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周五晚高峰,我堵在了内环路上,动弹不得。四月末的这座海边城市,已经开始燥热起来。在五分钟过后,我左边的车主已然失去了耐性,不停摁着喇叭,试图通过声波震动把前面的车震开,十分钟过后,右边的车响起了喇叭,试图通过共振开路。我把烟头丢掉,打开音乐,无意加入他们的行列。事实证明,这是有效的,人多力量大,车流终于开始缓缓移动起来。
前面出了交通事故,两辆车发生了刮擦,其中一辆的车主把车横在路中间,仅留下两边的捉襟见肘的过道,刚刚震天动地的车流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塞过去。事故车主是位发福的中年女士,坐在车头引擎盖上,一头齐肩短发烫成泡面似的,染得绯红,正在和交警比划着什么。我的记忆中仿佛有过一个类似的形象,我停车,摇下车窗,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吴姐。女人应声看来,随后丰满的脸上五官炸了锅,真是她。
“哎哟,这不是小马的哇,好久不见啦,你最近在干嘛呀,哎哟,快下来,快下来聊聊。”
交警小哥表示,不准下车,无关人员赶紧开走,不要妨碍交通。我听见后面的车又开始鸣笛了,我说,吴姐,没啥事吧。
吴姐笑道,没事没事,并给了交警一个白眼。
我忙递给吴姐一张我的名片,我说,电话联系。
吴姐接过名片,快速地瞟了一眼,笑容更甚,应道,电话联系,电话联系。
我到家时,谢晓早已下班回家了。她听见开门的动静,从厨房探出半边身子,手里还拎着菜刀,问我明天的安排。
我说:“如果没事,就听你的安排。”
谢晓说:“什么叫如果没事?”
“今天回来的路上碰到我以前的老板了,可能明天要一起吃个饭。”
谢晓朝我做了个鬼脸,发出呕的一声,转身继续做饭去了。
我听见里面菜刀砍击菜板的砰砰声,朝她喊道:“带着情绪做的饭可不好吃哦。”
“嫌我做饭不好吃,那你和你的老板去吃啊。”她回道。接着便是菜下锅的噼啪声。
吴姐的确是我老板,不过那是很久前的事了,久到像是隔着鞋底挠脚底,不痛不痒。到底多久呢,我看着玄关处的画,大概和这幅画一样久吧。当初谢晓搬进来时,从我的衣柜里面翻出了这幅画,一个劲地夸我画得好,说画里面的女孩子真漂亮,一通天花乱坠,临了又尖酸地问一句,画的是谁。我说往事就不要再提,谢晓说不提就不提,咱挂着,就挂在最显眼的位置,这一挂,到如今已经麻木了。
这画是一幅素描,画的是一个扎着马尾的少女,谢晓不知道,其实这并不是我所画,这是周梦奇的自画像,只是她自作主张非要署上我的名字。
二
我第一次见到周梦奇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暑假,那时的我还在学校食堂兼职。那是2008年的盛夏,大地震余波未熄,奥运盛举未临之时,整个中国都在继往开来,负重前行。
08年的外卖还不如现在盛行,学生下馆子的少,吃食堂的多,但是自己带碗的只有她一个。要知道,吃食堂的好处之一就是不用刷碗。
她的碗,又大又圆,通体粉红,说是碗,外形更像是唐僧化缘用的钵,上面还贴着一个HelloKitty的贴画,看不出究竟是塑料的还是金属的,总之反光。
她每天都准时到食堂吃午餐,中午十一点半。
我越看越觉得这女孩好清新,好脱俗,好高冷,好与众不同。
好几次,我想去搭讪,但是失败了。并非铩羽而归的失败,而是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失败。失败的原因归根结底就是怂,但我坚信,好男人的怂叫做成熟稳重。我缺的,只是一个机会,更好的机会。
可周梦奇就像只知了,兀自在我心里叫嚣了一个夏天,却又和夏日一起消失不见。
再一个月后,时值仲夏,开学了,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我却始终未再见她。
大二开学,浓暑未消,学业原因,我跳槽校内的一家奶茶店兼职。
奶茶店的老板娘是个胖胖的上海女人,大家都叫她吴姐,从面相看,就不是善茬。吴姐告诉我,每工作五个小时,就在出勤表上画一个“正”,一个“正”就是50块。
她指着天花板上的烟雾报警器笃定地说:“不要想偷懒的哦,监控录像都是清清楚楚的哦。”
我看着她凌厉的眼神,鲜红的嘴唇,真理再一次向现实低了头。只花了三秒钟我就说服自己,这指定是个带监控功能的烟雾报警器。现实总能让人低头,这个道理我小学就明白。
在我念小学时候,家住在城乡接合部,所谓城乡接合部,就是一个更大的乡村,建在通往城市的路上。
这种地方治安特别差,临街的商铺多是打台球的,修汽车的,吃饭的和住宿的。
白天有五颜六色头发的青年在街上闲逛,晚上有五颜六色车灯的摩托车在街上嗡嗡作响。晚上骑车嬉闹的人我没见过,但我肯定跟白天是一伙人。
每当我穿过这样的流氓群,我都会挺胸抬头,让红领巾在胸前飞扬,我想我长大以后一定不能变成这样的人。但是这样的抬头挺胸仅限于我兜里没钱的时候,我兜里有钱的时候,我都是绕道而行,这就叫做——向现实低头。
为了让我尽快上手奶茶店的工作,吴姐亲自在店内指导我一天。天色将黑的时候,店里进来了一个大爷,先是左顾右盼,继而又直直地看着我,我问大爷,“要奶茶吗?”
大爷摇头。
“那您坐会儿?”
大爷摇头。
“您是找人?”
大爷的头可能摇地得有点累了,只是看着我。
我求救似的寻找吴姐,吴姐几个健步从里屋储物室出来,拎着一大包客人留下的空瓶,悉数装进大爷手中的黑色的垃圾袋。
大爷收紧袋口,背在背上,转身出门。刚到门口又折回来,定定地看着我,想起了什么似的,“我是找人,你认识小蕾吗?”
“哎呦,他不认识,快走吧老头儿。”吴姐催促道。
大爷看看吴姐,转头又看向我,我看向吴姐,吴姐朝我使了个眼色。
我说:“不认识。”
半晌,大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走了。
吴姐回过头嘱咐我:“这老头隔三差五就来,店里废品能留就留几天。”
我点头应下,心里对吴姐肃然起敬。
我忍不住问吴姐:“小蕾是谁?”
“他女儿。”
“哦,他找他女儿干嘛?他女儿走丢了吗?”
吴姐在收银台数着今天的钞票,没做声。
我并不想表现得过于八卦,但我不信中年妇女有不喜欢话人长短的。我也故不做声,只是一声叹息。
果然不一会儿,吴姐就放下手中的钞票,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
“快下班了,”那我就给你聊聊,不过你小孩子,不要拿出去到处说的哦。”
我说:“我跟谁说得着去。”
“这老头真是怪可怜的,”吴姐点了一支南京,“都喊他魏老头,据说以前还当过兵的,好像是西南哪个地方的人。”
“他干嘛来这里找女儿?”我又问。
吴姐吐出一口烟,压低嗓子说:“找个屁,她女儿以前是这个学校的英语老师,现在人都没了还找个屁找。”
“死了?”我做出吃惊的表情。
吴姐点点头,似乎对我的表情很满意,“好像是他女儿跟啥教授扯不清楚,后来被人家正牌发现了到学校找她嘛。都传开了,你说这个女孩子年纪轻轻的,哪里受得了这个压力,受不了的。”
“然后呢?”
“吃药了呀,在家里面。”吴姐一脸的惋惜,“但是学校也要面子的呀,赶紧就把人处理掉了,等到老头来的时候,都只有骨灰了呀。这老头,性子烈得很,根本不认,这放谁身上都接受不了的呀。据说给他送骨灰的时候,他抱起那个骨灰盒哦,就往地上砸,那是真砸啊。边砸还边说自己女儿么得事情。骨灰他不要,学校说补偿一些,也不要,只要人。”
我说:“那真是可怜。”
吴姐瘪瘪嘴,说:“还更可怜,没过多久,他老伴气都气死了。他就不回老家了,一直在这里找他女儿嘛,非说学校把人给藏起来了。找不到人就死在这里。学校也没有办法的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说现在还在给她女儿卡上打钱呢,说害怕女儿找不到回来的路,没有钱花。”
吴姐把烟蒂插进烟灰缸,食指指着自己的脑袋,摆出一副惨兮兮的表情说道:“已经六七年了呀,大家都说是这里出了点毛病咯。”
“学校就不管管?”我打抱不平。
吴姐摆摆手,把柜台抽屉的钞票装进她大红色的香奈儿包包,走到门边又嘱咐我,“以后他来你就直接把废品给他,少跟他说话,还有,走的时候记得把门关好。”说完,跨上她的小摩托,突突的地走了。
我心想,真是挺惨一大爷。
三
吴姐不常来店里,平均魏大爷来个三五回,她能来一回。这店更像是魏大爷开的。
店里就俩人,我和小张,我兼职,他全职。唯一的区别是,他不用画“正”。加上吴姐,我们仨有个qq群,叫煮奶论英雄。吴姐起的名,我认为就凭这名,吴姐比大多数女人都要豪气。
再次遇见周梦奇的时候,我正在吧台后面看《倚天屠龙记》,正看到张无忌和周芷若要结婚,赵敏冲进来要搞破坏。隐约感觉吧台对面有人,抬头便看见了周梦奇。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不知是小说没回过味来,还是现实来得太猛,我嘴里竟招呼道:“欢迎光临,你是钵……钵……”
周梦奇疑惑道:“啵啵?”
小张也一脸兴奋看过来:“啵啵?”
周梦奇一般来店里一坐就是大半天,小张对此见怪不怪。小张说,周梦奇以前也是常来,就这个把月不知道跑哪去了。
后来,周梦奇几乎天天都来店里喝奶茶。她常常喝一杯,打包一杯。
我问小张:“她是不是有男朋友?”
小张说:“不知道,反正没见过。”
我说:“她喝一杯带一杯,你说带给谁?”
小张说:“这玩意上瘾,她瘾大,就能整两杯。有你啥事儿啊?”
我说:“一天两杯咋不见长胖?”
小张说:“这样,我去帮您问问成吗?”
我说:“我自己去。”
经过我不懈的努力:她叫周梦奇,白羊座,因为她妈头天晚上做了个奇怪的梦,第二天她就出生了,因此得名。她本来该念大一了,但现在因病休学中,病已经好了。爸爸妈妈离婚了几年了,平时没空管她,自己一个人租住在这个学校的教师公寓。没什么朋友,平时就跑步,画画,看书,喝奶茶。最喜欢的明星是周杰伦。
周梦奇比想象中的健谈,也比想象中的孤单。她有时会在店里看书直到关门。
小张看出我的心思,提议我送她回家,周梦奇附议,说小张的提议很好,说我又高又壮,浓眉大眼,是个好人,有安全感。
再后来,我们仨成了不错的朋友,小张甚至考虑把她拉进煮奶论英雄,被我和周梦奇双双严词拒绝。
我常常趁店里不忙的时候,带周梦奇出去,周梦奇总是象征性地拒绝后又同意。我带她去看我的篮球比赛,她拿着水在旁边为我加油,我陪她画画,在旁边给她讲笑话,时间总是很好过,哪怕只是压马路也能压上一下午。小张总是在我和周梦奇回去之前,就给我画好了“正”。他说这是带薪休假,店里的“监控”也从没向吴姐出卖过我。
我问过周梦奇得的是啥病,周梦奇说,是抑郁症。
“抑郁症就是会不开心吗?”当时,包括现在我对抑郁症的了解都很有限。
“差不多吧,我爸妈刚离婚那会儿落下的。”
“现在呢?和我一起开心吗?”我揶揄道。
“我都已经好啦!”她翻个白眼。
“哦?那你考不上大学是因为抑郁症吗?”
周梦奇跳起来一个掌刀劈在我的胸口,“给你说了,我是休学啊,休学,不是考不上。我得的是抑郁症,不是脑瘫。”
转眼中秋,月亮是一年中最圆最亮的时候,我和周梦奇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树影从她脸上滑过,忽明忽暗的。
我的手心有点出汗,风吹过来,汗毛乍起。那一刻,我感觉万籁俱静,全世界所有的物质构成了我和她,我俩就是全世界。我伸出手,抓住世界的另一半,我说:“周梦奇,做我女朋友好吗。”
周梦奇转过头看着我,良久。“好啊。”
树缝投下的光影中我最看得清她的眼睛,无喜无怒,一如她对这个世界般逆来顺受。
那一刻,我反而有点后悔,却又说不上为什么。
四
我遇见了魏大爷,第一次在奶茶店之外的地方碰到他,老头当时正在跳绳,绳一头的把手早已不见踪影,更像是一条鞭子。
魏大爷一看见我,马上收起他的鞭子,把手臂伸伸得直直的,四指向下,不停地朝着自己身体的方向摆动,热情地招呼我上家坐坐,像个交警。我推辞不过,自然只能服从指挥,盛情难却。
穿过楼旁的空地,再绕过两棵参天高的银杏树,就到了大爷的家。大爷就住在教师公寓楼下,是的,楼下。老头儿用铁皮把楼下停车棚围起来,搞成了自建房。
进了屋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洗衣机冰箱应接不暇,真算得上是独门独栋,铁碧辉煌。
就在我四处观摩的时候,魏大爷打开了放在地上的木质碗柜,从琳琅满目的酒瓶子里面挑出半瓶子酒,朝我晃了晃。大爷笑得开心,“这个可是好酒哦。”
我笑得有点勉强,“大爷,我喝不了白的。”
大爷的笑容凝固了,转而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他转身又打开了那个木头柜子,整个头埋进去鼓捣了半天,最终,掏出了半瓶可乐,朝我晃了晃。忍痛割爱般对我说道:“那你喝甜水。”
我看着瓶中黑色的液体连个泡都不冒,瓶身上的标签摇摇欲坠,似乎在哭诉自己命途多舛。我实在不忍心夺人所爱,“大爷,我高兴,咱今天喝白的。”
大爷变戏法似的又从木头柜子里面端出一碟花生米,摆在一个倒扣着的硬纸板盒子上。整个屋里,似乎也只有这个落魄的纸盒桌子在提醒我大爷悲惨的经历。
大爷示意我随便坐。鉴于对这个花生米生产日期存疑,我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他往嘴里一粒一粒送花生米,我才小心翼翼地在大爷对面坐下。
我说,大爷,你这房挺好的,又宽敞,又通风,采光又好,坐北朝的东西南。
大爷吧唧着嘴里的花生米,怡然自得,得意道,你别看我这麻雀虽小,但啥都不缺。
我说,不缺不缺,挺好。
大爷看我拘谨得很,把我和他的酒都满上,说,干!
我说,干!干下去我感觉喉咙火烤似的,一股热浪直冲鼻腔。
“老头我自己兑的百家酒,咋样?”大爷把头凑过来,像是认真询问我的意见。
我努力控制住表情,“您这是中式鸡尾酒,给劲。”
“你这个娃儿算是有点舌头。”大爷喜笑颜开,话锋一转,斜着眼问道:“梦奇是你谁啊?”
大爷竟认识周梦奇,发愣的当口,大爷接着说:“女朋友吧?天天送,我都看到了。”我点点头,像是个早恋的孩子被家长抓了现行。
魏大爷又咯咯笑起来,“他们都说老头我脑壳坏了,哪个晓得我眼睛又尖,心里还明白得很。”说着又举杯,“来哦,喝起走哦。”记忆中,魏大爷那天好像特别开心,他属于喝完酒话很多很兴奋的那种人。都说平时是什么人,喝完酒就会变成相反的人。
酒过三巡。
“我跟她硬是有缘分哦我跟你说。”大爷一改平日的沉稳,配合着手势,说起话来有种老当益壮,挥斥方遒的气韵, “她来住的第一天我跟她就认得到的哦,小蕾出门读大学的时候,就是她这个年纪。那天晚上我看到602室(从之前的谈话中我了解到,602室是以前他女儿住过的房子)亮灯,我就叮叮咚咚地跑上去敲门,我才认到得的梦奇。梦奇是个好女娃儿哦我给你说,又给我带饭,又给我带甜水,不过不晓得最近咋个不来了。”老头吧唧吧唧嘴,“跟小蕾差不多,孝顺得很,我看人硬是死火(牢靠)哦。”
像是要把平时没人倾听的话都吐干净,好迎接下一次沉默期的到来,大爷反复地说着那些话。
“所以说,我的娃娃咋可能去当啥子第三者,当你妈个锤子,你学校那些领导要说她啥子又当第三者,又自杀,你怕是把我当哈儿(傻子),我的娃儿,我了解得很。”
大爷把最后几颗花生米抛向空中,用嘴去接,掉在地上的,又捡起来送到嘴里,像是真的喝醉了。“你要说人死了,可以嘛,你要拿出合理的说法撒,你心头没得鬼哦,你心头没得鬼我连我娃娃的样样儿都没看到你就给我烧了,你心头没得鬼我在这儿这么多年你不敢惹我。”大爷说到此处已经很激动,不时拍打纸盒,发出沉闷的响声。反反复复,我开始心烦,不想让他再谈论这些压抑琐碎的心事,也不想听他把周梦奇和他女儿作比较的言论。
我既想制止他又想安慰他,我说:“大爷,小蕾是好样的,我知道,梦奇也是好样的,我也知道,我会好好对梦奇的,大爷,你放一百个心。来,大爷,走一个。”
像是进行到高潮的演说被打断一般,“你个人走嘛。”大爷晃了晃空空的酒瓶,转过身去,不再说话。
我始终不知道,大爷的脑子是不是真的有点坏了。
但我常常后悔,那个夜晚,我肯定像极了那些领导,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就打着哈哈。
五
我觉得我从来不曾真正拥有过周梦奇,与她交往的最初一个月里,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虽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就不是隶属关系,但是恋爱中的情侣总该有一些瞬间产生属于彼此的冲动。周梦奇却温润如一潭湖水,没有瞬间,从不冲动。她也不喜欢过多的身体接触,即便是在最浓烈的时候,我牵她的手,她也会立即安静下来,像是在感受我的掌纹,使气氛变得如初识般微妙,像是在菩提树下打完坐的释迦牟尼,刚悟出了四大皆空的道理,一起身,就被我揪着要来搞对象。
不幸的是,我和她截然相反,我喜欢她,就要走进她的心里,叩开她的心门,非要看看里面是不是四大皆空那么空。那一阵子,我着魔似的,上天涯,下晋江,学伦理,看言情,无师自通,久病成医。我总结,要想叩开女人的心门,先要叩开她的房门。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的结论或许有一定的道理。
我第一次进入她的房间,震撼程度不亚于第一次去魏大爷家。
数不清的字画,把墙壁铺得满满当当,像是镀上了一层斑斓的鳞甲,令人啧啧称奇,奇就奇在,除了这些字画,屋子里几乎一无所有。
想来,周梦奇决定带我回家的时候,就已做好所有的决定了吧。
那天,她非要给我画一幅素描,说要送给我做个纪念。我问她,是要收费的那种吗。
她说,也可以看着给点。
我当真一点就通,一把抓着她的肩头,就亲了下去。
她呆若木鸡,我就这样看着她,极力温柔地,至少在她那一拳挥在我肚子上之前,我想我的表情定是深情极了。
她一边揉着肩膀,一边指挥我坐在哪里,哪个背景,赌气似的,并不看我。
纷纷坐定,一时气氛十分尴尬,只有画笔窸窸窣窣。
我说,梦奇,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她还是不看我,也不答话。
我自顾自地说:“我小学的时候,我家旁边是个台球厅,老板的儿子上初中,叫小黑,小黑是个标准混混,非要强迫我当他的马仔。他有很多马仔,因为是邻居,他就优惠我当大马仔。”
周梦奇问我:“大马仔和马仔有什么不一样吗?”问完才意识到还在生我气,又低头作画。
我忙答:“也没什么不一样,小黑说,大马仔就是跟他关系最好的马仔,我问他我是不是可以指挥其他马仔,他说不可以,所有马仔都只能听他一个人的。”
我接着说:“小黑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但是仗着他家开台球厅,各路牛鬼蛇神都能打上招呼。然后有一天,我记得是刚过完年,隔壁镇上开灯会,大人们都去镇上看灯会了,我和小黑鬼混到快天黑才回家。那天晚上,小黑的仇人,大概四五个初中生,瞅准了家里没大人,来找小黑干仗。他们先砸了小黑家的玻璃,小黑抄起扳手,骂骂咧咧就出了门。出门一看对方人多势众,立马怂了,小黑喊对面有本事等他喊人,可那时候小黑并没有手机。对面说,你喊一个我看看,小黑就大声喊我的名字,我装作没听到,他就一直喊,我没法,急中生智朝外面喊,我在洗澡。”
周梦奇噗嗤笑了,问道:“然后呢?”
我说:“然后那帮家伙就在外面一边抽烟,一边等我洗澡。最后还是小黑先等不住了,抡起扳手把又把我家玻璃砸了,边砸边喊,你大姑娘洗澡呢,磨磨叽叽的,快给老子出来。我实在挂不住了,抓起我爷的拐杖就往外冲。对面看我气势汹汹,烟头往地上一丢,就要冲上来干仗。我下意识连退几步,在这个当口,小黑大喝一声——”我看了一眼周梦奇,表情焦急,她很喜欢听我说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有时代入感比我还强。我接着说:“小黑朝对面大喊,等一下,你们是有备而来,有能耐等我跟我兄弟商量下战术。小黑朝我走了几步,突然把手里的扳手朝对面带头的人脸上扔过去,那人一闪身的功工夫,小黑拉过我的手,大喊一声,快跑,我被他拽着已经蹿出去几米才反应过来,忙把拐杖一丢,跟着跑了。后面的家伙穷追不舍,实在难缠。小黑喊道,往地里跑。于是我俩拐进地里,可是才开春的时节,地里连草都懒得长,一马平川,无处可藏。就这样追着,不知道跑了多久,我感觉能有大半小时,最后我俩钻进了一片林子,在里面七弯八绕,对方才没了踪影。”周梦奇舒一口气,又开始画画了。
“缓过气来,我们才发现来到了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开始害怕我爷爷担心,但是一时又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埋怨道,我就不该跟你一起跑。小黑说,咱俩一伙的,你不跑,等着给人家打啊?我说,要不是你砸我家玻璃,没人知道咱俩一伙的。小黑若有所思,一言不发。我说,我要回家。小黑自知理亏,主动献计,他指着天上的月亮说,只要跟着月亮走,我们走的就是直线,早晚能走出去。我说,真的吗?小黑说,等你上了初中就知道了,地理课就是专门讲这个的。我当时觉得,人当真不可貌相。我俩就跟着月亮走啊走,不知道又走了多久,天上开始下起了雨,春雨细润,小黑很高兴,说正好口渴,就张着嘴接雨吃。我问小黑,下雨天有月亮吗?小黑一愣,紧接着,我们发现月亮越降越低,不祥的预感越升越高,最后,只剩下一个黑色影子疲软地飘了下来,小黑跳起来一把抓过,边撕边嚎,谁他娘放的孔明灯。我哇的一声就哭了,发誓再也不当谁的马仔。”
我看着周梦奇,她正双手托着下巴,傻傻的地笑,她见我停下来,问我:“后来呢?”
“后来第二天,那个带头的家伙领着小黑的父母找到了我们,其实我们已经到了树林子的边上。”我走过去,看着她的画,“你怎么画的你自己啊。”
周梦奇切了一声,表示对故事的结局不是很满意,“我周梦奇不画傻子。”
六
在人生短短的二十年里,我追逐过很多人,我爷爷也好,小黑也罢。有的人追着追着会回头跟你说一声再见,有的人追着追着就追不上了。但周梦奇是那种你追着追着,她会停下来等你,然后告诉,你追错人了的人。
只是我一低头的工夫,她就走了,正如她刚来的时候,她唯一留下的,是让小张转交给我的一个书包和一封信:
不知道你会多久打开这封信,总之你现在打开了,就读到底吧。马槐,对不起,我暂时不想回去了,你也别管我去哪,我想回去的时候自然会回去,但不是现在。我觉得我的抑郁症应该是好了,但是那天,我在家里的地板下发现了小蕾的日记。
我感觉我脑子里面的弦又断掉了,我尝试把它连上,但就是不行,那种感觉一直都在。你估计不懂这种感觉吧,我妈说她懂,但我知道她只是在安慰我。我希望你能懂我,所以我答应做你的女朋友,很自私吧?但是,我后来又不希望你能懂我了,你对我太好了,你是个好人,我不希望你当我的马仔,你懂我意思吗?懂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之前我找到了一个很懂我的朋友,但是几个月前我的朋友,他吞炭了。我当时还笑他真傻,但实际上那件事对我影响很大,我怕我哪天也会像他一样,我太容易被影响了,所以我躲了起来,躲了一个月,就像现在这样。对了,你还见过他,那天我问你最喜欢哪幅画,你选了一幅素描,说栩栩如生,画的就是他,那是我照着他的遗像画的。
我不想看见我妈哭,也不想看见你哭,你和小张都是很好的人,所以,这次我又逃跑了,对不起,我太懦弱了。
上次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有个红色的碗的,你一直不愿意告诉我,下次我回来你一定要告诉我!
最后还有一件事情拜托你,书包里面有个白色的笔记本,是小蕾的日记,请你转交给魏大爷,我没有勇气亲手交给他。
书包里面另外还有一本书,我从中受益匪浅,常常靠它度过那些艰难的夜晚,我把它送给你,希望你喜欢。
马槐,对不起。
周梦奇留
我打开书包的夹层,翻出了那个泛黄的笔记本,还有送我的那本《笑林广记》。
日记中夹着一个纸条,我抽出来,是周梦奇的字迹:
魏大爷,对不起,我是周梦奇,无心之下看了小蕾的日记。
由于年幼时起我便在海外求学,对家中的事不甚了解,我所知道的,便是家父周先国曾任校长,602室也确实是我父亲的房产,小蕾所说之人十有八九正是家父。特留此信,以为人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愿死者安息,愿您健康长寿。
周梦奇留
那天,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单摆一样,在预定的轨迹来回运动,偶尔摆得远一点,但最终也要回到原点。但我和单摆不同的是,它是不能摆脱束缚,而我是不想,摆脱了又能干嘛呢,被其他人重新捡起来,再重重地抛出去。我看着墙上的挂钟又走了几格,悄悄地给给自己画了一个“正”。老头今天还来不来呢,我想着。
在转交给魏大爷之前,我最终还是没有翻开那个笔记本。校园里也没有产生我所预期的波澜,只是后来魏大爷见人就说女儿找到了,大家觉得他是全疯了已经。
后来我才发现,有权选择离开还是留下,是一种多么超脱的力量。这个世界上,充斥着被选择,被留下又或是被离开,容不下几个自由的人。有时我还是挺羡慕周梦奇的。
七
我从回忆中抽离出来,检查了手机,迟迟没有吴姐的电话,惊觉自己好像遗漏了什么事。我掏出我的名片包,发现今天随手插进去的一张美容美发的优惠券已不见踪影。我反而感到心里一阵轻松,这时谢晓正从厨房往外端菜,看得出来,还在闷闷不乐,我说,“晓姐姐,你之前不是看上一个包,明天有空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