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

出走

她却在这一刻感到她的人生像一只高中空耗尽氧气的热气球

2022.09.25 阅读 341 字数 9061 评论 0 喜欢 0
出走  –   D2T

对于他们,生活就是慢慢死去。——菲利普·拉金

(一)

母亲又尿裤子了。明明刚擦过地板,明明刚扶她上过厕所。就在刘颖去拿新裤子、准备纸尿裤的时候,尿液顺着母亲的裤管流下来,在地板上积了黄色的一摊。刘颖用毛巾帮母亲擦洗干净,给她垫上尿不湿,换上干爽的裤子,再用轮椅把她推到正好可以晒到太阳的地方。随后她拿起拖把,把那一块地板蹭了又蹭。

收拾停当,才早上六点半。这天是正月十五,对面的住宅楼家家户户都在窗上挂了小灯笼。刘颖家的日历还停留在正月初一,这本日历是年初心血来潮买的,却几乎没怎么翻下去。反正翻与不翻,日子都是一个样,像商场门口给小孩玩的投币摇摇车,随着粗糙的节奏在原地晃来晃去。

刘颖哗啦哗啦撕掉好几页日历,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保姆今天回家过节了,要明天才能过来。然而她等不及了。在节日的清晨,在母亲难得睡着的时候,在第一千次洗完尿湿的裤子后,她萌生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哪怕只出走一天。这个念头如同一截没被掐掉的烟头,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最终在心里烫出一个疤。

她换了身衣服,打理干净头发,又喷了几层花露水,确认身上没有异味才离开。没走几步,又回来了。她拿了一条毛毯盖在母亲膝盖上,又把小茶几推到轮椅旁边,茶几上有凉白开、水果和饼干,母亲醒来一伸手就够得到。再依次关掉电闸和煤气阀,藏起刀具,才重新出门。门轻轻关上那一刻,空气颤了一颤,她踮着脚走得很轻,身子一直漂浮到户外的晨光里。

这是她第一次离家出走,比应该出走的年纪晚了至少二十年。十六岁上高中,班中有些胆大的孩子已经完成了出走这一壮举,尽管最后无一例外被老师家长抓了回来,但他们身上从此多了一圈英雄主义光环。那时《越狱》还没开播,也鲜有同学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然而他们都像是刚被孵化的小鸡,拼力啄破头上密闭的蛋壳。

她搞砸了高中第一次月考。当时正和母亲吃早饭,借着喝粥时吸溜吸溜的声音,她嗫嚅说出了考试的排名。母亲把筷子摔在饭桌上,骂了她两句。她把脸更深地埋进碗里,眼泪啪嗒啪嗒掉落。“还有脸吃饭!没出息,跟你那个蠢爹一样!”碗被打到地上,温热的米粥溅了她一身。等母亲骂够了,她沉默踱回房间,换了身衣服准备上学。背上书包那一刻,她有想过再也不要回来,但瞥见墙上那张被撕裂又粘合的结婚照,心里的尖刺蓦地变得柔软。这个家还没习惯父亲的离开,如果连她也走了,谁知母亲会不会变得更孤僻可怜。在最叛逆的青春期,她就已经隐约明白,对她来说,远走高飞从不是壮举,留在原来的泥淖中才是真正的英雄主义。

天气很好,积雪消融,万物闪烁着碎光。路边的杨树都被修剪成了球形树冠,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了节日彩灯。树上立着早起的鸟,树下路过散步的人,鸟声和人声交错着,不急不缓地流入她的耳朵。刘颖已经很久没听过这么丰富的声音了,很长时间以来,她的身体如同一截扎在水中的致密木头,抗拒着时序更替中那些生机勃勃的讯号。刚过早上八点,肚子里荡出咕咕回响,她拐进一家常去的粥铺吃早餐。粥铺老板娘忙迎上去,关切地问:“今天单位放假?保姆来了?”她别过脸,统统以“嗯”作答。老板娘说:“挺好,大过节的你也终于能歇一歇了。”于是又给她添了一小碗汤圆,并特意嘱咐这是送的,不要钱。

节日的早晨,出来吃饭的人不多,老板娘擦擦油腻的手,坐到旁边跟她闲聊。“小颖啊,上次是姨看走眼了,没看出你们其实不合适。等过几天姨再介绍个好的给你。”她礼貌回应:“您太费心了,其实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她绝算不上美女,性格也不够温柔贤惠,但从小到大从未怀疑过自己嫁人的可能性。在小城市,胖的、丑的、穷的、矮的、老的都能结婚,她没缺胳膊少腿,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怎么可能嫁不出去。直到从北京回来,在熟人的介绍下相了几次亲,才终于醒悟,人们见到她身后那个泥泞的家庭时,婚姻趋利避害的本质就暴露出来了。

(二)

时间还早,无处可去,仅有的几家商场都没开门,其实开门了也没什么好逛的。刘颖已经很久不敢照镜子了,自打回家后,时尚就与她绝缘。单位、医院和家连成一个稳固三角形,她的生命就困在这个三角形里迅速消耗,头上的白发拔掉一根就长出一丛,衣服上永远沾着药物和母亲秽物的气味。反倒是母亲,生病后容貌就仿佛定格了似的,脸上的皱纹都停止了蜿蜒。

刘颖晃荡到广场,跟着晨练的人群舒展了一下腰腿。一只穿牛仔服的小泰迪凑到她脚边嗅了嗅,又摇着尾巴离开了。她想起她也曾养过一只狗。那是一条土狗,瘸着一条腿,兽医说它至少有十岁了。

狗躺在路中央,左前腿被碾成一摊肉泥,一双浑浊的眼穿过不息的车流,无助地向四周张望。她跑过去抱起狗,带到附近的宠物医院救治。体检,截肢,打消炎针,一共花了两千块。医生的嘴藏在口罩后面,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这狗就算捡回这条命,顶多也就活个一年半载,它太老了。”她不多争辩,躬身谢过医生后,抱着狗离开。

当时她刚跟随一个亲戚信佛,算不上虔诚,偶尔捻佛珠,背佛经,只求在命运一连串的恶作剧前做到心平气和,逆来顺受。她没完全戒荤腥,但忌讳见死不救,因此目光望进老狗浑浊双眼的那一刻,她身为佛教徒已是别无选择。

母亲见她把狗带回家,自然要大发雷霆,骂的无非是“人都伺候不明白还养狗”之类的话,操起身边的药瓶和水杯就往她身上砸。老狗被这场面吓到,龇着不齐整的尖牙,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吼声。等骂够了,母亲就呜呜哭起来,说对不起女儿,生个病连累得她不能结婚生子,还不如早点去死算了。刘颖跪在地上收拾散落的杂物,表情平静得仿佛是被冰封。这些话她听过很多次,早已学会了不往心里去,因为她知道过不了多久,母亲就会忘掉这件事,重新回到一片混沌之中。果然第二天,母亲就摸着老狗的头温柔地唤“大黄”。大黄是外婆在乡下养过的看门狗,如今外婆已经去世二十年了,大黄也在二十多年前离开了人世。

从什么时候起母亲的记忆力开始变得不好呢?几年前的中秋,她买了一盒“稻香村”寄回家。老家的快递很少送货上门,都是堆在收发室等人自取,她打电话叮嘱母亲多次,说保质期短,要快点取来吃掉。然而那盒糕点一直扔在收发室里,直到上面长满了绿毛。她起先没太在意,只以为是母亲心不在焉,忘性大。后来母亲打电话跟她抱怨近期做菜总是放好几次盐时,她才隐约感到事态不妙。

她不愿往最坏的方面去想,但仍是把母亲接来北京做了体检。一次次就诊,一次次复查,当“阿尔兹海默症”几个字出现在诊断书上时,她感到大脑一片空白,全身每一个细胞都突然溃散成亿万个粒子被吸进没有尽头的黑洞。她不信,又去百度上查资料,很多文章都说70岁以上的老人才是这病的高发群体,可是母亲才六十啊。医生熟练地回应她的质疑,说现代社会,很多疾病的发病年龄都提前了近十岁,二十岁的年轻人都有可能患青光眼呢。

她纠结了一个多月,终于决定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照顾母亲。与其说是纠结,不如说是对最后的自由时光的眷恋。不够富裕,雇不起全日制的高级护理;亲戚关系疏远,不可能麻烦他们帮忙照看;没有父亲和兄弟姐妹,她成了母亲唯一的指望。用来占卜的扑克牌无论洗了多少次,最后都指向唯一的道路,命运似乎并没有给她选择的余地。她缓慢吞下这现实,再把这现实用精炼的语言转述给当时的领导和男友,然后仅提着一个行李箱回到了家乡——就跟当初来到北京时一样。

她孑然一身,离开北京时无人送行,回到故乡时也没有人接站。叫了辆出租车,当司机问她走哪条路时,她操着乡音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家门没有锁,母亲知道她快要回来,留了门给她。她轻轻拉开门,再把门轻轻带上,此时母亲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综艺节目女主持人的笑声灌满了整个房间。她提着行李箱走到母亲面前,身子正好挡住了电视屏幕。母女二人一个躺着,一个站着,谁都没有说一句话,却同时落下泪来。

母亲起初病症轻微,只是忘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譬如关灯,譬如冲厕所。她心存侥幸,说不定疾病已经停止扩张。但病魔并没有对她们手下留情,它只是休憩了一阵,随后以更加狂虐的姿态在母亲的身体中攻城略地。那天中午,母亲说去楼下超市买水果,然而直到傍晚也没有回来。她跑出去一条街一条街寻找,起先是喊母亲的大名,最后心焦如焚,精疲力尽,哑着嗓子边走边喊“妈妈”。夜幕降落,街灯渐次亮起,终于在最后一丝希望耗尽前看到了母亲的身影。母亲正在一家理发店门前站着,双手慌张地揪住衣服下摆。店门口的三色灯旋转着,彩色的灯光照在母亲脸上时,她看到母亲焦急得满脸都是泪。

她嘴唇干裂,没有力气讲话,牵着母亲走在前面,母亲像一个乖顺的小孩跟在她的身后。母亲的手放在她的手心里,那么小,那么轻,她却在这一刻感到她的人生像一只高中空耗尽氧气的热气球,正在被什么重物拖曳着,不断向下坠落。

(三)

刘颖往广场里侧走,篮球场上有穿校服的男生在打球。中学今天没有放假,想必这群男孩子是逃课出来的。篮球砸在篮筐上,没有进,转了几圈掉下来,一直弹到刘颖面前。“阿姨,帮忙扔过来!”男孩们在球场那头冲她喊道。

老狗就是在这里走丢的。那天也是同样的天气,也是同样一群年轻人在打球。她推着轮椅,带母亲在广场上遛弯,老狗拖着一条断腿,亦步亦趋地跟在她们身后。她一直以为阿尔兹海默症侵蚀的只是人的大脑,没想到随着病症加重,母亲的腿脚也变得越来越差了,体力好时母亲还可以颤颤地走上一会,但更多时候只能依靠轮椅来行动。

篮球在眼前飞来飞去,砸在篮板和地面上发出短而钝的声响。母亲瞪大眼睛观赏了一会比赛,突然吓得哇哇大哭,指着那群孩子说他们想用篮球砸死她,眼泪和口水一齐流下来,濡湿了毛线围巾。她一边跟男孩们道歉,一边把轮椅推到僻静处安抚母亲,待母亲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后,才发现老狗已经不见了。她没心思去找狗,亦没有感到难过,只觉得是缘分不够,随它去吧,毕竟老狗在她身边留宿了这么多天,她连名字都没给它取过。

她这一生都迷信缘分,信佛之后就更笃定万事万物的关系都是靠缘分来维系。用“缘分”来解释那些离开的人和事,她心里会好受一些。父亲离开了,那是他与母亲的缘分不够;男友离开了,那是他与她之间的缘分不够;老狗离开了,那是因为和她们一家的缘分尽了。

刘颖把母亲患病的消息告诉男友时,男友提出了分手,陈述的分手理由里没有一个字提到母亲的病,只说是二人不太合适。“不合适”是个多么谦虚有礼的词啊,用一个一戳即破的谎言就给对方留了一寸虚幻的自尊。刘颖永远不会承认,在决心离京返家的那一刻,她曾在心底隐隐地雀跃,是母亲的病让她失败的事业和爱情终于有了一个悲壮的借口。能力有限,在一线城市买不起房,事业早已卡在瓶颈不上不下;感情更是乏味,两人从二十多岁交往到三十出头,性生活少得像老夫老妻却绝口不提婚姻。回老家照顾母亲的生活是一个黑洞;然而留在北京硬着头皮混下去,未必不是一个黑洞。

有大城市打拼的经历,回到小城市找一份糊口的工作不算难,但对薪水和福利是绝不敢抱有太多期待的。每月请保姆、看病、买药花费不菲,她的工资和母亲的退休金加在一起仍十分吃力。保姆不好请,常有人受不了母亲阴晴不定的脾气而辞职。更麻烦的是,保姆偶尔有事不能来,她便只能请假回家照看母亲。领导和同事了解她的情况,但假请得多了,也难免流露出不耐烦。她从不为自己争辩,只是谦卑地把头埋得更低。

小城市的职场,若没有编制,工作前景也就那么一回事。不失业已经是极大幸运,哪有什么未来可言。心理专家鼓励人们活在当下,并不是因为当下有多么好,只是因为最糟糕的还远没有到来。

(四)

这一年是暖冬,正月刚过一半天气就转暖了。刘颖在街上闲逛了一个钟头,额头已经微微出汗。人行道旁,每隔几米就有一堆铅灰的粉末,那是人们夜晚给故人烧纸钱的余烬,被融化的雪水一浸,变成了一团黏糊糊的烂泥。她突然想起新年还没去看过父亲,便拐去殡葬用品店买了纸钱和纸元宝,打车去了近郊的小山。父亲的骨灰就葬在那里。

她恨了父亲很多年。在她十几岁的时候,父亲和别的女人私奔了,除了一封肉麻的告别信和一张与母亲的结婚照,什么都没有留下。她一直有起夜的习惯,父亲离开后却再也不敢半夜起床上厕所,她害怕在客厅的阴影里遇到母亲。那时同学之间悄悄传阅鬼故事杂志,女生们常被吓得花容失色,却又按捺不住好奇心在书桌下偷偷翻看。她对那些怪力乱神的东西无动于衷,因为母亲深夜坐在地板上捂脸哭泣的画面就是她青春期时最深刻的梦魇。

她大概用了半年时间才逐渐改掉起夜的毛病,在此之前,不知有多少个晚上是捂着小腹拼命憋到闹钟响后再起床。她甚至觉得,她对父亲的恨并非是因为他抛弃妻女,而是来自膀胱里令人焦灼的酸胀感。

母亲一直没有再嫁。那个年纪的女人,不美,没有财富,还带着一个青春期女儿,很难有再次组建家庭的可能。父亲走了,把母亲一半的魂魄也带走了,那个温顺和气的母亲渐渐变得喜怒无常。她童年时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从没有挨过打,十六岁之后胳膊上却常常浮出一块块淤青。她不叫喊,不反抗,当同龄的孩子用叛逆对抗世界时,她以一种极大的隐忍抵御落在身上的拳脚棍棒。她看透母亲打她时心里也是撕扯般的痛,于是冷眼望着母亲,幻想以肉身的疼痛为武器,报复她,感化她。

她三十三岁生日那天,也就是回家照顾母亲的第二年,父亲的骨灰被送了回来,送骨灰的人没有留下一句话。街坊邻居们私下都在猜,这二十多年里男人到底去了哪里。有人说父亲被那个女人骗光了钱,后半生穷困潦倒却再没脸回家,直到死的时候才落叶归根;还有人说那女人其实是做皮肉生意的,父亲最后是染了性病而死。她把父亲骨灰回来的消息轻描淡写地和母亲说了,哪知刚刚还木讷呆滞的母亲突然像婴儿一样放声大哭,边哭边数落父亲身上的种种不是,比如睡觉的时候鼾声太响,袜子破了洞却还是照穿不误。她不明白,一个经常把裤子穿反、忘记冲厕所的人,为什么还能记起几十年前的细枝末节。

从去年起,小山上就新栽了很多树,父亲的坟早已不知去向。她找一块空地,把纸钱和纸元宝码得整整齐齐,这才发现没有带打火机。再看周围,树干上都挂着“严禁明火”“放火烧山牢底坐穿”之类的标语,也只好作罢了。自打父亲回来后,她每年都会抽空来到这里看望,静静地坐上一会,讲一些日常琐事。原来死亡的力量这样强大,轻而易举就抹掉了恨意。或许消磨掉恨的不是死亡,而是寂寞。刚回家时,刘颖还会和一些中学时的朋友联络,但他们大多已结婚生子,日子过得充实紧凑,没有可以容纳她的空隙。而她也囿于单位、医院和家三点之间,分身乏术。久而久之,所谓友情,最后也不过是一缕说散就散的烟。

她给父亲诵《地藏经》,背了几句就想不起后面的了,便重复念了很多遍“南无阿弥陀佛”,念到最后竟然冒出一句“爸你当时私奔带着我就好了”。说完后把自己都吓了一跳,随后又禁不住咯咯笑了起来。融雪汇成细流,在泥土上斗折蛇行。微风在树林间穿梭。她知道,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冒出一小截一小截发芽的花。

(五)

下山。回城。她并不着急,沿着公路慢悠悠地往回走。一所叫“夕阳红”的疗养院就建在她的右手边,名字起得俗气没新意,但一看就知道是服务老年人的。两层高的小楼,白墙灰瓦,和住在里面的人一样沉闷无趣。她站在门口张望了一会,确认周围没人注意才进去,仿佛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前台拿了一张介绍单给她,不同的护理等级,费用不同。最好的那种每月要几万块,住单间,有专人24小时陪护;最差的那种睡八人间,护工每天在固定时间喂饭喂药,换洗衣裤。她不自觉地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每月收支,即使那种最低档的服务,也要比请钟点工保姆贵上一大截,但每晚下班回家接保姆的班,已经有四五年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了。心里正算计着,身侧突然冒出一个嘴歪眼斜的老人盯着她傻笑,嘴里哼哼唧唧说些听不懂的话。她吓了一跳,逃也似的离开了疗养院。把母亲送到老人院这种事她暗中想过几次,也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但很多帖子都说,如果没钱买高级护理,老人在疗养院就是发臭等死的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无论城镇还是乡村都多了许多年画风格的宣传海报。海报上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吃饭,男人跟老人碰杯,女人从厨房端出饺子,三世同堂,其乐融融。海报上方用红色行楷写了一个大大的“孝”字,把整幅画的构图都破坏掉了。她在海报前站了一会,疗养院的传单被风吹走了。

走了两个小时才回到城里,一路上风景没有变化,树挨着树,电线杆连着电线杆。她饥肠辘辘,去米粉店要了一碗酸辣粉,刚点完餐就看见李小辰和老婆孩子也在这里吃饭。李小辰是她的高中同学,高一时曾离家出走半个月,在邻市的一家餐厅刷盘子,后来实在受不了起早贪黑的体力劳动,就自己跑了回来。学校当然没少处分他,但李小辰走在校园里,脖子却比往日挺得更高了。同学们常围着他转,听他讲如何逃出家门,打工赚钱,躲避流氓的敲诈。被困在书桌前的少男少女,都读过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但真正实现了远行的只有李小辰一个。

小辰当时坐在刘颖后面,是那种最调皮捣蛋的男生,上课不听讲,专爱扯刘颖的头发。一直到高三,刘颖剪了短发,他不扯了,等刘颖做题做得脖子僵硬时,就为她轻轻按摩脖颈。他喜欢过她吗?刘颖不知道。毕业典礼,同学聚会,频繁互动的QQ空间,曾有那么多表白的契机,他却只是望着她浅浅地笑。年轻时的情事,想多了也无益,没能走到一起,那是缘分不到。

小辰发现了她,远远地招呼她一起吃。她端着碗坐到一旁,皮笑肉不笑。小辰跟老婆介绍道:“我同学,上学时学习特别好。”她目光躲闪,“学习好”这种夸奖放在当下语境总让人觉得不自在,说者无心,听者却难免产生“既然学习好怎么又回到这里”的疑问。她悄悄打量小辰的老婆,微胖,脸颊有斑,大概是生孩子的副作用;穿衣品味不高,剪裁粗糙颜色俗艳,但皮肤白,衬得气色很好。她突然有些惭愧,自己明明和小辰之间什么都没有,也不晓得是在比个什么劲儿,难道攀比果真是女人天性?粥铺老板娘给她安排过几次相亲,男方要么身体有残疾,要么五十多岁离异。她不生气,至此明白了自己在婚恋市场上的价位,于是礼貌地和人吃完饭,礼貌地疏远掉关系。

小辰像哥们儿那样拍了拍他的肩膀,关切道:“颖子,你家的事我们都知道,有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他手掌落下的那一瞬,她突然头皮发麻,身体里似有高压电流通过,电光火石间,记忆回溯到学生时代。少年修长的手指按在她的肩膀上,隔着厚厚的校服一寸一寸地按压揉捏。她直挺挺坐着,不动,也不回头,舌头用力顶着上颚以防自己突然绽出笑颜。身体中沉睡已久的某个部分跟随这段记忆一同苏醒了,她脸颊一红,慌乱低下头,偷偷闻了一下身上还有没有异味。室内开着暖风,空气干燥,长发披散在眼前,被静电吸得到处都是。小辰又说:“你这么孝顺的姑娘一定会有个好归宿的。”言语之间,同情大过安慰。

孝顺,她最讨厌的词,硬是把无法闪避的命运粉饰成美德。只有她自己清楚,她既不“孝”也不“顺”。去大学报到的前一晚,她独自一人收拾行李,在卧室和客厅间穿梭,把能用到的东西一股脑塞进行李箱。衣物从箱子里溢出来,拉链怎么拉也拉不上。她坐上去,“砰”的一声把盖子压上。母亲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做声,也不帮忙,临睡前才冷冷说一句,“扔下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你果然是你爹的女儿。”从读书到工作,她与母亲的联系日渐稀少,时而隔着电话吵架,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后无一例外都演变成人身攻击。她气得大哭,忘了等绿灯就蹚进车流之中。在汽车尖利的鸣笛声中,她暗暗发誓,永不回去,绝不回去。这是她唯一一段歇斯底里的记忆。自打回到母亲身边,她就有意让自己变成一块麻木的石头,任何情感无论是强烈的还是细微的,都被她统统粗暴地按压在心底。砰。就像当年压上那个行李箱的盖子一样。

她突然问小辰:“你还记得你高中时出走的事吗?”小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咳,二十年前的事就别提了,那时候不懂事嘛。”她望着小辰一家离开的背影,心想多么标准的三口之家啊,曾经离家出走的少年,如今安稳地囿于家中。

(六)

从米粉店出来,太阳已经落山了,暮色如血浆般泼洒下来。走了一天,脚掌酸痛,她坐在小广场的长椅上按摩小腿。夜幕慢慢垂下,黑暗如潮水一般涌入城市,涌入她的家。母亲这一天都在做什么?会不会害怕得大声哭喊,把够得到的东西全都砸得稀烂?家里一片狼藉等着她回去收拾,她却一动也不想动。反正水杯放在哪里都会被打翻,裤子换了多少次也还是会被尿湿。她想起小时候常用来抬杠的话:既然晚上也要铺床睡觉,为什么早上还要叠被子?长大之后,她仍不理解叠被子的意义,却知道了另一个更高雅的比喻:西西弗与巨石。树上的彩灯尽职地亮了起来,小商贩推着小车卖孔明灯,在亮闪闪的节日气氛里,她望见了一双黯淡浑浊的眼。

老狗躺在草地上,瘦得皮包骨头。降温了,化掉的雪冻结成冰,泥地变得又硬又冷。她从没想过还能再见到它。

宠物医院里,灯光白灿灿的。还是上次那个医生,嘴巴藏在口罩后面说着公事公办的话:“救不了了,活着也是折磨。安乐死吧,算是行善积德了。”她问安乐死会不会有痛苦。医生摇摇头。

付完钱,护士取了两支针剂出来,一支针管是红色的,一支是蓝色的。红色的那个是麻醉剂,注射后狗会陷入昏睡状态。蓝色的那个是氯化钾,趁着老狗昏迷时打进去,很快就能毙命。护士拨开老狗的毛发,露出一小块皮肤,拿起红色针管就要往里扎。

“等等,”她突然叫住护士,“这是我的狗,让我来吧”。

护士和医生商量了一下,同意了。她接过两支针管,手指冰凉僵硬。

南无阿弥陀佛。她慢慢地把麻醉剂推入老狗体内。老狗呻吟了一会,阖上了眼睛。她又把蓝色针剂打进去,老狗抽搐了几下,喉咙想要发出声音却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几分钟后,老狗停止了呼吸和心跳。她拿着空掉的针管问医生:“人注射了这个,也是会死的吧?”医生说是。

她把狗埋在广场里侧的草地上。土很硬,挖的坑很浅,估计春暖花开的时候,老狗的尸体会露出来,上面落满了苍蝇。她看了下表,八点了,今年的元宵晚会一定又是一群穿红戴绿的主持人捧着汤圆开场。什么都没有变,什么都不会变。她决定回家。

屋子一片漆黑,母亲坐在轮椅上。黑暗中望去,母亲的身体缩成小小的一团。她拉开电闸,客厅重回光明,地板是干干净净的,竟然和早晨离开时一样。“妈,我回来了。”

母亲睁开惺忪睡眼,把轮椅往后移了半米,目光充满疑惑,“你是谁啊?”

她眼泪掉了下来,哽咽道:“今天十五,我去给你煮汤圆吃。”打开冰箱,一摊水流了出来,这才想起早上出门时关了电闸,冰箱里的东西都化掉了。

砰——窗外有人燃放烟花。夜空像是被剪开一道口子,五颜六色的焰火流泻下来,把小区上方照得透亮。她把轮椅推到窗前,指着天上的华彩说道:“妈,我是你女儿。天上的这个,叫烟花。”母亲歪着头看了一会,又睡着了,口水沿着下巴一直流到前襟上。

李濛
Sep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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