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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不喜欢读我的故事的原因,一是嫌其烦琐,鉴于二十一世纪“文盲”,篇幅长不愿看,与其看不如睡觉和谈恋爱。确实是这样吗?篇幅简短的同样没人看,比如诗,“诗人”多具争议的一个词,神经大条者?摧残生命者?暂且不提这些,反正诗短你也不愿意读诗。二是因为故事里没有你的影子,一些人看小说,无非就是想看到主人公遇到和自己类似的事,看主人公怎么面对,怎么处理,无非就是想得到一些经验,获得安全感的体验,再者要么就是寻求神经的刺激,但小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事件几乎是普通生活难以再现的。
Fine,无论诸位怎么想,我还是要讲述自己的故事,我不讲自己讲谁,我从这个宇宙里诞生,现在以“人”这个角色生存于地球,第一视角始终是我。所以我再次重述,我不是猪,不是狗,不是车前草,也不是银杏树。我是人,我能够叙述自己的思想,所以如果你能看得懂我写什么,说明你也是人,与我同类,如果是男人,握手示意,如果是女人,给一个拥抱,如果是孩子,亲吻彼此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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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东尼·韩,今年我考上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司法警官学院。我是一个中国人,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姑且称得上及格,但去到加拿大还是有生存压力。“生存压力”这四个字我重点强调,可以说贯穿这四个字也正是我读警官学院的原因。幼儿园,我是什么人呢?现在前额留下的一道疤痕,正是那个时候留下的,一个孩子所抓。幼教发的水果糖果,我的份额时常被霸道孩子所抢。你应该猜到了吧,我,一个软弱的孩子。小学,我是什么人呢?我对数字不敏感,一年级就被老师打击,说我猪脑袋,掐我眼皮。当然,不得不说,我确实是感情用事。日后走上了恐惧数学的道路,日后和数学有关的物理、化学也都学得身心俱疲,以至于现在我想钻研量子力学却无法入手。
我小学时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人与人之间是否应该互相真诚?当然,与维特根斯坦一样,我觉得不真诚是违背良心。所以那时候我常常对别人直接坦露心声,结果我也很痛苦,因为什么话如若想到就讲,这样做的后果是交不到朋友。老师喜欢平均把男生调配和女生坐一张桌子,我最大的印象是,些许女生喜欢掐人,喜欢用笔涂画别人的手,喜欢吵架,除此无别的。我小学留给别人的印象是,懦弱及胆小者。总之,长久以来“弱者”这个词终究伴随我。我想到泰森过去被人欺负,最终成为一代拳王。我感到生存压力,因此,我要强大,我要当警察。
从此,“我要变成什么,我要成为什么”这类思想主宰我,我爱做白日梦,管它现实不现实,我乐意就好。
虽然印度禅师拉佑姆也曾寄信给我,对我指指点点,他说:“‘变成’是一种痛苦和竞争的心态,这会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挣扎,即你现在是这样,但你总想变成那样,头脑产生一种愉悦的想法,于是你立刻想变成那个状态,然而这只是欲望的投射罢了。”
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思想有多高妙,甚至我认为,这些话是一种“口头禅”的存在,只是些套版和格式的话,似乎禅师除了重复讲这些还会讲什么?也许也因为自己还太年轻,我对这类清静无为的思想并不喜爱,于是我凭一时的潇洒,与拉佑姆果断绝交,从此再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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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常常思考弗洛伊德的一句话“没有什么吸引你的驱动力比性的驱动力会更加原始。”
但不得不承认,这位有点与人暧昧的心理学家确实说得有些道理。没错!拜伦也有名言:谁写作不是为了取悦女人!
我想到,我们使自己不断地通往卓越,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朋友、家人满意,但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让异性欣赏。我有时在想,如果没有漂亮女孩、可爱女孩、时尚女孩也或者有趣的女孩存在的话,日子多么枯燥呐,无疑该多么沮丧!
“Tom”,我悄悄靠近他耳朵说,“那边红头发,戴眼镜那个女孩看起来真甜心,长得娇小可爱,要是做我女朋友就好了!”
Tom一笑,“你如果真行!就去追啊!”
那天,我确实是动心了,傍晚时分,风把我的头发吹乱了,当然我就希望这样,中国古代剑客,头发被吹乱时,更加潇洒飘逸。我虽不是剑客,但我渴望迎风的感觉,风与我合一,好似我也是风。
我心里不断浮现那女孩的表情,当然恰巧她也正向我走来,这是周末时间,学校允许穿便服,她穿着连衣裙,颜色并不鲜艳,朴素淡雅,有几朵雏菊。每次我看见她,我都会觉得特别有眼缘,我甚至自由地想,我和她肯定前世已相识。虽然“前世相识”这类说法在部分人看来,完全是夸张以及故意渲染“缘分”。不过又如何,我多情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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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周末像地铁一样迅速,珍惜这两天唯一不用穿制服的日子。紧接着是无止无休的体能训练,早早地起床跑五公里路,然后教官又要求我们拳卧撑数百下。同样,仪容仪表也严格,我们学校有个组织叫督察队,他们负责巡逻检查我们衣服的扣子有无全部扣上,还有帽子不能歪不能斜。
我尚无所知什么是枯燥,现在算是领略了,这样一种紧促快节奏的日子与我散漫的性格截然相反,每一天都要重复单调而机械式的训练,也许我只有让自己麻木,才能适应才能融入其中。一方面这样的训练确实让我变结实了些,我感觉到我的左臂增长了肌肉,另一方面我学会了服从,学会妥协于集体。因此我时不时会想到马克思,他一向辩驳孤立地看待个人的思想逻辑,他认为应当把个人放在现实社会生活看待。从政治来看,从社会来看,马克思如实是对的,我们“统一”了,我与你“一致”了,于是就能治天下。
“Tom,你知道什么是我一直不怕累,一如既往坚持的原因?”我露出我洁白的牙齿。
Tom摇摇头,一种猜不透我的想法的眼神看着我。
“原因很简单,当我觉得最累的时候,我便想起那位红发女孩。我要更有力量,使自己的八块腹肌更明显,这样她会爱上我。”
风再次拂过,太阳刚好被云层挡住,一阵凉爽抵达。快乐,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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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何许人也?Tom是一个高大但偏瘦的加拿大韩裔人,脸孔长得十分英俊,鼻梁高。也许受家庭文化影响,他业余爱好是研究中国哲学,特别喜欢老子和荀子,当然对二者他更多的只是佩服他们的思想及文风表达,对于他们的生活历程他并不熟知,Tom最熟知的是明朝的袁了凡居士,他说袁了凡是自己的精神偶像,因为袁了凡从不相信命运。对于一个喜欢本土文化的外国人,我当然是感到亲切。他和我同住一间宿舍,我们宿舍由六个人组成。其余四个分别是Mickey(米基)、Vincenzo(温琴左)、York(约克)、Magee(迈基)。
Mickey,金色头发,粗犷草率,声音洪亮,肌肉铁实,典型的“硬汉”形象,执着于散打运动。
York,虽然平时很低调,不过他非常热爱嘻哈说唱乐,他常对我说生活的意义就是寻找激情所在,约克自己创作歌词,在说唱中我感觉约克是有灵魂的,我完全能感受他的不羁,一股力量在大雪中沸腾,最终还是燃起来了!约克和别的一些说唱歌手又不完全相同,他不用脏话来宣泄不满,他不常说脏话,但偶尔一说,我就觉得可爱,比如他今天突然说:“I am so fucking crazy man!”
然而人与人之间,个个都熟悉了解也是不大容易的,Vincenzo和Magee,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人,他俩不爱说话,一个说的英文有苏格兰口音,另一个我总听不懂他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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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段文字写于黎明刚睡醒时分,我尚未完全清醒,不料York却兴致勃勃播放歌曲“Just give a reason”,我随节拍开始“意识自动写作”,我很快兴奋起来,草草用笔写下四个字:细胞跳动)
细胞跳动
一股漩涡,我卷入
我感觉每个细胞都蹦跃
我被漩涡包裹,固紧,但却自由
节奏的本质是服从规律,拘泥于特定
但音符呈现出流畅广阔
敞开一片蓝天
甚至开启宇宙
忧郁最终沉寂于海底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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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者有一个共性,心思较细腻,敏感,纪德、里尔克、佩所阿皆如此。对于一件本与自己无关的事,好像要对它悲过了,才算与它有关。忧郁对我来说,也很平常不过。离开家两个多月时间,我不能说自己从没想家,如今身处异国他乡,天天得说英语,我唯一使用汉语方块字的时候恐怕就只有写作时用得到。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我选了英美文学与电影,没错!红发女孩也选了它。我主动和她坐到一块儿,上课一半时,我向她借笔,再之后我问她有没有草稿纸,她说没有,我看到桌上摆放着纸巾,也许是她想用来擦桌子,我就说:“把它给我吧,我用它当草稿。”她递给了我。这算是第一次和她说话,当然我还是有点儿紧张,也许我搭讪的方式有点老土,不过我对自己依旧有信心。
比起爱情,其实还有更让我深深投入热情的事,我醉心于其中怀着狂喜。今晚是我们新生的文艺迎新晚会,你没猜错,我参加了它,总之参加比不参加好,我还不想隐居,我不想让人忘记!实际上,我也会说唱。我一直认为英语说唱很有韵味,毕竟它最初源于美国这一讲英语的国家。舞台大概有二百平方米,一个人站在舞台,莫过于显得有些单调,因此我决定和York一起组合,来场“世界级”饶舌演出。舞台上表演,这也许是生活中最受群众喝彩的时刻,也只有在这个时刻你才会觉得自己有超乎的存在感。而以前,长期无人为我欢呼。
人为了获得自己未曾拥有的,我归结为生命的意义。而持续自己已拥有的,我归结为生命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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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付诸行动,打电话给她。而电话号码我则是背后打听得来的。
“嘿!我是安东尼!请记住我的名字!下午六点我约你吃晚餐,请务必到!”
“你谁呀?呃!你到底是谁呀!”
“你忘了吗?我……我不是已经告诉你我的名字了吗?好了,我们已经算是相识了,我曾向你借过橡皮。请记住下午六点在塞林格餐厅见。”
当然,以我讲话的这种方式约一个彼此不熟悉的女孩,结局只能是两种,她感到很好奇有趣,于是定会相约,还有一种是被吓到了,并且觉得完全是一个很奇怪且脑子有病的人的骚扰。
我现在还暂时没有信仰,上帝可能并不认识我,运气极少发生在我身上,因此结局只能是上述的后一种。不过,只是开头。
“你好!你竟然失约了,我可是准时到。事前没通知我就挂我电话!”
“你傻吗?挂你电话就说明我不会来了,况且我不认识你。”
“为什么挂我电话说明你不来?我以为是你手机突然没电了,或者突然没信号了,或者突然话费完了,或者手机突然摔在地上了,或者你突然撞到树和墙昏倒了,或者你突然睡着了按错键。”不知怎的一下子说了各种根本不可能的可能。
必然是,她挂了电话。之后再打过去,发现已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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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付诸行动,以前不知是从哪位思想家那里听来,他说人不外是他意图成为的东西,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的存在,因此他就是他行动的总体。我打算直接邂逅她。我想起电影里有许多与女主角偶遇的方式,我觉得最恰当地是这样:下雨时,男主人公突然出现,撑起伞为她遮雨。
消除了时间与等待,终于有一个下雨天,我突然见她在雨中奔跑,我像疯子一样追上去,撑起伞遮住她。
她的眼睁得很大,仿佛在证明自己的眼和鱼眼一般大。
“嘿这么巧!”
“你你你!”
“我就是有次,被你手机拉黑的男人!”
“……”
后来,当然也就没有后来了。“生活没有你想象的浪漫”,这是一句古话,被说得已经俗套了。无数的经验不断逼我承认这句古话,但显然我是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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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远方隧道里经过的火车,说道:榴莲酥算什么,生活让我没胃口,又算什么。加拿大阴雨绵绵,但我以为教学楼才是最尴尬的存在,因为无论天气好还是暴雨连天,教学楼永远没有改变,它这样岂不是更累?而我渴望自己是一个多面的人,希望有多种角色可以担任,这并不是所谓人格分裂,心理学真是扯淡,人,只做一种人不会生厌吗?生活有时就像拥有千只手的猴子,数十只手被你拦住,数十只手你已躲掉,但始终有几只手又悄悄摸你的屁股,拍你的脑袋。开始是它捉弄我,现在我决定放弃脸面,因为你越是较真它就更想捉弄你。
再走二十步路,我决定辍学,再走二十步路,这所学校将不会有我的身影。我退学的理由,并不是我怕这枯燥的训练,也并非因为自己心仪的女孩对自己没有兴趣,而是我看到更多的机会。当我这样说,又常常出现一种人来反驳我,他说我坚持不下去,完全是出自逃避,想寻找另外的栖息地。我能说什么,这几乎是不同的世界观,我选择去选择,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也放弃了自己本来拥有的东西,这包含大胆,是冒险精神,不知情的人则说你是因为懦弱,而我则说他们是保守,说他们永远一成不变,他们才是懦弱。总之,我的故事不是传经,不是什么都是完全正确的。事物就是这样的,你要怎么说,就可以怎样说,而且因为生活像一个拥有千个大脑的猴子,有的大脑不赞成你,有的大脑极度排斥你,但总有一些大脑与你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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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我带着耳机进入中层意识。所谓高层意识简单地说,和佛教所说的禅修类似,但实际上,人人都可以进入高层意识。什么是低层意识,它位于爬虫脑,也就是指你日常中一般性的条件反射的活动,受情绪影响。但是高层意识,并不是都可以达到的状态,我独处时大多处于中层意识,任由大脑驰骋。
“安东尼,你这几天都不说话。”Tom出自关心。
“Tom,人无论如何都要选择,不是吗?即便是他不选择,这仍然是一种选择。”
“极大程度,我和哈姆雷特、王尔德是相似的。前者优柔寡断,思想上的先驱,后者呢嘴上的无懈可击,以及轻狂。”Tom不以为然地一边摇头一边说。
“选择困难,是因为人渴望得到最好的。然而最好的,始终是由上帝来决定,不是吗?既然如此,不妨早做选择。”
“你到底要选择什么?安东尼,最近怎么了?”
“我打算退学了。”
Tom一脸茫然,就连他旁边York也呆呆地望着我超过两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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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并没有直接写退学申请书给校长,我有意识地只是旷课。大部分时间我宅在宿舍,开始研究自我生物学,并没有这门学科,这只是探索自己的一种独特的叫法。邬斯宾斯基曾说人就是一部机器,当然我觉得人的内部活动结构与机器人没有区别,诸如胃有序地消化食物,血液流动,这些活动每日都进行。
但是人又具有“灵性”,人的心情色彩却会影响到这些内部活动,比如胃会分泌过多盐酸,血液中T淋巴细胞减少免疫力下降。人啊,大量人口剧增,人人都认为自己独一无二,从脸型来看,的确不完全一致。人人认为自己特别,自己与众不同,而事实上真正敢于与众不同的人,有多少,多数总是顺大流从而获得安全感,而且也根本坚持不下去,因为他们怕被人不理解,怕被人当异类,那么,凭什么还觉得自己特别?
我不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称自己为凡夫俗子,而事实上也的确是。上周末我去到一个社区,里面全是别墅,我想进去看看,但保安马上拒绝了。不过我还是进去了,为何?既然正门走不通,可否走后门?后门并非人人都能走的,因为后门一般大家找不到,但后门只要你找到,它永远是最好走的路。有的人升官,走后门就快得多,不是平常人不可以走后门,而是他们不知道后门在哪里,只能硬着头皮走正门。后门是最好的路有个前提,就是要发现它在哪,如果不能发现,那还不如走正门踏实,与其浪费精力去后门不如走正门效率快。不过我倒不是刻意去走后门,我发现它只是个偶然。后门也有人看守,但几乎都给人进,因为后门毕竟很隐蔽,只有居民才知道,所以保安还以为我是里面的人。
几个月前,保安很严厉地阻挡凡夫俗子进入,但现在,我可以很轻易地进去。社会就像一部潜在的机器,而人有灵气,可以影响它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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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我曾在教堂度过圣诞节。我想起了我为什么会热爱钓鱼这项运动,因为钓鱼可以使我越来越有安全感。即便无人对我有兴趣,但鱼,对我“有兴趣”。
鱼,如果对其拟人化,我相信鱼在水中的挣脱,是最正确的徒劳。鱼欲脱离它所处的环境,然而这终将是徒劳的,但这种徒劳却对它有益,因为如果不徒劳,它离开了水就不能生存了。徒劳,此方式反而是对鱼的保护。因此之故,我不能得到我想要的,乃是上帝要让你成为艺术家。话说,我越来越觉得我是个艺术家,狂妄的我爱说狂语。反正我既不懂美术,也不懂音乐,更不懂文学理论,何谈我是艺术家?因为还有一种艺术家可以是行为艺术家。我说的行为艺术,倒不是20世纪50年代在欧洲兴起的,那几乎可以算作是一种运动。我倡导的行为艺术,就是不行为,我拒绝行为。我不行为,这就是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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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ey失恋了。由于生活的炽热,被焖成绿脸,便可以称一切脸色苦的人是绿焖人。
他停止练习健身,而是呆呆地坐着。我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罐头是在1810年发明的,开罐器却是在1858年发明,很奇怪吧。”
“本来也是,生活在我们的意料之外。”
“可以这么说,但很多事也在我们意料之中,就像你一身肌肉,是靠自己练出来的。”
“安东尼,爱情是我活着的一个比较有分量的借口。”
“好!”
我不懂得怎么安慰一个人,大体上因为最好的安慰剂还是时间。房间外鸟叫声叽叽喳喳,我也跟着凑热闹,大声呼:相信我们的未来!
鸟叫声很活泼,我油然感到很有力量。我想到,一切困难都无济于事,于一个勇士来说,战无不胜并不是最重要的,而唯独勇气,勇气构成了一个勇士。我旷课不久,烦琐的事向我袭来,但不在此赘述了,总之我回到正常的作息,也回到了班上。我希望自己是勇士,但迟迟不是,我也不能把自己的故事讲好,因为故事没有任何传奇色彩,我有时称自己为避世之王,如果说有一点点传奇,那么这就是传奇,一个人可以把他的避世行为用来作为话题谈很久。
Mickey已经坐了6个小时,我想,如果让一个人连续坐6小时,即便那个人有超强的毅力也是不容易做到的。不得不说,失恋有种神奇的魔力,至少运用好这股魔力,可以创造某些奇迹。比如,登上珠穆朗玛峰,不是不可能!
“安东尼,陪我谈谈人生?”
“不,我不懂得。我不能改变别人,我可以改变自己,比如现在,先去趟公厕。”
男人的骨气,从他失恋后就看出了。其实我这是在间接地暗示他,不要小视,哪怕上厕所也是一种改变,至少去了后会感到舒适,能维持正常生理活动。一切道理过去有,未来也有,重复讲道理是为了能够荡起双桨,然后用这双桨滑动起生活这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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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里,哪里就是异乡,而同时又是故乡。异乡是因为能懂你,理解你的倾听者有几人,故乡则是因为随遇而安吧。
唉,我才不去想这些,我到底要定位自己做哪种人,我只是让脑袋自由地运作。据说,泰勒斯因仰望天空而掉进了井里,我仰望呢,虽然我仰望的样子很帅,不过也没有人注意我这个动作。
不,我不抽烟,我为何要抽烟?仰望,这就是我的烟。黑塞那等人整天就是艺术,文学,我才不那样做,我和文艺没有半点关系,虽然你觉得我可能是个文艺青年,那我只好说,本来下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但你偏偏说下雪代表一种宁静的意境。
多亏成熟的麦穗,容易脆碎,我易脆的柔软,才有安慰。早点起床,这些算什么?我将是个警察,现在就穿好衣服迎接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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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何说起,生命无非是一场下落不明的结果,看不到的未知,才充满各式各样的好奇。影子,居然也可以色彩缤纷,奇迹来到,必然一鸣惊人。
Mage原来是威尔士人,他说五年前他有个中国梦,他希望有一天可以常驻中国。我和他慢慢才熟起来。我想起我的五年前,我那时候在努力学英语,许多人的眼睛期待我失败,现在呢?现在那些人都闭上乌鸦嘴了。
我的轨迹不与你一致,但你是我的读者,至少这是一件令我快慰的事。一年前,飞机经过温哥华时,我感到我,至少实现了一个完美落地。但那一年,我的青梅竹马却结了婚,时光不倒流,而我也不愿它倒流。今天,我辛辛苦苦地才走到现在,明日,我想我将会是保镖,除了暗暗保护她,更要保护社会。
我的故事,也在继续。不过难说,明天是否我又突然决定退学呢?之前我说过我退学是因为,我看到了更大的机会。那个机会其实是:我的青梅竹马来到加拿大,重要的是她刚又离了婚。
你猜到了什么?这怎么就值得我退学呢?其实,偷偷告诉你,玛丽莲·梦露在她的一生中,她曾爱过我祖父一个月。祖父却因为一时的迟疑,而错过了爱情。玛丽莲·梦露那时候嫁给亨利米勒,后来米勒坦言只是喜欢梦露的头脑简单。我祖父却不是,我祖父全然爱梦露,但他却不把握。当然,我不效仿他的迟疑。我要去追求自己的爱情。退学后我可以做什么?
社会很欣赏像FBI创始人胡佛这样的美式英雄。于是,有正义气息的人,会自然地被纳入这种订造中,他们梦想成为胡佛式权威人士。可是,社会提供给这种人的位置又是有限的。于是,造就了追梦者的困境。而那实现梦想的,却也不自由,因为他其实只是这种社会意志的订单。
退学后我可以做什么?对了,冬天11月早晨六点四十五分的天空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