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时觉得,我们的世界其实终究是被一帮搞广告的给左右了,以至于固执地认为,足够美丽的才当得了主角,足够精彩的才成得了故事。
而生活不是广告,我们的自以为也不尽然如是。
“故事的开始让人流泪最后变得幽默,结局是每个人都束手无策。”
这是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曾写过的一句歌词,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常常哼起。
那是我在美国华盛顿州读大学,在学校食堂打工的时候,美国不允许国际学生在校外打工,于是我几乎做遍了学校里的各种职位,光是学校食堂,我就从收银员做到了烤Pizza的,又做到了洗碗工,前后林林总总六七个职位。
Chuck是食堂主厨,认识他时《绯闻女孩》正红遍全球,那个有些花心、坏坏帅帅的Chuck Bass也俘获了众多少女少年的心。
但我认识的这个Chuck完全不同,首先,他体重大约三百斤,满脸大胡子,一身的纹身,和帅没什么关系,笑起来有点像怪物史莱克。
我们的第一次对话是关于芦笋的。
那天我负责给客人盛菜,他负责菜品的供给。我听见好几个人问我,今天有没有阿斯贝瑞格斯?
这尼玛是什么东西?
当时赴美不久,英文不够好,略显尴尬。
此时感到背后山摇地动,疾风略过,一个三百斤的巨物端着巨大的铁锅遮住了我身后的光线。
Chuck说,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
“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这是我听他说的第一句话。
客人走了我问他,阿斯贝瑞格斯是什么?
他比划了很久,又想起什么,忽然迅速地捞起上衣,那一瞬间我真是吓死了,还以为要惨遭不测。
他很兴奋,准确地指向满背纹身中的一个,说就是这个。我看见一个歪歪扭扭的东西,像一条很胖的蛇。
Asparagus就是芦笋,最终我是靠电子词典知道的。
这家伙居然在背上纹了一根芦笋,而且一点也不专业,画得乱七八糟。
我说这也太不像了,他沉默半晌说,是吗?反正纹在背上,我自己都很久没看见过了。
这都什么人啊?我心里默默地吐槽着。
我告诉他在中国这叫也龙须菜,dragon beard,他乐翻了天,到处告诉别人自己背上有龙须。
因为芦笋,这个来自阿拉斯加的大胖子成了我在食堂里的第一个朋友。
食堂的工作忙起来很忙,没人的时候也有大把的闲时。
我常常和他一起站在柜台边,看着来往的学生,主要是女学生。
我说这个不错,你看那身材。
Chuck说你这不行,屁股太小,你再看那边那个。
他喜欢大屁股大胸的女性,超级大的那种。
而我始终还是把中国的审美套在美国女孩身上,喜欢身条细溜小鸟依人的感觉。
有时我在厨房里准备三明治和烤鱼之类的东西,他会忽然冲进来,说你快出来看,超级辣妹。
出去一看,屁股都比头大了,不忍直视。
有一天他终于说,我们应该成为兄弟,去酒吧泡妞绝对不会有冲突,你喜欢的我一个都看不上。
Chuck从小就有做菜的天赋,儿时就能自己调配意面的酱料。靠着一身厨艺,他走遍了世界很多地方,圣诞节放假的时候他会回到阿拉斯加去捕鱼,暑假期间去南非做一些临时工。
他告诉我,在西班牙有个笑话,说谁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中国人?
我哪会知道。
他得意地说,就是你,熊兄弟。因为你“熊”的一下就跑过来了。
此后他每次见到我,都用三百斤的身躯踩着山崩地裂的步伐小跑过来,说,“熊”的一声我来了,熊兄弟你好吗?
然后再喘几口气。
我和他的相处,就在这样的层面继续着,一起看看女孩,说说笑话。
而世事难料。
08年5月的一天,我学校里的一个四川老乡给家里打电话,打着打着断了,断线前他妈妈说,书桌在晃啊,怎么回事。
不久之后我们从网上得知,地震了。
我和老乡发疯一样用国际长途打着任何一个可能拨通的号码,所幸我们的家都不在震中,家人平安。
而游子总是心切,我捐出了并不多的全部积蓄,希望为家乡做些什么,自己当了个光杆司令,在月底发工资前我身无分文。
若没有Chuck我真是无以为继。
此时你一定觉得这是一个和友情有关的故事,其实不是,是爱情。
当然,不是那种爱情,是Chuck的爱情。
因为没有钱,我那段时间四处蹭饭,也包括我打工的食堂。
食堂不允许员工在工作时偷吃东西,但Chuck会偷偷地拿一些吃的给我,然后自己站在柜台前,让我躲在他三百斤的身躯后面把东西吃完。
他说他帮不了那些远在天边的四川人,至少可以帮到我这个近在眼前的。
我很感激他,和他聊了很多家乡的事,每天也告诉他最新的伤亡数字。
日渐增加的数字让我很难受,他却说,你别难过,死去的人并未消失,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与我们在一起罢了。
我说,谢谢你安慰我,但没了就是没了。
他说,你不懂,就像做菜一样,菜被吃了,若厨师有爱,这份爱会伴随食客,让他感到快乐幸福,让他饱足健康,这才是做菜的目的。
我说,你这都是日本动漫的道理,你懂什么叫爱吗?
他又忽然捞起上衣,转过身,指着背后那根芦笋。
他说,我告诉你这个纹身怎么来的。
我们问别人,你懂爱吗?无非就是说,其实我懂。
但谁又不懂呢?我们一直都懂爱,只是有一天忽然回头看,发现原来自己一直爱得这么苟且,又觉无脸,只好说从今天起才懂了,直到下一次。
说来问去,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装逼罢了。
Chuck摸出钱包,给我看一张照片,说,怎么样?
照片已经褪色很严重,但能看出来一对少年情侣的幸福喜悦。
勉强认出了Chuck,当时还是个帅小伙。
照片里的女孩是他的挚爱,名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他的挚爱。
Chuck和她是高中同学,一起在阿拉斯加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读书生活。
若你打开地图,在阿拉斯加那片荒凉的地方都找不到这么一座小镇,那里的名字和那里的故事被风雪掩埋,来年春天随雪水而去,大地便似刷新一般,忘了前尘旧事,只是去年的花已不再开了。
少年的爱很多时候比成年人的深沉,因为不知危险。
Chuck与爱人如同那里的暴风雪一般疯狂地爱着,想要把自己的所有都付出,一根头发都不愿意剩下。
对阿拉斯加来说,那还是个比较保守的年代。
有一天,他们打算彼此告别过去的身体。
中国说罗帐轻纱,阿拉斯加只有雪峰流水。
女孩趴在Chuck的背上,反复地念叨着自己对他的爱意。
Chuck闭着眼,问女孩,你想吃什么,我都做给你吃。
女孩嫣然一笑,拿起笔,在Chuck的背上画了一根芦笋。
Chuck问你到底画了什么,女孩说,Asparagus。
Chuck说,我们这里什么时候有过Asparagus?
这个偏僻的阿拉斯加小镇,从未有过芦笋。
女孩说,以前没有,也许以后会有,反正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以后再做给我吃吧。
临走,女孩羞涩地说,我爱你。
或是天意,或是人为,或是多下了一小时的雪,或是邻居偷了懒没有清理门庭。
一辆车开得有些快,马路上的冰雪没有清理干净,刹不住车。
Chuck刚刚成为一个男人,便失去了那个让他成为男人的女人。
留下的,只有后背上的那一根芦笋。
Chuck把那根芦笋纹在了那里,好像《侏罗纪公园》里琥珀中的那只蚊子,记载着自己最原始的血液。
后来他身形走样,芦笋也被肌肤撑开变得形状奇异。
Chuck和他的芦笋,行走了大半个世界,做出了无数美食,最终因为世间大小事有意无意地运行,在六年前一个五月的下午与我同在一平方米的土地上,告诉了我这一根芦笋的故事。
每个人心中总有棵树,枝叶的交流不过是风吹过时的击掌相庆,根却各自固守着本源,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下寻找滋养,默契地互不打扰。
能击掌已是值得珍惜的缘分。
我曾以为他会像我生命中的很多人一样,见面问好,欢笑吐槽,不问来处,不知去向。
而如今我和Chuck依然偶有联系,他没有回到阿拉斯加,在温暖的哥斯达黎加有了家,有了孩子。
大约是那根芦笋的故事,成为了我们的某种维系。
我也想过,如非那样,或许他们最终也会分开。但这样的假设是恶意的,因为毕竟是生命。
事已至此,这个女孩会一直静静地趴在他的背上当一根芦笋,用这样的方式陪伴他左右。
有这根芦笋在背上,Chuck或许也一直停留在那个幸福的时刻,即便已经过去二十年。
也不知孩子长大后是否会问他,爸爸,你背上为什么有一根芦笋?
那天他说完后我愣了半晌,问他,后来呢?
Chuck正要回答,一个学生过来问我们,有芦笋吗?
他重复了我与他相遇时他说的话:
“昨天有,今天没了,明天再来。”