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的名字

警长的名字

他就这样呆呆地坐着,直到酒馆的门缝终于挡不住晨光的窥探,才想起应该去把杯子加满。

2023.03.01 阅读 190 字数 9700 评论 0 喜欢 0
警长的名字  –   D2T

卖肉的是乔伊,打铁的是瑞奇,收你半个美元带给你一个黑美人的是纳胡拉……警长认识镇上的每一个人,对他们的来历脾性如数家珍。就比如发现尸体的小杰瑞,在每次去和辛普森家的二女儿约会时,总会跑去汉克的珠宝店,借一块金表充门面。

除非你是警长,并且是这个镇子里最早的居民之一,不然用不着去记这许多名字。好在警长对当下的事情记忆惊人,只不过不记得任何十年以前的事,人们传说这是受伤所致。

汉克死在自己的珠宝柜台后面,脑门上中了一枪,脸上的表情比他活着的任何时候都诚实。

在这个雪鸦镇,上一次有人死于非命,还是三年前那个被马车撞倒的外乡倒霉蛋——警长知道那辆马车是库波特家的,但谁会为一个无名醉鬼去麻烦最诚实的面包师呢?最后案卷上就写了个“意外”了事。正因为常年如此太平,上头才会觉得在一个八百多人口的镇子上,只有一名警官就足够了。

“今时不同往日。”

警长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在警长还是个孩子的年月,大概二十年前吧,不足百人的镇子起码也会有一正一副两位警长,而十四岁以上的男性居民几乎个个佩枪——人们希望因此变得更安全,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汉克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血迹,一个光洁的弹孔不偏不倚,位居眉心,开枪的人显然郑重其事,警长都怀疑他是不是拿尺子量了左右距离才扣下的扳机,比眼镜师傅还仔细。

用不着验尸,警长就看得出凶手用的是.22。子弹没能穿颅而出,但恐怕在脑壳里面翻滚反射了不少路程,不知道会把人的记忆捣成怎样的碎片。这么想的时候,警长觉得自己的脑壳里面也疼了起来,以往这时候他喝一杯就好了,但现在他在执行公务。

用.22这种女人气的枪抢劫,凶手若非胆大包天,就是完全外行。像是为了证明事实是后者,玻璃柜台被漫不经心地打碎了几处。但汉克的柜台里根本只有便宜货,不比柜台本身值钱多少,宝贝都藏在保险箱里——如果事前稍作打听就该知道。

而保险箱安然无恙,躺在里屋一进门就能看见的地方,像是舞会上最丑的姑娘,天亮时连被人摸过的痕迹都没有。

杀人越货在雪鸦镇有年月没发生了,但警长没有慌张。发现尸体的小杰瑞当时被吓坏了,撒腿就跑,警长确认了他没有破坏现场之后,接下来就询问邻居们:有没有看见什么人,有没有听见什么奇怪的声响……

而他早知道这多半不会有什么收获。街对面就是酒吧,.22微弱的枪声还不如班卓琴响,要是有别人听见了,发现尸体的就不会是小杰瑞了。

警长最该做的是到旅馆打听最近住进来的可疑人物。凶手是外来的,这很好推断,毕竟汉克人缘虽然不好,但不至于坏到让人要杀他。而且镇上居民就算抢到了珠宝,也没法脱手赃物。他还应该到酒吧问问——也许在动手之前,那家伙还需要喝一杯壮胆。

对汉克的邻居们来说,明哲保身洗脱干系是他们的第一要务,而协助警长弄清真相则无关紧要,毕竟他们都是想象力贫乏的老实人,无法感同身受。他们觉得自己不是珠宝商,抢匪是不会看上他们的。

也许正因为此,斯班塞老爹的耳聋突然加重了,分辨不清“抢匪”和“橡皮”;麦当劳为了证明自己睡起来就像头猪,睁着眼睛表演了打呼;卡洛斯太太尝试晕倒未果,转而用头风发作来回避问题;而体壮如牛的格雷戈,大概因为意识到自己天生一副屠夫模样,在警长面前双膝并拢十指交扣,把银晃晃的十字架戴在了领子外面。

这些人帮不上忙,并不让人意外,警长失望的是在别处也一无所获。

红鹤酒吧的老板艾伯特有失眠的毛病,哪怕一个客人都没有,也会把店门开到三四点,在吧台后静静端坐。他跟别的酒吧老板不同,口风甚紧,但拥有一副好眼力,而且和警长交情匪浅。

当警长问他,昨晚有看见什么或听见什么时,他直视着警长的眼睛,郑重得有点过分:“没有,警长先生,完全没有。”

在安格尔夫人的小旅店,警长执意翻查入住记录,揪出了一对私奔的小情侣。小伙子学会了几句粗话,但就像他刻意穿着的破旧外套遮不住他的白嫩皮肤一样,这掩盖不了他的书卷气。

另有一位房客是东海岸来的投资商,一眼看去就是个骗子,先关后审多半不冤枉,但大腹便便的他绝不似打家劫舍之辈,警长也无暇去敲打他。

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入住一周以上的长住客了。在一个地方踩点一周以上才动手——这是大城市银行抢匪才用的做法,用在老汉克身上实在有点大材小用,更何况容易夜长梦多,混成脸熟,极不适合这种人人都彼此认识的弹丸之地。

也许这是个来去如风的游侠,夜暮方来,黎明便走。

警长对自己摇了摇头,这种穿州过省的盗贼已经有十来年没听说了。自从各处的矿都有了主,联邦军队也开始重视起对银行汇兑的保护,早年在大篷车旁呼啸而过的汉子们,要不毙命荒野,要不成了有头有脸的合法商人。

还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这是仇杀,而抢劫不过是障眼法——忙碌了一天,回到红鹤的警长喝下今晚的第一杯金酒,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海里晃走,然后把空出来的脑袋交给了酒精。

八个小时以后,警长在自己的卧室里醒来。空气里回荡的小提琴声几乎不成曲调,但当作闹钟绰绰有余了。房东威廉先生自称想当个音乐家,但十年来警长从没从他的演奏里听出过任何进步。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栋便宜的出租公寓里,渐渐地只剩下了警长这一个房客。

威廉起初还想做些努力招揽生意,没过多久就放弃了,转而试图说服警长,为他早已事实上独享的整个二楼支付房租。警长婉拒了这个提议,坦言自己孤身一人,对过大的房间心存不安。

在只有一个警察的镇子,没有人会核实你的上班时间。纵然如此,警长知道自己绝不能怠惰。如果哪天早晨老里奥赶着驴车,挨家挨户给街坊送牛奶的时候,警署窗前的国旗还没有挂出来,人们就会担心出了乱子。因此多少年来,无论前一个夜晚醉到怎样不省人事,第二天早晨警长一直都准时上班。威廉的小提琴居功至伟。

警署是一座黑白风格的坡顶房子,曾是一名布匹商的店子和家。裸露的木骨架之间,原本洁白的灰泥随着时间流逝逐渐转黄,浸满了这条街上的炊烟油垢,邋邋遢遢,但让人看着安心:至少上面没有弹孔,没有火药熏黑的痕迹。

但今天,不同寻常之处一目了然:人们聚集在门口,等待着警长。

警长下意识地拽了一下表链,然后确定自己没比平时起得晚,这帮人等着自己,也不可能是因为他迟到了。

但愿只是谁家的牛丢了。

警长自知徒劳地期望着,扫视过一张张神色凝重的脸,最后停留在酒保保罗的脸上。

酒保的脸永远要比顾客白,而保罗尤其白,一年前他刚来的时候,还有人传言这个永远昼伏夜出的孩子是个吸血鬼。他一大清早出现在警署门口,只能说明红鹤出了事。

“艾伯特被人杀了。”人群里有好心人替保罗说出了事实,声音不大,但警长仍像被打了一闷棍,甚至都没注意到那说话的是谁。

艾伯特,调一杯芝加哥落日只用七秒的艾伯特,做面包不掺一滴水、只掺牛奶的艾伯特,班卓琴弹得比乐师还好的艾伯特,夜不能寐的酒吧老板艾伯特……警长的一半脑子回想着关于死者的林林总总,却仍然无法让另一半脑子闭嘴,它执着地重复着一件事——

昨晚我也去了红鹤。

保罗在昨晚的酒馆里见过警长,跟很多人一起,就像很多个之前的夜晚一样。有关警长昨晚的事,保罗比他本人知道得还多,比如他喝了多少杯,曾随着哪首曲子低吟,比如当有人出于好奇问起汉克的被杀,他用怎样的眼神瞪上来人一眼,再灌自己一杯酒作为回答……但有一件事警长不知道,也不能指望保罗知道——

我是怎么回的家?

有无数次,警长告诫过自己不应该喝到烂醉。但是头疼常常不期而临,这种时候除了喝醉,警长毫无办法。

人群簇拥着警长来到红鹤,在上台阶的时候他努力控制步伐。保持速度,不要发抖,像个警长的样子。他训斥自己。最后,厅门打开,一阵灌进屋子的凉风帮助他稳住了心神。

艾伯特的左胸中了一颗子弹,直接命中心脏。

他躺倒的地方靠近厅堂中央的桌子,而不是惯常呆着的吧台。桌子上摆着两个杯子,和小半瓶“火鸡”。小孩看见也会觉得,这是两个人聊天起了口角,一个把另一个射杀的罪案现场。

保罗和那些酒吧常客都看着警长,对警徽的尊敬和小市民的怯懦压住了那些疑问:昨晚不是你和艾伯特最后留下的吗,警长先生?你看到了什么,警长先生?你听到了什么,警长先生?

他们没有问。

他无需回答。

他无法回答。

记得(这个词他都不知道自己还配不配用)最初几次,他在清晨的小提琴声中醒来,记不起夜里回家的过程时,他就猜是酒吧老板艾伯特把自己送回来的。但艾伯特每次都矢口否认,说警长离开的时候精神抖擞,好像能在两百码开外打死一头公牛。

长此以往,警长慢慢凭着想象,脑补了自己从酒吧回家时的样子:随随便便地戴上帽子,打开荷包,正确估算出自己的账单,把艾伯特刻意减免的部分补上,手插在裤袋里走上街道,哼着《黑发女郎》,在月光下撒尿……随后,在黎明到来之前把这一切都忘个精光。

昨晚的情景也是这样吗?

警长几乎立刻就能想象出来这个画面:一个暗藏的凶手,远远地窥伺着酒吧,耐心地等待,等到戴着警徽的废物蹒跚离去,从容地走向孤身一人,正要关门的酒馆老板。

也许凶手曾与他擦肩而过,甚至,为什么不呢,在他呕吐时扶过他——想象这样的情景让他几乎无法忍受。但这总好过一个记忆之外的夜晚。

有不止一次,警长想过,醉酒后的夜晚,自己根本不是警长,而是另一个人,做着另一些事。

艾伯特的伤口出血很多,不用把弹头挖出来,警长就能判断那多半属于.38的柯尔特左轮。这枪有足够威力,穿透力却不强,不至于误伤他人,所以警察最爱使用。当然,一个盗匪如果想用,也没什么不可以。

两天里死了两个人,即便凶器不同,也会让人怀疑是同一个人干的。警长把不安压回心里,让街坊们帮忙抬走可怜的艾伯特——在没有法医的镇子,保留尸体是没有意义的。他自己则开始询问保罗发现尸体时的情形,半是因为职责所在,半是因为需要跟人说说话。

感谢上帝,艾伯特没有妻儿。

当保罗把毫无用处的线索回答到第三遍时,日头还没升到天顶,警长不情不愿地打发他离开,并让他保证随叫随到。

隔着墙壁,警长好像还能感受到人们的目光,听到他们的声音:

已经有两个人被杀了,一个是珠宝店老板,一个是酒吧掌柜,还有人会重蹈覆辙吗?

他们唯一的警长能保护他们吗?

跳突许久的太阳穴刚平静下来一点,警长就走上了街头。即使戴着一顶警官帽,正午的阳光也不会让宿醉的人好受。但他不允许自己有太多时间休息,半是因为职责,半是因为内心的恐惧。

和警长一样,镇上每个人都知道,昨天那样走过场的询问已经不行了。不仅仅是因为死了第二个人,还因为死的人是重要人物酒吧老板:办丧事和决定酒吧归属的这段时间,镇上一大半的男人都会在夜里没了去处。

光是为了这个,他们就起了同仇敌忾之心,热心地向警长提供线索:面生的毛皮贩子,酒量大的墨西哥人,比平常待得久的杂耍班,甚至突然欠了大笔赌债的倒霉鬼,都成了怀疑对象。为了不扫他们的兴,警长煞有介事地把这些胡猜乱想一一记下。

如果两件案子的确是同一人所为,警长只希望这人已经就此罢手,离开了镇子,而不是等着自己去抓。警长并不怕事,枪法仍一如往昔,酒精也打不了他多少折扣。他唯一担心的是要是自己一枪击毙凶犯,民众欢呼雀跃,却只搜出一把.22手枪,那时,该当如何?他还要去抓谁?

要是警长能生擒某人,让他承认所有罪责就好了。

但这并不容易。且不说现在线索匮乏,就是弄清了对象,也难以保证留下活口。听说如今的罪犯面对枪口全然不惧,几乎人人都跃跃欲试,敢和你一较短长——这不怨他们大胆,只怪警方往往太不争气。当弹无虚发的辣手神探,已经成了传说中才有的人物,身为正牌货色,难免被连累得一起遭到轻视。

再次回到红鹤,地板上血渍历然。这个现场和珠宝店不同,连装模作样的打劫迹象也看不出来,收银台里还有着四张五元的票子和一些零钱——证明了进进出出的街坊们老实本分,手脚干净,也证明了凶手志不在财。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东西被拿走了的话,架子上倒是有几个圆形的灰印子,暗示了一些本来放在这里的酒瓶。但没人能确定它们被拿走是什么时候的事。警长坐上吧台的老座位,拿起一个空杯。

重又放下。

夜里,回家的路上,警长没哼什么曲子,甚至没有大口呼吸,在风声之外,唯一的响动来自他轻敲枪把的食指。夜色下没有人再来检阅他的警长职责,追思老汉克和老艾伯特的义务,在刚才的几个小时里他也已经完成了。这一天即将过去,他平安地回到了家,没有发现,没有惊喜,没有喝醉。

也许应该庆祝一下?

警长把一个人蜗居的房间称为“家”,多少有些刻意。这份刻意有些人看得出来,比如房东威廉,但他不会因此就在感恩节邀请警长参加家庭宴会,警长对这份故意的忽略很是感激。毕竟孤独者最怕别人同情自己的孤独。何况威廉太太的菜烧得令人不敢恭维——这也难怪,她原本是在堪萨斯城的舞池里讨生活的,能把荷包蛋煎得一面金黄,已属不易。

说到舞池,过去的舞池才称得上名副其实。男男女女贴紧的鬓角和肚脐。萨克斯。狐步舞。乌拉圭马黛茶和古巴雪茄。弹钢琴的黑鬼一口白牙。纸牌沙沙声夹杂着墨西哥银元叮当响……当然,少不了一两杯好酒。坏脾气的人在这种环境下也会减少拔枪。偶尔有人玩玩刀子,却很少以闹出人命收场。警长摸摸小臂上的一条伤疤,分辨不清隐隐疼痛来自回忆还是当下。

要治疗疼痛的伤口或者恼人的记忆,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来一杯,但警长觉得此时此刻有点不妥,他没有抓住凶手,不该再喝酒。可就算床铺再诱人,没有酒精帮忙,躺在上面等待自己失去知觉也会成为一场折磨。警长害怕地发现,自己闪过这样的念头:幸好凶手已经把艾伯特杀了,酒吧为此关了门,一场“喝还是不喝”的天人交战还没发生,他就被豁免了。

他用庆幸来冲淡失望,为怕不够,又拿起毛巾寻找些凉水洗脸。镜子久未擦拭了,里面的人面目很模糊,反倒是镜子前的一个玻璃瓶光可鉴人,上头的“火鸡”标签清晰异常。

他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拿回的这瓶酒了。

管它呢,见鬼,就一口。

新的太阳升起了,雪鸦镇的居民小心翼翼地把门打开,彼此交换探询的眼神。这个早晨他们比平时更为温驯有礼,细心周到,那个没有被问出口的问题人人都心知肚明,而最后的答案让人失望,也让人放心:

昨夜没有人死,一切正常。

第二天,第三天……天天都是如此。

凶手渐渐地从新闻变成了故事。男人们在傍晚没酒喝的无聊时分,还会把他提出来咒骂几句,但如果警长在场,就不敢过于大声。没人当面责怪警长无能,毕竟他单枪匹马困守孤城,凶手却可能来去如风。

第七天的早晨来临了,教堂里牧师的讲道帮助人暂时忘记了喝酒和骂人;汉克的珠宝店已经打扫干净,等着一位五金商的入住;而镇长已经研究好了艾伯特遗产的归属,今天就会公布。很快小镇就能恢复正常了。

警长觉得自我煎熬已经够了,第一次厚着脸皮正式地安慰自己:至少凶手停止了犯案,大家安全了。

话虽如此,当他换上新衬衫,给帽带打结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从镜子里反射过来,击中他前胸的第三粒纽扣——他起得并不比平时晚,这有什么不对吗?

“闹钟”不见了。

威廉今天没有拉他的小提琴。

当警长把这个事实放在嘴里咀嚼时,才发现不止是今天,小提琴已经有好多天都没有响起了。

在他走下楼,试着用烤叉撬开房门时,关于为啥这么晚才发现异常,警长用人之常情来给自己开脱:没有房客会喜欢拜访房东的,不管你欠不欠房租,对不对?

房门稍见空隙,一股熟悉的味道已扑鼻而来。屠宰场的气息。

警长稳住手腕,一边怀疑自己怎么能在一间散发着如此味道的房间楼上,安睡了不知几个夜晚。

威廉夫妇陈尸在卧室,睡衣上已有蛆在爬动。威廉背朝房门,看来毙命时正朝房间里走。警长用自己也不能理解的镇定把他翻过身,看见他的喉管被割开了,暗淡的血在对面的墙上形成了一道完整的彩虹。

威廉瘦弱枯槁,即使反抗恐怕也无济于事。凶手也许是喜欢干净,才选在他背后动的手。而威廉太太的伤口在那双丰满的乳房之下,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间,刀尖从这里挑了进去,流血不多,却直达心脏。这场面和气味,就好像合格的鱼饵,逗引出了警长记忆里的用刀高手。寥寥可数的几个名字而已,还有警长自己。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警长的表现无可挑剔。

邻居们捏着鼻子收殓死者,全亏他下指令的态度不容置疑。牧师被要求在他为新逝者所作的祷告中,增添两个名字,警长还与他斟酌了词句。威廉夫妇遗留的财物由镇长担当公证封存起来,“因为我暂时还必须住在这里”。镇上唯一的医生格林大夫也在他的鼓舞下超水平发挥,判断出凶杀发生在大约一周以前,也许艾伯特刚死的第二天。

人们看到警长如此卖力,也就不好意思当面讥讽他。然而,“警长的房东被杀了”毕竟还是传遍了镇子,这消息就像“牧师的女儿失了身”,就算不加上任何评论,已经足够叫人难堪了。

当这个漫长的星期天终于结束,警长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从马甲腋窝下抽出了匕首,对着油灯仔细端详——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没有一丝血迹。

这一天夜里,警长毫不出人意料地做了一个梦。梦的背景与雪鸦镇相仿,有几处建筑甚至一模一样。人们的脸却很陌生,也没有人叫他警长。梦里面,他引吭高歌,却又同时痛饮着波本。他挽着一名雪白轻盈的女子跳舞,却又多出了一双手抚摸着不知在何处,也不知是双峰还是丰臀的肉体。他玩着纸牌,费力地读出点数,又同时扣动扳机。青烟袅袅中一个个对手倒下。有女人的声音在笑。中枪者也在笑。于是他想跟着一起笑,却没有听见自己的声音。在一团嘈杂之中。

当他醒来时,月正当空。他回想起这个梦以前曾做过多次,也回想起每一次他都通过再次入睡把它忘却了。这一次,他不想睡,于是穿上外套,走出了门。没有戴上帽子和警徽。

他要去红鹤。因为去那里的沿途道路他熟得不能再熟,让他安心。

他当然已经知道自己心中所想,但需要用语言做一下最后的确认。这种时候,他需要独自一人走一走。

如意算盘执行起来很成功,在走进红鹤的大门之前,他让自己平静地接受了现实:他就是凶手。那个被人叫做警长的人体内住着另外一个人,他平时还算安分,但借着酒精偶尔浮出水面。在十年之前也许他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这解释了,为什么警长从来回想不起来比十年更久远的过去。当这么想完之后,他很坦然,于是走到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毫无负担,轻松自如。喝酒后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他都已经体验过了,还有什么可怕?

他不想对自己说谎,说有那么一刹那他想到了自首这个字眼。这样的念头他根本没让它存留过半秒钟。为自己承担罪责都是极其困难的事,何况为那么一个不是自己的人。他有理由放松,乃至庆祝。凶手搞清楚了,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江洋大盗,只是一个不容易去抓的熟人,仅此而已。

这个人想必有一个“警长”之外的名字,但他记不起那到底是什么。

“钱宁斯。”一个声音出现了,警长几乎以为这是幻觉对他的回答。但声音在空荡荡的店堂里传出回声,他立刻意识到幻觉绝没如此精致。暗影处的座位里有另外一个人,从话音传来的角度可以猜测他站着。警长也想站起身来,但又作罢了,一来自己把马甲和警枪留在了家里,二来杯中还有酒尚未喝完。

那人的声音非常年轻,警长觉得这样一个年轻的声音,用铿锵严肃的态度鸿篇大论非常不协调,如果声音里有一丝冲动,或者紧张,就会好上许多。他停止摇动座椅,努力地想分辨出对方话里的情绪,话的内容本身却没那么让人在意了,他只让它们如风在耳旁刮过。事后回想起来,才觉得它们一字一句久经锤炼,不知被对着镜子或者旷野重复了多少次。

暗影里的人告诉他,钱宁斯是个小毛贼,十年以前在这雪鸦镇上失风被擒。逮捕他的警长热血铁腕,刚正不阿,正是暗影中人的先父。

本来善恶有报,一切都好,但上帝总有难以猜测的用意,时时编出命运的插曲,让英雄陨落而鼠辈偷生。名噪一时的红鹤匪帮恰在此时来袭,居民纷纷逃离,唯有警长全无惧色,打算与职责共存亡。

大战在即,为免殃及池鱼,警长把罪不至死的钱宁斯从牢里放了出来,还把枪支马匹还给了他。不知这个鼠辈是因为一时冲动,还是早有预谋,居然豪言愿意助警长一臂之力,面对匪帮。然而在真正开战之后,他却在警长背后射出了一颗犹大的子弹……这一切,都被时值七岁的暗影中人看在了眼里。

钱宁斯不但靠出卖恩人保住性命,还卑鄙地篡夺了恩人的身份。他穿上死者的衣服,戴上死者的警徽,自称是新的警长,开始了在这雪鸦镇上新的人生。秋去冬来,镇子逐渐复苏,而钱宁斯扮演警长扮演得不亦乐乎,甚至大概自己也把过去给忘了,错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十足的好人。

汉克,艾伯特和威廉,这几个老镇子上幸存的无赖明明知道一切真相,却为了霸占他人财物,与警长狼狈为奸,一个个改头换面,成了富足的生意人。他们对过往守口如瓶,导致真警长的事迹淹没至今。

“而今天,收割的日子到了。他们先于你被正义审判,只因和你——钱宁斯相比,他们的罪算是轻的。”

警长耐心地听到现在,当最后一次听到“钱宁斯”这个名字的时候,终于从语气中听出一丝愤怒和激动,于是他长出一口气,抬腿把身边的座椅踢倒,侧身朝后躺倒。

枪声如预料中响起,但警长躺在地板上,两腿朝着黑暗,能被射中的面积很小。

暗影中人知道自己没有命中,从黑暗中探出身来,试图走近几步再行射击。就在此时,一个圆洞出现在了他苍白的眉心。

那是保罗的脸。

警长,或者钱宁斯,和中弹的保罗一样姿势,足底相对,静静地躺在地板上,确定这房间里只留下了自己一个呼吸声,才缓缓地坐起身来。他的一只手里还拿着泼空了的杯子,另一只手握着从靴筒里拔出来的.22手枪。

他就这样呆呆地坐着,直到酒馆的门缝终于挡不住晨光的窥探,才想起应该去把杯子加满。

或许是为了节约公众的时间,汉克、艾伯特和威廉夫妇的葬礼在同一天举行。一同下葬的还有杀害他们的凶手保罗。他的年轻和一直以来的待人和善,为他博取了价值一口棺材的同情。警长没有出席,他猜到人们会失望,责怪他太过谦逊,不肯被当做英雄褒奖,扫了大家的兴——毕竟人们对凶手伏诛的兴趣远远大于缅怀逝者。

但他就是没去,放任自己在擦过镜子的房间里休息。自从酒馆那夜过后,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他对履行职责不再那么执着了。

正午过后,参加葬礼的人陆续回家了,而警长正思量是否应该回到警署去上班,一个中年女人来拜访了他,为她带路的人说她自称斯韦尔夫人。

女人双眼灵动,蜂蜜色卷发下的脖颈白皙,腰身已不再纤细,但在崭新的衣裙下还包裹得不错,宽大的骨盆暗示着好生养的秉赋——一言以蔽之,风韵犹存。她一开口时便带出南方口音,称呼他“老棕熊”时过分热情。

“斯韦尔”在镇子上无人不晓,因为本镇的罚款收据上签的都是这个名字。对,是警长的名字。

斯韦尔夫人,是他离别已久的前妻,她还使用这个姓氏,算是旧情难忘的一种表示——以上这些事情,他半由人告之,半由自己在交谈中揣摩得来。

对他的唯唯连声不置可否,女人并不介意,一诉旧情在她看来似乎也不是最要紧。她唯一着急告诉他的是,他们的儿子离家出走了,她找了足有一年,不得要领,这才含羞前来找他商议。

小伙子的脑筋依然不太灵光,这些年来仿佛生活在梦里,持续编造着一个“罪犯冒充了自己父亲”的故事。牧师先生猜想,这是警长当年为了保全家人,忍辱向匪徒乞怜的一幕,给七岁的孩子留下的刺激所致。

“当然,老棕熊,这不是你的错。你自己也受够了折磨,记忆都不灵光了。”女人用表情反驳了自己的话语,分明把矛头指向了他,“但你知道,他不能容忍他的父亲不是个英雄。现在,我们该到哪里去找他啊……”

两天以后,雪鸦镇的人醒来时,会发现他们没有了警长。斯韦尔先生和斯韦尔夫人在天刚拂晓时坐马车离去。镇长还来不及阅读辞呈,没有看到他写下的“我要和前妻复合,一起生活了”。他们走得匆忙,没和谁告别。杂货店老板来不及收回账款,斯韦尔夫人买了匕首、老鼠药和一把适合女人用的手枪,都赊在了警长账上。警长走后,老板回想起那女人的眼神时不寒而栗,他这样说,“我见过一头母狮子,因为幼狮死了和人拼命,就好像她的眼睛,乍一看不凶狠,但内里满是疯狂。”

有多疑的人猜测警长中了诡计,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利用了自己声名在外的失忆,搞不好已经葬身荒野。

淳朴善良的人则驳斥了这种说法,指出警长配得上破镜重圆的幸运。他们不知道的是,与破镜重圆不可分割的,是自害其子的悔恨。

还有崇拜警长的人,猜测他早已发现了女人的蹊跷,只是将计就计。他们的理由是老威廉的房子逐渐荒废了,乞丐和调皮的孩子在里面挖宝,也不过找到些针头线脑,除了一张照片外,余者皆不值一提。

照片上,年轻了至少十岁的警长衣冠楚楚,和一名黑发女子相偎在一起。他的肩头骑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大眼睛和肉鼻子跟他一模一样。当然,一点也不像个凶手。

夜X
Mar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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