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
文/路明
我的家乡是一个名叫陆家的小镇,隶属昆山,毗邻上海,据说是东吴陆逊后人所居。吴淞江穿镇而过,流入上海后,换了个更响亮的名字——苏州河。
在昆山下属的几个镇里,陆家向来没什么存在感。论古建筑和旅游业,比不过周庄、锦溪和后起的千灯;论物产,比不过阳澄湖大闸蟹的产地巴城;论经济和房地产,比不过大名鼎鼎的花桥。不过小镇人无所谓,觉得日脚过得蛮好,黄酒咪咪,羊肉面吃吃,安逸,实惠。
小镇历来富庶,江南嘛,鱼米之乡,桑蚕之地,哪怕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也没听说饿死过人。也许是安逸久了,镇上人不太重视教育,跟“江南才子”毫不搭边。在我小时候,小孩子放了学就是胡天野地玩,家长也不管。他们对读书的最高期望,就是考上师范,毕业后回镇中学当个教书先生。书读不出来,“随他卵去”,将来去供销社站柜台,进合资厂当流水线工人,或者开爿小饮食店、小杂货店,哪行不比老师赚得多。
只有上海知青的孩子,背负着“考回上海”的期望,周末被关在家里,学英语,学奥数,学钢琴,力争“和上海接轨”。
八十年代,小镇常住人口不过两三万时,就有三千多上海人,确切地说,是“回不了上海的人”。他们大多在黑龙江、内蒙、安徽、云南等“广阔天地”插队,因政策原因无法返城,于是曲线救国,千方百计,或工作调动,或找个本地人结婚,来到这小镇上。离上海近一点,是最大的安慰。
我妈就是那时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爸。后来我考上上海的高中,又念了上海的大学,我妈为此沾沾自喜,觉得是她管教有方。我忍不住想,要是读书不好,我就不会离开小镇,就会早早成家,娶一个脸蛋红扑扑的乡下姑娘。然后等宅基地拆迁,分到五套房子,靠收租过日子,整天喝酒打麻将,度过快乐而空虚的一生。再想想如今的一屁股房贷,不得不感慨,知识改变命运啊。
我爷爷是小镇唯一一家国营企业——昆山县国营第二碾米厂(简称国二厂)的工人,我的外婆在上海一家国有食品厂上班。我一直觉得,若非我爸我妈这段姻缘,两人应该是毫不相关。直到我偶然地知道,国二厂出产的一级精制粳米,曾漂洋过海,换回加拿大的面粉,再运到外婆厂里,用于制作各类糕点。这些糕点被外婆带来小镇,进了我的肚子。上海的工人,小镇的工人,有了隐秘的联结。
镇上有一条老街,以前是河,名叫鹤塘浜。镇志记载,北宋末年,临河有小弄20多条、寺庙21座、跨河桥7座、茶馆6家、书场2家,“楼台红树顶,烟火菉葭浜”,菉葭是陆家的古名。解放后,鹤塘浜填平成街,人称陆家老街。在我小时候,老街有定期的集市,卖丹阳的大米,常州的萝卜,练塘的茭白,正仪的鱼虾,来自南方的电子表、牛仔裤,以及我最爱的油墩子和糍饭糕。
夏驾河汇入吴淞江的地方,有一座清代的石拱桥。桥北有间龙王庙,老人们津津乐道于一个传说:小镇曾连年大旱,颗粒无收,汾水龙王七太子私自降雨,却因触犯天规被斩为七段。
老百姓感其恩德,修建了这座龙王庙。以前的庙会上有一种本地特有的舞龙,叫“断龙”,由七截龙身组成,纪念那位倒霉的七太子。
六十年代,龙王庙被一伙县城来的红卫兵扒了,地皮并入国二厂,七几年盖了发电房。发电机三天两头出故障,有人说,是那条龙冤魂不散,出来作祟呢。我爷爷将信将疑,趁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几个工人摆上贡品,上三炷香,偷偷祭祀了一把龙王七太子。从此机器再没坏过。
失去了庙宇的河流,变得更难以捉摸。不断有运粮船撞上石拱桥的桥墩,船老大们的说法,是遭遇了莫名的漩涡。几次修缮无果后,镇政府决定炸掉这座危桥。潜水员分批沉入水底,拔掉打入淤泥的木桩,然后安放炸药。一声巨响后,古桥不复存在。东边两百米处,新建了一座水泥大桥。
老街没落了。年轻人纷纷离开,沿街店铺拆的拆,关的关,剩下的几家,勉强做一点花圈、寿衣之类的生意,仿佛为这条街送终。天晴的时候,老人搬张藤椅,坐在一堆棉被中间晒太阳。像《千与千寻》里的隐喻,神仙和龙的时代过去了。
在我初三那年,当班上的一半人为中考冲刺时,另一半人则无所事事。别说高中、中专,估计连职校都考不进,他们只能到街上去,到风里去。
镇上有不少小混混,也出过几个“风云人物”。他们整天穿着花衬衫,叼根香烟,扛着肩膀在街上走来走去,打三角钱一盘的街霸和三块钱一局的台球,偶尔打劫小学生。我很羡慕他们,像那种毛色鲜亮的鸟,生来不为稻粱谋。
那几年,正是小镇GDP狂飙突进之时。外资、合资企业纷纷进驻,到处是热火朝天的工地。我们和镇上的居民一起,目睹了一种旧秩序的崩塌、一段罗曼蒂克的消亡和一个新世界的崛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占据了我们的心头。人总是这样,徒劳地去挽留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像在流水中张开的手掌。
初中毕业后,我离开了小镇。往后的每一次重逢,它都变得更陌生一点。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记忆,当儿时的田野、桥和街道接连消失,你会明白,你正在被这里遗忘。反过来,人也一样的负心薄幸。像《本杰明·巴顿奇事》中的恋人,遇见了,彼此温存过,便朝着相反的时间箭头走去。
在阡陌中远行
文/吴沚默
小时候上语文课读到《桃花源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阡陌这个词,我一下就懂了,就是奶奶家门口的那些村、稻田、池塘之间的窄路。有时堵着一头牛,有时横躺一条蛇,人和狗相遇,要彼此确认了眼神,谁进谁退,自然有一番道理。
那是每年暑假都要行走的阡陌,是赣南水网交错的农村,植物蓬勃,又带点湿润灰蒙的夏天。
彼时每到暑假,我就像一只放养动物被丢回奶奶家的三层小楼,那里红砖墙面,水泥院子,后院郁郁葱葱的铁树石榴爬山虎,在夏天怒放得蓬松出院子,像个密林。
密林里有虎纹猫、京巴狗,分别唤作“猫”与“狗”。我那时小小一只,也像一动物,和它们对峙、迷藏、互相观察,最后在黄昏时齐齐玩累,一起躺在热气余散的地面,看水汽蒸腾起来,慵懒迟钝得像三条蜕皮的蛇。直到奶奶提了井水来浇院子,我们才作鸟兽状散去。
彼时农村并不如李子柒片子里那般梦幻灵秀,但记忆里似乎真是如此,清晨有雾、烈日下有野花如火、黄昏炊烟蜃气,远处有山岚,近处有猫狗,好像是这样的,记忆里。
院子里玩得闷郁,就要趁着黄昏出去走走。那时,邻居家两只老狗,对我不甚友好,最怕是在小路上狭路相逢,一只还好,顶多吠两句,要是两只一起,便大了胆子,对我龇牙咧嘴,几次要扑上来咬,都是路过的村里人喝止。尽管这样,我也没有停止黄昏的独行活动,天黑前回家,我像个外星空间站的探索者,一次一次去往不同方向,在氧气用尽之前回到堡垒。
那时候的我,是孤独却雀跃的,像一颗散落天涯的种子,在风中找着陆点,每一处都有崭新的草长莺飞、蛇虫鼠蚁。我落在河边、落在竹林,仔细用最原始的嗅觉,辨认着巨大的世界散发着世界应有的气味:雨天当有雨水味、黄昏当有牛屎味、鱼塘当有新鲜的腥味;我是污秽又干净的,同时拥有孩童的弱小与不惧,以一腔愚勇走向未知阡陌,哪怕路遇猛狗毒蛇,而我知道,身后是家,阡陌的尽头,是归家的晚餐,有粥有凉菜,有新蒸的番薯。
彼时爷爷常在院子里架一书台笔砚,逼我写毛笔字。我可讨厌可讨厌这一笔一画的讲究,我想要龙飞凤舞,直接写草书。可淑女怎么好写草书?我乖乖临摹严筋柳骨,耐着性子一横一竖,心早就飞出院子,但爷爷知道我是这样的小动物,于是要求我必须抄完才能玩乐。
这大概也是老人的一番好意,我自此学会了装乖、律己,心里哪怕早就上蹿下跳翻了天,脸上也一副装模作样的淡定模样。老人的眼,毒得很。
忘了苏轼哪句这样的词,“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每每想起,便觉得亲厚,梦里很多次走过熟悉的小路,水汽缭绕着的彼岸,南方的、内陆的,墨绿色的,那影影绰绰的人,是我也不是我,一个人走着,既无助又无畏,既敏感又强壮。
小院和村子,后来拆迁得毫无声响,身在遥远的我们不会听见那些声音:砖土倒下,尘埃飞扬,鱼塘填平,阡陌隐去,猫狗四散。我们纤细的过往和粗大的现实永远注定存活在不同平行宇宙,这是谁都过得去也过不去的痛,就像生老病死。这世界总在教我们离别,总在,但凭什么要我们赞美这离别?
我不懂。
最近没有拍戏,在家里重读斯特拉·阿德勒的《表演的艺术》,这种表演工具书,鼓励的成分大于实际作用。然而,突然看到其中曾经折了一页角,是讲到桑顿·怀尔德的戏剧作品《我的小镇》:艾米莉已经死了,她观看自己的葬礼,得到一个重新回到过去的机会,可以在生命中再体验一天,她决定选择12岁生日那一天,而那天发生的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早上妈妈叫孩子们吃早餐,所发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琐碎。就像这样平凡的一天,就是她最快乐的一天,而她再也回不去了,全世界倾其所有都回不去了。
也许当时读到这里有所感悟而折下了书角,如果我回到12岁的一天,故乡的老人尚且在人世,尚且会在天黑前,张罗一桌粥菜等我于阡陌中回返,陌上花开,小小身影,在暮色里映入他们的眼帘,此时也许我会和艾米莉一样恳求:“再看我一会儿,就像你真的看到我了一样。”
人最怕突然撩起记忆,忆起早就不在人世的老人,整颗心会变得温柔脆弱,像个小小女孩,突然不适应明天那些完成project的步骤计划,突然地像个故人一般,不认得现在周遭。老人走了好些年了,故乡也早就变成了碧桂园,那些阡陌交通,隐约地曾在记忆里,也隐约地曾在时代里,全世界倾其所有都回不去了。
满布幻觉的城市
文/张瀚夫
如果是在哪个烟熏火燎的排档,就着哈啤和薄荷味的三五,关于我的家乡哈尔滨,我能说上一天一夜。可真的提笔,却有点迷茫,关于家乡的回忆过剩,堵塞在了笔尖,就像是这个城市大多数人都会患的季节性鼻炎,我憋得头昏脑涨,难受了一天,临近傍晚,才想起最近一则哈尔滨的新闻,对我来说算是一件大事,又即将发生,我们就从这里说起。
新闻里说,文化公园要拆了。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它还叫过哈尔滨游乐园,有锈迹斑斑的摩天轮和看起来摇摇欲坠的过山车,对于哈尔滨的孩子来说,却是类似迪士尼乐园般的存在。我从小住在道里安字片儿,距离文化公园所在的南岗区有些距离。小学组织去那春游,就相当于一次激动人心的长途冒险。我们会带着乱七八糟的膨化食品,拎着能加压的呲水枪,不听话也不服管,在每个游乐项目前被班主任训话,却依然状况频出——哪位同学在坐过山车时把鞋甩掉啦,哪位男同学把健力宝装水枪里给女同学呲哭啦,哪位同学坐激流勇进打个伞扎自己眼睛啦……总之,我们所到之处皆是一片吱哇乱叫,班主任精神压力大,嗓音也变得嘶哑。但我依然记得那混乱一日的傍晚,孩子们都累了,端着冰糕,靠在一起休息。班主任点了颗大庆烟,吹出袅袅的雾气,疲惫地望着公园大门处的一个尖顶建筑。我浑身黏糊糊的,似乎被谁淋了一身的碳酸饮料,无心再玩,就站在班主任旁边看景。我问他:老师,那是哪?他说:那是毛子坟。我当时有点蒙,不知道毛子是谁。但毕竟是坟,我自认为需要严肃一点,便静静遥望,再没过多的讨论,在疯了一天之后,我跟班任站在那里仿佛在悼念什么,风掠过茂密的榆树林,吹走一些旧日的尘埃。我看那建筑被霞光半掩着,安详又美好。
后来我才知道,那座塔楼叫做圣母安息教堂,建于1908年。它的周围曾经埋葬着四万多俄侨的遗骸。早在我出生前的几十年间,墓地迁移,荒草蔓延,雪化成泥,曾为亡者祈告的教堂留在了原地,并成为了公园的一部分。在曾经的墓地上盖游乐园,听起来似乎是史蒂芬金的午憩小梦,却是我童年美好记忆的一隅。如今突然得知这一隅将被拆掉,难免感伤,仔细一想,又觉得释然。任何城市发展的进程里似乎都难逃一个拆字,却对我这种念旧的人不甚友好。我年龄过了三十,又在北京漂了十余年,很多珍视的记忆已经不太真切,偶尔回乡妄图找到现实里的参照物,翻新回忆,却只能面对残垣断壁。以至于我开始怀疑自己回忆里的哈尔滨只是一场浪漫的幻觉,现实则冷硬,对我的幻觉不屑一顾。
我怀疑圣索菲亚教堂广场上的人造喷雪不是真的。
记忆里是高二的圣诞节,我跟女孩出去约会,当时我刚开始沉迷说唱,抱着CD机听Tupac和MobbDeep,满街的圣诞气氛在我看来是粉饰的太平,我得愤怒,我得keep real,我得碾碎包着花塑料纸的苹果,把高仿的大黄靴踏在圣诞老人的脸上。年少无知,逼都让我装飞了。女孩也挺尴尬,我非让她听Eminem,并让她给出评价,她犹豫半天,说:这人肺活量挺大。
那是个清澈的平安夜,刚下过雪,走到圣索菲亚教堂,就听见了钟声和圣诞的颂歌。金色的灯光打在教堂的侧面,唱诗班的吟唱响彻整个广场。我就是再能装逼,在这一刻也心有戚戚。女孩说:要是再下点雪,就没治了。我就看见雪花悠悠扬扬地飘了下来——广场中心的地面上不知何时破开了一个黑峻峻的洞,此时正从洞中冲出一道雪柱,刚刚吻到教堂的尖顶,就飘洒下来。我被雪融化了心,拽着女孩的手冲进雪幕。广场上人不多,但都被雪引到了这里。我们都拉起手,围着雪柱奔跑,摔倒就大笑。我摔掉了CD机,也摔掉了伪装,重新成了文化公园里的那个孩子,在雪地里破马张飞。
长大之后,我曾经无数次怀念那个夜晚。跟哈尔滨人聊起,他们却说:哪有喷雪的洞?喝了吧。我恼羞成怒,为了证明自己没喝,在圣诞节休了年假,就为去找那个洞。却发现此时广场上人山人海,地砖平整。举目四望,已经没有了金色的灯光和唱诗班的吟唱。我被商超和小吃摊包围,无论本地人还是外地游客,都对圣索菲亚教堂广场上的喷雪毫无印象。想给当事的女孩打电话,但分手已久,恐怕会尴尬到无法对证。那个夜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了。
我也怀疑染房胡同里压根就没有一条逼仄的小巷。
小学有一阵子住在道外,偶尔会跟父亲出去下馆子。我爸熟悉道外的街巷,总是七扭八拐,带着我找到一些不挂招牌的小饭店。一进门,只有三张瘸腿的桌子。先叫一圈叔叔大爷,再拿砖头垫桌子,都落座了,吃锅子,大铜锅,特色是手切羊肉和肥蚬子。酒过三巡,这一桌大人开始说胡话了,我也吃饱了,就偷偷溜出去,逛靖宇街,看纯化医院门头上繁复的雕花,再往里一走,就是染房胡同。
在某个冬天,我发现了染房胡同里的一条巷子。最先吸引我注意力的并不是它的宽窄,而是巷子上下闪烁的光。我走近一看,发现两边都耸着巴洛克风格的矮楼,楼顶的雪化了又冻,结的冰溜子盖住了胡同上方的天空。地上也冻出了滚滚的冰疙瘩,我穿着棉衣棉裤,需要侧身往里钻。我冒着被冰溜子扎死的风险,脚下打着出溜滑,抬头看着被冰封住的天空,仿佛进入了一条时间隧道。我能看见两侧的圈楼外立面上有掉色的红砖撑起半弧形的窗。再往上,偶现雕花和建筑的年份浮雕,1904,1902,1900……似乎从巷子的另一头钻出去,我就能看见哈埠当年的风景。也许泥泞不堪,三教九流,中西合璧,血和汗落地成冰。但终究是我的起源,我的根系。
大学的时候,听我爸说老道外要拆了,那条巷子又浮现在了眼前,就赶快揣了一台尼康FM2奔过去,可晚了,那里已经乌烟瘴气,我在混乱的施工现场迷了路,那条连接了过去与现在的巷子也找不见了。摸摸索索,我竟然见到了一条刚修好的商业步行街。一切都是崭新的,矮楼,街巷,它们被增高拓宽,用生产于新千年之后的水泥浇灌,照猫画虎,挂着俄文的招牌,却没有一点人气儿。那条窄巷似乎成了我童年的一次奇遇,再也无法寻到它存在过的证据。那天我一张照片都没拍,回家,我爸问:新修的那条街咋样。我说:狗屎一样。
我还怀疑铁路桥上从来没有通过火车。
熟悉哈尔滨的人可能知道,所谓道里和道外,是被一条1900年搭建的老江桥分割开的。中央大街走到头,从防洪纪念塔往右,沿着江边走,就能看见那座桥。瘦,不起眼,两边走人,中间跑火车。在我的印象里,每次火车通过,整个桥面都会剧烈地震颤,左右摇晃。再加上桥面是一块块钢板铺的,低头,就能从钢板间的缝隙看到滚滚而过的松花江江水,这导致很多人在火车经过时会下意识停步,伸手抓住桥边的栏杆。我打小跟父母走了几次,我们会带着红肠面包和啤酒,在江对岸找个地方野餐,久而久之,我已经克服了走桥的恐惧,即便火车迎面袭来,也能跑跳打闹,把狭窄的人行通道当成是学校操场。大学时带外地的哥们儿去走这江桥,他吓得双眼紧闭,挪不动步,火车轰鸣而来,他仿佛遭遇了八级地震,在江面上失声惨叫。看着他,我突然心生一计。
我开始带外地的姑娘来走江桥。当时桥上流行用涂改液留字,什么小红我爱你,小绿我恨你,二狗我们分手吧,虎妞我们私奔吧等等,满是爱恨情仇,这让整座桥有了一种混乱无序的浪漫气质。再加上火车驶来时的惊魂一刻,我十有八九都会得逞,牵手和拥抱都变得顺理成章。可在大三时,我第一次失了手。我还记得那个姑娘穿着高腰的靴子,棕色的短皮夹克,头发扎的老高,我俩在江边的万达看完电影,我就带她上了桥。火车呼啸而来,她却依然在雷厉风行地向前走。我愣了,不知该如何处理这样的状况,她回头看我一眼,说:咋的,怕了?我没料到自己会被反戈一击,只能在火车带来的风里尴尬地笑,她拉起我的手,说:长得虎背熊腰,怎么娘们唧唧的,快走。
后来这个姑娘成了我的妻子,我俩一起到了北京,一起忘了那座桥的形状。某年回哈尔滨办事,我俩再次沿着江边走,专为那座桥而去,却发现一座桥变成了两座桥,新桥负责跑火车,旧桥则换了身皮囊,涂掉了几千人的告白,铺了透明的玻璃步道,打通了两侧原本狭窄的钢板路,成了最新的网红打卡地。我俩在桥头站了一会,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问妻子:还走吗,妻子摇头,说:好像这桥就是这样的,从来没跑过火车。那次久远的约会像是江面上浮起的迷雾,我俩原路返回,记忆里的老江桥已经不复存在,不知道有多少哈尔滨人的回忆也跟着一起坠毁。
我最怀疑的,还是花圃街的四合院里是不是真有一条蓝色的龙爬过房檐。
对于花圃街的回忆,全在童年最深的地方。我在那出生,并住了几年。之前,我的母亲也在那里长大。隐约记得是一片平房,四栋围成一个院子,中间有个郁郁葱葱的菜园子。往外走,食杂店开在老岗亭里,卖大大卷,卜卜星,和塑封的蛤喇肉。院子小,屋子更小,一家五口要在天棚上搭吊铺才能睡得下。而一到冬天,就要提前囤蜂窝煤,烧着炉子取暖。说起来可能有些魔幻,花圃街其实紧紧挨着繁华的中央大街,距离防洪纪念塔和兆麟公园只有几步路,但这院子似乎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生态体系,不慌不忙,不看外面的生猛海鲜,自己生火做饭,煎带鱼吃,大隐隐于市。
但房子确实老了,裹着灰尘呼哧哧地喘。遇到打雷下雨,院子里的电表箱大概率会绽出蓝色的火花。在我幼年的记忆里,我总是在雨天与一条湛蓝色的龙相遇,它闪着光,在雨中沿着屋檐爬行,在天空中拉起的电线间穿梭,噼里啪啦地响,最后神秘地消失在我看不见的某个角落。不光我在看,院子里的大人也都认识这条龙,他们一到下雨就攀在窗子上,看见蓝光一闪,就拉下家里的电闸,然后说:又来了。哎妈,真吓人,诶嘿,真漂亮。
正因为跟中央大街挨得太近,在我刚开始记事的时候,我们一家就动迁到了安字片儿。我几乎没记住花圃街的任何细节,却唯独记得那条蓝色的龙。它偶尔会追来北京,在某个夜晚钻进我的梦。梦里我可能还是个婴儿,却生平第一次见到了某种奇观。以它为媒介,我似乎还能听见雨滴落在腌酸菜缸边的声音,闻到木头窗框腐朽的味道。那条蓝色的龙在我的注视下爬上房檐,眺望一个欣欣向荣的城市。即便它的巢穴会在不久的将来被彻底推平,其上建起了高档的酒店和俄式西餐厅,但通过它的双眼,我依然看到了雨幕中蓬勃升起的希望。
对于这座城市,我还有很多怀疑的事情。它们遍布我生命前三十年的角角落落,可能是一栋楼,也会是一个人。城市在前行,我跟在它留下的残影里唉声叹气,这是个人命运,我对此无可奈何。但即便我的一生都变成了城市的幻觉,即便我再也不能见到文化公园里那座黄色的塔楼,来到垂垂暮年,以为那场春游也仅是个热闹的梦,我依然不会责怪我的城市。就像是电影《德州巴黎》,崔维斯的弟弟说照片上的一片荒芜哪像巴黎,简直就是德州。崔维斯满眼的迷惘,仿佛坠入终生的幻觉之中,却笑得像个孩子。他说:是德州,就是德州的巴黎。那里是崔维斯的父母第一次做爱的地方,是他的开始,也是永恒的归宿。当他自己为爱所困,在湿地上滚灭了手肘上的火,跑进荒野,跑过黑夜和白天,跑得完全没了人的模样,我相信他并非漫无目的,而是奔着德州的巴黎。
满布幻觉的哈尔滨,也是我永远的巴黎。
秋分,南京
文/耀一
01
我23岁那年的中秋,因为一个项目留在了上海,前后算起差不多快3个月没回家了。
当天晚上甲方组织聚餐,说好了不提工作,只管吃喝玩乐。酒过三巡之后,大家开始聊起了自己的家乡。当轮到我的时候,才发现,在座几乎所有人竟然或多或少都和南京有过接触。时间最长的是甲方的设计总监,从在南京上大学开始,一直到娶妻生子,前后待了将近十年,后来因为工作调动来了上海。
总监说南京是他的第二故乡,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和魔力,每年总会抽点时间回南京看看,哪怕只待一天,听听南京话,就着七家湾的锅贴吃碗鸭血粉丝汤,再去玄武湖散个步消消食,也够快活一阵了。他用南京话的腔调问我,今天过节,想家了啵?
我笑着说,还好还好。
吃完饭由总监带队转场去K歌,之前的酒已经融化了大家之间的距离感觉,没了甲方乙方间的客套,大家争着点自己喜欢的歌,我眼睁睁看着别人的歌不断优先优先再优先,我点的歌转眼就到了最后……无所谓,我年纪最小,等一等也是应该的。
正如所有的歌局一样,一个人献唱时,其余人大多在喝酒玩游戏,所以,当第三人快唱完的时候,不善游戏的我又喝了两瓶,感觉脑袋有点晕乎乎了。想抽根烟缓一缓,却只摸出个空烟盒,于是起身去买烟,正好透透气。
走出包间我想着先去趟厕所,没走两步,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他说,朋友,不好意思,还有火啊?
标准的南京腔,听得我顿时起了鸡皮疙瘩,转头看去,一个中年大叔,穿着随意,脚上的拖鞋看起来合脚又舒服,我甚至有种想要他给我穿一会儿的冲动。我掏出打火机,打着,他用右手轻轻搭在我拿打火机的手背上,把烟叼在嘴上凑上去吸了两口,然后又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我的手背,这是表示谢谢的意思,这就和别人给你倒酒,你要轻轻扣两下桌面一样,是一种礼节。
大叔说,谢谢哦。
我回,不客气。
大叔愣了下,眼睛里闪过一道光说,哟!你也南京的啊?
我笑着回,是哎。
大叔说,哎呀真是巧了。刚才我老兄弟打电话来说,南京路步行街上正在搞南京中秋夜专场,我准备赶过去呢,你还要跟我去看看啊?
南京中秋专场?
是哎。据说搞得蛮好的,感觉像回南京一样。还去啊?
我有点不敢相信,愣在原地。大叔说,你跟朋友来的啊?要不一起去?
我告诉大叔我的情况,大叔说,哦,我懂了,来,告诉我你哪个包间?
我把大叔带去包间,大叔一进门,就成了众人的焦点,正在唱歌的吴姐像是被定格了一样。
大叔笑眯眯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各位。是酱紫(这样子的南京话发音)的,我这个小弟兄想和我去参加个活动,一会儿再回来,各位还能通融一下啊?来。
大叔拿起个空杯子和一瓶酒,说,我先自杀三杯儿。说完连倒三杯都一饮而尽。
总监赶紧起身说,不至于不至于。然后看向我,让我早去早回,说是包了通宵,等我回来继续玩。
我点头答应,大叔对着总监竖起大拇指说,啧,你这个领导棍气(南京话讲义气的意思)。
02
打车去活动现场的路上,司机师傅听到我和大叔用南京话聊天,说,你们南京来对伐?
我说,是。
司机师傅说,南京么好地方呀,个么中山陵,玄武湖,总统府,还有那个那个,哦,夫子庙,都很有文化的。
我刚准备客套两句,司机师傅又调侃说,不过南京人说话就没那么文绉绉了,都是Dior字开头壁字结尾的。
大叔说,师傅你这Dior话说得搞笑的依壁,我们南京人还是蛮文明的,还好呢?
大叔说完自己笑了,我和司机师傅也跟着笑起来。
很快就到了活动现场,我们一下车就问到了浓郁的桂花香。
大叔深吸了一口说,乖乖!甜!是南京的味儿!南京的秋天就是这个味儿。甜得人都要化了!
我说,嗯,问得我都馋了,想吃炒糖栗子。
我们边说边向前走,看见一个临时搭建的四四方方的场馆,远看像明故宫的一部分,四面墙也做成了仿明城墙的样子。走近看见仿古红漆的大门门头上挂着牌匾,牌匾上写着五个大字:啊要辣油啊。
我和大叔差点笑到不能自理。
我和大叔赶紧推开门,再次被震惊,没想到看似不大的场馆里,竟有一条一眼望不到尽头的五彩路,由近及远分别是绿色、红色、黄色、白色和粉色。第一段绿色部分仿制的是中山陵的梧桐大道,郁郁葱葱里包裹着多少情侣间的温存私语;第二段红色部分仿制的是栖霞寺的满山枫叶,层林尽染中满含着真切祝福和期望;第三段黄色部分仿制的是玄武湖的银杏大道,满地碎金间是不疾不徐的温和与沉稳,第四段白色部分仿制的是夫子庙秦淮河风光带,初雪时金陵再现,宁静清雅;最后一段粉色仿制的是鸡鸣寺樱花长路,春去春回如少女情怀,清纯而执着。
大叔说,乖乖,真舍得花钱,但是讲真的,做得真蛮好的。
我刚准备接话,突然听到前面有人群大叫,王力宏!王力宏!
我抬头看向不远处,一个舞台缓缓升起,王力宏渐渐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嗯?不对呀!明明王力宏离我很远,怎么感觉我像是用望远镜看一样呢?这不合理呀。
我刚准备问大叔,大叔突然迷妹上身一样,拦着我的胳膊不停晃动着,尖着嗓子叫,哎!快看快看!王力宏!是王力宏哎!
我尝试着挣脱了几下,醒了。
03
推醒我的是吴姐,她把话筒递给我说,快快,到你啦,王力宏的《南京,南京》。
屏幕里的王力宏正拿着话筒和歌迷说开场对白,此刻我嗓子已经有些哑了,让吴姐帮忙放原声,然后等着一起唱。
“仿佛我回到了 1998 年,你牵着我走进金陵饭店,点了一碗热乎乎的皮肚面,两个人聊得嬉皮笑脸。”
从第一句开始,我鼻子就隐隐发酸,想哭但一直绷着,终于,当唱到“我想念,南京,南京,美丽的城市,每个街角充满的故事,对你的爱,谱成一首曲,走心的旋律”这段的时候,眼泪一下冲出眼眶,哭得稀里哗啦。
我想了刚刚的梦,我想起了几个小时前的酒桌上,当轮到我说南京时,才发现,在座几乎所有人竟然或多或少都和南京有过接触。
吴姐说,我印象里的南京像一个慵懒的中年人,每天不疾不徐地穿着拖鞋到处溜达,一副不求上进但也算与世无争的模样,说话的口气有时候不太好听,但心里满是暖呵呵的善良。看着粗糙,却时不时给你些意想不到的体贴。
小马(女)说,其中中秋在南京应该会更好。
我问,为什么?
小马说,南京的秋天是桂花味的,甜丝丝的太讨人喜欢了。闻着香味入睡,比什么都治愈。
我说,嗯,还有桂花味的糖炒栗子也蛮治愈的,一口下去甜甜糯糯,心里都暖洋洋的。
小刘接过话茬说,南京其实蛮有文化底蕴的,中山陵,玄武湖,总统府,还有那个那个,哦,夫子庙,都有不少历史背景的沉淀。不过说实话哦。小刘说到这里露出了有点坏笑的表情说,南京人说话就没那么文绉绉了,都是Dior字开头壁字结尾的。
大家哄笑起来,我强行挽尊说,你这Dior话说得搞笑的依壁,我们南京人还是蛮文明的,还好呢?
大家跟着又是一阵哄笑。
小王说,说到南京话,我大学四年学会的第一句南京话就是……
我说,啊要辣油啊?
小王笑着说,哈哈哈哈,对对对!那时候每天都会被各种卖早餐的老板问,感觉这句话像是个固定句式,好像不问就不专业一样。而且我觉得南京人还蛮幽默的。
我问,哦?怎么呢?
小王说,有个卖馄饨的老板每次都问我,啊要辣油啊?我都说不要。老板感觉有点遗憾地说,你不吃辣啊?我说,不吃。每次问,每次我都说不吃,说多了以后,老板说,你上辈子是打气筒吧?老是不吃不吃不吃的。
大家都说好冷,我倒觉得这个梗的确有南京味儿。
小陈说,我虽然在南京只待了一年,但我赶上了所有最好的时候。所以我的回忆里,南京是五彩的。
我问,怎么个五彩法?
小陈(女)说,绿色的中山陵梧桐大道,我和男朋友夏天常去那里散步,嘿嘿。红色的是栖霞寺的枫叶。哦,听说那里许愿很灵,对吧?我们也许了愿。黄色的是玄武湖的银杏大道,我男朋友开玩笑说,这才是满城尽带黄金甲。白色的是雪后的夫子庙,真的,我除了好美,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最后就是我离开南京前去了鸡鸣寺看了樱花,那天刚好有风,吹落了一些樱花,那场樱花雨真是太梦幻太迷人了。我这辈子都难忘。
我当时被小陈的形容镇住了,我觉得自己对南京都没有如此细腻的观察和留意过。
总监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拉回现实,说,这会儿想南京了是吧?
我哽咽着说,想。
总监说,也许你想的不是南京,是家。
我哽咽着说,都想。
小刘逗我说,不是说还行的吗?现在想了呀?
我说,想!想得依壁雕琢!
说完大家哄笑起来,我也觉得舒服多了,原来想家的时候说说家乡话,也蛮过瘾的。
04
今年中秋前夕的9月22日,秋分。20:30。
等老板测试电脑的间隙,我站在路边看过往的路人。
四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路过,都穿着短袖短裤,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篮球,其余的人背着单肩运动包,应该是刚从边上的篮球馆出来。
A:等会儿怎么说啊?火锅还是烧烤?
B:我蛮(马上)先给胖子打电话,他应该下班了。
C:我们先定地方吧。Dior胖子事最多咯,肯定又要先回家放东西,跟他妈报个到。
D:还能不吃火锅啊?这两天有点儿上火……
D边说边做了个投篮的动作,把手里的空饮料瓶丢向不远处一个垃圾桶。没进。
D说了句“靠!”后跑去垃圾桶捡瓶子。
B、C互相看了眼,一起把手里瓶子丢向D,D没被砸中,但吓了一跳,转身说,二逼啊你们!
B、C一起冲过去,三个人笑嘻嘻追打到橙黄色的路灯下,有种夏天未去的错觉。
A接通了电话,边走边说:喂,胖子啊!出来搞酒啊?都在哎!嗯。我就晓得,那你快点儿,我们先去……
A边打电话边走,和一对老夫妻擦肩而过。
老太太穿着线衫,老先生穿着短袖Polo,面色微红。
一阵风贴着地面向上滑行。
老先生双手搓了搓肩膀说:咝……有点儿冷了。
老太太:发酒寒了啵。让你多穿点儿,少喝点儿,你不听哎。现在好了啵,冻得猴猴(哆哆嗦嗦)的。
老先生笑着说:哎呀难得的哎。蛮两步路就到家了。木得事(没关系)。
老太太:不要嘴硬哦,走走走,去超市里头买个热乎乎的茶叶蛋吃下子。
老先生点头,一副醍醐灌顶的表情看向老太太:你脑子是够用。莱斯(厉害,谐音nice)。
老太太笑着斜了老先生一眼,说:话多呢。
老夫妻边说边走进一旁的超市,迎面出来一家三口,一对小夫妻和一个小姑娘。
又起了一阵风,假装冬天的姿态。
小姑娘说,好冷呀。妈妈。
女人脱下外套给小姑娘穿上,边穿边说:这样暖和了吧?
小姑娘点头说:嗯。好暖和哦,还有妈妈的香味,好好闻。
男人脱下衣服给女人说:来。
女人接过衣服穿上,小姑娘问:爸爸,那你不会冷吗?
男人微笑着说:没事。爸爸不怕冷。
男人说完骑上电动车,小姑娘坐在前面定制的儿童椅上,女人坐在后面,敞开外套环抱着男人。
我的电话响起,接通,是女儿俏俏。
俏俏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快啦,马上就好啦。怎么啦?
俏俏:没怎么呀。我想你了。
我:我也想你呀。
俏俏:那你快点回来吧。我已经在洗漱了。你再迟点我就睡觉啦。
我:好嘞!
俏俏:爸爸,你骑车冷吗?妈妈说这会儿外面有点冷了,怕你会感冒了。
我:没事。爸爸不怕冷。
俏俏:哦,好,那我去洗漱啦,你快点回来啊。等你哟。拜拜。
还没等我回复,电话就被挂断了。
此刻的空气里弥漫起桂花的香味,整个南京城变得软软糯糯,像记忆中儿时妈妈身上的味道,一种带着温度的甜。
大家都说南京只有两季,可是呢。
9月22日,秋分。21:05。
我目睹了南京街头悄悄划过的四季。
我爱南京。不为别的,就因为是我的家乡。不用问我南京教会了我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就像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谁都心知肚明,又说不清楚。
我爱死南京了。
有多爱呢?
爱得依壁雕琢。
客从何处来
文/熊德启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吃太辣的东西会拉肚子,像个叛徒。异乡的成都人身上那最后一丝骄傲被脆弱的肠胃消磨殆尽,只剩下车里播放着那些用方言说唱的歌曲,像是仅存的证据。
十八岁生日后的第四天,我离开了故乡,转眼就要十六年。
客从何处来?也被问了十六年。
最初的几年在国外生活,故乡是一个英文单词“China”,“China”之外再具体的信息对外国朋友们已经超纲,便克制不说。后来回国到北京,故乡变成了普通话,可以具体到城市的名字——“成都啊?好地方!”这是最常听到的回应。
偶尔遇见老乡,普通话也不必再说了,熟悉的乡音像是特务接头的暗号,意味着眼前人与自己有着同一套面对生活的代码。这时故乡又从广袤的城市聚焦到某一个具体的片区,大多时候都会听到“哦!你家那边我去过,我一个朋友(或某个亲戚)也住在那附近。”
前些日子与小学的好友重新取得联系,我们儿时同住一个大院,一起度过了如梦似幻的美妙童年。那时的成都才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像是一棵有着红色的叶子开出粉色花朵的树,看花时,叶落时,细雨时,飘雪时,都是美的。
“我怎么记得你住五栋?”
“五栋三单元那是老吴,我是十栋一单元。”
“对哦,我还经常在你家窗户下叫你。好像是左边那户?”
“对,左边那户。”
故乡在此时回到了最原始的起点,一幢早被推平的楼房,一扇很久没开过的门,一些很久没见过的人。好似原始人相依相聚的火堆,管你什么山头什么河流,唯有这小小方圆里才称作是家。
有时我会羡慕身边的老北京,他们一辈子在家乡生活,也是一种幸福。只是他们自己却并非如此认为,总说起北京不再是北京,儿时生活的地方如今已经变样,在不自觉时早已诀别。那些零落在回忆里的某街某院被时代碾碎了,碎裂成白花花的钞票,构造起这座城市里无数令人艳羡的财富传说。城市还在,故乡的名字还在,最后那一点根系的消逝在其中许多人看来不过是微小的代价,唯独喝了酒才哭着说,妈的,一切都变了。
喝完酒哭鼻子的北京男人,曾经对我说要离开北京,换一个地方生活。
“你知道么?我做梦都想去成都过日子。太巴适了。是这么说的吧?巴适?”他说。
“你丫知道这有多讽刺么?”我笑了起来,问他。
他愣了半晌,也大笑起来。
或许故乡是那个最亲密的爱人,太近或太远都会生出倦怠或忧愁,眷恋与抗拒如双生花一般生长在心底。故乡告诉你,你要有一套房子,要有一辆车子,要给爱人买一条闪亮的项链,要送孩子去读一所体面的学校,要为老人置办一席像样的寿宴。异乡则更像是那个同桌的坏孩子,不怀好意地鼓动着你,去浪漫吧,去自由吧,去放纵吧。
于是人们争先恐后地出去,去那些自己没去过的地方,却一动不动地堵在前往浪漫自由与放纵的路上。
大家都忘了,那终点的异乡,也不过是他人的故乡。
客从何处来?如果你问我。
我会说,我有四个故乡——在梦里,在湖边,在灯下,在雨中。
我想念它们的时候,心尖像毛竹林有风掠过时一样,窸窣作响。一束刚点燃的香被吹得像烧红的铁水,青烟飘去了庙宇的后面,和落山风相撞。群鸟被钟声惊吓,飞离晾着素色衣服的竹竿。天气凉了,远处的乌云逼退了鸟群,一只脚踩碎了落叶,雨便下了下来。
雨点落在斗笠上,嘀嗒一如那些熟悉的旋律。
我们静坐于此,来年,头上便开出了五色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