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和她是群租房里的室友,住在北京一处改造过的八人居——三男,三女,一个两人间,违法,但很常见。我们都在北京闯荡,她是写剧本却得不到认可的预备编剧,我写小说,也没什么名气。我认识很多郁郁不得志的人,他们中大部分人才华有限,把时间都花在自恋和叫苦上,但她不同。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回到租屋。客厅空荡,众人不知去向,木桌上零散着一些文稿,散发着打印机的气味,我抱着看琐碎资料的心态,打发时间一样拿起文稿,一页,两页,起初是快速地扫过,随后阅读的速度放缓了,翻到第三页,又回到了第一页中,那些凝固的词句,重新复活了一样,在我的脑中天旋地转,我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被这份文稿吸引,像是找到一部珍贵影像,每个字,每个词都不愿略过,我把注意力集中在标题上,随后是首句,但没有按部就班地往下读,而是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因为开头和结尾可见一部作品的成色,而事实也未让我失望,这份陌生文稿的结尾实实在在地击中了我,那是不需要多加解释的节奏、一眼就能辨识出的才华。
标题下没有署名,我想知道作者是谁,正在思索时,寝室门开了,她眼含困意地走出来,看到文稿在我手上,猝然一惊,慌忙抢过文稿。
“这是你的作品?”
“还没写好,所以不太敢给人看……”
“写得很好!”
“谢谢,问题挺多的。”
“我读到第一页,忍不住往下读,可是它太短了,你会写完的对吗?”
“嗯。”她恍惚地点点头,“好久没有人这样肯定我,说实话,一度不想写下去了,因为写完了大概也发表不了。”
“你一定要写完啊!不要听那些狗屁评论家的批评,他们没有你这样的才华,他们欣赏的只是功成名就的东西,但你的文字是独特的,也许短期内不会受到重视,也许会受到很多冷落或误解,但请你千万不要放弃!”
我们成为笔友,也是各自的“树洞”,她有几百个通讯录好友,但真正熟的并不多,连家人都不在通讯列表里,具体为什么,我并不知道。
她那时正在为某个编剧大赛创作剧本,需要适合的写作环境。租屋安静,却弥漫着慵懒的空气,她在租屋,总有睡觉的冲动,我就带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没人认识我们,关系更好了。我们经常分析当红作品,尺度无所顾忌,从女性叙事到情欲书写,性话语在权力机制中的运用等,偶尔我们会躲到咖啡馆最里的角落,戴上耳机拉一部帕索里尼的片子,一边看着,一边抚摸彼此,可能是我长得没有攻击性,有一段时间我们会做恋人般的事情,在小说里幻想彼此,在严肃的场合做不严肃的事。
有一天,室友组织出去,在十三陵农家小院看双子座流星雨。她称病在家,我在刚到地铁口的时候,收到她的短信,于是找借口与众人分别,打开租屋大门,就被她白瘦的手臂抱住,鬓毛摩擦的声响,像唱片机的声音一样。我们取出两罐啤酒,酒水沾到唇边,睫毛相触,犹如两只萤火虫,在绿幽幽的光芒里小心靠近,室友公用的客厅,成为我们的秘密乐园,呼吸,喘气,脚踝在昏暗中缠绕,突然,门铃响起!
“是谁?”
“难道是他们?”
“不对,他们有钥匙,不会按铃。”
来不及多说话,她一把抓起高跟鞋、裙子,快步躲到房间内,我合上拉链,拍了拍衬衫,尤其注意脖子上、脸上有没有唇印,确认她进去了,我才穿上鞋子,打开房门。是一个送快递的!关上门,我回头看到衣衫不整的她,想到方才的虚惊,不禁相视而笑,在墙边,我担心:“这样太不安全,换个地?”她说:“不安全才有意思。”
我们把这件事称之为复习,后来的几周,每当室友不在,我们就复习,把学习的热情和伍德斯托克的冒险精神结合起来,在能够想到的严肃场合复习,从第一页,到第二页,一直到整本书的高潮,然后故作无事地离开。
我们湿吻、分开,又湿吻,像蹦迪似的乐此不疲,夏天漫长,我们沉浸在热浪中,在酒池肉林里,凌晨的路边灯光下,关上灯,确认同伴熟睡,赤着脚轻轻推开门,在厕所里感受海浪的晃动,有时明明只剩我们两个人,她却要故作有人,在就餐时触碰我的脚面,我的眼光朝下看,她的脚趾勾在一双绿色尖头鞋里。
她是个有奇思妙想的人,有时也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比如在水箱里看到一条蓝色的鱼,不允许买,她执意要,费了很大劲,店主拗不过她,才把鱼卖给了她,第二天,鱼不见了,我问去哪了,她说游回大海了。
她的剧本如同迷雾,说起话来有时也让人摸不到头脑。她上到天台,看黑夜,北京的夜空都没什么星星的,她说看到了满天星斗,我笑着问,在哪里?我只看到一片漆黑。她说,我看到了,我看到就行了。
那时候,挣钱是头等大事,我们在短暂欢愉后,也被工作的压力冲淡。她的剧本没被选中,评论又不怎么写,收入捉襟见肘,但不知为何,她在买漂亮鞋子上并不拮据,在她的鞋架上我足足看到四双并不便宜的鞋子,去网站查询,发现每双至少花费三千元人民币。这笔钱是从哪来的?我并没有过问。虽然一度猜测是什么爱慕她的男人赠送的,但都止于猜想。
她值得更高的舞台,只是缺一定的人脉。那年夏天,我趁着书展和朋友吃饭的机会,把她介绍给了一位老师。那位老师是编剧界的高手,已经写过几个获奖的本子,但他很低调,都是用笔名发表,挣的钱足可以在北京买房,可真正知道他的人并不多。所以,通过熟人接触他是唯一的途径,碰巧我和他都是一个地下酒吧的熟客,通过我,那女孩结交他会方便许多。
在地下酒吧,她穿得普通极了,但跳起舞来,没有谁比她更有魅力。那个在女生群里内敛的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风情万种的社交宠儿,她到这里仿佛寻回了自己的天性,在一杯杯鸡尾酒的碰撞中,在男人笨拙的玩笑与轻佻的目光下,她心生嫌弃,也从这嫌弃里生出满足。
那个夜晚,我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情节:在蔚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穿行于笑语、香槟中,杜松子酒和烈性酒洒在金色女郎的头上,双簧管、长号、萨克斯管、大小提琴、短号、短笛、高低音铜鼓等在绅士耳边彻夜吹响,四处而来的宾客,不分白天与黑夜。
编剧到后半夜不再参与狂欢,他戴着墨镜,静静地坐在高脚凳上,抽烟,再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看烟雾在黑暗中升起,和更大的烟雾混为一团。来这里跳舞的女人很多,不少都对编剧很尊重,看见他了,会很恭敬地打招呼,有些女人穿得热情似火,主动邀请他跳舞,都被婉拒了。编剧掏出一个银质打火机,亮出火焰,他就这么看着一团火,火的后面是朦胧的女郎。
周末,我陪她前往编剧的住所,在三环内一处质朴的小区里,穿过绿化带,坐电梯直上,门打开后的景象气派非凡。房间一侧是书柜,大量的英文原版书、古籍和文学著作陈列其中。另一侧放了很多唱片,桌上摆着一台古铜色的留声机。走向窗台,极目远眺,不远处有庄严的广场、行走的士兵和闪耀光芒的礼堂。而在客厅东侧的一间会议室内,左上方的墙壁高高挂着《一位情妇的肖像》,画像下方是一套典藏级艺术图文书,由《提香》《卡拉瓦乔》《安格尔》三部组成。一旁的棕色桌台上陈列着英国十九世纪的银器组,而玻璃柜里是皇家伍斯特瓷器花瓶,它的瓷胎细腻,瓶面画有花卉鸟兽,器皿内壁上金色。
我们进门时,编剧并不在。我问助理他去哪了。助理说,他在丢剧本。
“丢剧本?”
“对,编剧每个月都要丢剧本。”
“自己的劳动,为什么要丢掉呢?”
“劳动什么的,是最轻易的。在老师看来,文字、书本,丢掉都是没什么可惜的,甚至人也一样,他每个月都会清洗一遍通讯录。”
“那什么是值得留下的呢?”
“真正的作品。”
“作品?”
“对,不能再改动一个字,有可能流传几百甚至上千年的作品,只有那个才有保存的价值。老师写作至今,也只写出了那么三部有可能留下的作品。”
说罢,助理右手指向了作品安置的地方,那是三本精装封面、质朴严肃的书籍,每一本都署上了编剧的名字,对大部分作者来说,能写出其中一本就是荣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青年作者渴望向编剧学习,这个助理就是其中之一。
那天我们没能见到编剧,他丢剧本,听说遇到些急事,就改约时间了。傍晚回去后,女孩介绍我一家不错的糖水店,随后领我到一片民用住宅区门口,语调惋惜地说:“以前这里有一家青年空间,办很多活动,我大学时常来,后来,这家青年空间被人举报加上欠债压力就关门了,我就再也没有进去这个小区。”
我们那晚在小区附近的club蹦迪。她的手环在我的脖子上,脚步在黑暗中缓缓移动。我没有经验,努力不踩到她,她贴着我的脸,大声安抚着我,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自己的面颊有些湿润。
“你会爱我吗?”
“会。”
“不,你不会。”
“你会记得我吗?”
“会。”
“不,你不会……”
起初还是问题,后来成为自言自语,她那晚可能喝得太多了,说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奇怪地笑,奇怪地哭,精疲力尽地倒在沙发上。我看着她,生怕出什么意外,我说回租屋吧,她说不要,不想回去。那去哪儿,回家吗?她笑了,家,我在北京哪有家?熟人呢?我问她有什么熟人,也许可以去找他们。她闭着眼摇摇头,突然紧紧抱住我,贴着我的耳朵说:“不许忘了我。”
酒吧里的躁动一般会持续三四个小时,从凌晨两点开始,拥挤的人潮会渐渐退场。凌晨三点,地下酒吧的舞者将离开大半,一半以上的座位都空了出来。有两对男女,隔着桌子舌吻各自的伴侣。一些独自前来的男人,在座位上喝着闷酒。音乐依然震天响,但随着音乐跳动的人已屈指可数。
桌上,倒下的酒水沿着边缘漫散,透明的液体倒映出缤纷色调。疲惫者从一片黑暗走到另一片黑暗,他们在震颤的声音中置身太久,出来后耳朵还有些许不适应。凌晨三点,酒吧门外,一些男女发出稀稀拉拉的声响,他们大多染着亚麻色或金色的头发,叼着烟蒂喷云吐雾。少女们闪闪发光的裙子被夜色与烟雾浸染,此刻也显出黯淡。大红色嘴唇与镶金耳环的映衬下,是浮肿虚弱的面庞与兴奋过后长久的虚空。
半个月后,我们终于再见到编剧,但不是在三环内的住宅,而是京郊一个很广袤也很荒凉的地方——一个不像北京的地方,他在那里有隐秘的住所,想要远离都市,闭关写作,就会在这里待上好几天。编剧和她的共同点,大概是都有些奇怪的爱好。编剧喜欢收集面具和钟表,她喜欢收集海边的贝壳,我至今留在书柜里的一串饰物,就是她用贝壳编织的。编剧喜欢丢剧本,她喜欢删文字,他们的社交网站都是极简的人,除了零星作品,不见更多踪迹。
编剧对她说:“你的剧本我看过了,但你知道我的习惯。”
她说:“如果写得不好,不介意被丢掉。”
斜阳下沉,我亲眼看到编剧把她写的剧本的打印件、那个我爱不释手的故事,毫不留情地丢进了火堆里,在红橙色的夕阳的浸染下,火焰肆意地跳动着,在荒原里发出自己的咆哮,而那些积累日月浇筑的文字,已经成为烬余的灰尘。
那之后,她进修编剧,我继续写作,我们依然每个月见面一到两次,说些激励彼此的话,在黑夜里分开。有时,我听朋友说起她,朋友不知我们的关系,像谈论一件廉价的物品,把她袒胸露乳的照片发给我。也不知朋友是从哪里搞来的,但照片里的人确实是她,脸色看上去有些醉意。我想这也没什么,毕竟她是性格开放的人,喝酒,也是排忧解闷的常道。但有一天,当我们再次动情,她回到卧室要取什么东西,我看见她的手机在桌面,没有忍住打开看,看见了她和某个朋友露骨的聊天记录。我沉下脸来,看她正高兴地从房间里走出,手上是一沓白色的文稿。
我们在那天晚上吵了一架,白色文稿被她丢下了窗。她在关上门前对我说:“到头来,你还是不懂我。”
北京城潮来潮往,遗忘是常有的事。前一天还把酒言欢的朋友,后一天就形如路人。她搬走了,我和她很多天没再说话,通讯录还保留着彼此,但就是找不到开口的理由了。有几个夜晚,当我经过club,看着摇摇晃晃的人群,或者回到租屋,注意到那把她走得急促而留下的雨伞,我会想起她,希望能和她道歉。有一次,在一个机缘巧合的聚会里,朋友喝醉后对我说,他犯浑对一个女孩说了很多下流话,那个女孩迁就了很久,但就在不久前,女孩打电话,郑重其事地劝他停止这一切。朋友轻飘飘地忏悔时,我一声不吭。
他至今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打了他。
我没有剧本,那个让我第一次看就很喜欢的剧本,我去楼下寻找,人行道、杂草堆,甚至分类垃圾桶,都没有找到。我给她发消息,没有回复,去编剧的住宅,她根本不在。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当一个人离开时,寻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秋天,我在忙一个媒体的实习,即便很关心她的近况,也分身乏术。每天忙于跟热点,下班回家已是精疲力尽,打开置顶的好友列表,看到她那一片白,仍会空空地停留很久。后来一次做选题,主编说要采访一些奇怪的写作者,我想到了编剧,抱着也许跟他交流还能得知女孩下落的念头,决定登门拜访。
编剧很忙,采访是提前预约的,我不抱太多成功的期望,他从业这么多年,接受的采访很少,都是出书了或者有电影宣传项目,需要配合剧组。但在看过提纲后,他同意了我的采访请求,再次来到编剧家,接待的助理已经换了,但气质却如此相似,就好像一幅画只是换了一点色彩一样,她的身形、气质乃至说话的腔调都和前任助理很像,我一时恍惚,差点认错了人,她露出恬静的笑容,领我走了进去。
令我惊讶的是,她的手腕套着一个贝壳手环,和那个女孩送我的一模一样,我问她:“这个手环是从哪里来的?”
她说:“老师送的。”
我克制住疑惑,打趣道:“老师今天不会丢剧本了吧?”
“丢过了。”她平静地说,“这个月不会再丢了。”
不知为何,当她说出“丢过了”三个字时,我的心会微微颤抖,但我仍保持克制地问她:“上个月来到时,接我的是另一个助理,那个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那女人摇摇头,“我是看到招聘启事,面试来的,之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你也想学写作?”
“不是。我只是看这个职务报酬很好。”
走近书房前,迎面走来一个穿橄榄绿超短裙的女郎,看情况是刚刚和编剧在书房会面,开门时笑意浓浓的,没走几步就低垂下了头。我敲了三声房门,得到许可进入,房间的景象令我至今难以忘怀——深红色底下泛着微光的墙壁前,编剧正戴着墨镜躺在一个女人大腿上,身旁还有三个风尘味很重的女人,浓妆艳抹,地板上散乱着各色物品,化妆盒、打印稿、高跟鞋、丝带,空气中有一股呛鼻的气息,唱片机正播放着,一首披头士的流行老歌。
我想,我应该暂时出去,但编剧示意我留下,托助理给我一盘青团,让我品尝品尝。编剧过往的严肃形象,和现在的诙谐画面对比鲜明地在我眼前冲击,他似乎看我愣在原地太呆板了,示意一个女郎挽着我进来,我礼貌说不用,他把烟头掐灭,说:“你这是不尊重她。”
“把她们打扮得如此俗艳、满足男性凝视,才是不尊重她们吧?”
“你可以问问她们自己,这些都是她们自愿的。”
他没有提起采访,而是让我感受这一切,编剧的家里有知识分子梦幻的一切,一个写作者能到这个地步,该是生而无憾了。如果刨去其它,我不得不承认,他在书籍和影像上的趣味和我十分相似,这让我们不缺乏共同话题。夜晚,我甚至陪他参与了一个在这附近举办的小型派对,最奢侈的物品和最狂乱的景象重叠在一个房间里,天蓝色的游泳池里传来莺歌燕语,从天父的眼中往下看,这些在私人别墅里醉生梦死的人,和更下面不见踪影的微尘,都不过是蝼蚁和蝼蚁的区别。
“为什么要让我感受这些?”在酒局,我问起编剧。
他依然戴着墨镜,脸色平静地说:“我想让你记住这一切。”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你说。”
“第一次见你时,我身边那个姑娘,你还记得吗?”
“不太有印象,见我的人太多了。”
“就是那个女编剧,你还带我们去了郊野的房子,烧了她的剧本。”
“我不记得了。”
“那个贝壳手环是怎么回事?”
“手环?”
“助理的手环。”
“我从前一个朋友送的,我又不用,就给她了。”
他掏出银色打火机,燃起一根烟,又递给了我一根,烟灰从二楼的窗户顺风而出,下方是仍在狂欢的人们。住宅身后,黑夜茫茫,高塔的灯光照射在远山淡影,剧院、艺术中心仍在明亮着,一条大路通往深处,在路口分出两条路径,一条稍微宽阔的,朝向灯火辉煌处,一条较为狭窄的,绵延至无限黑暗。许多车辆驶向了前一条,也有的路人,独自朝黑暗走去。
“你很在乎她?”编剧问。
“是的。”我说,“她走后,我更确定这一点。”
“比作品还重要吗?我知道你也写作。”
“重要得多。”
“不会的。”编剧轻蔑地摇摇头,“没什么比作品重要,何况是个小人物。他们都会很快消失,包括你对她的热情。”
我努力克制对他这些话的厌恶,故作轻松地说:“那么,你没有重要的人吗?”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了一段让我奇怪的话:“在我年轻时,也和你一样,觉得很多人重要,写过的文字重要,后来我意识到他们都是一样的无聊、乏味,倾注了过多不必要情感的多余存在,从那以后,我就有了丢剧本的习惯,我发现丢剧本拥有比写作本身更强烈的快感,把那些终究不会有人记得的东西丢掉,是残忍,也是一种美德。”
“你把剧本丢到了哪里?”
“一把火烧了。”
“烧了?”
“也可能,随着垃圾一起去了某个废弃场。”
散场时,他叫住我,赠送给我一份礼物,不知为何,我在他的眼中看出欣慰,我问他:“为什么笑?”
“只是在你眼中看见自己。”
秋末,我开始做一件奇怪的事:留意他丢剧本的时间、地点。我以采访的名义,问助理是否知道,但她一概不知,时间、地点,都是随机的,网络上,也绝无可能找到蛛丝马迹,我做了一件让领导不悦的事,就是提前结束实习,只为每天有时间逗留在编剧住宅附近,抓住那个丢剧本的瞬间。
然而,一天,两天,一个月过去了,编剧家中根本没有异样,他也没有特地为丢剧本出去过。再次登门拜访时,我问他:“这个月有满意的剧本吗?”
他说:“剧本丢掉了。”
我陷入更大的迷雾,而她依然不在。有一天夜里,我把自己埋在被子里,流着眼泪对她说:“你到底在哪?请回答我!”
“不要捉迷藏了,出来吧!”
“我还记得你的。你在哪?”
“你的剧本还没写完呢……”
现在,她消失了。但我并不知道在哪里寻回她。我放下写作,每天搜索信息,可有价值的信息太少,在数据浩如烟海的互联网里,她却像宇宙中失联的探测器,永远和我中断了信号。
我还保留着那一串贝壳,但已经无法复原烧焦的剧本,冷风来袭,又是一年冬天,她的朋友圈依然一片空白,我没有听到任何人,经我询问她的下落。我去到她带我去的那处小区,里面的住客说,根本没有过青年空间。
那一年北京有很大的迁徙潮,一些灾难,加快了许多人离京的脚步,白茫茫的大雪下,他们拖着行李,或是坐卡车,或是面包车、小三轮,默默地在深夜离开了王城。因为太多人了,又不是多重要的人,所以没什么人记得他们。
冬天过后,北京仍是热闹繁华的景象,进来和出去的人,快速擦肩而过。我依然每天给一个不会回复的账号发消息,也会在夜深人静时,回忆起那个看剧本的早晨。
如今,我仍会想起她消失的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