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另一侧的女孩

墙另一侧的女孩

只要我爱过这个人,她便不会面目全非,因为早在我爱上她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不只是她而已。她是她自己,加上我的爱。所以哪怕再怎么灰飞烟灭,重组变形,属于她的原本的基因和人体组织全部被替换殆尽,我都能认出我的爱存在的痕迹。

2023.01.29 阅读 195 字数 8884 评论 0 喜欢 0

1
听说煎生煎包时,老师傅靠听觉来判断什么时候加水。光有油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快烧干时是嘎嘎嘎,加过水就变成哗啦啦,然后吱吱吱。有次我和妻子经过一间卖生煎的店子,驻足倾听了会。“我什么都没听出来,”我对妻子说,“鸭子的嘎嘎声也好,鸽子的咕咕也好,我什么都没听出来。”妻子轻轻握了握我的手,说她听得很清楚。我用不以为然的神情幼稚地表达我的不服气。

我很爱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初恋,我的青春。听起来整个就很俗套。但如果有谁的青春不够俗套,那就很糟糕。

十年前的初中盛行台湾流行文化。SHE林俊杰梁静茹MVP情人。女生聚在一起唱《分手快乐》,场面十分温馨。男生聚在一起聊色情笑话,拆游戏王卡牌。在一片快乐祥和勤勉温馨的学习氛围中,小霸王阿晶不知从哪个偶像剧得来灵感,让我们约定十年后必须实现彼此的一个愿望。愿望不光得写,还得读出来,反正阿晶说的就是规矩。

有的愿望是搜集完全套游戏王卡牌,有的希望撒尿时射程最远,但被阿晶用力拍后脑勺给毙了:“妈的,这个要我们怎么帮你啊!重写啦!”后来改成要做泡妞高手。而有人的愿望,居然是要娶阿晶。

男生们开始嘘他和起哄,说他嫌命长。他们扭作一团时,阿晶作为唯一的女生——如果算的话——冷眼旁观着这群荷尔蒙旺盛的幼稚男孩,伸手把大家的纸条扯过来,丢进怀里的纸盒。

15岁的我也大声宣布了我的愿望,和那个嫌命长的家伙异曲同工:“我要当程殊的男朋友。”

他们说我疯了,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唯有阿晶支持我。就像全部人都说喜欢阿晶的人疯了,唯有我理解他一样。

阿晶十分男孩子气,终日疯疯颠颠,思维也十分古怪,但我认为她挺酷,也挺可爱。我不是对她毫无兴趣。

一起值日时,她佯装巫婆骑在扫把上,落日时分我们在夕阳余晖中互相追逐时,我也曾突然停步,被她天真灿烂的美所吸引;打篮球时,她挽起散落的头发的瞬间;早上去帮生病的她拿作业本,开门时对上她凌乱惺忪的脸时。就是那么一些瞬间。不能说完全没有动过心。

后来阿晶跟我们坦承,她暗恋着秦可。惜秦可是我们当中最早步入直男癌阵营的人,眼里只有低眉垂眼娇滴滴的妹子。我们的阿晶在她们面前扫帚落地,失去了一切魔法。

2
他们一直认为喜欢程姝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毕竟无论怎么想,程殊也不可能和我这种差生扯上任何关系。他们并没有误解程殊,也没有误解我。可是那又怎样,他们还是误解了我们。

故事的开头就似一张面目模糊的脸,具体的事由和细节,我并不打算详细说明,其实我也并不太清楚,我的爱情是怎么开始的。当我意识到它时,它已经开始了。

怎么开始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开始了,就像怎么发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事情发生了。没有为什么,没有应不应该。比逻辑更理所当然的存在,就是“事情已经发生”。这就是每份莫名其妙的爱的正当性。

15岁那年,我确实搭上了爱情的早班车。那年我在学校的泳池馆认识了一个女孩。刚认识她时,我还不认识她。我的意思是,尽管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秘密见面,我们却始终没有跟彼此打过照面。我们每次的“见面”,都隔着一堵厚实的、贴了白蓝色瓷砖的墙。她在墙那边的储藏室内,我在面对泳池的墙这边。这堵墙就是我们的默契、我们之间的安全距离。

一开始,我们隔着墙彼此戒备,互相对峙。我先发制人,她按兵不动;来回试探,兵戎交接;不分胜负,言和妥协。这就是大概的过程。结局是,我们终于放弃了试探对方的身份,也终于开始了肆无忌惮的交流。

她信任我,是因为我让她安心。不是因为我是让她安心的人,而是任何一个墙对面的陌生人都让人放心,因为无从泄露。人们往往愿意把心事托付给萍水相逢的过路人,也无法向长期陪伴左右的人袒露心声,并认为这样既保守了秘密,又缓解了内心的肿胀。

而我呢,我那时不过是个肤浅的小屁孩罢了。十五岁那年,恐怖杂志十分盛行。两块五一本的恐怖周刊,眼珠子和脑浆滚满了每一页,夜多量大。意外遇见、无法现出原形的墙背后的她,满足了年少的我肤浅的英雄主义。我觉得自己养了一只女鬼,并隐隐地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自觉有别于其他同龄的、幼稚吧唧的、没见过世面的同龄人,成为了一个有秘密的男人。

我向她托付我的一切,我最深沉、委屈的烦忧。比如说:整天被班主任在课室门口罚站;打架时摔伤了腿;瞒着父母挪用了课本教材费去拆卡包,结果一无所获。总之,真是十分苦恼。

对于我这些扯鸡巴蛋,自己说完也觉得没劲的小事,她倒认认真真、诚诚恳恳地给予安慰。我背靠着墙听着,窗外灯光映照下,泳池天花板上浮动的水光,在瞳孔里粼粼地浮动。

我默默地听,努力地辨认她的声音。字与句倒是很清晰,可声音却像先套了一层薄膜,又加了一个扩音器,无法辨析,甚至难以记忆。本是细微的,透过墙,应是闷闷的声音,被泳池的空旷扩散开去,显得又闷又宽阔。

日子长了,我便有些喜欢上了墙背面这只看不见又摸不着的女鬼,除了因为她足够温柔,还因为她时不时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有次她问我:“你认为有没有前世今生?”那声音隔着墙传到这边来,有一种不真实的氛围,像被灌入了泳池里的水般,既远又近,虚无缥缈。

“有吧。”我回答。
“那么,你认为人转世后,样貌会不会有所改变?”
“……我想应该会。”
“那人的思想、大脑、性格、爱好、父母,周围朋友都会有改变的,是吧?”
“智力,嗯,智力应该不变。”
“智力当然也会变的。你想,如果你变成了一只青蛙或者水母?”
“好吧。然后呢?”
“然后?然后,你一切基因都发生改变过后,你凭什么判定那个人就是你?”
“什么?”
“你凭什么说下世那个你就是由今世的你转世而来?”

我愣了愣,然后歪了歪头,用手比划了一个圈(虽然她并不能看到):“那如果……嗯,回到开始,人转世后样貌是不变的呢?”
“那么为什么没有人从历史的照片中发现有人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
“也对,若转世投生到不同的家庭后,血缘和基因也不同了,是不太可能样子不变的啊……”我表示赞同地点了点头,“唉,可是……讨论这个做什么?”
“看了个电影。她对他说,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
“……”
“可是下辈子的他,恐怕和这辈子的他一点联系都没有。无论哪方面都毫不相干。为什么下辈子要和与面前的这个人毫不相干的人在一起呢?尽管是由他投胎而得的。这是不是一种愚爱?而且我觉得这也是种背叛。感觉就像在宣告我下辈子要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不是另一个人吗?绝对是另一个人啊。”
“……”
“所以说,喜欢一个人,并且认定一个人的理由到底是什么?”程殊抛出了一个终极问题。

“我不知道。”我老实地回答:“可是如果说,我是说如果。你下辈子变成了一只青蛙的话,如果我还记得你,我会养你的。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理由的话……”因为我喜欢过你吧。这是没有理由的事。因为我喜欢过你啊。我心里这么回答。并没有说出来。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理由的话?”她逼问。
“我可能就喜欢养青蛙啊。下辈子。”我头靠着墙,笑了笑。

3
持续了好一段时间的秘密会晤后,终于一天晚上,我按捺不住内心不断升腾涌溢的好奇心,假装先离开,然后悄悄藏伺在一旁,看着女鬼从泳池馆走出来取出她的单车,然后偷偷尾随她骑到了一个院子门口。从那时候起,泳池馆的这个女鬼便有了名字:程殊。毕竟据我所知,只有程殊住在这个院子里。

我小心翼翼地掩饰内心的雀跃,知道了她的身份,也不去拆穿。我享受这种她不知道我是我,而我知道她是她的状态。同时,我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她。

这并不容易。

程殊十分高冷, 总是带着清冷的娟阁气,和老成寡淡的神情,似乎对整个世界都抱有疏远的距离,令人难以靠近。我对她灿灿烂烂,她对我冷冷淡淡。如果说阿晶枝繁叶茂热力腾腾像蒸笼上的包子,那程殊就像珊瑚和白纱一样温度匮乏,却缭绕,像鸟爪轻挠锁骨,难以捕捉,引发内心涟漪与骚动。让人小心翼翼,又蠢蠢欲动。

有时候我会怀疑她早已知道真相,却对我不闻不问,爱搭不理。这么想时,我自然会感觉委屈和一点隐隐的愤怒,觉得她在玩弄我,就像婴儿吮吸自己的手指,带着无辜纯真的神情。但更多的时候,我会因此感到一丝窃喜:她分明对所有人都如此戒备,却在泳池馆那堵墙背后,向我敞开。那么多的古怪念头,那么多的温情,唯独专属于我。

对自我特殊性的感知,逐渐平息了我心中急不可耐想自我宣张的难安焦虑:“你用两个不同的你面对我,而我想两个不同的你都喜欢我。”这种想法一旦产生,她对我始终的冷冷淡淡,却让我浑身沸腾。

那段时间,我真切地感受到青春三要素——心动,青涩,幼稚——整齐地拜访。我开始变得莫名其妙且愚蠢。

一次在走廊上碰见,夕阳将她的睫毛染成金黄,我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她神色冷淡地向我走来。一步,两步,就这样迎着我走过来。有那么一秒钟,距离是十厘米,心跳加快了一万倍。她明明只是课间想要下楼去上个厕所,她的膀胱里明明充满尿意,但她向我走过来的姿势怎么能如此充满诗意呢?想到这,她在我面前一公分时,我冲她傻笑了起来。

我朦朦胧胧地感到重力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她成了我的地心引力,总是吸引着我的眼神与心情。但她太过虚无缥缈,以至于我总是努力想要具体再具体心中的抽象。她穿着什么衣服,戴什么式样的发卡,在食堂里点了什么菜,我全都一一观察在眼里。只有«走近科学»才能解释那时的我为什么那么娘气。

我才发现,之前我对她倾诉过的所有烦恼都像是小孩子玩过家家,幼稚而可笑。没有比我现在的处境更令我苦恼的了。我表面上想要装男子汉,维护好内心的秘密,故而一直默不作声、缄口不语,并且一直说服自己:“跟牛扒一样,感情最美妙的时刻不正是夹生时吗?”我怕自己破坏了这份夹生的美妙,但又无法将这份美妙凭一己之力承受下来。它就在我胸口,我在喉咙里,在我眼神里,时时刻刻冲撞着我,让我把它释放出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断加温,放到热火里去烤,去烧,让它发出焦黄后的滋滋声。我希望我们的关系油腻腻,无限胶着,而并非不冷不淡,寡言少糖。可最终只有我自己燥热难安。

我们就像一本书中相连的两页纸,而竖在我们中间的高墙就似书脊,它不会阻碍两张纸相连,反而,它连接着我们。只是隔着一堵墙,我们更加亲近,没有了那一堵墙,我们却如此疏离——她本身就成了一堵墙,高不可攀。但因为那份亲近,我怀揣着假装不知道的知道,以及假装不心动的心动,持续地向她靠近。如果不是如此,她是绝不可能对我产生印象,继而把我放在眼里的。

一到中午,我便坐在操场的台阶上陪她吃饭盒,并不厌其烦地问她:“吃什么,好吃吗?”我爱意萌动,喋喋不休。她从来都没有理会过我,而我却始终欣喜难耐,因为她第二天总是会继续出现在那个台阶。没有比这更好的讯息了:她可以选择去其它地方吃午饭来避开我,然而她并没有这么做。

我记得那是2005年的3月7号。那天中午我一如往常,坐到她身旁笑着跟她打招呼,然后惯性询问:“我今天吃卤肉饭,你呢?”
她惯性没有回应。
我往她饭盒里瞅了一眼:“哦,冬菇鸡啊。好巧啊。都是肉呢。”
没有回应。

她就像晨间的凝霜,从肌肤表层直渗透心里头,而想要取得她的欢心,就似钻木取火。

“你要不要来一点我的?我还没动过。”我把我的饭盒往她那边挪了挪。
“不要。”很轻的一声拒绝。
闻声,如蒙神启,我整个人不可置信地呆愣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她。

你从来不会知道,一个拒绝的词汇里,含有多么重大的接纳讯息。我从一个否定词中,听到肯定的意义。她若无其事地咀嚼着鸡肉中的细骨。而我分明看到,她嘴唇上漾出淡淡的笑意,若有似无,像雾灯中静静升起的一小缕轻烟,让人心里一阵发痒。

4
有次跟人抢球场,膝盖受伤,墙背面的程殊知道后,从储物间的门缝隙中递出一片止血贴给我。我神经兮兮地把那张止血贴当作护身符,在顶端打了个小孔,穿上一条由黑色塑胶珠子串起的项链,挂在脖子上,然后故意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我要让她看见。我要让她反过来在意我,关注我,把我放在心上。我要让她像我一样,认为自己掌握了对方所不知道的秘密。我要让她像我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我争取和她一起值日的机会,在大扫除擦玻璃窗的时候,我在教室里面与站在走廊上的她面对面,朝着玻璃哈气,写下“今天中午吃什么”。
她面无表情地在另一个地方哈气,然后回写一句“不告诉你”。
我冲她露出乐得屁颠的笑容。

在爱里,我们是如此渴求着对方的回应,都不愿去辨明那个回应的性质。

我把上身贴在窗上对着她,故意把脸挤在玻璃上,作出扭曲的神情来逗她笑。从眯着的眼缝里往外看,我看见她的目光慢慢停留在我胸前悬挂的止血贴上。我静静地贴在玻璃上窥伺着她的眼神,而鼻腔呼出的暖气渐渐在玻璃窗上晕染出一片白雾,朦胧了我的眼。
“她知道我了”,我边想,胸膛边如雾气一般,扩张起伏。

然而正当我已经确信她知晓了我的身份时,墙背后的程殊却突然向我提出要终止见面。

那次我们有着一场回想起来颇为奇怪的对话。

我刚一靠墙壁坐下,墙背后便传来一声叹息:“你是你吗?”她问。我觉得很搞笑。我不是我,我还能是谁?我也效仿她,笑着恶作剧似的问回去:“你是你吗?”

半天没有回音。估计她也觉得这个问题既无聊又愚蠢。

我把头靠在墙上,闭上眼睛,感觉舒服,也不急于开启下一个话题。然后久久的,对方的声音从墙的背后传了过来:
“我不是。”

真是小女生的幼稚。因为是我喜欢的女生,所以这幼稚也就成了可爱。

我问她报了哪所高中,并且向她说明我的航天梦想。她一如既往地鼓励我。我一时感动,忍不住想回头看她一眼,却只能看到一堵墙。我转过身,叹了口气:“阿晶的话就会嘲笑我。”我很自然地谈起共同认识的朋友,以此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她一定会嘲笑我的梦想很白痴,毕竟我排名全班倒数,基本上是个没指望的家伙。可是你不同,你就会温柔地鼓励我。”

墙的背后听不见一点回应。我心想不妙,心知女生都十分敏感,聊天中涉及另一个女生,总是让人心生不快。但同时心里也有些窃喜,认为程殊的沉默或许是一种吃醋的表达方式。

过了好一会,对方才发出一声叹息:“我以后可能不能来了。”

我惊讶又徒劳地转过身去,呆愣愣地盯着面前厚实的墙壁。

“我想好好准备中考。”

我哑然,负气地转过身,用背部狠狠地撞了下墙,垂下头。虽然明知平日里还是可以继续见到对方,可感觉还是有哪里不太一样。

那次分别时,我向她表达了想要和她握一握手的愿望。她同意了。

门缝渐渐开启,我侧过脸去,看见她的手指慢慢地,一节一节地从中露出来,微微弯曲的、纤弱的样子。

我伏身过去,犹豫了下该伸出哪只手掌,后来用右手握住了她的指尖。停了一会,她的后掌圈覆上来,大拇指抵住我食指的骨关节,微微用力握了握,然后迅速抽回。我看着门又合了上去,内心一阵难言的惆怅。

从那时起,我和程殊再也没有任何交流。所有人都进入了最后的备战状态。

二模考过后,程殊从前排下来收试卷,我故意把试卷塞在衣服肚子上左右互通的兜袋里,对她说“你来拿”。程殊保持着一贯淡漠的神情,把手伸了进去。我迅速地从另一边把手也伸了进去,在口袋中间指尖相触,趁她惊讶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的瞬间,轻轻地握了握她的指尖。

和那晚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触感,一样的让人心跳加速。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握手,而她并没有反抗。

5
我们重新聚在一起时,已经是十年后。十年后的我二十五岁。25岁是个装模作样的年龄,什么都要插上一脚。既觉得自己仍旧青春得冒泡儿,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社会经验,多了些眼界和老成。长辈依旧是那群墨守成规因循守旧,阻碍年轻人自由发展的长辈,往下走的都是“现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屁孩”。总之,还处于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我们的、这依旧是我们的时代的年龄。稍微幼稚点也无伤大雅,板起脸严肃认真些也有了点底气的阶段。很多小时候的梦想都已经过期褪色,意料之中的事。唯独我的还没有。

十年来,我的手机开屏解锁密码依旧是程殊的生日,880726. 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就像一层翳般,不间断地、日复一日地蒙在我心上。然而这段故事我始终没有向任何一个人说明。少年的我用保守这个秘密来显示自己拥有成年人的老成,而成年后的我又用保守这个秘密来显示自己残留少年时的纯真。

完成我的梦想成了大家的梦想。大家开始帮我搜集程殊的各种讯息,后来我们得知了她现在所居住的街道。

那条街上住着25户人家,我手写了25封信,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然后挨家挨户地投递。

那时候我觉得,即使没有任何回音,也总算是给了10年前的自己一个交代。

到了晚上,我们聚在某个同学家楼上的天台挂上好几串小彩灯,开啤酒喝。那是夏天的一个周六晚上,晚风凉爽,街灯下人群熙攘,我们跷着腿往对方嘴里抛薯片,等待一个不知会不会发生的结局。

当看到十年后的阿晶扎着一头乌黑的头发,露出消瘦细长苍白的脖颈,微弯着腰,左手捏着香烟右手插进裤兜,独自坐在天台的一旁时,我想起当年的她也拥有着自己的心事,不禁挪动脚步上前,坐在她身旁。

“秦可当年说,要看看哪个王八蛋今天会忘了来,结果他这小子就是唯一的王八蛋啊。”她看见我过来,笑着说。
“看来还是念念不忘啊。”我调侃她:“现在变得有女人味多啦。秦可看到了一定会后悔的。”
“后悔什么,没喜欢上我?”阿晶哈哈大笑。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阿晶跷着脚,平底鞋耷拉在她脚背上悬空欲坠,她把手肘支在膝盖上,眯着眼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我和秦可谈过恋爱。”
我歪了歪脑袋,露出惊讶的笑容看向她。

“真的。”她说,“没有人知道。我们初中时谈过恋爱,隐秘的,如果那也算一场恋爱的话。”
“暧昧还是恋爱?”我问。
“不知道。但是初中的时候,牵过手的就叫恋爱了。”阿晶侧过头来,眼神中噙着笑意,看向我,“而且我们总在特殊的场合约会。”

灰色的烟雾模糊了我的脸,还有她语调中影影绰绰的温柔。我隐隐察觉到她的话里有着什么隐约的轮廓和重量,我一时辨认不出。但某一种让人坐立不安的预感朝我伸出了双臂,我感觉到了那份难以摆脱的擒力。

我盯着阿晶那无限深邃的黑漆漆的瞳仁,不知道是想找到一个看向她内心的入口,还是想找到一个能摆脱内心突然一片烦乱的出口。墙角的树枝滴沥着静谧,而某种真相徐徐下降。

阿晶笑着问我:“来根? ”
我点点头,她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给我,帮我点上。我右手接过,左手盖上去掩风时,听见阿晶喃喃自语:“是哪一只手呢,我记不清了。”我刚一抬头,还没看准她的脸,就被迫再次垂下眼,看着阿晶的手突然伸上前,握住了我的左手。

我们定格在原地。周围的一切如急速撤退的潮水般远远遁去,留在这里的唯有我们两人,其它的一切无非幻觉而已。

“就像这样。”阿晶凝视着我,“当年我和他这样握着手。”

阿晶的手柔软,熟悉,而遥远。我的心颤了一下,无意识地反过来轻轻用力,回握了一下这只手。有种悲凉和柔情。阿晶似乎有意地忽视了这股似乎不足为题,却意味深长的力量,若无其事地抽出手来。

“回信了!”猛然,背后传来其他伙伴欣喜若狂的吼声。我和阿晶同时回头看向他们。

我的手机在今晚成为了共有财产,承载着所有人的同一个梦想,他们握着我的手机站在不远处朝我和阿晶大力地晃动:“挖槽! 回信了!程殊回信了!她说她等你,让你现在过去!”

手机屏幕的荧光,随着手臂的动作,在我眼前来回晃动。我如临梦境。

我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突然身体一抖,是阿晶大力地拍打我的肩膀:“你行啊你小子!还不快去!”我蓦然回过头,看着阿晶,她脸上的笑容坦率得无懈可击,像是内心从来没有孕育过任何谜的人。

6
他起身准备离开,去收获十年以来梦寐以求的爱情。刚迈开几步脚步,阿晶喊了一声。他回头,两两相视,四目相对,瞳孔与瞳孔在盛夏里浓郁得似深秋傍晚般,沉默静谧地相接。

他手中的烟还未掐灭,她伸出手,朝他展开手掌,其中掌纹伏线让他感到眼中一片蔚蓝,就像十年前游泳馆里水池中盈盈波动的水纹。

她说:“留下那个吧。”

他不带抵抗地伸出手,把指间的烟架在她掌沿。她拿起,嘴角上扬:“那么去吧,加油。”

他点点头,转身的瞬间,她把那根香烟凑近唇边,亲亲吻了一下。她盯着他的背影,在夜里,她的眼神隐隐约约,深浅难辨。

不知道是谁,心里像咬了口柠檬。

他拿了手机下了楼,柔软的夏日夜幕中,雨开始无声无息地下着。他呆愣着站在一片立透凉的岑静中,空气中飘忽着被水稀释过的幽幽暗色。唯一的亮色就是手中长亮着的手机屏幕。他反复看那条短信的字句以确认内容,内心怦怦直响。

“我等你”三个字在瞳孔中无限放大。

他感觉什么东西要跳出胸口,他回信:“待会吃什么?”

还没等到回音,他便已冲入一片雨雾中去了。

关于爱情的命题,对于15岁的年龄,怎么解都不奇怪。可是对于25岁,悬而未决的青涩时光早已不再衔枝,剩下的,想要抓住的,都是那些确切于心的事实。

那个事实就是,从15岁开始,我的爱情就早已经以一个人命了名。我对那个人给予了所有思念可以给予的付出,也对那个人倾注了所有爱能够托付的特殊。那是我持续了十年的一场热病。我的每一场想念都有着肉身承载,我的每一声思念的呼唤都有着具体的名字。

我不知道阿晶为什么会出现在程殊住的大院里,也不知道阿晶什么时候知道那不是秦可,而是我。我甚至无法捕捉程殊对我动心的蛛丝马迹,更不知道两个隔着墙壁的灵魂当中,是否隐隐约约又真真切切地产生过名为爱情的东西,我们的内心是否有着同质的闪烁。我谈的终究是一场恋爱,还是同时拥有了两场爱情? 这些难解的谜题,就像一片黝黑的硬茧,迟早会从时光中脱落。

我不知道其中有多少的阴差阳错,但我愿意将错就错,因为早在很久以前,在我心里就已经确认了对的人。那个人只有一个名字。我的爱情也只有一个名字。

就像将抱错的孩子抚养成人,再也不愿替换和舍弃,比血缘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付出的心血。每一个选择都是对另一个选项的辜负,而我能够忠于的只是自己那颗始终不变的,想要大步奔跑过去迎接一个人的心情。25岁的我无法舍弃的或许就是那个,一往无前地靠近程殊的自己吧。后来的我们有可能会忘了爱过的对方的样子,却始终会记得,爱过的自己的样子。

如果让25岁的我,再来回答当年阿晶在墙壁的另一侧问出的那个,有关于转世灵魂的问题,或许我会这样回答:

只要我爱过这个人,她便不会面目全非,因为早在我爱上她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不只是她而已。她是她自己,加上我的爱。所以哪怕再怎么灰飞烟灭,重组变形,属于她的原本的基因和人体组织全部被替换殆尽,我都能认出我的爱存在的痕迹。因此我可以去说,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能认出你。如果有下辈子,我还爱你。正如小王子有他的玫瑰花,而我有我的青蛙。

大斯
Jan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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