一点,我就躺一会,躺一会我会回去的。
真是烦燥。我像位身患绝症的老父亲,在弥留之际,轻声地呵斥哭哭啼啼跪在床头不肯去上学的孩子们,可怜的小家伙们却不知所措,眼泪双流……不对!我是一名战士,膝盖负伤,为了不拖累战友,我得劝弟兄们离开。
这几个傻逼真走了,留下几个空空的酒瓶子。留下几摊由于饮酒过量而特别酸臭的尿。
把我留在路边。这些没义气的畜牲,怎么一点人情世故也不懂,把我的委婉含蓄当成什么了?
这种天气,这个时间点,在马路边睡觉是件好玩的事情吗?
尽管我睡的是一片绿化带,但也够热的了。
不知道是憋着一泡尿的原因,还是身下的地形有利我的兄弟充血,这孩子不知怎么挣脱了内裤的束缚,想要从沙滩裤一边裤筒里钻出来。
我配合地扭动了几下屁股,它就溜了出来。
在路灯下一抽一抽地挺着,像条还没死透的赖皮蛇,没有一点顾盼自雄的英雄气概。
我赶紧把它收了回去。现在可不是时候,难道叫我在这里打一枪。我又不是神经病。
而我,志不在此,我已经二十二岁了,还没有过女朋友,我得加把劲找一个。
后来还是酒精起了作用,我带着一泡尿睡了过去。这泡尿被带进了梦里。
那是个清晨,我嘎嘎吱吱拉开老屋的木门,看见阴沉沉白茫茫的一个世界。
我揉揉眼睛,撩开裤子,站在门口的半圆踏脚石上,朝雪地里撒尿。
心想:今天可以不用上学了耶。
一般一泡尿只够我在雪地里歪歪扭扭淋个“早”字,这次雪下得够大,走廊上至少积了两尺深。
我在雪地上淋了一个“早”,淋了一个“你好美”,又淋了一个女孩的名字。
每一笔都入雪两尺。但这泡尿简直没完没了,撒不完。
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会持续多久?三分钟,还是一星期?
如果不想个办法停下来,很有可能导致山上大量积雪融化,那么山脚下的十几户人家就有被冲走的危险。
这么冷的天,大家都在家里纳鞋底烤红薯片吃,谁都不想出门,山洪一发,都跑不掉。
另外,我的被窝要冷掉了,这泡尿毁了我一个幸福温暖的早晨。
风雪中有个性感火辣的声音在朝我逼近——叭哒叭哒……这个声音我熟悉:在夏天,被我将姓名烙印在雪地里的姑娘,凉拖拍打她的脚后跟,就是这样叭哒叭哒……
世界突然切换了场景。一群蚊子唱着歌围着我轻盈地起舞,汽车在干旱的大地上流动,像迁徙奔跑的野牛群。
牛群中有株奇怪的小矮树在移动,我眨了下眼睛,小矮树变成了小女人。
女人戴一副六百度的无边近视眼镜,身材匀称,面目姣好。
女人朝我走来,凉拖拍打她的脚后跟,啪哒啪哒……急促而热烈。
女人从我身边走过,我认得她,她没有看到我。
我喊她等一等,女人回头,看到一杆红通通挺着的钝枪,跑开了。
我扶着腰坐起来,低头一看,枪头上叮着一只蚊子。
蚊子大概也喝高了,不然就是麻痹大意,以为我一个醉鬼好欺负。
我把蚊子拍掉,收好枪。检查了一遍屁股下的草皮,草皮很干爽,短裤也没湿,看来没有尿裤子。
女人隔了一小会又叭哒叭哒走过来。提醒我注意形象,并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
我说我得上个厕所。
对面小区有厕所!
谢谢。
不谢,再见。
等一等!
还有事吗?
你好美!
听说今晚上见不到我你就要死在这里?
谁说的?
你亲老表。
他说得没错,我现在云里雾里,都分不清楚哪儿是哪儿,你来晚一点我就给尿憋死了。
算了,我扶你一把……
麻烦注意点,我刚刚洗的澡,别往我身上蹭好吗!
好的好的……
你现在喝醉了是吗?
我不知道呀!
那就是醉了。
整整两个月,我在咸嘉新村小区的草皮上跟她讲故事,也就是我们现在待着的地方。
她跟其他我认识的女孩不一样,只有她吸引着我。
我愿意跟她吹牛皮,帮她拍蚊子,用书本给她扇风(她的书包里随时有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她也喜欢我这么干,这正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
等我讲完二十年来积压下来的全部故事,就跟她表白。
也就是昨天,昨天她拒绝了我而今天没有。
今天,等她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要问时,她就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看了一会月亮,突然她对我说:你知道吗,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跟我认识的男孩子都不一样,你是个不一样的混混,你有爱心,很聪明,样子也很干净,我也喜欢你,希望你不要骗我。
我当然骗了她,我说我对她一见钟情,两个月来一直爱着她。
开什么开玩笑,我对所有漂亮的女人都一见钟情,只要她们愿意搭理我。
但那可不是爱,除非她们也爱上我。我不会爱上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只有爱能唤醒我的爱,其它任何东西都不行。所以她一说喜欢我,我就准备爱上她,我很快就爱上了她。要不是喝得有点高,反应稍逊,我会爱得更快。
我会把我的心拿出来,花上五块钱,请路边精品店的老板给它一个豪华包装;或者交给面包店,让师傅给它雕上花。
当我把一颗经过修饰,怦怦跳动,血淋淋的心脏盛放在精致的盘子里,端到她面前。
我知道她会喜欢的,她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她会说,傻逼,你应该配上沙拉和水果拼盘的呀!是啊!多么与众不同的一个姑娘,她总是抓不到事物的重点。
我跟她说我是个混混,有一卡车兄弟,我说我打架是把好手……
我打架倒的确是把好手,但她不知道我撒谎也是把好手。她太麻痹大意了。
我没有告诉她我在工地干活,是个农民工。如果她知道我是个农民工,我敢保证,我们走不到这一步。
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一个农民工。我在工地四年,这种事情还从来没有碰到过。
后来我又在工地呆了十年也仍然没有。但真的有很多傻瓜喜欢混混。这都是经验之谈。
如果我一开始就跟她说了实话,出于礼貌和教养,她会跟我说些客套话,说几句安慰的话鼓励的话。总之,是些她觉得她应该说的话,好方便之后的一走了之。而不是听我讲一百多个故事,问我一堆问题,好奇之下让我有机可乘。
后来我送她回了学校,这是我第一次送她回学校。
漫长拥挤的公交车上,没有座位,我们紧挨在一起,她拽着我的胳膊当扶手,我的胳膊比不锈钢更坚固。
车开得很慢,窗外是缓慢流动的画面,风撩起她的头发,发丝在我眼前扭动着,抽打我的脸。
她身上散发着光和热,散发出好闻的气味。我闭上眼睛,把脸贴近她。当我靠得足够近时,我的头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风停止了,时间停止了,世界一片安静。
当我把嘴唇贴上她突突跳动的太阳穴,便出现了惊天动地的大碰撞。像五千多万年前的印度板块撞击亚洲板块,在我的大脑皮层形成一块空前的精神隆起。
后来车到站了,我们穿过一条小巷子。灰白色的围墙,暗绿色的树木,路灯坏了一些,地上有许多坑。
她把双手背在身后,走在我前边蹦来蹦去,凉拖叭哒叭哒,带起地面的尘土。
尘土飘了起来,粘在我的鞋上和腿上,粘在我的呼吸道和肺里。而我,没有在那儿留下一块皮屑一丝气味……
实际上她们的学校有个后门直通咸嘉花园小区,近得很。
我一路送她到宿舍楼下也没有超过十分钟。
我当时走在一群骄傲学子中间,与他们擦身而过。
这让我很紧张。我太紧张了,因为我太喜欢这里。
做梦都向往这里,我每天朝着这里的方向睡去和醒来。
你们无法理解,我有多羡慕这里的一切。
我多么希望可以有一个机会,同他们共享这一片小小的天空。
但命运安排我在另一个地方服刑。那里没有任何希望和乐趣可言,没有女人,没有一切,那儿只有一群停止干活和赚钱就会虚弱地死去的精神病,和一堆停止运转就会很快冷却的机器。
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在我面前骄傲。他们充满活力,前程似锦。
只要他们知道我的真正面目和目的,随便走出一个人来,拦下我这个装模作样,来寻找优越感的家伙一顿羞辱。我都无力抵抗,哪怕身后有一卡车兄弟。
还好是晚上,酒精也帮了我一点忙,我心里有底多了。
这是一种全新的体验。这种体验,大千、小千、鸡头他们是无法想象的。
所以他们是真正的混混,而我不是。我为之紧张,为之激动,为之沾沾自喜,为之夜不成寐,为之发狂的玩艺,正是他们所唾弃的。
以至于他们看起来像野兽一样纯粹,像魔鬼一样可爱。
除了这些活灵活现的形象,它还以抽象的故事、音频的形态出现:“你要听话,你要做个好人,你不要跟人家比。你不要想那些下流的事情。你不要在外面闯祸。你不要这么懒。你不能这样,你应该这样。”
这是你的命。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其它的爱,更高级的爱。我没有见到过。
这令我对她的爱也显得信心不足。但我会爱下去的,直到不爱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